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 星期三

女婿王致遠逃離台灣

丘念台小傳 (1894-1967) 父爲丘逢甲,受父親影響十四歲加入同盟會,接受四叔丘瑞甲建議參加廣州官費留學考,偕妻梁筠端留日( 駐歐日參贊梁君實之女,後就讀東京女子高等師範) 。 1919年丘念台進入東京帝大讀書且成立東寧學會,暗中指導愛祖國、愛鄉自覺,且不願交上論文(油礦研究報告及韓江流域的地質礦產研究),而放棄東大工學博士學位及臺北帝大敎授,否則會是他而非杜聰明成為首位臺灣出生臺北帝大敎授,回大陸投入抗戰,於1938年十月受四路軍總司令余漢謀之聘成立東區服務隊,來自臺灣之抗日志士鍾浩東、蔣碧玊夫婦,蕭道應、黃素貞夫婦,乃受其照應相救,沒以日諜處死,日本投降他以國民黨臺灣省黨部執行委員,收容臺胞遣送回鄉,1946年出任監察委員,組成臺灣光復致敬團,到南京獻金,祭國父,拜見蔣介石,1947年二二八事變發生致電于右任院長,反應臺灣和大陸之文化差異,1947年七月廿三日接李翼中任臺灣省黨部主委,至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卅日移交蔣經國。 228事件到白色恐怖期間,他雖多方營救屬下,有的救下如蕭道應,但也有被判死刑如鍾浩東,女婿王致遠逃離台灣,他自己也被監視,連1952年和楊亮功、陳達元等創辦之私立逢甲工學院千餘甲山林,也以日產爲由被台中縣政府接收,拿不出錢來當學院基金而退出,晚年在日本協助成立東京客家崇正會,1967年病逝東京,與元配生有女兒應棠、應棣且過繼一子丘應楠爲化學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擔任過大華府客家同鄉會會長),另有如夫人潘氏,育有一子,也是化學教授潘應x,親中共。

2020年6月6日 星期六

威力不如廣島原子彈

「假如美國提供核彈給台灣」 網路上王志鵬大哥提到: 「假如美國提供核彈給台灣」這已經不是虛擬的問題, 以川老大的個性, 我認為機會在90%以上,因此現在兩岸之間, 已經從和不和 ? 轉變成怎麼打的問題 ? 在美國與中共建交之前,美國與中華民國之間有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當時在台南空軍基地的武器庫有 屠牛士飛彈,戒備森嚴由美軍憲兵防守, 屠牛士飛彈是一種戰術核子彈頭飛彈,威力不如廣島原子彈, 但是在戰場上消滅敵軍一個軍的威力,仍是綽綽有餘, 如果現在賣10顆給台灣, 任何軍隊想要登島就是找死, 武統的難度恐怕百倍也不止 !

結束政治生命

平師名言錄 (中國庶民黨主席平師蔣臨沂) 我在一年半前就說韓國瑜是悲劇英雄,我一向絕對是馬前砲, 當時你們沒有人注意,現在事實發生了,大家相信了吧! 韓國瑜被世界第一強國美國,世界第一大國中國, 世界第一不要臉國家日本,聯合獨裁的蔡英文做掉韓國瑜, 這是悲劇,但是被這樣大的勢力聯手打壓,還能挺得住, 也是英雄。 韓國瑜被CIA做掉的項目,就是他的家屬的名譽, 選前之夜韓冰的眼神迷濛,我就知道她中了藍帶妙技, 我以後會講得更清楚 ! 被綁匪綁架想逃脫,要有犧牲的心理準備, 置之死地而後生,否則必死 ! 韓國瑜現在就是被綁架了,韓冰的名譽,甚至李佳芬的名節, 也許都握在CIA手裡,以此要求韓國瑜吞下選舉結果, 韓國瑜不能講話,否則就要公布於世,韓國瑜投票日滿臉悲苦, 一定是有難言之隱。 韓國瑜現在當然是陷於兩難,一邊是家人子女的名譽、名節, 這是私的方面,他必然是有許多不捨,但是 另一邊是800萬人的熱情支持,這是公的方面,要求要給一個交代,韓國瑜選對了, 說出被打壓真相,還是個悲劇英雄,韓國瑜要是隱忍不言,拋棄800萬人的期待, 等到2月4日之後,氣勢跌落谷底,整件事就只剩悲劇,韓國瑜也變成狗熊, 從此結束政治生命。

妙計逃離台灣

兩位中共地下黨員妙計逃離台灣 王致遠(1918-2005),廣東潮州人,中共地下黨員,時任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委丘念台秘書(同時也是丘念台的女婿)。「基隆中學案」發生後,也逐步牽涉到王致遠。跟他單線聯繫的中共台灣省工委武裝部長張志忠指示他設法儘快撤離台灣。 王致遠考慮再三,首先去基隆找他負責聯繫的地下黨員,問他能否通過海路航運逃出去?這位黨員為難地說,港口特務很多,監視極嚴,很難混得過去。海路既然走不通,那就只能坐飛機了。於是,王致遠又去找當時在「美援」機構「農村復興委員會」任職的地下黨員張□□想辦法,他的交際很廣,朋友很多。張□□說:「他有個朋友在國民黨空軍中任職,據說,經常有走私者和貪污舞弊被查獲的人要逃離台灣,來找他們幫忙,用重金賄賂,買通機師,若機師答應了,就把他駕駛飛機的時間告知,要走的人依期到嘉義機場,機師就把一套機場人員的服裝讓他穿上,冒充為機場地勤人員,隨機到廣州。如果是走私者,他會由廣州去香港辦貨,再跟著原機飛回台灣」。 王致遠覺得這個辦法太好了!神不知鬼不覺,既可靠又安全,因為誰都知道,就連國民黨特務也不能進駐空軍機場。於是王致遠就託張□□儘快去找熟悉的空軍機師洽談,並囑咐他花費儘可能減省。過沒幾天,張□□回話說,和機師已經談妥,而且這個機師還很夠朋友,說:「既然是要好的窮朋友,當予幫助,給一張到廣州機票的代價就行了。」 逃生之路有了著落,王致遠十分高興。過了兩天,張志忠又來了,王致遠就把乘空軍飛機離台的方案向他報告,張志忠聽了也覺得這個辦法很好,並叫他讓徐森源也用同樣的辦法一起走。 嘉義機場軍機停飛廣州 得到組織的批准後,王致遠趕緊去找張□□,要他通知機師:可以立即走;同時又通知徐森源,隨時作好出發的準備。然而,天有不測風雲,還是遲了一步!10月中上旬,人民解放軍已經逼近廣州,形勢急轉直下,嘉義機場的飛機已經停飛廣州,走不了啦,這可怎麼辦?王致遠只好另想它法,幾個人湊在一起冥思苦想,苦無良策。這個時候,張□□的弟弟張□□(中航公司的高級職員,地下黨員)獻策說:「可以改搭中國航空公司的飛機去香港,因為飛機票不貼照片,可找兩個可靠的朋友出面填表,申請乘機到香港(包括填表交三張照片和繳驗證件等)。乘機時,我們幾個人扮作送客的親友,等他倆經過查驗身分證、檢查過磅行李之後,登飛機之前,再悄悄地把機票遞給你們,你們即可憑票進入停機坪登上飛機」。大家聽了,覺得此策雖有一定風險,但在沒有別的更好更穩妥辦法的情況之下,也只能冒這個險了。於是,當下就照計行事,決定由張□□負責去「同情小組」(地下黨的外圍組織)找兩個可靠的同情者,出面去購買中航公司的機票。 王致遠回到家裡,隨即通知14日已經到達台北、住在徐□□家裡的徐森源做好準備,然後又告訴夫人丘應棠說:「有家人從高雄來台北,告知我母親病危,要我立即回家,我必須立即回去,因值星期六下午,立即要跟他從高雄乘船返汕頭,來不及請准假再走,你代我補辦請假手續。」臨行前,王致遠和徐森源騙自己夫人說的話,都差不多。交代完後,隨即王致遠先到張□□家中暫住。 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天色陰沈沈的,天空不見一絲陽光。王致遠、徐森源、張□□兄弟倆個和兩個代購機票的「同情者」,一行共六人,由張□□親自駕駛一輛「農復會」的美國中型吉普車,直奔松山機場而來。可是沒料想這天飛香港的是一架小飛機,乘客寥寥可數,候機室裡冷冷清清,沒有多少人來。等了好一會,還不見通知飛機起飛的時間。走進去查詢,主管的人說,因為乘客中有一位台灣大學的學生還在審查。他們聽了這消息覺得今天情形不妙,候機室人太少,不好混,現在還在審查名單,恐引發什麼問題。於是緊急商量了一下,決定改時間再走,就去辦理退票,改乘19日的航班。因為19日的航班是「空中霸王號」,大飛機,可坐比較多的人,情況會比較理想。 又捱過了難熬的兩天兩夜,10月19日早上,一行六人再次驅車來到松山機場。19日那天情況大不相同,早上由香港開來了兩架大飛機。一架是中航公司的「空中霸王號」,一架是央航公司的「空中行宮號」,每機可坐乘客48人,兩架飛機共有乘客96人,來台的、往返的合計達192人,加上接旅客和送旅客的親友,整個候機室約有兩、三百人,很是熱鬧擁擠。他們按原定計劃行事:兩個「同情者」經過驗身分證和檢查過磅行李後,即將飛機票遞給王致遠和徐森源。 「再見吧,台灣!」 這一天,徐森源和王致遠都身著西裝,帶一隻皮箱和手提旅行袋一個,皮箱過磅後已經交給了機場人員,旅行袋則自己隨身帶著,不用檢查。他倆憑機票進入停機坪,憑查票處交給的登機銅牌順利登機。王致遠後來回憶說:「捱過了這一短暫卻又漫長無比的瞬間,飛機終於發動起飛了。到這時,一根緊張得快要斷了的心弦才真正鬆弛下來。『再見吧,台灣!』我俯視著飛機下面的海岸線和海洋,在內心暗暗說了一聲,和徐森源會心地相視一笑」。 「空中霸王號」一陣轟鳴,直穿雲霄,徑直向台灣海峽的南端飛去,漸漸消失在蔚藍的天際。徐森源和王致遠就這樣憑藉著他們和地下黨戰友們的集體智慧與膽略,虎口脫險,順利地撤離了台灣,回到香港。 徐森源,「七七事變」後即投身於抗戰活動,隨後參加丘念台所創立「東區服務隊」,時為國共合作抗日,因接觸馬列主義,終於加入中共。抗戰勝利後,由組織批准來台,先後任基隆中學事務主任、訓導主任,徐博東的母親潘佩卿任教員,而尚在繈褓中的徐博東則被留在蕉嶺家鄉由祖母撫養。1947年,徐森源又由時任台灣省黨部主委的丘念台舉薦,擔任首屆國民黨台中縣黨部書記長,潘佩卿則任職於省立台中市育幼院會計。1949年,基隆中學案發,鍾浩東等被捕,徐博東的父親奉命隻身撤回大陸,而留下徐博東母親和三個在台出生的弟弟。自此骨肉離散竟長達40餘年,夫妻再見時已是天人永隔,徐家四兄弟也已經是40多歲的中年人了! 徐森源出生廣東蕉嶺,年輕時投身抗日救亡運動,加入中國共產黨。在台灣做過中國國民黨台中縣黨部主委,後因基隆中學案,其中共黨員身分有暴露危險,1949年與丘念台女婿王致遠(中共地下黨員)同機離台。徐母潘佩卿留在台灣,獨自撫養三個幼子。潘佩卿留有未刊稿《卿夢思源--一個「共諜」太太在台灣的日記》

愛國主義烈士

序徐博東編註《一個「共諜」太太在台灣的日記》 王曉波(世新大學教授) 1986年,我和尹章義、王永等同好,為「台獨」扭曲台灣史和澄清台灣認同問題,而成立了台灣史研究會。我任理事長,尹章義副理事長,王永秘書長,並籌備1987年舉辦「台灣史學術研討會」,還去函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邀請他們能派學者與會。廈大派的是陳孔立教授,社科院派的是徐博東教授,但因為台灣當局不准陳、徐兩人入台,而未能成行,只好「文到人不到」而缺席。 1987年11月,台灣當局開放台胞大陸探親,於是1988年台史會就組織了一個學術訪問團前往大陸,分別在廈大和社科院召開兩場學術研討會。 雖然,我們都是個別申請赴大陸探親,但還是被偵知是台史會赴大陸的學術訪問團,而被告知:只能探親,不能「學術」,也不能組團。我們只好把「台灣史研究會學術訪問團」改成「台灣史研究會學術訪問不是團」,但其他一概行程照舊,而成為自1949年以來台灣第一個赴大陸的學術訪問團。為此,我們還被禁足出境一年。 在社科院的研討會上,見到了博東兄,才得知他是北大歷史系畢業,時任北京聯合大學歷史學教授,並不是社科院台研所的研究人員,他準備赴台提交給研討會的論文寫的是丘逢甲,因為他父母於抗戰期間參加丘念台組織的抗日救亡團體——「東區服務隊」。 丘念台的父親丘逢甲,也是他們廣東蕉嶺的鄉先輩。那時,博東兄與人合作撰寫的大陸第一部《丘逢甲傳》剛剛出版。 社科院台研所主要的工作是動態研究,沒有歷史研究人才,社科院台研所李家泉副所長,與徐博東熟識,所以在接到台史會的邀請函後,遂推薦博東兄以社科院台研所「特邀研究員」的名義,代表該所赴台出席台史會的學術研討會。從此博東兄投入台灣現狀研究,從「路邊攤」一直幹到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榮退。 與博東兄見面後,才知道,他父母原是抗戰期間丘念台東區服務隊的隊員,他是在廣東博羅縣的羅浮山沖虛觀由蔣碧玉接生的。 蔣碧玉是蔣渭水的養女,1941年與夫婿鍾浩東、李南峰及蕭道應夫婦潛赴大陸參加祖國抗戰,被誤為日諜而被捕,差一點被國民黨槍斃,幸得丘念台出手相救,才得以洗清脫險,並加入丘念台領導的東區服務隊。 光復後,鍾浩東回台在基隆中學校長任內,犧牲於白色恐怖;蔣碧玉亦坐牢達12年之久。 徐博東的父親徐森源,「七七事變」後即投身於抗戰活動,隨後參加「東區服務隊」,時為國共合作抗日,因接觸馬列主義,終於加入中共。抗戰勝利後,由組織批准來台,先後任基隆中學事務主任、訓導主任,博東兄的母親潘佩卿任教員,而尚在繈褓中的博東則被留在蕉嶺家鄉由祖母撫養。1947年,徐森源又由時任台灣省黨部主委的丘念台舉薦,擔任首屆國民黨台中縣黨部書記長,潘佩卿則任職於省立台中市育幼院會計。1949年,基隆中學案發,鍾浩東等被捕,博東的父親奉命隻身撤回大陸,而留下博東母親和三個在台出生的弟弟。自此骨肉離散竟長達40餘年,夫妻再見時已是天人永隔,徐家四兄弟也已經是40多歲的中年人了! 巧的是,蔣碧玉是我們中國統一聯盟的創盟執行委員,居然是博東兄的接生婆,更想不到的是,我和大妹小時候就是台中市育幼院的院外院童,每個月領的育幼院救濟金都是出自博東兄母親的會計之手。同是天涯淪落人,如今讀到博東母親恰在那個年代寫的日記,不免再次勾起我童年時代落難的回憶,真是有說不出來的感慨! 所以,博東兄要我為他母親日記的出版寫篇序言,我義不容辭,不能不說幾句。 我九歲,母親在白色恐怖中犧牲,父親判刑七年,外祖母帶著我和三個妹妹,其中小妹尚未滿週歲,我們在台中人生地不熟,家無分文收入,我和大妹申請為育幼院院外院童,不必住進育幼院,每個月可領17元。外婆經常要我們在市場下市之後,去撿些菜葉子回來。好點的做菜吃,差的喂雞鴨,我們從來沒有吃過外婆的雞鴨,雞鴨是外婆逢年過節時賣了換現錢的。而這些尚在其次,背負著「匪諜子女」原罪的我們,在政治上、社會上所受到的監管和各種的歧視,其心靈的創傷,更難以用語言來描述……。 讀完了博東母親的日記,一個年輕的媽媽隻身在台灣撫養三個兒子,雖有一份正常的工作,但母兼父職,負擔沉重,尤其是想家,想離別的丈夫,那種難以忍受的孤獨、寂寞和無奈躍然紙上,令人動容。但所幸者,從日記中,似乎看不出來,博東母親因其父親是「共諜」而受到太大影響,是國民黨當局不知其父親具有「共諜」身分來台?或者因其父親已回大陸無法追究?抑或有身居高位的念台先生的庇護?……我們現在已不得而知。 倒是因為博東母親滯台,其父又曾任國民黨台中縣黨部書記長,他的許多戰友都犧牲了,而他卻能安然跑回大陸,因此在文革期間,被打成「特嫌」遭嚴格審查,博東兄也因此而莫名其妙地成了「可教子女」受到牽連,大學畢業時,竟被「發配夜郎」——我父親的故鄉貴州省遵義縣農村(看來,我和博東兄還真是有緣!)直到文革結束,博東的父親得到平反,他才又調回北京。 我母親雖因白色恐怖在台犧牲,但她在大陸的姐姐和兩個弟弟卻因她來台而於文革期間被批判鬥爭。我大舅章夢濤竟因「十萬青年十萬軍」,當過國民黨軍官,而遭坐牢18年。二舅章仲禹亦遭下放勞改,打倒「四人幫」後才得以解放。大舅後來得以為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力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後被授予市、省、煤炭部勞動模範,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及全國先進工作者。二舅在改革開放後,在科研上連連獲獎,其科技發明還獲國際專利,並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 我們從來沒有接到過母親死刑的判決書,父親出獄後,也絕口不提母親的事。 保釣期間,友人陳平景到北京,見到周恩來,提到我和陳鼓應的「台大哲學系事件」,周恩來特別下令對台廣播不要提「台大哲學系事件」,以免加重國民黨對我和陳鼓應的迫害。 1988年,我率台史會學術訪問團到廈大開研討會,一天主辦單位人員突然跟我說,有一位你母親的朋友從北京來要見你,然後開車帶我到另一個旅館。一位長者看見我,拉著我的手,眼淚直落,那就是賈亦斌先生。直覺上,我覺得賈公當是我母親的領導,但究竟是什麼關係,賈公一個字也不說。後來大舅跟我說,你媽去台前曾叮囑,如果有事可以找賈公幫忙,但文革時,賈公自己也被鬥垮。 1990年代初,中國統一聯盟和大陸統促會在香港開會,新華社的黃文放還跟我說起「台大哲學系事件」,當時周恩來表示,為了要解放台灣犧牲了不少同志,擔心以後統一恐怕也要犧牲人。 直到白色恐怖平反,我也成為白色恐怖補償基金會的受難人家屬代表董事,才在台北軍人監獄找到當年移送父親入監的判決書。母親的罪名是「煽惑軍人(先父)逃叛」,父親的罪名是「明知(先母)為匪諜而不檢舉」。 1948年,外婆帶著我和兩個妹妹隨父親來台練兵,母親留職上海郵局,判決書的大意是:上海赤化後,母親思家心切,被中共當局利用,來台勸說父親,如解放軍攻台,不要抵抗。 但是,我把判決書給賈公看,賈公看了直說「不對」,如何是「對」,賈公又是一個字不說。後來,我又去請教楊斯德先生,楊老後來告知母親是「愛國主義烈士」,此外又是一個字不講。什麼是「愛國主義烈士」,大陸朋友告訴我,非黨員犧牲的是「愛國主義烈士」,黨員犧牲的是「無產階級烈士」。 我已遵父親遺言,把他和母親的骨灰合葬於南昌靈山烈士公墓。母親的姓名也被刻在北京西山公園無名英雄碑上。但現在賈公已作古,楊老也當百歲,他們不說,我除了「愛國主義烈士」外,對母親之死仍一無所知。所以,我特別有感於吳小珊對博東母親日記「讀後感」中所言: 「台灣海峽兩岸隔絕37年,台灣當局有限開放29年,66年來,為國家獨立、民族解放而奮鬥一生的前輩多已作古,就連我們這些晚輩已然六、七十歲,再不抓緊收集整理台灣光復以來散落在兩岸的史料,恐怕後人很難接續上了。這段歷史,不應該被遺忘。前輩們的家國情懷,我後輩子孫更應該發揚光大。」 賈公、楊老的守口如瓶,當是有鑑於兩岸尚未結束政治對立。博東兄和我兩家的悲劇,當是源於國共內戰兩岸對立,我們都是受害者。並且,自台史會研討會後,我和博東兄又不約而同的以兩岸和平統一為志業,為不能讓這民族悲劇延續下去而奮鬥。其實,這不但是我們的志業,更是我們的切身之痛! 是為之序。 2016年2月4日

美國提供核彈給台灣

「假如美國提供核彈給台灣」 網路上王志鵬大哥提到: 「假如美國提供核彈給台灣」這已經不是虛擬的問題, 以川老大的個性, 我認為機會在90%以上,因此現在兩岸之間, 已經從和不和 ? 轉變成怎麼打的問題 ? 整個亞太區的領導人, 皮都要繃緊一點了 !

