2020年4月22日 星期三

蔣中正先生實行民主


第一篇: 蔣中正先生在中國實行民主的誠意

作者: 亓官先生
   
中華民國3512月,制憲國民大會所通過之中華民國憲法和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中規定:「本憲法在中華民國361225日實施」,即在此日之前、應當選出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以便在行憲之後產生中華民國政府。
   
民國3612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實施。當時的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先生,在國民政府公布國民大會當選代表名單之後,發表了聖誕節廣播講話,以下為其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就是耶穌降生1947年的聖誕節,將是我們中華民國和全體人民統一獨立平等自由新生機運肇始的一天。我們新憲法特點,就是它保證要把基督教理的基本要素,即個人的尊嚴和自由,普遍的給予我們全國的同胞。這個新憲法確認了全國國民的各種自由權利,它在國家統一與自由之下,於一個自由人民的精神中孕育誕生。我們認為新憲法的實施,只是完成我們建設新中國的最後目標的初步。但這對我們中國三千年來專制政體和封建社會是一個劃時代的進步。我願我們全國同胞,憑著信仰和虔誠,共同一致,努力前進。」
   
從這段簡短的談話裡,蔣中正先生表達對基督教理的理解,對基督教文化產生的民主政治表示認同,認為新憲法的實施,是建設新中國的初步。
   
這段現在被海峽兩岸刻意忽略的談話裡,我們看到,中華民國憲法之所以會選在1225日聖誕節這一天開始實行,是被蔣中正先生刻意選中的;也就是說,能夠與外國人接軌,在聖誕節放假一天的這件事,並不僅僅是巧合而已。
   
蔣中正先生承諾: 「把西洋基督教理的基本要素,即個人的尊嚴和自由,普遍的給予我們全國的同胞。」
   
蔣中正先生也祝願: 願我們全國同胞,憑著信仰和虔誠,共同一致,努力前進。」
   
中國政治後來的發展阻斷了蔣中正先生的承諾。
中華民國3512月的制憲國民大會,共產黨選擇缺席,至今
共產黨主政的中國,仍在拼命的論證,中國人民的水準不夠,不適合實行全面的普遍民主選舉,刻意遺忘民國34815日,對日抗戰才剛勝利,內戰還沒有打完,共產黨孱弱的兄長國民黨,在國土是百孔千瘡,國家仍百廢待興的狀況下,就急著行憲,把全面的民主選舉,普遍的給予我們全國的同胞。在中華民國361225日之前,第一次的全國性選舉,選出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實行了民主代議制,共產黨主政的中國,仍在拼命的論證民主集中制的好處,收回了民主代議制,兩相比較之下,共產黨孱弱的兄長國民黨,對在中國實行民主的誠意,遠超過共產黨主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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