川老大要你買核武

blackjack 兄提醒: 2020/06/05 17:27 以前台南就放了核武,但蔡英文與大多台灣人「我是人我反核」, 應該不會無恥的要核武吧! 但是這次的方向反過來, 是川老大要你買核武, 問題是你敢拒絕嗎 ?

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

二二八事件是不是一場屠殺?

論證二二八事件是不是一場屠殺 何聘儒所寫《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一文,刊登在《文史資料選輯第十八輯》,本書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北京中華書局出版(北京王府井大街 36 號),( 一九六一年六月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北京第二新華印刷廠印刷1961 年 8 月第 1 版,統一書號:11018.284。) 當時因為兩岸分立分治,在台灣看不到這篇文章,當然不會引起什麼漣漪,直到鄧孔昭編著《二二八事件資料選集》(板橋稻香出版社 1991年出版),收錄此文後,引起極大反響,2015年3月4日民報社論學者李筱峰論證: 二二八事件是不是一場屠殺?特別引用此文為佐證如下: 『為了避免受到「主觀偏見」之疑,本文捨棄台灣人的見證,而以來自中國的軍官、記者的回憶及採訪報導為根據,來看看他們筆下的這場屠殺慘狀: 三月八日下午,國府軍整編二十一師的增援部隊抵達基隆;從福州運來的憲兵第四團的兩個大隊,亦乘「海平輪」登陸基隆港。同時,二十一師的另外三千名部隊,也在高雄登陸。當時奉派來台的整編二十一師的副官處長何聘儒,參與了這次來台的「平亂」之後,以其親身經歷,寫下〈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的回憶文章(原載於《文史資料選緝》第十八輯,轉引自鄧孔昭編,《二二八事件資料輯》,板橋:稻鄉,一九九一)。先看看何聘儒描述部隊登陸後如何濫殺無辜: 「三月八日午前,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尚未靠岸時,即遭到岸上群眾的怒吼反抗(按:實際並無反抗情事)。但該團在基隆要塞部隊的配合下,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得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直至晚上我隨軍部船隻靠岸登陸後,碼頭附近一帶,在燈光下尚可看到斑斑血跡。」「部隊登陸後,即派一個營佔領基隆周圍要地,並四出搜捕『亂民』。主力迅即向台北推進,沿途見到人多的地方,即瘋狂地進行掃射,真像瘋狗亂咬。到達台北的當天下午,又空運一個營到嘉義。嘉義羅迪光營殘部在增援部隊剛一下飛機場,即配合援軍向四周武裝的人民進行大屠殺,當場死傷數以千計。」 部隊不僅濫殺無辜,同時官兵變成強盜,何聘儒回憶說: 「四三六團於八日下午在基隆港登陸後,即派一個營分赴新竹、桃園、中壢等地鎮壓人民武裝。團部率其餘各部直開台中,駐大華酒家,同時命令所部向埔里、日月潭等地進行鎮壓。該部在沿途,對於因問詢語言隔閡,搖頭擺手的無辜群眾,亦予槍殺不少。不久,團部移駐中壢,在離開大華酒家時,把屋裡的電扇、衣服、盆碗日常用具,幾乎洗劫一空;並把這家酒家改為俱樂部。其行為甚於盜匪。」 致於南部的情形,何聘儒的回憶,特別是有關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的作為,有如下的敘述: 「台灣南部的情況,事後根據獨立團第二營副營長劉家騶告訴我說:『在三月一、二兩天,暴動聲勢浩大時,彭孟緝和他的要塞部隊,都縮在要塞中不敢外出一步。三日上午我(劉自稱)帶領一個連分乘四部汽車,去解救高雄七連的圍。當時不顧一切,把架在汽車上的機槍,向沿途阻攔的人掃射。一時七、八挺機槍辟辟拍拍,被打死打傷的人真是不少,中午衝到高雄,解了七連的圍。』言下大有無限得意之感。接著又談到:當時又顧慮鳳山團部只有衛生隊、輸送連、迫砲連,戰鬥力薄弱,等於耍空城記,所以又命汽車在當天下午一、二點鐘,開回鳳山;為了顯示部隊沒有離開高雄,叫所有士兵困倒在汽車裡,使外面看不出車上有人,如空車一樣,急忙開回鳳山。臨走前派了一個指導員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聯繫,告以『暴民』力量很弱,已被我軍擊潰,並打死不少,請彭適時支援七連。彭當時對指導員說:『我的要塞部隊,盡是老弱殘兵,戰鬥力差,今後作戰還要依靠你們。』彭孟緝聽到『暴民』已被驅散,當天下午對前往勸降的群眾代表,立即扯下羊皮,暴露豺狼本性,當場欺騙他們說:『你們的來意很好,等我進去和部屬研究一下。』轉身離開會客室,即命十幾個士兵將幾個代表,都拖到屋子外面槍殺了。 彭孟緝接到南京電報『八日前二十一軍可以陸續到台』的消息後,更加瘋狂起來了。二日[按:此日期可能有誤]晚下令高雄軍械庫,將庫存械彈盡量裝備高雄傷兵,成立一個大隊,擔任高雄守備。自己指揮要塞部隊和獨立團部隊,對高雄、台南等地進行血腥屠殺;並說:『錯殺幾個人,沒有關係,一切由我負責。』因此不分什麼『暴民』、『順民』都成為他們邀功的對象。所以等到三月十三日一四五師到達高雄隨後移駐鳳山時,所謂『台民暴亂』基本上已經平息。先是一四五師由鹽城、東台一帶開連雲港集結候輪開台的行軍途中,部隊晝夜行軍,一師人七零八落,拖了幾十里長,三三兩兩,好似麻雀隊伍一樣。沿途官兵給養,到處劫奪民物,不給分文,還有強姦婦女的行為。紀律壞到極點,人民怨聲載道。而他們認為鎮壓台灣『暴民』的任務要緊,一切都顧不得了。」 何聘儒對於這次蔣介石派兵來台,帶給台灣人民的傷害與痛苦,寄予相當的同情,他說:「自三月八日二十一軍一四六師到台開始『平亂』以後,給台灣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各部隊每天都聽說有『戰果』報到軍部,……所謂戰果,實即血腥屠殺的代名詞。」中國軍官何聘儒這段話,足夠回答本問題了。』 『以上中國軍官與中國記者的見證,已足夠顯示這場屠殺的殘酷,如果再佐以國際媒體以及本地人的親臨見證,史料更歷歷在目。二二八事件,當然是一場如假包換的屠殺。只是當今每個台灣住民,能不能勇敢面對這段歷史,記取教訓。』 台聯黨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擔任三立電視台記者時,也參考李筱峰老師的說法,認為: 『我們面對過去的歷史必須嚴謹,三立處理的的確不夠嚴謹,但是由國民黨來批評二二八,想要否認二二八基隆屠殺,這讓我對馬英九出馬之後的國民黨更加失望。畫家施並錫在翻閱二二八歷史之後,曾經畫了以下這幅畫「一九四七年三月八日下午基隆港的屠殺」,因為沒有當年的畫面,或許我們可以以下圖遙想六十年前的畫面。 至於馬英九及楊渡及國民黨民代們不願承認的基隆登陸屠殺畫面,真相究竟如何呢?以下是臨時找李筱峰老師惡補找來的資料。 廿一師副官處長何聘儒的回憶,他敘述軍隊上岸後「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得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直至晚上我隨軍部船隻靠岸登陸後,碼頭附近一帶,在燈光下尚可看到斑斑血跡。」(何聘儒《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 上海《新中華》雜誌報導「九、十兩天登陸軍隊用殘酷的手段施行報復。」(1947.4.16復刊5卷8期,〈台灣的動亂與隱憂〉);前引何聘儒也回憶:「主力迅即向台北推進,沿途見到人多的地方,即瘋狂地進行掃射,真像瘋狗亂咬。」;美國國務院《對華白皮書》也說:「三月九日起,發生廣泛而無差別的殺戮行為。」 來台的中國記者王思翔敘述八日以後的大屠殺:「他們從基隆上岸,大殺一陣過後,連夜向著沿途市街、村莊中的假想敵,用密集的火力掩護衝鋒而來,殺進台北市。此時,第一號劊子手柯遠芬已先行指揮台北軍憲特務,將數百名維持治安的學生逮捕槍殺,又殺入處委會,將數十名辦事人員處死。…從此,街巷佈滿了殺氣騰騰的哨兵,看到台灣裝束或不懂普通話者,不問情由,一律射殺…少數持槍的征服者,甚至為了向同伴誇耀射技,就以台灣人民為獵物!自八日夜至十三日,槍聲此起彼落,晝夜不斷;大街小巷,以至學校機關內外,處處屍體橫陳,血肉模糊。(王思翔《台灣二月革命記》) 一經逮捕,多不加訊問,立即處死;或裝入麻袋,或用鐵絲綑縛手足,成串拋入基隆港、淡水河,或則槍決後拋入海中;或則活埋;亦有先割去耳、鼻及生殖器,然後用刺刀劈死者…。每夜間,均有滿疊屍體的卡車數輛,來往於台北─淡水或基隆間。至三月底,我在基隆候船十天,幾乎每天都能看到從海中漂上岸來的屍體…」(王思翔《台灣二月革命記》) 除了上述臨時找到的一些資料之外,今天,我還想要拜託國民黨,為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找出一些照片及紀錄片,公布黨史會裡面的更多資料。六十年了,事實終究得還給事實,國民黨真的敢去告三立說當年沒有屠殺嗎?楊渡難道是要抗議手槍槍決的小兒科畫面比不上21師機關槍掃射的畫面寫實嗎?』 學者李筱峰的論證,在台灣已經是官方接受的定論,網路媒體泰國世界日報報導: 『228事件70周年,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正展出「228 ▪ 70:我們的228特展」,官方臉書稱1947年3月8日,整編第21師與憲兵第四團登陸,基隆港邊一批批手腳被鐵絲穿過綁成串的百姓被槍殺;網友質疑竄改史實,簡直是「國家級造謠」。 台史博官方臉書在8日推出「歷史上的那一天」單元,解說228歷史指出,「整編第21師與憲兵第四團登陸,要塞部隊會同登陸部隊在基隆市區進行無差別掃蕩,持續兩小時,街上一片死寂。主力向台北推進。」「基隆港邊一批批手腳被鐵絲穿過綁成串的被捕百姓,在港邊被槍殺、踢入基隆港或就地掩埋。」 許多網友砲轟質疑,整編第21師1947年3月9日才抵達基隆,如何掃蕩、槍殺百姓?有網友痛斥,沒經過查證的說法,可以由台博館官方帳號發表出來,不理真實性;也有網友諷刺,「現在流行超時空史學研究」、「國家級造謠」、「博物館也必須政治正確嗎?」 貼文挨批後,台史博更正為「1947年3月8日,下午憲兵二營登陸基隆,要塞部隊在基隆港進行掃蕩,街上一片死寂。」「『據口述』,基隆港邊有民眾手腳遭鐵絲穿成串,在港邊遭殺害。」 台史博表示,貼文引述資料是依曾任整編21師的副官處長何聘儒口述,以及《228事件研究報告》所述,「8日下午,監察使楊亮功與憲兵二營已在基隆登陸」等資料。一開始將憲兵團及整編21師列上,因有觀眾有疑慮,為免誤會,先不採納何聘儒的口述,將內文改為「憲兵部隊登陸」。』 馬民康談何聘儒 《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中的謬誤(上) 2017/02/28 來源:深度軍事 二二八事變紀念日時指出《何聘儒: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中的謬誤 摘要:《何聘儒: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最早發表在1961年6月的《文史資料選輯第十八輯》。當時正是蔣介石叫囂反攻大陸的高潮時期,海峽兩岸對立加劇,台海大戰一觸即發。在這個時候,何聘儒的這篇文章,可以說是配合當時形勢非常及時的,也可以說是為了鬥爭需要而特意安排的,在當時的情況下,為了政治的需要,誇大和扭曲也是難免的。但是,如今卻有人,特別是台獨分子,把它作為國民黨軍濫殺無辜、大肆鎮壓的依據是不恰當的。本文按照1961年6月《文史資料選輯第十八輯》原版進行抄錄核對,並以原始檔案和其他相關資料加以評註,以利讀者了解真實情況。 何聘儒其人 何聘儒,別名何濱,字洪珍,生於1909年9月,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鎮九江村 (原彭縣九龍村) 人,民革黨員,中共黨員。 1930年彭縣中學三班畢業,1931年考入成都師範大學預科學習。1932年9月,考入四川大學政治系學習,九一八事變後,因參加學生運動被迫退學。後到南京投考中央陸軍軍官學校,連考兩次,終於在1933年8月考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二總隊工兵隊學習。 1937年1月,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十期工兵科畢業,任陸軍第43軍26師軍士教導隊少尉教官。1937年10月,隨部參加淞滬會戰,任陸軍第43軍第26師第76旅第152團工兵營第5連中尉連附、代理連長(連長戰死)。1938年春,任陸軍第29軍第26師第78旅軍士教導大隊上尉區隊長。1938 年秋,任陸軍第29軍第26師第78旅第155團第1營第1連上尉連長。1939年春,任陸軍第29軍第26師直屬工兵連少校連長、軍部少校參謀、工兵營中校營長。1941年底,調任陸軍第21軍直屬工兵營中校營長。參加了反攻南昌、上高會戰、浙贛會戰等戰役。 1946年6月,任整編第21師副官處上校處長。1947年4月,任整編第21師軍務處上校處長。1947年10月,任整編第21師第145旅435團上校團長。1949年4月率第21軍第145師435團在江蘇靖江八圩港(當時屬江陰)起義。 圖1:何聘儒 1949年9月擔負策反任務,經香港、台灣回到四川,重新回到國民黨軍第21軍第26師,參與策反21軍及26師部隊起義,為解放四川作出了特殊貢獻。1950年7月,受解放 軍總政治部聯絡部派遣赴香港開展工作,任港警第五區戶籍幹事。第五區就是當年名噪一時的調景嶺。從大陸逃出來的國民黨軍政人員,都匯聚到這裡,伸長脖頸等待台灣來收容,因此有人用它的諧音,挖苦為「吊頸嶺」。利用他黃埔袍澤關係,監視國民黨軍高級軍官的動向,掩護中共地下人員,發揮了旁人不可替代的作用。 幾乎每一個月,都按預定的接頭時間、地點,用特殊方式向單線聯繫人傳遞情報,接受指令。 1957年,因身份暴露而撤回大陸,潛返廣州,平安歸隊,得到解放軍總政治部通報表揚。 1957年冬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推薦,由中央統戰部安排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任參事,行政十四級。1984年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副主任。1985年7月17日加入中國共產黨。1999年離休。 1977年至2002年,先後任浙江省政協四至八屆委員、省政協對台聯絡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祖國統一聯誼會委員、省政協「三胞」委員會副主任。民革中央團結委員、民革浙江省委員會常委,民革浙江省委員會顧問、省黃埔同學會顧問。2002年3月27日在浙江省立醫院逝世,享年93 歲。著有《二十六師抗戰紀要》、《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我所知道的劉雨卿》、《既抗日又打內戰的劉雨卿》等。 1985年,我在杭州中國計量學院讀書時,看到何聘儒在政協文史資料上發表的文章,就通過政協與之聯繫,因為祖父馬國榮曾任國民黨軍第21軍146師團長、副師長,就和他熟悉起來。後來還與他一直保持通信聯繫,直到他去世。 NKFG除菌生活美學家 母親節好禮相送 圖2:何聘儒與作者馬民康通信的信封 我曾經問過他關於《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一文的真實性,他只說了三點:一、該文寫於1961年,正是蔣介石叫囂反攻大陸的時候,是根據鬥爭需要寫的。二、當時人在師部,是隨機關和家屬一起後去的台灣,下面部隊的實際情況並非親眼所見,都是聽別人說的。三、具體時間,經過幾十年,記憶不太準確。 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的原文 何聘儒 一九四七年三月三日早飯後, 我(時任國民黨二十一軍副官處長, 軍部駐江蘇崑山)剛走進副官處的辦公室, 電話鈴響了, 拿起聽筒一聽, 原來是參謀長江崇林叫我馬上到軍長辦公室去開會。走進軍長劉雨卿的辦公室, 副軍長岳星明, 參謀長和各處室及直屬營連主官先後來到。大家圍著會議桌坐下後,參謀長即宣布開會。軍長手裡拿著一張電稿紙對大家宣讀:「奉主席蔣電令!」大家照例一挺胸, 軍長接著唸道:「(一)台灣亂民暴動;(二)該軍全部開台平亂;(三)軍部及直屬營連和一四六師即日在吳淞上船直開基隆,一四五師在連雲港集結候輪開高雄,並限三月八日以前到達;(四)該軍到台後歸陳長官(儀)指揮。」隨後參謀長也宣讀了軍直、一四五師、一四六師的行軍命令及細則規定。至此,大家才知道台灣的「暴動」已發展到極其嚴重的程度。先是三月一日,軍部收到駐台獨立團的急電,大意是「台民發生暴動,情況緊急,除遵陳長官命令行動外,請團長即日返台(團長何軍章時在軍部匯報工作)」。那時軍部認為是台灣少數搗亂份子興風作浪,不足介意。不料竟然嚴 重起來。這次緊急會議散會後,參謀長即以長途電話和上海辦事處錢主任、上海港口司令部以及船舶管理所聯絡安排出發事宜。有關軍司令部後勤方面,規定副官處的任務是清還駐地臨時借用各方面的家具雜物,指揮軍部及直屬營連隊小行李的運輸工作,以及管理隨軍行動的三百多個眷屬。四日,我率領中、少校級及尉級副官十一人和一個汽車排,運送公文行李到崑山車站;五日,車運吳淞軍用碼頭;六日中午,上船出吳淞口。 二十一軍在一九四六年曾改編為整編二十一師,在奉令開台「平亂」前不久,蔣介石為了虛張聲勢,曾令其恢復原番號二十一軍。軍部及直屬營連(欠工兵營)駐崑山及其附近地區。一四六師(師長戴傳薪)四三六團(團長駱周能)、四三八團(團長曾厚則)駐上海及其附近地區。一四五師(師長淩諫銜因病休養、 代師長李志熙)駐蘇北鹽城、東台一帶。另有軍直屬獨立團(團長何軍章)和軍直屬工兵營早於一九四六年冬開駐台灣,歸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指揮。關於駐台灣獨立團含工兵營的部署是:團部及直屬連隊含第二營駐鳳山,第一營駐嘉義,第三營駐台北,工兵營駐台中;並由各單位分派小部兵力,分駐附近各縣市鎮。 二月二十八日晨,台北市因為林江邁流血事件沒有得到合理解決,和台省長官公署守衛部隊槍殺請願群眾,引起了全台人民的抗暴運動;一時遍及整個台灣廣大地區。自三月一日到六日不到一周的時間中,人民武裝先後在台北、基隆、桃園、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地區,給蔣政權的統治機構以沉重的打擊。如桃園人民在三月一日,扣押開往台北增援的蔣軍一列火車,並將二十一軍獨立團副團長郭政扣留。二日,台北市台灣大學、延平學院、法商學院、師範學院、建國中學等校學生五千餘人在中山堂舉行大會,決議組織學生軍。三日,台中人民成立中部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領導武裝解決了蔣軍六個憲兵隊,俘獲官兵三百餘人,槍械百餘;同日迫令蔣軍第三飛機廠投降,俘獲官兵五百餘人。嘉義人民也於同一天武裝進攻二十一軍獨立團第一營,營長羅迪光率部潰竄紅毛碑,再竄飛機場;所屬第三連連長張慶豐率全連繳械投降。三天後的三月六日,嘉義人民又成立台灣民主聯軍。高雄市人民也在三月五日成立武裝總指揮部,全面進攻蔣幫軍警,俘虜官兵七百餘人。總之,這 樣聲勢浩大的抗暴運動已使台灣國民黨統治機構無能為力。台灣行政長官陳儀鑒於形勢對己不利,乃施用緩兵之計:一方面答應人民要求的「恤死撫傷、依法懲凶」,同時利用一些「參議員、參政員、國大代表」等御用人物和蔣政府合組一個「處理委員會」以緩和民憤;一面急電南京蔣政府,迅速派兵到台進行鎮壓。當時南京政府的重兵多在東北及華北地區進行反人民戰爭,閩、浙、蘇等省無兵可調,只好將駐在寧滬線上的二十一軍開台進行血腥鎮壓。 三月五日,一四六師的四三八團先行在吳淞軍用碼頭上船開台。四三六團隨之在一碼頭登另一隻海字號輪船;由於行動倉促,所以秩序混亂,官兵隨便亂丟菸蒂,以致引起船上的火警。部隊一面撲火,一面搶運彈藥上岸,差一點延燒到彈藥堆存處。事後團長駱周能告訴我:「真把人急死,假如真把彈藥燒然,不能開台,我只好跳海。」可見當時部隊增援台灣是怎樣緊急的程度了。 三月八日午前,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尚未靠岸時,即遭到岸上群眾的怒吼反抗。但該團在基隆要塞部隊的配合下,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的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直至晚上我隨軍部船隻靠岸登陸後,碼頭附近一帶,在燈光下尚可看到斑斑血跡。 部隊登陸後,即派一個營占領基隆周圍要地,並四出搜捕「亂民」。主力迅速即向台北推進,沿途見到人多的地方,即瘋狂地進行掃射,真像瘋狗亂咬。到達台北的當天下午,又空運一個營到嘉義。嘉義羅迪光營殘部在增援部隊剛一下飛機場,即配合援軍向四周武裝的人民進行大屠殺,當場死傷數以千計。 四三六團於八日下午在基隆登陸後,即派一個營分赴新竹、桃園、中壢等地震壓人民武裝。團部率其餘各部直開台中,駐大華酒家,同時命令所部向埔里,日月潭等地進行鎮壓。該部在沿途對於因問詢語言隔閡、搖頭擺手的無辜群眾,亦予槍殺不少。不久,團部移駐中壢,在離開大華酒家時,把屋裡的電扇、衣服、盆碗日常用具,幾乎洗劫一空;並把這家酒家改為俱樂部。其行為甚於盜匪。 軍部於八日晚在基隆登陸後,午夜到達台北,進駐師範學院。軍長立即去晉謁陳儀面聆機宜。軍長回來後,據說陳長官指示他四點:(一)軍部及直屬營連即日進駐台中,一四六師(欠一個團)駐台北,另一個團駐台中(軍部到台中不久移駐中壢)。一四五師到台後駐鳳山,並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取得聯繫。爾後根據情況,由該軍長自行調整部署。(二)在平息暴亂中,凡有抗拒者嚴厲鎮壓。(三)嚴密搜繳民間藏槍和其他一切武器。(四)配合當地偵察組織,秘密調查參加暴動的主要人員……。軍長還談到陳儀對他表示,「台灣人民太對不起他了」。言外之意,陳本來對台灣老百姓最好,老百姓反而「以德報怨」。其恬不知恥,已到極點。 翌日,軍部由台北開往台中。但當晚駐在台北師範學院時,因為沒柴燒,把學校門帘拆來燒火;數百軍眷同住一處,到處大小便,亂 拿學院東西,連電線、電燈泡也取走不少;使台北師範學院遭受一次空前的洗劫。由此可見蔣軍軍紀蕩然,軍眷如此,其它可想而知了。 台灣南部的情況,事後根據獨立團第二營副營長劉家騶告訴我:「在三月一、二兩天, 暴動聲勢浩大時,彭孟緝和他的要塞部隊,都縮在要塞中不敢外出一步。三日上午我(劉自稱)帶領一個連分乘四部汽車,去解救高雄第七連的圍。當時不顧一切,把架在汽車上的機槍,向沿途阻攔的人掃射。一時七八挺機槍噼噼啪啪,被打死打傷的人真是不少。中午衝到高雄,解了七連的圍。」言下大有無限得意之感。接著又談到:當時又顧慮鳳山團部只有衛生隊、輸送連、迫炮連,戰鬥力薄弱,等於耍空城計,所以又命汽車在當天下午一、二點鐘,開回鳳山;為了顯示部隊沒有離開高雄, 叫所有士兵睏倒在汽車裡,使外面看不出車上有人,如空車一樣,急忙開回鳳山。臨走前派了一個指導員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聯繫,告以「暴民」力量很弱,已被我軍擊潰,並打死不少,請彭適時支援七連。彭當時對指導員說:「我的要塞部隊,儘是老弱殘兵,戰鬥力差, 今後作戰還要依靠你們。」彭孟緝聽到「暴民」 已被驅散,當天下午對前往勸降的群眾代表,立即扯下羊皮,暴露豺狼本性,當場欺騙他們說:「你們的來意很好,等我進去和部屬研究一下。」轉身離開會客室,即命十幾個士兵將幾個代表,都拖到屋子外面槍殺了。 彭孟緝接到南京電報:「八日前二十一軍可以陸續到台」的消息後,更加瘋狂起來了。三日晚上下令高雄軍械庫,將庫存械彈儘量裝備高雄傷兵,成立一個大隊,擔任高雄守備。自己指揮要塞部隊和獨立團部隊,對高雄、台南進行血腥屠殺;並說:「殺錯幾個人,沒有關係,一切由我負責。」因此不分什麼「暴民」、「順民」都成了他們邀功的對象。所以等到三月十三日一四五師到達高雄登陸後移駐鳳山時,所謂「台民暴動」基本上已經平息。先是一四五師由鹽城、東台一帶開到連雲港集結候輪開台的行軍途中,部隊晝夜行軍,一師人七零八落,拖了幾十里路長,三三兩兩,好似麻雀隊伍一樣。沿途官兵給養,到處劫奪民物,不給分文;還有強姦婦女的行為。紀律壞到極點,人民怨聲載道。而他們認為鎮壓台灣「暴民」的任務要緊,一切都顧不得了。 自三月八日二十一軍一四六師到台開始「平亂」以後,給台灣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各部隊每天都聽說有「戰果」報到軍部,但從未看到俘獲一人繳獲一槍。由此可以推想:其所謂戰果,實即血腥屠殺的代名詞。由於我的職務的關係,沒有掌握具體材料提供參考,深為遺憾。但從下面片段情況中,也可以看出當時台灣人民受害程度的深重如何了。 三月中旬,在「暴亂」初步平息以後,長官公署為了防備人民的再度武裝起義,即時下令收繳民間武器及一切軍用物品,並布告「如有暗藏不繳者,以軍法治罪」。在軍、憲、警嚴密配合下,把當時民間所有的鳥槍、大刀、叉矛等均繳到當地駐軍,轉繳到台中二十一軍軍部,一時軍械堆積如山。我這時已調軍部軍務處長,負責清點這批武器,但始終沒有發現其中有一枝步槍、一挺機槍和一門炮。同時陳儀利用地方土、劣,如黃朝琴和林獻堂父子等人,出面宣傳蔣政府「德旨」,什麼「既什麼不咎、各安生計」等陳詞濫調,無非是瓦解人民的鬥爭意志。並且又成立一個黨、政、軍、憲、警的聯合特務機構(可能就是黨、政、軍、憲、警聯席會報,簡稱特種會報),調查進步派人士、製造黑名單,到處捉人。我記得在台中方面,二十一軍派參謀處第二科科長喻忠信和政治部幾個指導員參加這個機構。他們的任務就是秘密調查參加「二二八」事件的主要人物,執行逮捕、審訊、監禁、 屠殺等工作。 「二二八」事件平息以後,即時成立台灣警備司令部,以進一步控制台灣。當時對司令人選,各方面暗鬥甚烈。何應欽系的蕭毅肅以參謀次長身分,推薦舊同僚二十一軍軍長劉雨卿充任,理由是劉的資歷較深,又是目前台灣的駐軍最高長官。陳誠系的桂永清以海軍總司令身分,推薦所屬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充任,理由是彭有才幹,鎮壓二二八事變有「特殊功勳」。這時彭本人首先托他的日本士官同學鈕先銘,活動鈕的親戚新任台省主席魏道明,從旁推薦彭為警備司令,並洽定事成之後,以鈕為副司令,因此魏亦為彭吹噓。其次是白崇禧在二二八事件平息以後,到台灣了解事變的經過,在高雄時,彭向白報告處理事變情形,表彰自己如何殺害勸降的人民代表;如何裝備傷兵、固守高雄;如何指揮部隊,鎮壓台南各地「暴動」,大吹法螺,頗得白崇禧的嘉許。白回南京轉報蔣介石,蔣認為彭孟緝適合於作他統治台灣的工具,一九四七年秋,發表彭孟緝為台灣警備司令。這時彭就充分利用職權和機會,竭力靠攏陳誠。待蔣經國到台掌握黨、政、軍大權後,又緊密靠攏蔣經國。從此彭緝官運 亨通,飛黃騰達,先後兩任參謀總長,一次陸軍總司令,為目前台灣蔣幫重要幫凶之一。 (政協浙江省委員會秘書處供稿) 圖3:何聘儒所寫《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一文刊登在《文史資料選輯第十八輯》 三、謬誤、指正與依據 1、根據目前兩岸披露的檔案,沒有看到何聘儒所說的這兩個電報。 2、派兵命令是 3 月 5 日下達,3 月 6 日晨 收到,不是「3 月 3 日」。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究所編,《二二八事 件資料選輯(一)》(台 北 : 中 研 院 近 史 所 ,1992),劉雨卿《陸軍 整編第廿一師對台灣事變戡亂概要》記載: 整編廿一師師長劉雨卿 三月六日晨,師於崑山司令部奉到兼司令官湯(恩伯)轉主席蔣(36)寅微創畏耳電略 開著二十一師劉師長率師部及一四六旅之一個團即開基隆,限虞日(即為七日)自上海起 運,歸陳兼總司令指揮等因,遵即飭四三八團 先開台灣,餘部遵照指示完成準備。 圖4:時任整編第21師師長劉雨卿 《大溪檔案》中保存的《情報提要》陳誠 呈蔣主席三月五日代電: 二、派兵赴台情形 派兵赴台一案,(1)已令廿一師劉師長率師部及 146B(旅)之一個團即開基隆歸陳兼 總司令指揮,(2)著憲兵第四團駐福州之第 三營即開台灣歸制,(3)著調憲兵第廿一團 駐福州之一個營即開基隆,(4)青年軍 202D(師)即以一部接替 146B(旅)遺防,並限 該師於寅(正)月底以前裝備完成,準備接替146B 全部防務。以上已分令聯勤總部準備船舶,務限虞日(7 日)由上海、福州兩地起運, 逕開基隆,不得違誤。 判斷或擬辦:擬覆悉。 3月5日,蔣主席致電陳議微電 急5/3 17.50 收到 台灣36年3陳長官。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限本月七日由滬啟運勿念中正。。寅微府機 圖5:《大溪檔案》中保存的《情報提要》 3、當時副軍(師)長是戴傳薪,不是岳星明。一九四七年十 一月,副師長岳星明調任 第一四六旅旅長,原一四六旅旅長戴傳薪調任整編第二十一師副師長。整編廿一師副師長戴傳薪 岳星明《有關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回憶》記載: 我在 1946 年十一月初, 由第二十一軍副軍長和那時駐札在上海的軍所屬第一四六師師長戴傳薪對調了職務,跟著離開崑山軍部前往上海到職。 《上海地方志軍事志》也 有同樣的記載。 第二十一軍一四六師,司令部設在江灣東五角場,師長辦公室四達路興亞村6號。軍長劉雨卿。後因部隊由軍改編為師(二十一師),駐防上海的所屬一四六師於民國35年(1946年)6月2日改編為一四六旅(四三七團撤銷,轄四三六、四三八團)。同年11月旅長戴薪傳奉令升調該師副師長,遺缺另調二十一師副師長岳星明繼任,副旅長為馬國榮。整編第二十一師通信處,駐山陰路新村里11號。 圖6:時任整編第21師副師長戴傳薪 圖7:時任整編21師第146旅旅長岳星明 4、「六日中午,(軍部)上船出吳淞口。」 軍部(應為師部)應該是七日登船開台。 5、去台灣前整編二十一師沒有恢復二十一軍番號,直到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才恢復二十一軍番號。 1948年8月3日至6日,在蔣介石的主持下,在南京召開了「軍事檢討會」,鑒於整編師和整編旅的編制、特別是旅轄兩個步兵團的 編制在作戰指揮中十分不便,故會議正式決定 取消整編師、旅的編制和番號,恢復原軍和師的編制和番號,三師制軍定編3.5萬人,師以下實行「三三制」的編制。 整編二十一師直到1948年12月,增加了一個第二三零師才恢復為陸軍第二十一軍。 台灣國史館《蔣中正總統文物檔案》 卷名 : 武裝叛國(一六五)典藏號:002090300188253 主題:政治-國共內戰 內容描述:劉峙電蔣中正:蘇北整編第二十一師(師長王克俊)之一四六旅李旅長(前榮),率領兩團,東運四甲壩,進剿海門以東,麒麟鎮東南地區之匪。(1948年8月17日) 名: 一般資料—民國三十七年(十四)典藏號:002080200337162 主題:軍事-整軍建軍 內容描述:顧祝同呈蔣中正:擬將八十八軍(軍長馬師恭)之二三0師(師長許午言),撥歸二十一軍(軍長王克俊)建制, 並將十八軍(軍長 楊伯濤)之四十九師(師長何竹本) 撥歸八十八軍建制 (1948年12月24日)。 圖8:檔案中保存的相關文物 圖9:時任第21軍軍長王克俊 6、「第二營駐鳳山,第一營駐嘉義,第三營駐台北」。兩個團的番號顛倒了,獨立團第二營駐台北,第三營駐高雄鳳山。 7、「三月五日,一四六師的四三八團先行在吳淞軍用碼頭上船開台。四三六團隨之在一碼頭登另一隻海字號輪船」師部和四三八團第一批登船是三月七日,第二批是三月八日。四三六團第一批是三月九日,第二批是三月十日。 蔣主席至陳儀三月虞電: ……廿一師第二個團約定明九日由滬出發,劉師長與李主委明九日飛台,面詳一切。中正。 8、「三月八日午前,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尚未靠岸時,即遭到岸上群眾的怒吼反抗。但該團在基隆要塞部隊的配合下,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的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直至晚上我隨軍部船隻靠岸登陸後,碼頭附近一帶,在燈光下尚可看到斑斑血跡。」 「四三六團於八日下午在基隆登陸」,「軍部於八日晚在基隆登陸」「軍長立即去晉謁陳儀面聆機宜」,「軍長回來後據說陳長官指示他四點:……(二)在平息暴亂中,凡有抗拒者嚴厲鎮壓。……」 以上內容錯誤很多,首先四三八團第一部分九日午後才到達基隆登陸。師部和四三八團第二部分十號才到達基隆登陸。因為上海到基隆776公里,據當時航海時間推算,約需50個小時,近兩天左右。 陳儀呈蔣主席三月灰(十日)電: ……(一)廿一師一四六旅九團(應為四三八團之一部)於佳(九日)夜到達基隆,現正陸續進駐台北中…… 陳儀呈蔣主席三月灰(十日)電: ……(一)廿一師第一個團(應為四三八 團之一部)全部用火車運抵台北。其第二個團乘一 0 二號登陸艇亦已開到基隆口外。…… 圖10:陳儀呈蔣介石電報存檔文件 原中字 103 號登陸艇葉秀峰、張鎮呈蔣主席三月十日報告: 內容摘要:一次增援二十一師師部 由滬開台齊日午後起運146B/21D由滬開台虞日運出一個團(二千二百人)余續運中二次增援145B/21D 由連雲港開台尅日運出 劉雨卿呈蔣主席三月九日報告: 三月十一日,陳儀致白崇禧函: ……劉師長已到台北,一四六旅(旅)部 明十二日亦可抵台,一四五旅尚在蘇北,大約 本月十七日以後方可到台。…… 陳儀呈蔣主席三月十二日電: ……台安輪自滬載廿一師一四六旅旅部及 直屬部隊於今午後一時抵基隆…… 劉雨卿呈蔣主席三月十二日電:《第一四六旅新竹綏靖區綏靖詳報》: 月7日,整編21師146旅438團(欠一營及直屬部隊)從上海吳凇口乘中字103號登陸艦出發。3月9日16時,抵達基隆,是晚,進入基隆港口,在戒嚴中登陸。以第二營擔任基隆警戒,主力駐台北。 圖11:中字103號登陸艦 圖12:整編21師就這樣緊急開往台灣 3月8日,438團1營及直屬部隊從上海吳凇口乘中字102號登陸艦出發。3月10日12時,抵達基隆港登陸。 月9日,436團從上海吳凇口乘海宙輪出發。3月11日6時,在基隆港登陸,以第3營空運嘉義,主力軍運台中。 3月10日,146 旅旅部及直屬部隊從上海吳凇口乘台安輪出發。3月12日,在基隆港登陸,軍運新竹擔任綏靖。 從招商局總經理徐學禹來往文電也可證明 出發和登陸時間。《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 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 一、陳儀與招商局總經理徐學禹來往文電 (6)徐學禹致陳儀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五日) 台灣陳長官:極機密。奉令由局派海辰及 (103)登陸艇裝在滬二十一師師部及兵一團 共四千人約佳(九日)到基,另派(102)登 陸艇去榕載憲兵六百人約真(十一)日到基。 謹聞。職禹。微。秘 (11)陳儀致徐學禹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九日) 限即刻到。上海招商局徐總經理:密。極 機密。奉主席寅齊(三月八日)防創耳店開, 茲著二十一師之一四五旅海運台灣,限寅筱(三月十七日)到基隆等,因何日由滬起運輸送,計劃如何,祈先電示。弟陳儀佳。親印。 (12)陳儀致徐學禹電(一九四七年三月十日) 上海總署速轉招商局徐總經理學禹:庚(八)密電悉,密齊(八)密電迄未收到,佳辰電計達。二十一師第一團已到台北,第二團 今晚亦可開到,現在次序大定,正式開始肅清工作。儀。灰。親印。 二、招商局台北分局等與總局來往文電 (18)台局致總局電(三月十日) 總經理:密。(1)(103)艇九日 16 時抵基,十日 13 時駛榕。(2)(102)十日 12 時 抵基,卸畢即開。(3)自海平及(103)運到 憲兵及軍隊後,基隆已不聞槍聲,並開始警戒 及逮捕暴徒,至台北車謹軍運,其他尚未恢復。 坤。十日。 (19)總局致南京分局電(三月十日)急。南京分局。密。速譯呈俞部長:(15) 時電稱:(一)略。又佳(17)時電稱:(一) 略。(二)海平昨運到憲兵兩營,一營留基, 一營午夜開赴台北,聞當時正暴徒包圍公署, 該營趕到解圍。謹聞。職徐 00 叩。灰。秘。 (20)台局致總局電(三月十一日十五時) 總經理:密。(1)(102)艇真(十一) 日 11 時離基。(2)海辰、海宙均真日 6 時進 港已開始卸軍隊,卸畢即開。(3)基隆各碼 頭由軍憲警戒中,街上行人幾無,台北方面亦 頗安靖,聞已開始搜捕暴徒及浪人。台北基隆 間交通尚未恢復。坤。十一日。 (24)台局致總局電(三月十四日) 總經理:密。(1)齊(八)日台北情勢突告緊張,為防電台被圍攻與總局及各碼頭失去聯絡,職當即率領外省籍人員攜帶文卷帳冊等撤退至基隆海皖輪上辦公,並即利用該輪電台 一面與差運各輪取得聯絡。通知各輪進港時間 及停泊何處等事,一面與省署各有關機關密切 聯繫,作軍隊登陸之準備,故海平、中(102)、(103)、海辰、海宙、海潮各號均能順利進 港達成任務,省方基為嘉許,尚堪慰。(2) 齊(八日)晚台北情形險惡,幸海平運到憲兵, 局勢稍定,佳(九)灰(十)兩日,基隆台北 兩地實行肅清暴徒,真(十一)日情勢轉佳, 文(十二)日,第一批軍運完成。以下略。坤。 十四日。(593) 從這些電文檔案可以看出: 3月8日登陸的是從福建運到的憲兵第二十一團,當時都已經戒嚴,碼頭和街道上沒有行人,此前雖有抗爭都已經驅散,並無大規模的殺戮。 第一四六師師長岳星明《有關台灣 「二二八」事件的回憶》寫到: 「何聘儒所寫的資料指第四三八團三月八日上午到基隆,第四三六團是同日下午到基隆,與我記憶有出入。」另外,蔣介石對陳儀和劉雨卿都有命令: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陳儀怎麼敢指示「嚴厲鎮壓」呢? 9、關於部隊的軍紀,何文舉了三個例子, 一是,四三六團駐台中大華酒家,臨走洗劫一空,並改為部隊俱樂部。二是,軍部駐台北師範學院師損壞公物、隨地大小便,軍眷次序混亂。三是、一四五旅從鹽城去連雲港的途中,隊伍凌亂、補充給養困難,甚至有人「劫奪民物」「強姦婦女」。這三個例子都很片面,並無具體內容和實例。 整編二十一師此前作為國際大都市上海的衛戍部隊,從日寇投降,到調往台灣,將近一年半的時間,口碑一直很好,沒有任何緋聞,根本不是何文描述的那樣。 1989年張玉法《口述歷史》中,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先生口述回憶》說:「後來,布防於長江一帶的二十一師,鑒於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奉蔣主席指示,並由 參謀總長陳誠下達命令,開拔赴台協助平亂。這支隊伍無論在兵員素質裝備及戰鬥力,尤其是軍紀方面堪爲國內軍隊之楷模,遠勝於六十 二軍及七十軍許多。唯台北在三月九日晚上暴動即被平定,二十一師來台後遂以追擊殘餘分子(以台中埔里及嘉義爲主)及穩定台灣軍心 民心爲首要任務。」 《景德鎮文史資料》第四輯,有一篇當地人士程緝光先生寫的《抗日時期浮梁的駐軍》 對二十一軍有如下描述: 一四六師,長期駐守東流、至德兩縣防線 和炮兵陣地「紅草山」。一九四 0 年二月上旬(即農曆臘月三十晚下半夜),紅草山失守,一個禮拜後,奪回了炮兵陣地「紅草山」。炮 兵三十三團三營接替二營陣地。退來浮梁楊家 店村整訓。他們軍紀嚴,講禮貌,接近群眾, 公買公賣,不侵害老百姓利益,需用工具,有借有還,損壞照價賠償。約駐三個月之久,仍調回東流原駐地。 同時,一四六師四三八團,因傷亡甚重,也調來浮梁補兵整訓。他們駐西鄉鳴山、大洲上、李家門等村。他們紀律也嚴,除派一連駐市協助治安及巡邏等工作外,其餘官兵,一律不准擅自離開駐地。三個月後,他們奉命調往至德堯渡村附近各村,為一四六師後備團。離浮時,他們先歸還借物,打掃清潔,最後派副官到各戶訪問,收集資眾意見。然後離開。 同年五月上旬,一四七師四三九團團長劉星耀,率領全團官兵來浮,駐南鄉湘湖街附近村莊,補充新兵整訓。除派一個連駐市接替四三八團協助治安巡邏工作外,其餘官兵,也一律不准擅自離開駐地。他們禮貌借物,接近群眾,紀律嚴明,不侵害老百姓一針一線。劉團長的太大,是四川人,能寫善文,她不准任何人叫「太太」,只准叫「馮先生」,她經常訪問老百姓,如有貧苦者,她即拿錢救濟;若有患病者,她親自叫軍醫治療,不收群眾分文。 台灣著名軍旅作家張拓蕪,當年是整編二十一師一四五旅炮兵營的一名上等兵。他在《二二八我走過大風雪中出發》中寫到:我走過「二二八」,對「二二八」的某一段時空,我可以挺身作見證者。 圖13:本文作者馬民康在台北木柵拜訪著名軍旅作家張拓蕪先生 我們旅原本駐防鹽城,連七十八天的大風 雪中,突然奉命交班移防,沒有情由、沒有目的地,軍人只有絕對服從,立即行動。說立即真立即,就在當夜與凌晨,雪停了的當兒上了路,雪深及膝,雖然不太好走,但腳底的感覺很好,平平整整的好似墊了塊厚棉花。剛脫掉溫暖的蘆葦鞋,(東北有三寶,蘇北也有三寶,蘆葦鞋是蘇北三寶中的一寶,隆冬嚴寒中,它是寶中之寶。)換上草鞋,雙腳冰凍的忘了他的主人是誰,只是裂開好大口子的凍瘡,不時刺痛地提醒一下。我們兄弟正艱難地走著。鹽城到連雲港相隔大概有百把兩百里,這一段泥巴路,以平常一般地行軍速度兩天足夠,但我們已經走了三、四天,因為雪被數千官兵的雙腳踩成爛泥路,腳下泥濘不堪,天空又風、雪、雨交加,膝以下只是機械式地走著,從頭到腿既冷又濕,個個舉步維艱。我們看見旅長倚靠在倒斃的馬旁邊猛抽菸,一籌莫展。 想像他在蘇州留園前校閱中騎在馬上來回巡視,那種意氣奮發的馬上雄姿,和今日現場的萎頓,狼狽的模樣,完全走了樣,天差地遠。千辛萬苦在更大風雪中抵達連雲港。 到了連雲港,這風雪更大,風勢夾著雪花,只往脖子裡鑽,個個把頭縮進衣領里,嘴巴不停地打著哆嗦。忽然,師部參謀主任用一張大厚紙板捲成筒狀向大家宣布,現在清點人數, 一個跟著一個上船,有軍官發問:我們去哪?北風颳著呼呼響,根本聽不清楚,參謀主任向我們營值星招招手表示附耳上來,以口傳耳的一個一個傳下去:「去台灣、去台灣……」就這情景,冰天雪地、泥濘不堪、風、雨、雪交加的蘇北荒野道上,大軍跋涉經過之時,還能顧得上去「劫奪民物、強姦婦女」嗎? 《何聘儒:蔣軍鎮壓臺灣人民紀實》中的謬誤((下) 2017-03-02 · 二二八事變紀念日時指出《何聘儒:蔣軍鎮壓臺灣人民紀實》中的謬誤((下)   馬民康   10、“臺灣南部的情況,事後根據獨立團第二營副營長劉家騶告訴我”的情況嚴重失實。不是劉家騶所述有誤,就是何聘儒故意歪曲。劉家騶不是獨立團第二營副營長,而是獨立團第三營副營長。時間也不是三日上午。   在許雪姬製作的口述歷史《王作金先生訪問紀錄》裡,當事人獨立團第三營第七連上尉連長王作金是這樣述說的: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報告上提到:一○五後方醫院被包圍,一位劉隊長帶部隊去解圍。實情並非如此,據劉家騶少校公開說過: 五日下午四點多鐘,他帶領一輛滿載武裝部隊巡邏卡車,由鳳山經楠梓方面駛來高雄巡視,並準備以一個班支援醫院駐軍。   同時高雄市則有一輛公路客車,駛向台南方向,經過鐵路天橋後停車,下來十餘名手持武士刀的暴徒,在約距離巡邏卡車一百公尺左右處,大聲喝令停車,並要部隊官兵放下武器。   劉部隊長告以:“我們是部隊,不能放下武器給你們,請你們不要前來,則互不干涉。”暴民不聽,繼續步行,向卡車部隊接近,約距五十公尺左右,部隊向天空開機槍警告,連續兩次,暴民仍揮舞武士刀繼續前進,在距離二十公尺處,部隊開槍,暴民當場傷亡七、八人。   11、關於彭孟緝逮捕、槍殺談判代表。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之《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民國八十一年版。彭孟緝的《臺灣省二二八事件回憶錄》有如下描述:   三月六日上午九時,以凃光明爲首的所謂“和平代表團”,分乘兩部轎車,插大白旗, 駛入我司令部。我當在會客室接待,表示十分 的禮貌。這間會客室有十六席大,中間放一張小圓桌,四周圍以單人沙發。我即獨自同他們繞桌而坐,只有副官劉安德少校一人站在我的 身旁。   凃等首先提出他們業已擬好的「和平條款」 九條要我接受。條文的內容如下:   一、壽山—即要塞司令部駐地、左營、陸橋以及市內各處軍隊,即須全部停戰撤退。   二、病院—即第一○五後方醫院,今日由本會——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高雄分會——接收,但院中病人由本會負責治療,除軍隊——二十一師獨立團三營七連——隨身武器外,由本會負責保管。   三、五塊厝倉庫——臺灣南部最大軍械倉庫——一切物品、藥口品交本會接收,但軍火由本會負責保管。   四、市民一切死傷,應照臺北市辦法,負責賠償。但連絡員應予特優撫恤。(這一句不解,判係暴徒組織的某連絡員被軍隊誤殺。) 對開槍兵士,尤須處以極刑。   五、治安未恢復前,所有外省人不得下山, 但所需蔬菜、油、鹽由本會供給。   六、高雄市以外軍隊,一概不准侵入市內。   七、被捕民衆,即刻交本會帶回。   八、雙方如有不法行爲,軍民共同嚴辦。   九、此次事件關係人員,事後不得追究。   這種彷彿出自戰勝者口吻的條件,我看完了以後,就怒不可遏的光起火來:“豈有此理,這簡直是造反!”衝口而出,就在這俄頃之間,凃光明已探手脅下,拔出手槍企圖向我射擊:副官劉少校眼明手快,自後撲向凃匪死力抱住。室外官兵聽到了聲音,登時一湧而入,將暴徒一一逮捕。凃是日據時期放逐廈門有名的浪人頭子,據說手槍射擊技術是指雀打雀、指雞打雞的。此番我幾乎遭其毒手。這一支他企圖行刺未遂的手槍,至今還被我保存著,視為平生一個最值得紀念的紀念品。      圖14:時任臺灣警備司令彭孟緝   賴澤涵、許雪姬民國八十二年《關於二二八事件彭孟緝先生訪問紀錄》有如下內容:   到了六號,凃光明、范滄榕、曾豐明拿了武器、手榴彈佔領市政府,威迫黃市長上山。黃市長打電話給我,他說:“我要上山來談和平條件。”我一聽覺得很好啊!如能和平解決,我求之不得。在這裏我附帶說明,南部防衛司令部的命令中有一條:“所有的槍彈庫如果被攻陷的話,管倉庫的人要與倉庫共存亡。”另外,軍隊有個習慣是“後令取消前令”,譬如說,從前陳長官叫我們部隊不要出來,我們只聽到廣播沒接到命令,我們也遵辦了,但是後來來了新命令,便須執行後頭的命令。所以他們上山後——當時我們也太疏忽並未檢查,因爲他們是以和平名義上山來的—— 大家圍坐討論時,我僅帶了一個副官在旁邊。你們的稿子(二二八研究報告)言市長提出條件,不是的,是凃光明提出條件,他所提的條件就是要軍隊繳械,你們想一個軍人,當時我已是中將司令,他們要我繳械,等於是要我死嘛!國防部不槍斃我才怪!我當然一口回絕,這種要求等於是造反。我不理會他們,這時凃光明就掏槍(這把手槍我也給賴先生看過,我還保留著),被我副官一把抱住,就把他弄出去了。一旁的市長講:“他們三個都有武器!”於是我們檢查其他兩個人,發現曾豐明、范滄榕兩人各掛了兩個手榴彈。所以市長跟我講:“這三個人你要扣留。”後來,你們曉得,我剛才說“要塞司令部是不管地方事情”,所以沒有司法官的編制,但正好地方法院院長孫德耕躲在要塞,於是由他審判,呈報批准後才槍斃。三人被捕後,我要市長與議長趕快回去安撫市民,市長說:“不行!”“市政府上面有四挺機槍,是他們安置的,你一定要派兵鎮壓。還有車站有外省人,第一中學有外省人被包圍在裡頭。”他說:“你不派軍隊下山不行!”所以軍隊下山不是我主動的,而是市長要求的。市長這麼要求,身為防衛司令能不接受嗎?所以後來白崇禧說我有功,我請問許博士、賴先生,假使我不下山平亂,槍桿被他們拿去,由他們編成軍隊,我們的援軍十號到臺灣,十二號到高雄,試想一個軍的部隊負責來高雄剿滅他們,高雄要死傷多少人,甚至臺灣有沒有今天還不曉得。白崇禧部長自己也跟我說:“你的功勞就在這裡。”所以說,抓這些犯人是市長要求,下山鎮壓也是黃市長要求。我們下去之後,一到了市政府,被他的機關槍掃射,官兵一共死傷三十四人,其中有兩個是副連長。在這種情況下,軍隊不可能不還擊,還擊後也造成對方死傷一百多人,當年高雄市政府二二八事件報告可以證明。至於第一中學與車站,就我所知,沒有死什麼人,就算有,也死的很少。因為車站關的都是外省人,當我們部隊前去把他們救出來就了事,當時有一位郵政局長在裡頭。另外,因軍隊發現他們把外省人綁在第一中學的倉庫,這些人搖旗子、手巾、叫嚷,所以我們一個晚上沒有攻擊,當時負責高雄中學的是二十一師獨立團何軍章團,他打電話問我怎麽辦? 我說:“你最好叫他們將槍丟下來,另外在後邊留路給他們走,所謂網開一面,第二天早上你再進入第一中學。”第二天軍隊才進去第一中學,收拾到他們所遺留的檔資料(現場展示)。   12、“三日晚上下令高雄軍械庫,將庫存械彈儘量裝備高雄傷兵,成立一個大隊,擔任高雄守備。”也不正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之《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民國八十一年版。彭孟緝的《臺灣省二二八事件回憶錄》有如下描述:二日上午,……這天最得力的一項措施,是對於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獨立團輸送營武器彈藥的緊急補充。這個營的駐地是在鳳山。上午我派參謀長親赴鳳山會晤獨立團戴副團長,戴說:“輸送營原係由一個步兵營改編而成,這個部隊是有戰鬥力的,但是改編為輸送營以後,就沒有充足的武器了。”於是王參謀長立即率同戴副團長,急往五塊厝會見軍械總庫趙總庫長,商請緊急補充該營武器彈藥。趙說:“補給屬於聯勤系統,非有供應局長的命令,我無權發給武器彈藥。”王參謀長當即嚴肅的對他說:“臺灣目前的變亂情形,你當然知道,現在南北交通已被隔絕,要供應局長李進德的命令,是不可能了。你願意這些械彈讓暴徒們搶去打我們呢?還是願意發給我們應變?”趙說:“當然願意發給部隊。只是我負不起這個責任!”王參謀長便毅然答覆說:“這個責任由高雄要塞司令擔負,我會立刻有公文送達到庫。”隨即拿我的名義,命令軍械總庫發給輸送營步槍五百枝,重機槍十六挺,輕機槍三十六挺,迫擊砲八門,配附必要的彈藥,限當日正午十二時前補充到營。   13、“三月十三日一四五師到達高雄登陸後移駐鳳山時”這句也不對,前面已經貼出相關原始檔案,一四五旅是三月十九日在基隆登陸的,何寫的登陸時間和地點都是錯的。   14、彭孟緝開槍殺人鎮壓群眾也不是三日,而是六日。相關檔案和採訪都可以證實,人所共知,前面已經列出,就不再重複舉證。   15、“如桃園人民在三月一日,扣押開往臺北增援的蔣軍一列火車,並將二十一軍獨立團副團長郭政扣留。”、“三日,台中人民成立中部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領導武裝解決了蔣軍六個憲兵隊,俘獲官兵三百餘人,槍械百餘;同日迫令蔣軍第三飛機廠投降,俘獲官兵五百餘人。嘉義人民也於同一天武裝進攻二十一軍獨立團第一營,營長羅迪光率部潰竄紅毛碑,再竄飛機場;所屬第三連連長張慶豐率全連繳械投降。”、“各部隊每天都聽說有“戰果”報到軍部,但從未看到俘獲一人繳獲一槍。”、“在軍、憲、警嚴密配合下,把當時民間所有的鳥槍、大刀、叉矛等均繳到當地駐軍,轉繳到台中二十一軍軍部,一時軍械堆積如山。我這時已調軍部軍務處長,負責清點 這批武器,但始終沒有發現其中有一枝步槍、 一挺機槍和一門炮。”這些自相矛盾的話真是莫名其妙,前面說俘獲官兵繳械多少多少,後面說沒有一槍一炮,只有“鳥槍、大刀、叉矛”。 兩岸公開的檔案都有非常詳細的報表,各部門都有俘獲人員和槍械擄獲表。 由於人員太多,不便列舉,僅列出《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一)》P224 頁附表第二,《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臺灣戡亂詳報表》就可窺見一斑。      圖15:《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臺灣戡亂詳報表》   16、“同時陳儀利用地方土、劣,如黃朝琴和林獻堂父子等人,出面宣傳蔣政府“德旨”,什麼“既什麼不咎、各安生計”等陳詞濫調,無非是瓦解人民的鬥爭意志。”何老先生的這段話,明顯是對當時善後工作的刻意歪曲,同時也是對黃、林兩位著名政治家的污蔑,在今天的兩岸,沒有一個人會認同這種污蔑。簡要介紹一下這兩位政治家:黃朝琴,男,中國臺灣政治人物,台南人,生於1897年10月25日。1923年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經濟科,在日期間曾與友人創辦《臺灣民報》。之後前往美國留學於伊利諾依州立大學,1925年加入中國國民黨,翌年獲得政治學碩士。1928年起到大陸入中華民國外交部僑務局服務,歷任亞洲司科員、科長,駐三藩市、加爾各答總領事。1945年臺灣光復後以外交部駐台特派員兼任臺北市市長,1946年臺灣省參議會成立,膺選為參議會議長,歷任第1、2、3屆臨時省議會、第1、2屆省議會議長,先後達17年之久。1947 年起出任臺灣第一銀行董事長,並先後擔任臺灣銀行常務董事,第五屆聯合國大會中華民國全權代表等要職。與連震東、黃國書、林頂立等人都是臺灣1950年代半山派的政治人物。1972年7月5日去世。      圖16:臺灣著名政治人物黃朝琴   林獻堂,名大椿,號澧園,字獻堂,1881年10月22日生於臺灣台中霧峰區。臺灣政治家、詩人,民族運動先驅,被稱為“臺灣議會之父”。原籍福建龍溪,出身望族霧峰林家,人稱阿罩霧三少爺。父親林文欽是清末舉人,與清朝臺灣抗法名將林朝棟是同輩。7歲時,於自家開設的家塾蓉鏡齋接受漢學教育。14歲時,臺灣依《馬關條約》被割讓給日本,家族在祖母羅太夫人的命令下,遷往福建泉州,不過幾年後又決定返台。1899年(明治32年),專心於經營外銷樟腦的父親林文欽於香港病逝。林獻堂於19歲時接掌家庭事業,之後臺灣總督府為拉攏他,委任他擔任霧峰參事、區長(1902年),並於1905年授予紳章,同年出任臺灣製麻株式會社取締役(相當於董事)。1902年起,曾任霧峰參事、區長,並於1905年被授紳章。1907年,於日本奈良旅行時與中國戊戌變法領袖大將梁啟超會面,而受到愛爾蘭爭取自治的影響,因二人方言有礙交流,遂以筆交談,留下大量珍貴史料。1910年,加入詩社“櫟社”。1913年,與臺灣北、中部士紳向總督府請願,表達臺灣人出錢成立台中中學的意願。1914年3月,曾邀請板垣退助伯爵來台訪問,12月成立“同化會”(1915年即遭解散)。1915年 5 月,公立台中中學(即台中一中前身)成立。1919年,與蔡惠如等人成立“啟發會”,翌年改為“新民會”,林擔任會長,成立於東京。1921年 1月起,開始向日本國會提出設立臺灣議會的要求,此為第一次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10月,臺北大稻埕成立臺灣文化協會,仿效中國國民黨的制度,推舉他為總理;蔣渭水為專務理事;林幼春等人為常務理事。1923年,為激起臺灣人的民族意識,文化協會以《臺灣民報》做為宣傳,林擔任社長。1927年2月,成立大東信託株式會社,由林獻堂等人花了2年籌設,為了打破日本人及御用紳士控制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業的狀況,由林出任董事長,陳炘擔任總經理。1927年1月,臺灣文化協會分裂,轉向由左派控制,林獻堂也退出文化協會。同年7月,另組臺灣民眾黨。1930年8月,林獻堂等人組建臺灣地方自治聯盟,擔任顧問,自治聯盟以設立民選的地方各級議會為宗旨。1937年7月15日,在日本殖民當局的壓力下,臺灣地方自治聯盟宣告解散。1946年5月當選第1屆臺灣省議員。10月下旬蔣介石來台巡查時與之會面。四個月後,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加上林獻堂被列入指為 “台省漢奸”的黑名單,幸得友人相助才免去牢獄之災。1949年9月林獻堂以養病為由黯然離開臺灣,寓居日本,留下了“異國江山堪小住,故國花草有誰憐”傷感的詩句。1956年9月8日病逝東京,年七十六歲。代表作品《環球遊記》。林獻堂宣導臺灣民族運動,以漢人本位的思想(一生不說日語、不穿木屐,堅持漢民族的傳統生活方式),從事對於日本人的抗爭,是位有道德勇氣與使命感的民族運動先驅。      圖17:臺灣著名政治人物林獻堂   17、“並且又成立一個黨、政、軍、憲、警的聯合特務機構”“他們的任務就是秘密調查參加“二二八”事件的主要人物,執行逮捕、審訊、監禁、屠殺等工作。”   岳星明將軍在《有關臺灣“二二八”事件的回憶》中寫到:我率旅直屬部隊(特務連、山炮連、工兵連、通信連、輸送連等五個單位)於基隆登陸後,我偕參謀長劉世訓乘汽車先赴臺北請示任務。旅直屬隊由副旅長馬國榮率領徒步向臺北市行軍前進。綏靖區以副旅長馬國榮負責清鄉工作,配合憲警分頭出發開始清鄉,馬副旅長率參謀副官數人在警局指揮。並與憲警組織聯合法庭公審,最後再由馬副旅長主持聯合上述各機關傳集初告鄉鄰里長,對直屬關係人員個別偵訊,對被告平時行為罪行等,然後科以罪罰。馬國榮副旅長曾記得,據新竹憲兵隊報告,楊寮、虎仔山附近村落(新竹西南四公里),潛伏奸徒約二百餘人,藏匿輕機槍兩挺、步槍七十餘枝、手槍百餘枝,當即命令馬副旅長指揮旅屬輜重營一個連、工兵連、特務連(欠兩排)、搜索排,憲兵、員警各一部,通信、衛生各一部,於當日午夜由新竹秘密出發,於次日二時前佔領油車港等地,對南油車港、虎子山地區完成包圍態勢,並嚴密封鎖各通敵要道,以防匪徒逃逸。   這張照片可以看出該部的軍容威儀於次日五時許包圍楊寮、虎仔山等地,以軍憲警混合編成之搜索隊,會同地方保甲,逐戶搜查,迄至九時,已搜查完畢,並無匪情及武器,僅捕獲有匪跡嫌疑者十二名,交由憲兵隊訊辦。 據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四)》《陸軍整編二十一師第一四六旅綏靖計畫、詳報》記載:   第四冊第二三三頁表:附表第四:《陸軍整編第一四六旅直屬部隊搜剿匪徒經過概況表》據新竹憲兵隊報告,楊寮虎仔山附近村落(新竹西南四公里)潛伏奸徒約二百餘人,藏匿輕機槍兩挺、步槍七十餘枝、手槍百餘枝。本部當令馬副旅長指揮旅屬輜重營一個連、工兵連、特務連(欠兩排)、搜索排、憲兵、員警各一部、通信、衛生各一部;於感(二十七)日午夜,由新竹秘匿出發,於儉(二十八)日二時前佔領油車港、吉羊侖、南勢、牛埔、浸水等地,對南油車港、虎子山地區完成包圍態勢,並嚴密封鎖各通敵要道,以防匪徒之逃逸。於儉(二十八)日五時許緊密包圍楊寮、虎子山等地,當以軍憲警混合編成之搜索隊,會同地方保甲逐戶搜查,迄至九時已搜查完畢,並無匪情及武器,僅捕獲有匪跡嫌疑者十二名, 交由憲兵隊訊辦。本綏靖區逮捕之人犯以馬(國榮)副旅長為主審,市政府警察局、憲兵隊派員會審。對逮捕及解部訊辦之人犯先由諜報隊作初步偵訊, 第二步由本部會同市政憲兵隊、警察局等偵訊。第三步再由本部馬副旅長複訊及有關證人及鄰里長個別問訊,經以上三次審查後再行決定該犯之處理辦法。組織聯合法庭公審,最後再由本旅馬副旅長主持聯合上述各機關,傳集初告鄉鄰里長或直屬關係人員對被告平時行為罪行等個別偵訊,然後科以罪罰。 新竹綏靖區所有被捕人犯的處理,都有檔案記錄在案,沒有看到濫殺無辜的現象。      圖18:整編第146旅副旅長馬國榮,本文作者的祖父   18、“即時成立臺灣警備司令部”,對這句話,岳星明將軍在《有關臺灣“二二八”事件的回憶》中寫到:何聘儒的材料最後一段所述對臺灣警備司令一職曾有過派系的角逐,符合當時情況;惟所提“二二八”事件平息以後,即成立臺灣警備司令部有誤。實際在“二二八”事件前,早有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事件平息後,為了加強軍事方面使有專人負責,將警備總司令部取消了“總”字,縮小為臺灣警備司令部,並非那時才成立這一機構的。綜上所述,何聘儒在他的文章裡,大量引用他人所述,沒有一點親歷親為,所述時間無一正確,大量使用:“據說”“聽說”“推想” “可能”等不確定詞語,嚴重影響了文章的真實性。連他自己文章中都說:“由於我的職務的關係,沒有掌握具體材料提供參考,深為遺憾。”文章中大量明顯的漏洞和錯誤,顯然是何先生故意留下的“BUG”,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這種嚴重扭曲事實,漏洞和錯誤百出的文章,怎麼能夠作為事實依據呢?   四、其他佐證   十年前,我到安徽廬江拜訪了劉雨卿將軍的秘書、辦公室主任黃存厚先生,當年他陪劉雨卿將軍同機飛抵臺北松山機場。1947編輯了《二二八事變始末記》,由《掃蕩週報》社出版。黃存厚老先生記者出身,後給劉雨卿做秘書,解放後作為戰犯關押二十多年,特赦後安排為廬江縣政協副主席,我拜訪他時已經九十四歲高齡。黃老於2010年2月1日去世,享年九十七歲。現在所有記述“二二八”事件的文章都以他寫的為藍本。他對我描述的情況與何聘儒完全不同。他說:“當時,大家都帶著家屬和孩子,到了臺灣以後,哪裡像是平叛,簡直就像度假!如果是去大屠殺,誰敢把老婆孩子帶去,我們當時就是一次正常的調防。”確實,當時祖母和父親三姐弟都隨軍去了臺灣,在臺灣新竹一直住到十月才回大陸,當年父親只有十二歲,姑媽十四歲、叔叔十歲。許多軍官都在臺灣娶了新娘,那可不是強迫的,確實是自由戀愛,許多姑娘都喜歡二十一師的青年軍官,韓營長就娶了一位臺灣高山族姑娘江時,還是一位有知識有文化的青年教師,並隨他回到了大陸。改革開放後,作為優秀教師代表,多次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行委員、山東曹縣政協副主席。      圖19:黃存厚老先生      圖20:黃存厚所著《二二八事變始末記》   一四五旅四三五團軍需主任楊步震在他所寫的《我的萬里河山》一書中,對軍眷去台經過有著更詳細的描述:春節之後,由於蘇北情況發生急劇變化,四三五團由南通開拔到鹽城伍佑一線,以切斷一切物資向大中集方向的運輸,此時正值嚴寒,蘇北平原,大雪紛飛,河流冰封,道路濘泥,軍行甚為遲緩,當部隊剛抵鹽城,臺灣發生了“二二八”事變。二十一軍全部奉調赴台,四三五團連夜赴連雲港乘登陸艇去基隆,軍的主力則在上海航台。   因四三五團在蘇州設有留守處,全團軍官眷屬集中在那裡,為了解除後顧之憂,團長囑我往蘇州去安排好娘子軍的工作,我遂星夜驅車回通,並向岳母說明情況徵求她的意見意欲約妻健吾同行,欣然應允。翌日,即與中國、交通兩行及十四兵站分部,結清往來手續,辭別親人,同妻健吾趕往蘇州。直至暮春三月,我們去的輪船才在上海辦好簽證,於1947年3月底率領大批官眷帶著箱籠行李浩浩蕩蕩離開蘇州去滬,在外灘碼頭搭上招商局的海桂號輪航往臺灣,經過36小時的航行於4月3日到達基隆。   火車站緊靠碼頭,我們卸好了船上的物資行李便清點人員依次進入車站,大喉嚨一聲喊,轉瞬之間,已抵臺北,列車繼續南下,過北回歸線,只見山川秀麗,阡陌相連,鐵路雙軌,疾駛如飛,公路縱橫,有如蛛網,真是魚米之鄉,富庶之區。列車於中午抵達台南站,團長林雲谷及其他軍官都各自迎接他們的親人,並在豪華的車站飯店為我們接風洗塵,興盡人散各自擁夫人駕香車而歸去。   我們抵台時,二二八事變早已風平浪靜,一切參與事變的人已由臺灣警備總部分別交由各市、縣處理。此時,團長林雲谷兼任台南市綏靖司令,負責案件處理釋放人犯,同時整頓部隊加強訓練,我則往返於台南台中間辦理軍需供給。   原臺灣退役中將海軍陸戰隊參謀長、海軍陸戰學校校長賈尚誼將軍,當時是一四五旅四三四團第一營營長,他在給我的信中寫到:1947年3月6日,當時我正率部在蘇北如皋附近剿共,突接團長電令:第一營為旅之先遣營、立即以急行軍趕赴連雲港,搭乘海軍運輸艦海運赴台,在基隆港登陸,抵達後受師部直接指揮。受命後,立即晝夜兼程於規定時間在連雲港碼頭報到,全營官兵共約700人登艦後、立即起碇、並晝夜速航,於3月9 日清晨在基隆港碼頭登陸,師部參謀徐少校已在碼頭等候(時師長陸軍中將劉雨卿率其必要幕僚、及一四六旅之大部即先行搭機抵台,組成前敵指揮所坐鎮指揮),見面即交劉師長書面命令:四三四團一營賈營長尚誼率該營乘預置於火車站之列車,急駛台中火車站,向師部作戰參謀丘少校報到。我即刻率部徒行通過市街,街上行人均佇足在路旁觀看、店舖有開有關,已絲毫看不見曾經暴亂過的氣氛,民眾對軍隊通過表現得十分理性。部隊到達基隆火車站,列車早已停靠月臺,快速登車、直駛台中,因軍事需要皆遇站不停,其他民用列車概行避讓。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有對整編二十一師參謀長江崇林將軍的採訪記錄:   問:國軍二十一師在何時奉命開始開拔來台?師長如何處置?   答: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五日,師部接奉國防部長途電話指示:“師屬各部應立即準備赴台”;旋又奉國民政府主席蔣公於電話中指示:“師長劉雨卿即刻來京聆訓,何時到達,何時請見”。由此可以分析二二八事件業已引發臺灣情勢之緊張。   劉師長經稍事安排後,即搭乘快車進京,三月六日晨立即晉謁蔣公,當蒙面授機宜,旨為“寬大處理,整飭軍紀,收攬人心”,並發給手槍六百枝,當日運滬交部隊承領。   師長劉雨卿中將旋於三月七日,由南京搭美齡號專機,率同政工處秘書黃存厚中校及侍從人員飛抵臺北松山機場,一行先到指揮所(新生活俱樂部,今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現址),聽取李前榮主任簡報,交談後即往公署(今行政院現址)晉見陳儀長官,面呈國府主席蔣公訓示。   當天,劉師長向全省同胞廣播,勸導“暴民”放下武器,回歸原來崗位,宣達中央寬大處理政策,若有意頑抗,將不予姑息等。翌日報紙均以頭版頭條刊載,並專印多張分送各縣市鄉鎮,各地事件處理委員會聞聲紛紛解散,好多盲從附和的民眾亦知難而退。   問:請介紹開拔來台前,國軍第二十一師概況,好嗎?   答:民國三十五年冬,國軍整編將次第完成,陸軍二十一軍改制為陸軍第二十一師,轄淩諫銜、岳星明兩整編旅及一獨立團與直屬部隊,衛戍淞滬及長江北岸地區,一四五旅旅長淩諫銜適駐台兩軍奉調中原,本師奉命接替,師部乃派李前榮少將為前進指揮所主任,率領獨立團及師屬工兵營趕赴臺灣先行辦理交接,其餘部隊等待新轉調來接防部隊辦妥交接後,本師再行調台。同時,鑒於原七十、六十二兩軍赴台前因準備不周,導致臺灣同胞對祖國的期望由沸點降至冰點,為免重蹈覆轍,師部乃編印“臺灣概觀”與“官兵須知”手冊,發給全體官兵詳讀,俾對臺灣有所瞭解;同時全師奉准統換為日式最新裝備,軍容整齊氣象一新。   問:請說明國軍二十一師登陸在臺灣北部過程,好嗎?   答:本師岳星明(第一四六)整編旅之曾厚則團,原駐守上海,擔任世界大商埠之警衛任務;首先,從黃埔江搭乘自由輪,於三月八日(應為九日,記憶錯誤)到達基隆,當此運輸船靠近碼頭時,岸上暴徒曾用各式槍械向輪船射擊,曾團長迅即部署戰鬥,一面還擊,一面強行登陸,先行鞏固橋頭堡防線,全團乃得安全陸續上岸,僅團附岳戰少校受輕傷,進而控制基隆市區,並向臺北挺進。曾團進駐臺北後,首先,加強機場、機關及交通要地的護衛,並作徹夜警戒及不斷巡邏,全市遂漸趨於平靜。其次,在市區及近郊進行搜繳武器並分區集中。同時,先後逮捕嫌疑犯,拘禁於一所小學(今中山北路二段與林森北路間之天府大廈舊址),計有數百名。乃成立勞動營,由臺灣師管區副司令張柏亭少將兼主任,營區設於原日本舊神社(今大直忠烈祠內),以便於管理。除清查其犯行事實,並藉勞動服務修築大直段道路交通外,發現其係盲從者,均陸續釋放或交保,其有顯著犯行者,才移送法辦。我本人率同師司令部及直屬各部隊,搭乘第二梯次運輪,於三月九日(應為十日記憶錯誤)在基隆登陸,時港區碼頭已由曾團派兵戍守,市區平靜,行人稀少。在開往臺北路上,行人均向指揮軍車彎腰行禮,表示友善與歡迎(送),行軍順利,並未遭遇戰鬥,直入臺北市,分駐新生活俱樂部、東門國小、總統府(戰時被盟機轟炸,殘破部份尚未修復)、臺北賓館等地。並立即與師長會合,展開指揮參謀作業。當時,最急要的是解救嘉義機場之圍,乃以運輸機分三梯次,從臺北松山機場空運攜有重武器的戰鬥步兵馳往增援,包圍機場的“暴民”見天兵空降,驚惶失措之餘,遂自動瓦解。   問:國軍二十一師,如何展開肅清作業?   答:三月十日駱周能團於基隆登陸,由於準備更充分,官兵士氣高昂,軍容旺盛,服裝新穎予臺灣同胞耳目一新。翌日,準備向台中挺進,因火車司機被暴民恐嚇,不敢出面,經保證其安全,乃得招集行車人員、調配車廂;沿縱貫線南下,行至苗栗山區,遭遇埋伏兩側之暴民開槍射擊,遂停車,展開搜索及戰鬥,暴徒不堪一擊,紛紛抱頭鼠竄,我軍未予追擊,繼續南下,當駱團向台中挺進時,所屬長官岳星明旅長亦率同旅直屬各部進駐新竹從事綏靖任務。斯時,台共謝雪紅自知無力抵抗,為保存勢力,遂集結所有武裝之“二七部隊”向埔里山區逃逸,我軍改用汽車運輸戰鬥步兵隨後追擊,沿途曾有數次接觸,發生射擊戰,終因謝等熟悉山區地形,化整為零,逃入深山。後來,為通緝謝等,曾廣印相片數千張,分發軍警及港口查緝,但仍被偷渡出境。政府乃依法沒收謝在台中公園東側開設之大華酒家,改置為中山堂,作為市民大眾活動場所,並由劉雨卿將軍親題“中山堂”匾字;謝的同夥楊克煌在台中市繼光街經營紙張、文具為掩護,楊隨謝逃亡後,亦依法沒收並拍賣其資產。師司令部及直屬各部隊,隨之進駐台中市干城營區,建立指揮中心並佈設全省通訊網,另在近郊豐原、烏日(今成功嶺營區)亦駐軍,以保衛指揮中心之安全。為肅清匪黨殘留潛伏分子,掃蕩暴亂之隱匿人物,施行全市總清查。先綜合各情治單位資料,列出嫌疑犯,次召集市府官員及區、里、鄰長集會,說明總清查目的動向,要求提供意見共予協助,然後封鎖交通全市戒嚴,從黃昏開始,本師派出部隊配合憲兵、員警,偕同地方人員,分區循序徹查結果,計逮捕嫌疑人犯三百餘人,其中六人於清查時持械對抗,送交軍法審判,核定明正典刑,由軍警共押遊街示眾後槍決。而在暴亂中組織群眾作亂者數十人,概移送法辦,盲從附和者,一律交保釋回。所收繳槍彈、軍品堆滿四大汽車,次日以後,陸續有人將軍用物品送繳。復經電臺廣播,凡持有或藏有軍用品者,可自動交與鄰、里長轉繳,亦可於三日內,利用夜間,放置於門外街道旁,概不追究責任,如此,連續三天後所獲軍品,積滿一大間庫房。總清查告一段落後,我親赴霧峰拜訪林獻堂先生,轉述陳儀長官慰問之意。同時,簡報當時處理情形,並請提示方針,晤談逾三十分鐘。   問:國軍二十一師在南部地區如何進行綏靖任務?   答:本師淩諫銜旅在高雄港(應為基隆港,記憶錯誤)登陸前,獨立團團長何軍章上校於三月九日(應為六日,記憶錯誤)向我報告,一、二千外省人和軍公章教人員眷屬被暴民拘禁在省立高雄中學內,分別捆綁於校舍各窗口,已兩晝夜不許動彈,經運用威脅方式戰鬥後,暴徒們震嚇潰散, 受困外省人全數被救出。本師乃進駐南部各縣市,暴亂情勢,急轉直下,全台趨於平息。同時,全省分為北、中、南、東四個綏靖區,以岳星明旅綏靖北部,淩諫銜旅綏靖南部,原駐高雄的獨立團調駐東部,師部則負責中部。據最後統計,散失的武器軍品,約有十分之二尚未被收回,其中以竹山地區各倉庫被劫奪軍品為最。後來,劉師長率同若干官兵,分巡各縣市,直接與地方人士及基層人員交談、會商,除宣達中央寬大處理政策外,並微詢對事件善後處理意見,策勉大家共同鞏固地方安寧,恢復正常狀態。   問:國防部長白崇禧蒞台曾作何指示?   答:三月十七日國防部長白崇禧上將來台,代表國民政府蔣主席宣慰臺灣軍民,瞭解實際狀況,並籌畫善後事宜。到台中時,集合駐軍全體軍官二百餘人,當眾明白宣示:   1、曾參與暴亂者,不追究其動機如何,凡已解散返鄉者,一律給予保護。   2、現被拘禁的嫌疑犯,凡犯行輕微,沒有殺人、傷人或搶奪武器者,從速詢明釋放。   3、罪行顯著而被逮捕的嫌疑犯,移送臺灣高等法院或地方法院處理,不受軍事審判。   4、共產匪黨潛逃或隱匿分子,仍應繼續追查究辦,倉庫散失的槍彈,務必清查收回。   白部長宣示完畢,以舊長官之誼,向擔任臨時指揮的我提示:“這是一場政治戰, 若過於用武,會把人民嚇怕!”遵循上項訓示,勞動營即行解散,所拘禁人犯,限日由師部軍法處逐一詢問並即交保釋放,輕微者逕予開釋由親人領回,而罪行顯著情節重大者,於一周內移送臺灣高等法院處理。白部長返京後,中央即明令臺灣設省政府,派魏道明為主席(陳儀免職調派浙江省主席)省府官員則選用多位本省籍人士擔任。      圖21:白崇禧來臺灣視察   問:國軍二十一師官兵如何與臺灣同胞打成一片?   答:當時,臺灣甫推行國語教學不久,一般人交談,仍以閩南語和日語為主。幸本師於八年抗戰期間,曾鏖戰於閩贛地區有年,所屬官兵有一部分閩南籍,這些官兵在此次事件中,便扮演軍民關係橋樑。我曾選派士官李金山(詔安人)為衛士,另派唐其元中尉(泉州人,現尚在台)作為接待臺灣同胞及會議時之譯員,同時擔任軍法審判傳譯工作。為減少軍民無謂糾紛,各部隊主副食品,概於先一日依種類、數量列表,送請當地農會或農業合作社代辦,按時運送各營區點收,當日付清價款。軍中性問題,不可能絕對禁止,但極易於犯軍紀;爰採公開招商承辦,由師部軍需處組設合作社,官兵按排列時間循序前往茗茶、休息。除外,台中市中山堂每週六舉辦同樂晚會,一面調劑官兵身心,一方面與地方人士擴展公共關係。曾有好些官兵與台籍女友結婚,我經常被邀當證婚人,其中有位師部參謀胡開源少校與眼鏡店老闆女兒結婚,現尚在臺灣,祖孫三代,和樂融融。又,臺灣省光復節運動會及各縣市舉辦運動會,本師全力支持,除製備大批錦旗、獎品外,並組隊參與,軍民可說完全打成一片。   圖22:一四五師四三四團三營長韓吉奎在臺灣的結婚照   問:記憶所及,國軍二十一師共處決多少人犯?   答:國軍二十一師在台中曾依軍法審判,槍決六人,他們是持械抗拒的暴徒。高雄要塞司令部亦曾槍決三人,他們是持槍械脅迫彭司令繳械投降,這九人均是明正典刑,罪有應得。國軍二十一師共轄二旅五團及直屬五營,官兵計有二萬多人,坊間卻不著邊際說從基隆殺到屏東,血流成河,殺了二萬人,(每人殺一人)請問是什麼人?在什麼時間?用什麼方式?所作的調查統計?證據何在?顯係無中生有、信口開河、道聽途說、一派謊言。那時,臺灣共分為八縣九市,除澎湖外,如依二萬人被殺的傳聞來除以十六,每一縣市平均要死一、二千人,請問可能嗎?且說,誰能在任何一縣市列出一、二千人位死亡者的姓名來?國軍官兵與臺胞素無恩怨,臺灣同胞又具有守法精神,二十一師以嚴整軍容開進臺北市,暴徒聞風喪膽,多走為上策,本師岳旅原戍衛中國第一國際商埠——上海有年,深諳國際禮儀及人道精神,原就不可能會亂傷人,何來把屍體拋入淡水河?試問有何人證?物證?能舉出這些死者的姓名嗎?另外,高雄市外省籍同胞多人被拘禁於第一中學內,全市成暴民天下,從那裡去買麻袋?有誰敢拿麻袋去賣給要塞?要塞官兵幸蒙地方開明人士陳啟清大義助米,始克渡過斷炊難關,還有餘力拋擲數百人到愛河或海港裡嗎?有何根據?歡迎公諸社會!否則,切忌以訛傳訛。   問:今後,政府與民間如何來撫平這歷史傷痕呢?   答:二二八事件經過四十多年,但並末隨時間的消失成為“歷史故事”,迄今仍然陰影幢幢。新生代的年輕人多出生於光復後,常有各種推想,人云亦云,想當然耳,遂為野心分子所乘,運用為政治鬥爭工具,誠是憾事。幸而事實總是事實,如何使事實大白於天下,大家應該平心靜氣坐下來談,透過一切公開談論、研究,乃至互相辯論,共識事實真相,大家才可能從歷史陰影中走出來。因為人類文化的進步,原是從重重“錯誤歷史陳跡”累累創傷中,不斷地摸索、檢討而改進的。“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為避免重蹈歷史覆轍,大家應發揮我們中華民族“不念舊惡”的傳統美德,來洗刷並癒合傷痕,不宜再重挑舊創,製造痛苦的回憶;當然,在政府施政措施方面,宜有補救、撫平之道加以配合,如此,方能使我們和平、優秀民族永垂無疆之休。   根據《國軍後勤史第5冊》官方資料(國防部史政局1991年6月出版):   1947年12月,整編第二十一師人數19095人,步槍5411支,輕機槍590挺,重機槍75挺,手提機槍271挺,手槍783支,中口徑迫擊砲46門,60迫擊砲66門,戰防砲8門,山砲12門,槍擲彈筒486支,信號槍27支。   1946年6月整編前,陸軍第二十一軍人數有三萬五千人,三師九團,各師均有炮、工、輜重等特種部隊各一個營。步槍10548支,國造79和日造65步槍各一半。迫擊炮175門,50擲彈筒181具,日造89擲彈筒223具。   可見,何聘儒先生的文章寫的多麼與眾不同,只能說,那是為了政治需要編造的謊言。   在臺灣“二二八事件”七十周年即將到來之際,僅以此文還原歷史的真相,以免扭曲的政治資料被台獨分子利用,希望祖國早日和平統一, 兩岸人民不再隔閡分離。   本文在編撰時,得到了臺灣黃埔後代聯誼會會長丘智賢博士、臺灣著名軍旅作家張拓蕪先生、賈尚誼將軍(去年在美國三藩市病故)及其長子賈力耕博士、臺灣真理大學觀光系主任葉泉宏教授、岳星明將軍之子岳世韜博士、王克俊將軍長孫王修和先生、民革菏澤市委主任委員韓中光先生、國軍軍史專家胡博先生、四川仁壽縣黃埔同學會會長吳官明副團長(2014年病故)等人的大力支持,並提供了大量資料和圖片。在此一併表示衷心的感謝!   2016年12月12日完成於江蘇徐州 (一) 馬民康與何聘儒有緣 1985年,馬民康在杭州中國計量學院讀書時,看到何聘儒在政協文史資料上發表的文章,就通過政協與之聯繫,因為祖父馬國榮曾任國民黨軍第21軍146師團長、副師長,就和他熟悉起來。後來還與他一直保持通信聯繫,直到他去世。 馬民康既然是何聘儒老友的孫子,經由祖父馬國榮的指點,對何聘儒的底細,當然比一般人更清楚,現在來提出質疑時,何聘儒總不能說假話,但是身在共產黨主政之下,也不敢說真話,因此當 馬民康曾經問他關於《蔣軍鎮壓臺灣人民紀實》一文的真實性時,他只說了三點:一、該文寫於1961年,正是蔣介石叫囂反攻大陸的時候,是根據鬥爭需要寫的。二、當時人在師部,是隨機關和家屬一起後去的臺灣,下面部隊的實際情況並非親眼所見,都是聽別人說的。三、具體時間,經過幾十年,記憶不太準確。 馬民康是個認真的年輕人,為了此事奔走兩岸查找資料, 還親自訪問到當年是整編二十一師一四五旅炮兵營的一名上等兵, 後來成為軍旅作家的張拓蕪。比對之後,馬民康用心指出何聘儒的文章有十八大項謬誤。(如前段所引文) (二) 如何判斷何聘儒的為難與用心良苦 ? 一、該文寫於1961年,正是蔣介石一心反攻大陸的時候,是根據鬥爭需要寫的。距離1949年4月率軍陣前起義投共,已經有12年之久。記憶自然不準確,但是為何所寫內容,所犯錯誤,完全不似經歷久年軍旅生活的老軍官,在奉令撰寫此文時,已經身歷中共統治12年,經過三反、五反與1959到1961三年自然災害,何聘儒顯然已了解中共本質而有悔意,故意以錯誤百出的內容,讓後人一看就可以戳破假象。 二、當時何聘儒人在師部,是隨機關和家屬一起後去的臺灣,下面部隊的實際情況並非親眼所見,都是聽別人說的。等於間接承認, 所謂港口掃射,軍隊屠殺,是編造故事非親歷親為。 三、再問具體時間,經過幾十年,記憶不太準確。年輕人就別再逼問老先生了,也許老先生更想提醒年輕人,共產黨統治還在如日中天,追根究柢,付出何種代價可能是承當不起的 ! 1949年中共渡江戰役時,守江陰要塞叛變投敵的就是戴戎光與何聘儒等人,此舉約造成共軍消滅30萬國軍。對共產黨勝利有莫大功勞,但是共產黨對附共份子,可沒有論功行賞的作法,1957年冬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推薦,由中央統戰部安排何聘儒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任參事,行政十四級。1984年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副主任,27年才升一級。1985年7月17日才被許可加入中國共產黨。距離當年起義投共已經是36年之後的事情,這個遲來的獎賞,在何聘儒心頭恐怕是五味雜陳吧 ? 四、何聘儒的心理分析 何聘儒1933年為救國出川,一腔熱血來到南京,投考中央陸軍軍官學校。他連考5次,終於得進第十期工兵科,與名噪一時的將門子弟張學思(張學良弟)、何異(何鍵之子)、朱戎瀚(朱培德之侄)、唐鵬(唐生智三弟)等同隊。1936年畢業後派駐貴州,隸屬郭汝棟部四十三軍二十六師。翌年“八•一三”淞滬抗戰起,二十六師奉命星馳前線,歸屬三戰區張治中將軍指揮。28歲的何聘儒參加了抗擊日本侵略軍的戰鬥。 何聘儒晚年接受記者訪問,追憶當年故事說: “這仗打得非常慘烈,我軍官兵高呼‘為了打國仗,捍衛每一寸國土,死也瞑目!’”,“我是一五二團工兵營五連中尉連附。我們與步兵一起參加戰鬥。參戰前,我給老家父母寫了‘遺書’,寄去‘遺像’,決心以死報國!在上海週邊戰場,日軍倡狂進攻,升起氣球指揮,80多架次飛機猛炸,陸上、海上幾百門大炮狂轟,坦克出動之後是步兵全面衝鋒,打得太陽也為之變色。我記得,一次轟炸汽浪把我掀起地面,又埋進砂土堆。我好容易爬出來,看到樹上、斷垣上掛著我軍官兵的殘破肢體,慘不忍睹。我們中國軍隊堅持戰鬥。我親見一位下士滿身綁了手榴彈,拉著引線,衝向迎面開來的日軍戰車,一起爆炸。我們工兵科的13個同學都上了前線,7個負傷,我是其中一個。我們五連原有90人,打下來只剩4人。連長戰死4個,排長戰死9個,伙夫也上前線了。我代理連長指揮。我二十六師堅守陣地7個晝夜,奉命後撤時,已由原來的5000人銳減到500人了。” 在抗戰8年中,何聘儒轉戰浙贛戰場,參加過反攻南昌(1938,1939年,此役陳安寶軍長犧牲)、上高會戰(南昌週邊,1941年)、奇襲紹興(1941年)、浙贛會戰(1942年)等戰役。他負傷3次,創疤猶在。他得到過數次嘉獎。他還主持過軍官教導隊,帶出3批好樣的學兵。何聘儒說:“為了民族尊嚴、抗日救亡,我們軍人理應出生入死。這一精神,也是我們今天海內外黃埔同學的凝聚力,他們都希望振興中華、統一祖國。” 就是這樣一位曾經在抗日戰場經歷過九死一生的前中華民國陸軍上校,在投共12年後,奉令撰寫《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一文,當時海峽兩岸劍拔弩張,1958年剛發生過金門炮戰,不可能寫蔣軍會做什麼好事,但是何聘儒親自服務過的整編21師,真做了什麼壞事嗎? 他其實心知肚明,因此其內心糾結可想而知,1961年這份交差的文章通過審查,由中華書局出版。隱藏在眾多文獻當中,沒有什麼人注意,直到1991年鄧孔昭編著《二二八事件資料選集》(板橋稻香出版社 1991年出版),收錄此文後,引起極大反響,受到台獨學者頻繁引用,認為此文忠實記錄屠殺慘狀,出自前蔣軍軍官之回憶錄,可見罪證確鑿,無可狡賴。 但是我們仔細剖析《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內容,卻覺得處處透著怪異之感,首先是部隊番號不同,陸軍整編二十一師被何文改成國民黨二十一軍,師長劉雨卿也直升軍長,副師長戴傳薪直升師長,一四五旅、一四六旅變成一四五師、一四六師, 一四五旅(旅長淩諫銜因病休養、 代旅長李志熙)變成一四五師(師長淩諫銜因病休養、 代師長李志熙),獨立團「第二營駐鳳山,第一營駐嘉義,第三營駐台北」。兩個營的番號顛倒了,獨立團第二營駐台北,第三營駐高雄鳳山。番號與駐地的混亂,以一位在基層服務13年之久的老軍官,對最基本資料都不能掌控核對,實在奇怪。 何文記載: 「二月二十八日晨,台北市因為林江邁流血事件沒有得到合理解決,和台省長官公署守衛部隊槍殺請願群眾,引起了全台人民的抗暴運動;一時遍及整個台灣廣大地區。自三月一日到六日不到一周的時間中,人民武裝先後在台北、基隆、桃園、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地區,給蔣政權的統治機構以沉重的打擊。如桃園人民在三月一日,扣押開往台北增援的蔣軍一列火車,並將二十一軍獨立團副團長郭政扣留。二日,台北市台灣大學、延平學院、法商學院、師範學院、建國中學等校學生五千餘人在中山堂舉行大會,決議組織學生軍。三日,台中人民成立中部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領導武裝解決了蔣軍六個憲兵隊,俘獲官兵三百餘人,槍械百餘;同日迫令蔣軍第三飛機廠投降,俘獲官兵五百餘人。嘉義人民也於同一天武裝進攻二十一軍獨立團第一營,營長羅迪光率部潰竄紅毛碑,再竄飛機場;所屬第三連連長張慶豐率全連繳械投降。三天後的三月六日,嘉義人民又成立台灣民主聯軍。高雄市人民也在三月五日成立武裝總指揮部,全面進攻蔣幫軍警,俘虜官兵七百餘人。」 自三月一日到六日不到一周的時間中,人民武裝力量大勝蔣軍,俘虜官兵將近2000人,但是同一支民軍,在被國民黨二十一軍平亂後,何文中變成: 「長官公署為了防備人民的再度武裝起義,即時下令收繳民間武器及一切軍用物品,並布告「如有暗藏不繳者,以軍法治罪」。在軍、憲、警嚴密配合下,把當時民間所有的鳥槍、大刀、叉矛等均繳到當地駐軍,轉繳到台中二十一軍軍部,一時軍械堆積如山。我這時已調軍部軍務處長,負責清點這批武器,但始終沒有發現其中有一枝步槍、一挺機槍和一門炮。」 只有「鳥槍、大刀、叉矛」裝備的民軍,能夠神勇的俘虜蔣軍官兵將近2000人嗎? 這反差也太大了 ! 何文記載: 「這樣聲勢浩大的抗暴運動已使台灣國民黨統治機構無能為力。台灣行政長官陳儀鑒於形勢對己不利,乃施用緩兵之計:一方面答應人民要求的「恤死撫傷、依法懲凶」,同時利用一些「參議員、參政員、國大代表」等御用人物和蔣政府合組一個「處理委員會」以緩和民憤;一面急電南京蔣政府,迅速派兵到台進行鎮壓。當時南京政府的重兵多在東北及華北地區進行反人民戰爭,閩、浙、蘇等省無兵可調,只好將駐在寧滬線上的二十一軍開台進行血腥鎮壓。」 既然已發生「聲勢浩大的抗暴運動」,「只好將駐在寧滬線上的二十一軍開台進行血腥鎮壓。」,所以整編二十一師被何文改成二十一軍,鎮壓的軍人數字,才能達成合理化,陳儀當時手上的兵力,在六十二軍、七十軍調回大陸打內戰後,估計只有5000人,分布在全省19縣市,連當時南部彭孟緝最大規模的高雄要塞,也只分到300士兵。一周內民軍俘虜蔣軍官兵將近2000人後,陳儀還能不請兵助戰嗎 ? 何文記載: 「三月八日午前,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尚未靠岸時,即遭到岸上群眾的怒吼反抗。但該團在基隆要塞部隊的配合下,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的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直至晚上我隨軍部船隻靠岸登陸後,碼頭附近一帶,在燈光下尚可看到斑斑血跡。」 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正確時間是三月九日清晨,岸上群眾有沒有怒吼反抗 ? 事實上三月八日午前,憲兵21團先乘船開進基隆港,當時確有民軍意圖騷擾被擊退,基隆港區隨即宣布戒嚴,四三八團少校營長賈尚誼三月九日清晨登陸時,港區清淨,空無一人,全營立刻轉乘預備好的火車,開往台中和埔里,直追台中台共謝雪紅之“二七部隊” 。 一般軍艦上機槍與機砲都是面向天空,防備飛機空襲,向碼頭掃射,角度根本調不出來,最多只能打中船舷,何文此言好像並未乘過軍艦,而「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的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直至晚上我隨軍部船隻靠岸登陸後,碼頭附近一帶,在燈光下尚可看到斑斑血跡。」更是夸夸其談,不知有何根據,何聘儒後來自承是三天後,才帶300眷屬抵達基隆港,一切都是聽聞如此。 何文記載: 「部隊登陸後,即派一個營占領基隆周圍要地,並四出搜捕「亂民」。主力迅速即向台北推進,沿途見到人多的地方,即瘋狂地進行掃射,真像瘋狗亂咬。到達台北的當天下午,又空運一個營到嘉義。嘉義羅迪光營殘部在增援部隊剛一下飛機場,即配合援軍向四周武裝的人民進行大屠殺,當場死傷數以千計。」 四三八團少校營長賈尚誼的回憶戳穿此謊言,全營乘火車,開往台中和埔里,路途中並未碰到亂民,即使到達埔里烏牛欄與“二七部隊”遭遇,發生槍戰也只打死7人,依照國軍編制一班9人,一排36人,一連120人,一個營不超過400人,一個團不超過1200人,由北到南一路機槍向亂民掃射,殺死上萬人,賈尚誼營長反問,我的士兵平均每人要殺10人,這是何等慘烈的戰役,為何戰史全無紀錄 ? 士兵又能全數安全回來。 何文記載: 「四三六團於八日下午在基隆登陸後,即派一個營分赴新竹、桃園、中壢等地震壓人民武裝。團部率其餘各部直開台中,駐大華酒家,同時命令所部向埔里,日月潭等地進行鎮壓。該部在沿途對於因問詢語言隔閡、搖頭擺手的無辜群眾,亦予槍殺不少。不久,團部移駐中壢,在離開大華酒家時,把屋裡的電扇、衣服、盆碗日常用具,幾乎洗劫一空;並把這家酒家改為俱樂部。其行為甚於盜匪。 軍部於八日晚在基隆登陸後,午夜到達台北,進駐師範學院。軍長立即去晉謁陳儀面聆機宜。軍長回來後,據說陳長官指示他四點:(一)軍部及直屬營連即日進駐台中,一四六師(欠一個團)駐台北,另一個團駐台中(軍部到台中不久移駐中壢)。一四五師到台後駐鳳山,並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取得聯繫。爾後根據情況,由該軍長自行調整部署。(二)在平息暴亂中,凡有抗拒者嚴厲鎮壓。(三)嚴密搜繳民間藏槍和其他一切武器。(四)配合當地偵察組織,秘密調查參加暴動的主要人員……。軍長還談到陳儀對他表示,「台灣人民太對不起他了」。言外之意,陳本來對台灣老百姓最好,老百姓反而「以德報怨」。其恬不知恥,已到極點。 翌日,軍部由台北開往台中。但當晚駐在台北師範學院時,因為沒柴燒,把學校門帘拆來燒火;數百軍眷同住一處,到處大小便,亂拿學院東西,連電線、電燈泡也取走不少;使台北師範學院遭受一次空前的洗劫。由此可見蔣軍軍紀蕩然,軍眷如此,其它可想而知了。」 所謂大華酒家,是台共謝雪紅的弟弟所開設,樓下大廳是開會與吃飯場所,樓上是謝雪紅的指揮中心與休息場所,謝雪紅戰敗潛逃後,整編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沒收此建築,改名為中山堂,並親書牌匾,既然改稱中山堂,是公開開會場所,還需要洗劫其中財物嗎 ? 何文稱: 「當晚駐在台北師範學院時,因為沒柴燒,把學校門帘拆來燒火;軍眷同住一處,到處大小便,亂拿學院東西,連電線、電燈泡也取走不少;可見蔣軍軍紀蕩然」,綜觀古今中外、古往今來的戰史,沒有一篇探討軍眷軍紀的紀錄,何文真是天下奇觀,何況帶著眷屬的軍隊像一支征討大軍嗎 ? 更像國民旅遊團吧 ! 臺灣的日式房舍沒有門帘,阻擋窺視是用窗紙,西式房舍沒有門帘,阻擋窺視是用毛玻璃,用門帘是大陸北方的習慣,何文是欺騙沒到過臺灣的人吧,何況臺灣天熱沒有人燒火取暖 ! 結論: 要看懂何聘儒的《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文章,必須具備特別的眼光,就是要像紅樓夢書中的提醒:「要照背面,千萬不要照正面」 紅樓夢是記錄「明亡清興」的歷史,鑒於清朝文字獄的嚴峻,書中常用隱語,何聘儒身在中共統治下的景況與紅樓夢作者相似,只好學習全篇隱語的寫作法,保留下「中華民國亡,中華人民共和國興」的歷史過程,等待百年後知音者來解謎 !

2020年4月22日 星期三

陳儀之死不冤枉

第二十五篇: 陳儀為何蓋棺60年不能論定 ? 作者:亓官先生 第 一 章 歷史評價 陳儀是中華民國歷史上, 一位地方性政治人物, 民國卅九年六月十八日, 因為背叛中華民國之罪名, 遭判死刑執行槍決。 中華民國政府為此事, 特別發表公開聲明, 說明原委如下: 「陳儀本為軍閥出身, 於 國 民 革 命 軍 北 伐 期 間, 見 風 轉 舵, 投 入 革 命 陣 營, 我 政 府 不 究 既 往, 加 以 優 容, 希 望 他 能 革 面 洗 心, 為 復 興 國 家 民 族 而 努 力, 他 做 了 一 輩 子 大 官, 武 官 升 到 二 級 上 將, 文 官 當 過 省 府 主 席、 國 府 委 員、 行 政 長 官 等 要 職, 想 不 到 他 仍 舊 是 一 腦 子 軍 閥 官 僚 思 想, 在 主 持 台 灣 行 政 期 間, 魯 莽 顢 頇, 處 置 乖 張, 國 家 危 急 存 亡 之 秋, 則 臨 難 苟 安, 自 私 自 利, 對 革 命 主 義 毫 無 認 識, 對 反 共 抗 俄 戰 爭 毫 無 信 心, 卅 七 年 冬 季, 東 北、 華 北 徐 蚌 會 戰 失 利, 戰 局 迅 速 惡 化, 共 匪 一 面 渡 江 南 犯, 一 面 發 動 局 部 投 降 攻 勢, 誘 惑 我 軍 政 長 官 投 降, 陳儀 當 時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受 匪 諜 及 一 班 投 機 分 子 的 包 圍, 竟 忘 恩 負 義, 背 叛 黨 國, 為 了 保 全 個 人 既 得 利 益, 陰 謀 出 賣 京 滬 杭, 導 演 江 南 局 部 投 降, 迎 接 共 匪 渡 江, 他 曾 親 筆 寫 下 有 關 投 降 的 準 備 工 作 八 項 和 投 降 條 款 五 條, 於 卅 八 年 元 月 卅 日 和 二 月 一 日, 先 後 派 他 的 外 甥 丁 名 楠 及 舊 屬 胡 邦 憲 去 煽 惑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湯 恩 伯 將 軍, 勸 他 停 止 軍 事 行 動, 與 陳 共 謀 早 日 實 現 局 部 投 降, 湯 恩 伯 將 軍 以 陳儀 身 為 高 級 官 吏, 擔 負 地 方 重 任, 不 思 竭 智 盡 忠 報 效 國 家, 挽 救 危 局, 居 然 勾 結 匪 黨, 煽 惑 部 隊 叛 變, 實 屬 罪 大 惡 極, 此 時 若 不 堅 持 國 家 至 上, 民 族 至 上 的 原 則, 將 私 人 情 感 關 係 置 之 度 外, 革 命 事 業 前 途 實 不 堪 設 想, 遂 不 顧 一 切, 採 取 斷 然 處 置, 將 陳 逮 捕, 轉 解 來 台, 交 付 軍 法 會 審, 經 過 詳 密 偵 訊, 陳 承 認 派 遣 親 信, 策 動 叛 亂 不 諱, 依 照 修 正 懲 治 叛 亂 條 例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及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判 處 陳儀 死 刑, 剝 奪 公 權 終 身, 全 部 財 產 除 保 留 一 部 分 作 他 的 家 屬 必 需 生 活 費 用 外, 一 律 沒 收, 判 決 書 經 呈 奉 核 准, 於 六 月 十 八 日 將 陳 儀 提 庭 宣 判, 驗 明 正 身, 執 行 槍 決。」 但是陳儀過世年三十年之後, 中共中央統戰部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給陳儀家屬發出一份全新的評價, 全文如下: 「 陳儀, 字 公 洽, 浙 江 紹 興 人, 一 八 八 三 年 生, 一 九 五 零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在 台 灣 被 國 民 黨 殺 害, 陳 係 日 本 陸 軍 士 官 學 校 及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畢 業 生, 歷 任 滿 清 政 府 陸 軍 部 官 員, 袁 世 凱 政 事 堂 統 率 辦 事 處 參 議, 孫 傳 芳 所 屬 第 一 師 師 長, 徐 州 總 司 令, 浙 江 省 長, 後 任 國 民 黨 軍 政 部 次 長 兼 兵 工 署 署 長,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國 民 黨 黨 政 工 作 考 核 委 員 會 秘 書 長, 陸 軍 大 學 校 長, 國 防 研 究 院 主 任, 中 央 訓 練 團 教 育 長。 一 九 四 五 年 八 月 日 本 投 降 後, 到 台 灣 受 降, 任 台 灣 行 政 公 署 行 政 長 官, 浙 江 省 主 席 等 職, 1948 年, 陳儀 和 我 黨 發 生 關 係 ; 接 受 了 我 黨 讓 他 起 義 並 由 他 策 反 國 民 黨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湯 恩 伯 的 任 務, 陳 還 按 照 我 黨 的 指 示, 在 浙 江 釋 放 過 一 百 多 名 被 軍 統 特 務 毛 森 拘 捕 的 愛 國 人 士, 由 於 湯 恩 伯 的 出 賣, 起 義 失 敗, 陳 慘 遭 蔣 介 石 殺 害。 根 據 以 上 事 實, 報 經 中 央 批 准, 追 認 陳儀 先 生 為 為 中 國 人 民 解 放 事 業 貢 獻 出 生 命 的 愛 國 人 士。 中 共 中 央 統 戰 部 ( 蓋 章 ) 中 共 中 央 調 查 部 ( 蓋 章 ) 1980 年 6 月 9 日。」 這是兩份截然不同的歷史評價, 在可預見的將來, 尤其是海峽兩岸正統之爭尚未落幕的狀況下, 即使蓋棺多年, 其評價仍不能做終局論定。 第 二 章 家世背景 第 一 節 幼年與成長 陳儀 族譜名紹華, 曾經名毅,又改儀, 字公俠, 後改公洽, 自號退素。1883年5 月 3 日 ( 清朝 光緒 九年 三月二十七日 ), 出生於 浙江省紹興市東浦鎮石道地陳家祖宅, 東浦是江南一大名鎮, 自古以來, 一向以水清、橋美和酒醇聞名遐邇, 而且宗族發達、民風喜新, 文商俱盛、才俊輩出 ,北宋時有開科進士陸軫, 南宋有愛國詩人陸游,明代武進士周文英, 清代狀元陳冕, 近代革命家徐錫麟, 現代文學家許欽文, 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金牌獎得主信記酒廠業主周清。 東浦歷史人物, 都對陳儀的成長有極大的影響, 而陳姓在東浦是一 戶大姓, 陳家祠堂供奉的列祖列宗, 中舉做官或經商致富者不乏其 人, 到陳儀的父親這一輩, 兄弟兩人一人經商, 一人做官, 更是東浦人的標桿。 陳儀的父親陳炳鏞, 號靜齋, 先在上海天津路祥康里, 開設正祥盛綢 布莊, 銷售蘇杭各色綢緞, 因經營有方, 誠信篤實, 深受中外盤商賞識, 特別是日本商人極為贊許。 1890 年, 日本橫濱正金銀行北京分行因擴充業務, 以重金禮聘陳 靜齋為該行買辦。 買辦頭銜是當時京滬各通商口岸外國銀行聘請華人經理的通稱, 受人羨慕, 但因常違背民族利益也會遭人非議。 陳父得此機遇後, 藉此結識了清廷的皇親國戚, 特別與先任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後又升為軍機大臣的奕劻等達官貴人交誼深厚, 逐漸在京、津兩地成為金融界 的聞人。 陳儀的叔父陳炳熙, 號蓀階, 為秀才出身, 後又中舉, 曾任 山東、河南兩地的知縣和河南開封府知府。 陳儀的祖父過世很早, 但陳儀的父親和叔父二人卻一直沒有分家, 他們不僅增置了一些良田, 還在縣城的投醪河另置了一處房產, 舉家遷居城裡, 後人所知陳儀祖居, 即是投醪河的這一處 。西元1888 年, 陳儀虛齡6 歲, 隨兄陳威入東浦一私塾啟蒙, 在兄長的輔導下, 他功課進步頗快, 而且非常懂事, 獲得塾師的表揚。 陳儀叔父中舉前, 曾應聘擔任杭州積善坊蔣廣昌綢莊莊主蔣海籌的家塾教席, 陳威、陳 儀兄弟兩人遂得以跟隨叔父前往杭州, 與蔣海籌之子蔣抑卮同窗共 讀, 在叔父的嚴格要求和輔導下, 兩人學業猛進, 成績甚佳, 陳儀尤 好讀歷史, 對歷代人物的成敗得失和忠奸愚賢, 已有初步的了解, 常 與同窗切磋探討, 時有辯論, 在待人接物、 勤儉刻苦、為人處世等方面, 叔父也諄諄教誨。 1895 年, 陳儀 13 歲時, 母親考慮到陳家在京滬等地都有不菲的商貿財產, 將來必須有人接手掌管, 又對兄弟 兩人分別作了安排: 陳威繼續求學, 以便參加即將來臨的科舉考試; 陳儀進紹興怡豐錢莊當學徒, 拜經理高尚德 ( 又名伯俊 ) 為業師, 以便將來繼承父親的事業, 在當時, 錢莊是個非常令人羨慕和尊重的行業, 陳儀尊師敬業, 勤奮學習, 很快已掌握很多業務知識, 深得業師的嘉勉。 陳儀在學徒之餘, 仍努力學習文化知識, 有關經史子集等典籍, 他都購置齊全, 誦讀不倦。 1898 年, 陳儀學徒期滿目睹甲午戰敗及清王朝政治腐敗, 16 歲的陳儀萌發了救國救民志向, 堅決要求進學堂讀書。 在徵得父母同意後, 他經過長期準備, 終於考上浙江最早的一所新式學制的高等學府杭州求是書院。 他在此孜孜不倦苦讀了 3 年多, 碰到一位資歷很深的國學教師宋恕, 此人反對程朱理學, 提倡振興工商, 主張維新變法, 受老師影響, 陳儀的思想也起了大變化, 陳儀在杭求學期間, 奉父母之命娶同鄉沈蕙為妻, 夫妻恩愛, 但未生育子女。 1917 年, 陳儀將大哥陳威的 6 歲女兒文瑛 過繼為女。 1902 年, 陳儀 20 歲, 與大哥陳威同鄉邵明之 ( 後改銘之 ) 考上官費留學, 東渡日本。 陳威入早稻田大學攻讀經濟 ; 陳儀入成城中學, 為日後入士官學校作準備。 當年, 成城中學畢業的中國留學生因故不能直接入士官學校, 陳儀不敢耽誤學業, 設法進入陸軍測量學校學習, 一年後再入日本士官 學校第五期炮兵科, 炮兵射擊學校第四期學習。 在此期間, 陳儀刻 苦學習, 成績斐然。 1903 年正月初, 陳儀偕同其兄陳威, 與魯迅、 陶成章、 許壽裳、 經亨頤等 27 位紹興籍留日學生聚會東京清風亭, 會後聯名發出紹興同鄉公函, 介紹日本明治維新以後的進步情況, 籲請故鄉人民改革現狀, 選送青年出國學習, 爭取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當時, 孫中山在日本倡導革命, 陳儀加入光復會, 並與徐錫麟、 秋瑾、 蔡元培、 蔣尊簋、 蔡鍔等結識, 進一步堅定其愛國革命志向。 1907 年, 陳儀 25 歲, 從日本學成回國, 雖對清廷現狀不滿, 但因係公費留學, 仍被派往清政府陸軍部任二等課員, 後來陳儀常以此勉勵旁人: 凡事不可能一步登天, 我就是從二等課員做起的。 1911 年 10 月 10 日, 武昌起義成功, 浙江亦隨之起而響應, 光復成功, 成立都督府; 第二任都督蔣尊簋, 字伯器, 浙江諸暨人, 畢業於日本士官學校, 同盟會會員, 在浙江頗孚人望, 為各界人士所尊崇, 蔣尊簋邀請陳儀為助手, 委以都督府軍政司司長, 負責後勤業務 事宜, 陳儀認真負責, 不負眾望, 深得信賴, 在蔣尊簋主浙期間, 朱瑞 率領浙江支隊支援江浙聯軍攻打南京, 在攻克南京以後, 南京臨時政府委任朱瑞為陸軍第六師師長。 1912 年, 朱瑞班師回浙, 居功自傲, 有奪權野心, 但 對 蔣尊簋 則 不 敢 當 面 攻 擊, 他 們 密 謀 策 劃 了 清 君 側 的 步 驟, 以 逼 走 陳儀 的 方 法 來 孤 立 蔣 尊 簋; 在 一 次 軍 事 會 議 上, 朱瑞 指 使 其 部 下 首 先 發 難, 無 端 指 責 陳儀 後 備 供 應 不 力, 陳儀 一 怒 之 下, 拂 袖 棄 職 而 去, 不 久, 蔣 尊 簋 也 辭 職, 朱瑞後來投靠袁世凱, 當 上 了 督 理 浙 江 軍 務 的 興 武 將 軍。 1914 年, 陳儀 應 召 去 北 京 任 政 事 堂 統 率 辦 事 處 參 議, 1916 年, 袁世凱 竊 國 稱 帝, 改年號 洪 憲元年, 蔡鍔 裝瘋 離 京, 準 備 赴 滇 起 兵 討 袁。 袁 世 凱 獲 悉 後, 急 派 陳儀 追 尋 蔡鍔 回 京, 陳儀 對 袁 氏 竊 國 稱 帝 深 惡 痛 絕, 抵 津 後 與 章 宗 祥、 蔣 百 里 商 量, 決 定 以 追 不 到 為 由 交 差, 不 久, 陳儀 也 借 故 離 職, 1917 年, 陳儀 第 二 次 赴 日 本, 入 陸 軍 大 學, 為 中 國 留 學 該 軍 校 的 第 一 期 學 生, 夫 人 沈 蕙 和 女 兒 文 瑛 隨 行, 1920 年, 他 以 優 異 的 成 績 畢 業, 至 此 奠 定 了 他 在 中 國 軍 界 發展的 資 歷 和 地 位 。 回 國 後, 他 在 江 蘇、上 海 經 營 實 業, 與 友 人 在 江 蘇 東 台 合 資 興 辦 裕 華 墾 殖 公 司, 同 時 接 辦 絲 綢 商 業 銀 行 與 錢 莊, 當 時 經 常 往 來 的名人, 有 後 來 任 浙 江 實 業 銀 行 總 經 理 的 李 馥 生, 浙 江 興 業 銀 行 董 事 長 蔣 抑 卮 以 及 錢 新 之、 蔣 孟 平 等 人; 1922 年, 陳 儀 任 裕 華 墾 殖 公 司 經 理, 當 時, 張 謇 也 在 蘇 北 辦 鹽 墾 實 業, 因 自 然 災 害 及 市 場 情 況 變 化, 經 營 發 生 困 難, 必 須 另 籌 巨 額 資 金, 遂 懇 請並委託 陳儀 赴 日 本 籌 措 借 款, 為 此, 陳儀 再 次 東 渡, 至 1922 年 9 月 20 日 才 回 國, 陳儀 多 次 赴 日 過 程 中 結 識 了 日 本 姑 娘 古 月 好 子, 1922 年, 兩 人 喜 結 良 緣, 古 月 好 子 隨 丈 夫 來 中 國 後, 陳儀 改 其 名 為 陳 月 芳。 第 二 節 事 親 至 孝 陳儀 父 親 在 紹 興 娶 妻 王 氏, 在 京 又 納 崔 氏為妾, 先 後 育 子 女 12 人, 陳儀 係 由 王 氏 所 生, 排 行 老 三, 上 有 一 兄 一 姐, 下 除 一 位 妹 妹 外, 其 餘 四 弟 四 妹 皆 為 崔 氏 所 出, 陳 儀 叔 父 元 配 即 是 兄 嫂 之 妹, 在 外 也 另 娶 龐 氏, 王 氏 無 出, 龐 氏 則 育 有 十 子 三 女, 陳 儀 父 親 長 期 在 北 京 經 商, 陳儀 叔 父 告 老 還 鄉 後, 在 杭 州 定 居, 陳儀 的 母 親 和 嬸 娘 則 長 年 居 住 紹 興 城 裡, 管 理 家中 田產。 陳儀 事 母 至 孝, 唯 母 命 是從, 至今, 故 鄉 還 流 傳 著 這 樣 兩 則 小 故 事 : 其 一, 國 民 革 命 軍 北 伐 之 時, 孫 傳 芳 的 殘 部 周 蔭 人 師 駐 紮 紹 興 城 內, 搶 劫 財 物, 奸 淫 婦 女, 軍 紀 極 壞, 後 來 社 會 上 又 盛 傳 時 任 浙 軍 第 一 師 師 長 的 陳 儀 傾 向 南 方, 周 部 要 對 其 家 屬 採 取 行 動, 陳 母 惶 恐 不 安, 遂 緊 閉 大 門 深 居 不 出, 與 外 界 也 幾 乎 隔 絕, 一 天, 有 僕 人 匆 匆 來 告, 說 住 宅 四 周 忽 被 軍 隊 包 圍, 陳 母 聞 言 驚 恐 萬 狀, 不 知 所 措, 這 時 候, 陳 儀 突 然 回 家 入 室 向 母 親 請 安, 陳 母 驚 喜 交 集, 急 問 如 何 回 得 家 來, 陳 儀 回 稟 母 親, 說 是 國 民 革 命 軍 已 克 復 紹 興, 外 面 軍 隊 是 其 部 屬, 是 來 保 護 自 家 的, 陳 母 聽 罷 臉 色 突 變, 指 著 陳儀 罵 道 : 我 被 人 嚇 得 也 夠 了, 連 你 這 個 不 肖 子 孫 也 來 嚇 我! 陳儀 連 連 向 母 親 告 罪, 立 即 命 令 隨 從 人 員 撤 去 了 住 宅 四 周 的 警 衛 部 隊 。 其 二, 鮑 家 橋 河 沿 有 一 個 叫 楊 阿 嘉 的 人, 辛 亥 革 命 前 是 縣 衙 的 差 役, 失 業 後 成 了 地 頭 蛇, 敲 詐 勒 索, 聚 賭 抽 頭, 平 日 裡 極 不 安 分, 有 一 次, 楊 阿 嘉 觸 犯 了 有 勢 力 的 人 物, 遭 至 關 押 並 將 被 處 死, 楊 阿 嘉 妻 子 情 急 之 中, 跑 到 投 醪 河 陳 宅, 跪 在 陳 母 面 前 苦 苦 哀 求 : 老太 太 救 命! 陳 母 是 個 心 腸 軟 的 人, 見 楊 妻 哭 得 像 淚 人 一 樣, 就 答 應 幫 忙 到 底, 楊 妻 走 後, 陳 母 就 去 電 陳儀 為 之 通 關 節, 不 久, 楊 阿 嘉 便 獲 釋 回 家, 從 此 以 後, 楊 阿 嘉 收 斂 不 少, 後 來 還 募 款 修 建 了 南 門 外 的 南 渡 橋, 為 當 地 做 了 一 樁 好 事, 那 年 陳儀 返 鄉 時, 曾 婉 轉 地 對 母 親 說 : 母 命 難 違, 此次我 遵 命 把 楊 阿 嘉 保 釋 出 來, 但 母 親 以 後 千 萬 不 宜 多 管 閑 賬, 否 則, 做 兒 子 的 也 無 能 為 力 了。 陳儀 從 小 知 道 母 親 獨 居 的 寂 苦, 故 無 論 年 少 年 長, 為 民 為 官, 只 要 回 紹 興 省 親, 陳儀 每 晚 必 坐 於 母 親 床 前, 閑 話 家 常, 侍 奉 瑣 事, 要 到 母 親 揮 手 叫 去 方 才 離 開; 1950 年 2 月 18 日, 被囚禁於台灣 的 陳儀 寫 了 一 首 題 為 思 先 母 的 詩, 寄 託 了 他 對 母 親 深 深 的 思 念 : 追 思 罔 極 淚 潸 然, 辛 苦 慈 悲 我 母 賢, 消 渴 可 能 妨 老 健, 長 違 定 省 恨 終 天。 陳 母 患 有 糖 尿 病, 中 醫 名為 消 渴 症, 久 治 而 不 癒, 且 足 瘡 糜 爛 有 年, 直 至 臨 終, 陳 儀 對 此 一 直 念 念 不 忘, 以 未 能 在 母 親 身 邊 服 侍 並 給 她 治 好 病 而 抱 憾 終 生; 陳儀 和 大 哥 陳威 ( 字 公孟 ) 感 情 特 別 深 厚, 陳威 雖 是 清 末 秀 才, 但 憤 世 嫉 俗, 留 學 日 本 時 加 入 了 光 復 會, 1907 年 徐 錫 麟 被 清 政 府 殺 害 後, 他 也 被 列 為 逆 犯 而 遭 到 通 緝。 辛 亥 革 命 後, 曾 任 財 政 部 公 債 司 司 長、 錢 幣 司 司 長、 中 國 銀 行 副 總 裁、 江 西 裕 民 銀 行 總 經 理 等 職; 陳儀 被 囚 禁 前, 曾 到 大 哥 家 中 探 望, 談 論 時 局, 兄 弟 倆 看 法 相 同, 都 認 為 國 民 黨 違 反 民 心 公 意, 不 能 再 跟 它 走、 因 此, 當 後 來 國 民 黨 軍 隊 撤 離 上 海 時, 陳公孟 毅 然 留 了 下 來, 遙 望 海 峽 對 岸, 大 哥 公 孟 對 陳儀 益 增 思 念 之 情, 兄 長 若 父, 遵 照 父 親 和 叔 父 的 生 前 囑 託, 陳儀 對 與 其 年 齡 差 距 較 大 的 異 母 弟 妹 和 堂 弟 妹 都 十 分 關 愛, 用心盡力 栽培。 抗 戰 期 間, 陳儀 考 慮 到 中 國 以 後 會 與 蘇 聯 合 作, 而 中 國 當 時 研 究 蘇 聯 問 題 的 人 甚 少, 決 定 讓 五 弟 公 亮 赴 蘇 聯 留 學, 但 因 政 府 當 時 財 政 困 難, 陳儀 不 想 動 用 公 款, 故 急 修 家 書 一 封, 囑 女 兒 文 瑛: 將 家 中 存 款 調 度 一 萬 元, 以 備 你 五 叔 赴 俄 之 用; 接 著 又 說 : 倘 急 切 不 能 匯 來, 擬 在 此 間 先 向 他 處 移 借, 稍 遲 歸 還 亦 無 不 可, 因 你 五 叔 急 需 出 國, 今 不 能 久 待 也; 籌 劃 之 細, 操 辦 之 切, 畢 顯 兄 弟 真 情, 陳儀 不 光 在 經 濟 上 支 持 弟 妹 們 求 學, 而 且 還 非 常 注 重 思 想 上 的 關 心 和 引 導。 陳儀 再 次 主 浙 時, 畢 業 於 上 海 同 濟 大 學 的 九 弟 陳 紹 馨 ( 後 改 名 陳 少 新 ) 擬 赴 美 國 留 學, 去 杭 州 石 塔 兒 頭 官 邸 與 之 商 議, 聽 到 九 弟 說 想 去 美 國 留 學, 陳儀 就 很 不 高 興 地 說 : 你 們 只 想 去 美 國 留 學, 美 國 究 竟 好 在 哪 裡? 有 什 麼 值 得 你 們 這 樣 嚮 往? 到 蘇 聯 去 留 學, 不 是 也 一 樣 嗎? 你 要 去 美 國, 我 不 同 意 ; 如 果 去 蘇 聯, 我 會 支 持 你 的; 沒 過 多 久, 十 二 弟 陳 紹 方 ( 後 改 名 陳 仲 夫 ) 在 浙 大 學 歷 史, 擬 轉 學 到 北 大, 也 去 省 政 府 辦 公 室 向 陳儀 辭 行, 陳儀 很 高 興 地 說 : 讀 歷 史 不 要 光 研 究 過 去, 也 要 研 究 現 今, 更 要 研 究 未 來, 除 了 課 本 知 識 外, 也 可 以 讀 點 馬 克 思、列 寧 的 著 作, 如 資 本 論 等, 將 會 對 你 們 有 所 啟 發 有 所 幫 助 的。 陳儀 很 賞 識 大 堂 弟 陳楷 ( 字汴生 ) 的 才 華, 多 次 提 出 要 保 舉 他 去 金 陵 軍 政 學 校 深 造, 但 終 因 其 岳 父 的 反 對 而 作 罷, 陳楷 後 來 依 照 岳 父 的 意 見 學 習 財 經, 畢 業 後 一 直 在 浙 江 省 的 財 政 稅 務 部 門 工 作, 抗 戰 期 間 避 難 安 徽 屯 溪 時, 因 患 腦 溢 血 早 逝, 陳儀 獲 悉 噩 耗 後, 即 致 信 侄 女, 諄 諄 關 照 她 不 要 因 之 而 輟 學, 並 慷 慨 表 示 一 切 費 用 皆 可 由 他 來 承 擔, 抗 日 戰 爭 勝 利 後, 侄 女 蓮芬 獨 自 從 屯 溪 先 返 杭 州, 料 理 舊 宅 以 待 全 家 回 歸, 不 料 到 清 泰 街 一 看, 家 門 口 竟 有 士 兵 站 崗, 入 內 探 視 也 不 允 准, 原 來 此 宅 已 成 為 軍 隊 的 彈 藥 倉 庫, 她 竟 有 家 不 能 回 了, 蓮芬 急 忙 跑 到 郵 局 給 陳儀 發 了 電 報, 請 求 二 伯 父 予 以 幫 助, 不 出 兩 天, 三 戰 區 長 官 顧 祝 同 派 人 找 到 蓮 芬, 請 她 稍 安 毋 躁, 應 允 一 星 期 內 把 彈 藥 轉 移 出 空, 把 舊 宅 歸 還 給 陳 家。 蓮 芬 內 心 十 分 明 白, 這 一 定 是 二 伯 父 特 別 關 照 的 結 果; 陳儀 姐 姐 嫁 到 同 鄉 丁 家, 對 外甥丁名楠 的 培 植, 陳儀 也 花 費 了 很 多 心 血, 丁 名 楠 在 北 京 大 學 歷 史 系 讀 研 究 生 時, 陳儀 二 次 主 浙, 還 特 地 安 排 他 到 浙 江 大 學 史 地 研 究 室 當 編 輯, 以 便 他 利 用 該 室 收 藏 的 書 籍,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 1945 年 4 月 26 日, 陳儀 在 重 慶 的 兄 弟 姊 妹 和 妯 娌 們 歡 聚, 為 他 的 七 妹 陳 繽 芬 和 七 妹 夫 袁 守 謙 ( 字 企 止 ) 結 婚 10 周 年 舉 行 熱 烈 的 慶 賀, 陳儀 懷 著 激 動 的 心 情, 提 筆 寫 了 一 篇 企 止 妹 婿 繽 芬 七 妹 錫 婚 紀 念 序, 全 文 如 下 : 本 日 為 七 妹 繽 芬 與 袁 君 企 止 結 縭 十 年 之 紀 念 日, 向 也 余 兄 弟 各 自 食 其 力 於 四 方, 往 往 天 涯 遠 隔, 晤 會 不 常, 諸 妹 亦 鮮 聚 首, 自 抗 戰 軍 興, 企 止 伉 儷 先 來 陪 都, 二 十 九 年, 長 兄 公 孟 亦 偕 嫂 氏 來 渝, 三 十 年 以 後, 余 與 內 人 及 四 妹 葭 芬, 五 弟 公 亮 伉 儷, 六 弟 公 培 伉 儷, 九 妹 郁 芬, 八 弟 公 孚, 皆 陸 續 到 渝, 今 祇 四 弟 公 銓, 服 務 閩 中, 五 妹 蕙 芬, 尚 留 滯 北 平, 雖 漫 天 烽 火, 而 渝 中 時 有 骨 肉 團 圓 之 樂, 豈 所 謂 不 幸 中 之 幸 耶? 今 日 余 兄 弟 妯 娌 姊 妹 又 聚 於 一 堂, 為 企 止、繽 芬 舉 錫 婚 之 宴, 而 長 兄 與 余 以 皤 然 老 翁, 視 諸 弟 妹 菁 菁 鼎 盛, 欣 欣 向 榮, 其 衷 心 之 耦, 錫 爾 福 祉, 將 見 銀 婚 金 婚 以 至 於 鑽 石 婚 之 幸 福 無 疆 也! 民 國 三 十 四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陳儀 書 贈。 陳儀 這 篇 紀 念 序, 一 氣 呵 成, 情 真 意 切, 稱 得 上 是 一 篇 精 美 的 散 文, 每 一 個 讀 到 這 篇 紀 念 序 的 人, 都 能 真 切 感 受 到 陳 儀 和 兄 弟 姐 妹 相 聚 時 的 無 比 喜悅之情。 第 三 節 交友情深義重 陳儀 與 魯迅 是 同 鄉, 又 幾 乎 同 時 到 日 本 留 學, 相 識 後 更 覺 志 趣 相 投, 交 往 甚 密; 1904 年, 陳儀、魯迅、許壽裳、邵明之 ( 名文鎔 )四 人 曾 在 日 本 東 京 合 影 留 念, 這 張 一 個 世 紀 前 拍 攝 的 珍 貴 照 片, 保 存 完 好, 現 陳 列 在 紹 興 魯迅 紀 念 館; 學 成 歸 國 後, 陳儀 和 魯 迅 雖 然 從 事 的 職 業 和 所 走 的 道 路 不 盡 相 同, 但 他 們 之 間 的 友 誼 卻 持 續 達 30 年 之 久。 1912 年, 魯迅 隨 教 育 部 遷 至 北 京, 在 浙 江 都 督 府 任 職 的 陳儀 在 進 京 時 拜 訪 過 魯 迅, 相 談 甚 歡; 1914 年, 陳儀 在 北 京 任 政 事 堂 統 率 辦 事 處 參 議 時, 和 魯迅 多 有 走 訪 並 書 信 往 來, 魯迅 還 寫 信 把 陶 冶 公 介 紹 給 陳 儀, 希 望 他 對 在 陸 軍 部 任 職 的 陶 冶 公 予 以 關 照 幫 助, 陳儀 輾 轉 南 北, 與 魯迅 異 地 相 處, 書 信 往 來 便 成 了 維 繫 他 們 真 摯 友 誼 的 紐 帶。 1926 年 7 月 26 日 魯 迅 日 記 載 : 陶 書 臣 來, 交 以 寄 公 俠 函 二 ;1926 年 8 月 18 日 魯 迅 日 記 又 載 : 上 午 得 公 俠 信 ;1926 年 10 月 5 日, 魯 迅 到 廈 門 後, 也 曾 給 陳 儀 一 信 ;1926 年 10 月 15 日, 魯 迅 給 許 廣 平 的 信 中 說 : 今 天 本 地 報 上 的 消 息 很 好, 但 自 然 不 知 道 可 確 的, 一, 武 昌 已 攻 下 ; 二, 九 江 已 取 得 ; 三, 陳儀 ( 孫 之 師 長 ) 等 通 電 主 張 和 平 ; 四, 樊 洲 秀 已 入 開 封, 吳 佩 孚 逃 保 定 ( 一 云 鄭 州 ) 總 而 言 之, 即 使 要 打 折 扣, 情 形 很 好 總 是 真 的。 魯 迅 既 為 北 伐 戰 爭 的 節 節 勝 利 而 振 奮, 也 為 陳儀 主 張 與 國 民 革 命 軍 合 作 而 高 興, 不 久, 陳儀 因 秘 密 接 受 國 民 革 命 軍 十 九 軍 軍 長 之 職 而 被 孫 傳 芳 軟 禁 於 南 京, 魯 迅 得 此 傳 聞 後, 又 為 陳儀 擔 憂, 在 給 許 壽 裳 的 信 中 急 切 叮 囑 : 此 間 多 謠 言, 日 前 盛 傳 公 俠 下 野, 亦 未 知 其 確 否, 故 此 函 仍 由 禾 轉, 希 即 與 一 確 示 。 1927 年 10 月, 魯 迅 定 居 上 海 之 後, 在 國 民 政 府 任 職 的 陳 儀 曾 幾 次 拜 訪 魯 迅, 接 受 魯 迅 贈 書 《唐 宋 傳 奇 集》。1928 年 3 月, 陳 儀 率 團 考 察 歐 洲, 在 德 國 購 得 歌 德 書 信 與 日 記 袖 珍 二 卷 本, 歸 國 後 於 12 月 10 日 親 自 送 交 魯 迅, 魯 迅 逝 世 時, 陳儀 在 福 建 省 任 省 政 府 主 席, 獲 許 廣 平 電 告 後, 陳儀 十 分 悲 痛, 當 即 電 告 蔣 介 石, 提 議 為 魯 迅 舉 行 隆 重 國 葬, 惜 蔣 介 石 未 能 接 受。魯 迅 全 集 出 版 時, 陳儀 十 分 興 奮, 當 即 託 人 購 得 數 套, 分 送 福 建 各 圖 書 館 和 主 要 學 校, 要 各 校 選 擇 魯 迅 文 章 作 為 教 材, 弘 揚 精 神, 激 勵 後 進, 在 自 己 家 裡, 陳 儀 一 直 將 魯 迅 全 集 擺 放 在 書 櫥 的 顯 著 位 置, 並 不 時 取 閱。 1945 年, 陳 儀 出 任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之 後, 曾 邀 請 他 和 魯 迅 的 好 友 許 壽 裳 主 持 台 灣 省 編 譯 館, 對 於 許 壽 裳 提 出 的 以 魯 迅 為 榜 樣, 站 在 大 眾 的 立 場, 提 倡 科 學 與 民 主, 不 能 復 古 倒 退 的 中 小 學 教 科 書 編 輯 方 針, 更 明 確 表 示 支 持 。 陳儀 和 郁 達 夫 的 相 識, 有 說 始 於 留 學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之 時, 有 說 係 魯 迅 所 介 紹, 兩 人 友 誼 也 很 是 真 摯; 1936 年 2 月, 陳儀 在 福 建 省 任 上, 接 郁 達 夫 來 信 請 代 謀 一 職, 即 覆 函 邀 其 來 閩, 並 委 以 重 任, 先 任 省 政 府 參 議, 後 任 省 政 府 公 報 室 主 任, 同 年 10 月, 魯 迅 逝 世, 陳儀 與 郁 達 夫 商 議, 由 郁 達 夫 去 上 海 為 之 扶 柩 送 葬, 抗 戰 全 面 爆 發 後, 陳儀 積 極 支 持 郁 達 夫 投 入 抗 日 運 動, 參 加 福 州 文 化 界 救 亡 協 會, 並 被 推 為 理 事 長, 不 久, 陳儀 接 到 行 政 院 政 務 處 長 何 廉 電 報, 說 蔣 介 石 要 郭 沫 若 回 國, 而 此 事 須 問 郁 達 夫, 陳儀 即 派 秘 書 蔣 授 謙 持 電 到 郁 達 夫 住 所 相 告, 郁 達 夫 回 覆 : 可 以 的, 但 要 取 消 通 緝 令, 匯 給 旅 費; 陳儀 即 按 此 意 見 覆 電 何 廉, 同 時, 陳儀 還 電 請 駐 日 大 使 許 世 英 照 料 協 助 郭 沫 若 回 國, 並 專 派 郁 達 夫 去 上 海 迎 接, 歸 國 後, 郭 沫 若 任 政 治 部 第 三 廳 廳 長, 郁 達 夫 任 第 三 廳 設 計 委 員; 台 兒 莊 大 捷, 郁 達 夫 曾 到 戰 地 勞 軍, 同 年, 陳儀 召 郁 達 夫 回 福 建, 鑒 於 省 政 府 已 遷 至 永 安, 遂 安 排 其 在 福 州 的 主 席 隨 從 室 工 作, 不 久, 郁 達 夫 應 邀 去 新 加 坡 任 星洲日報 編 輯, 向 他 提 出 辭 呈, 陳儀 也 欣 然 同 意。 1942 年, 新 加 坡 戰 事 吃 緊, 郁 達 夫 決 定 把 兒 子 郁 飛 送 回 祖 國, 託 付 陳儀 照 應, 他 對 陳儀 的 為 人 處 世 非 常 了 解, 在 新 加 坡 時 曾 這 樣 說 道 : 許 多 人 以 為 陳儀 是 親 日 派, 遲 早 會 將 福 建 斷 送, 其 實 我 知 道 他 是 會 抵 抗 到 不 惜 身 殉 的, 所 以, 郁 達 夫 託 星 洲 日 報 編 輯 尤 君 浩 的 夫 人 盧 蘊 伯 帶 郁 飛 離 開 新 加 坡 時, 只 交 給 郁 飛 一 張 自 己 的 名 片, 在 上 面 簡 簡 單 單 地 寫 了 幾 個 字, 當 時, 陳儀 已 調 重 慶 任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盧 蘊 伯 陪 同 郁 飛 到 曾 家 岩 行 政 院, 初 由 秘 書 蔣 授 謙 接 待 及 至 陳儀 看 了 郁 達 夫 的 名 片 之 後, 便 立 即 打 電 話 給 女 兒 文 瑛, 要 她 把 郁 飛 接 到 家 裡, 從 此, 郁 飛 就 和 文 瑛 一 起 生 活, 直 至 讀 完 大 學, 陳儀 承 擔 了 郁 飛 的 全 部 生 活 費 用, 也 非 常 關 心 他 的 學 業 和 成 長, 郁飛 考 入 重 慶 南 開 中 學 以 後, 他 曾 親 自 到 學 校 裡 了 解 他 的 考 試 成 績, 抗 戰 勝 利 回 到 上 海 後, 郁飛 轉 入 當 地 高 中 讀 書, 後 來 又 考 入 浙 江 大 學, 陳儀 更 對 他 寄 予 極 大 的 期 望 。 1946 年 5 月 5 日, 陳儀 在 給 文 瑛 的 信 中 寫 道 : 郁 飛 的 事, 還 是 由 他 自 己 決 定, 希 望 他 多 用 理 智, 不 要 感 情 用 事, 我 覺 得 郁 飛 是 可 以 培 植 的, 可 以 使 他 發 展 成 為 一 個 優 秀 人 才, 為 國 家 為 社 會 造 福, 這 是 我 的 同 情 心, 也 是 我 的 責 任 心, 此 外 無 絲 毫 別 種 心 思, 我 既 有 培 植 他 的 諾 言 在 前, 我 必 履 行 到 底, 郁 達 夫 遇 難 海 外 後, 諸 多 好 友 悲 憤 之 餘, 又 都 為 他 的 生 前 託 孤 備 感 欣 慰, 對 陳儀 的 重 情 重 義 古 道 熱 腸, 倍 加 贊 譽。 第 四 節 提攜後進 出於公心 對 青 年 的 愛 護 備 至, 對 後 進 的 提 攜 獎 掖, 在 陳儀 已 是 一 種 習 慣, 自認為一 種 不 可 推 卸 的 責 任。 這 一 點 在 他 對 湯 恩 伯 的 提 攜 上 尤 為 明 顯, , 陳儀 在 任 浙 軍 第 一 師 師 長 時, 出 於 愛 護 和 栽 培, 對 上 尉 參 謀 湯 恩 伯 資 助 銀 元 100 塊, 並 疏 通 關 係 送 他 到 日 本 士 官 學 校 學 習 深 造 ; 回 國 後, 陳儀 又 提 拔 他,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成 立 後, 推 薦 他 到 國 民 革 命 軍 總 司 令 部 任 參 謀 作 戰 科 長; 1932 年, 陳儀 又 把 湯 恩 伯 推 薦 給 何 應 欽, 任 89 師 師 長, 湯 恩 伯 的 步 步 高 升, 陳儀 是 起 關 鍵 作 用 的, 湯 恩 伯 對 陳儀 也 是 很 敬 重 的, 他 原 名 湯 克 勤, 後 將 自 己 的 名 字 改 為 恩 伯, 以 示 永 遠 銘 記 陳儀 的 大 恩 大 德。 湯 恩 伯 成 為 國 民 黨 軍 隊 的 中 將 後, 對 陳儀 仍 執 弟 子 禮, 感 恩 戴 德, 畢 恭 畢 敬, 常 聲 言 他 有 兩 個 父 親, 一 個 是 生 我 者, 一 個 是 育 我 者, 陳儀 就 是 育 我 的 父 親。 1946 年 7 月, 湯 恩 伯 升 任 陸 軍 副 總 司 令 兼 首 都 衛 戍 司 令, 陳儀 每 次 到 南 京 去, 湯 必 到 站 恭 迎, 火 車 一 停, 便 跳 上 車 廂, 扶 著 陳儀 下 車, 步 出 月 台, 陳儀 則 將 湯 恩 伯 視 作 親 弟 子, 對 他 十 分 信 任, 推 心 置 腹, 愛 護 備 至。 魯 迅 在 為 了 忘 卻 的 紀 念 一 文 中, 曾 說 到 左 聯 青 年 詩 人 殷 夫 留 在 他 處 的 一 本 裴 多 菲 詩 集, 扉 頁 有 徐 培 根 的 簽 名, 因 之 疑 是 殷 夫 的 真 名, 其 實, 這 詩 集 原 是 殷 夫 哥 哥 的, 這 簽 名 也 是 殷 夫 哥 哥 的 名 字 。 陳儀 任 徐 州 聯 軍 總 司 令 時, 委 徐 培 根 為 中 校 參 謀, 徐 培 根 畢 業 於 保 定 軍 校, 恃 才 傲 物, 忌 之 者 說 他 自 負 太 甚, 陳儀 多 次 約 他 促 膝 談 心, 使 他 改 掉 這 個 毛 病, 工 作 表 現 積 極, 仍 為 陳儀 所 倚 重。 1928 年 3 月, 奉 國 民 政 府 之 命, 陳儀 赴 歐 洲 考 察, 主 要 在 德 國 考 察 軍 事, 購 買 軍 火, 聘 請 顧 問。 考 察 過 程 中, 陳儀 結 識 了 正 在 德 國 留 學 的 徐 學 禹 和 俞 大 維, 前 者 是 徐 錫 麟 的 胞 侄, 後 者 則 有 特 派 員 之 身 份, 了 解 俞 大 維 的 能 力 和 為 人 後, 陳儀 便 將 購 買 軍 火 的 大 事 交 給 俞 大 維 辦 理。 回 國 後, 陳儀 任 軍 政 部 兵 工 署 署 長, 又 在 兵 工 署 下 面 成 立 了 一 個 商 務 調 查 部, 在 德 國 就 由 俞 大 維 負 責。 由 於 徐 學 禹、 俞 大 維 的 關 係, 陳儀 在 考 察 中 又 接 觸 了 許 多 留 德 學 生, 這 些 學 生 中 許 多 是 馮 玉 祥 派 去 的, 當 時 馮 在 國 內 勢 力 削 弱, 這 批 學 生 在 德 國 無 所 適 從, 陳儀 也 與 他 們 建 立 了 聯 繫。 學 成 回 國 後, 有 許 多 留 學 生 被 吸 收 進 兵 工 署 工 作, 陳儀 還 親 自 將 俞 大 維 推 薦 給 蔣 介 石, 俞 先 擔 任 蔣 介 石 的 秘 書, 後 又 接 替 陳儀 任 兵 工 署 署 長, 當 時 俞 僅 35 歲 左 右, 他 執 掌 兵 工 署 署 長 達 10 餘 年 之 久, 陳儀 囚 禁 台 灣 時, 俞 大 維 正 任 財 政 部 長, 曾 幾 次 前 去 探 視, 似 一 直 未 忘 這 段 舊 誼, 徐 學 禹 回 國 後 曾 擔 任 浙 江 省 公 路 局 局 長, 陳儀 主 閩 時, 擬 要 他 擔 任 建 設 局 局 長, 後 因 故 又 改 聘 他 擔 任 省 政 府 顧 問 。陳儀 對 徐 學 禹 非 常 賞 識 倚 重, 徐 學 禹 推 薦 聖 約 翰 大 學 畢 業 的 嚴 家 淦 擔 任 建 設 局 局 長, 陳儀 也 當 即 應 諾。 後 來, 陳儀 還 讓 嚴 家 淦 接 任 了 財 政 廳 廳 長, 將 建 設 局 局 長 之 職 交 由 徐 學 禹 推 薦 的 包 可 永, 當時福 建 省 下 設 四 個 廳 局, 徐 學 禹 實 際 控 制 了 一 半, 徐 學 禹 後 來 任 上 海 招 商 局 總 經 理, 手 中 掌 握 著 幾 十 艘 輪 船。 1949 年 2 月 的 一 天, 徐 學 禹 從 奉 化 溪 口 來 到 杭 州, 謁 見 陳儀, 陳儀 對 徐 學 禹 分 析 了 時 局, 指 出 國 民 黨 大 勢 已 去, 到 台 灣 去 是 自 尋 末 路, 勸 導 徐 要 認 清 形 勢, 完 好 保 存 公 家 財 產 物 資, 靜 待 大 局 變 化, 徐 學 禹 唯 唯 應 命,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時, 委 任 嚴 家 淦 為 長 官 公 署 財 政 處 處 長。 二 二 八 事 件 發 生 後, 台 灣 各 地 多 發 生 國 民 黨 官 員 上 下 班 被 毆 的 情 況, 而 嚴 家 淦 此 時 正 出 差 在 外, 陳儀 與 高 等 法 院 院 長 楊 鵬 議 事 時 再 三 表 示 : 嚴 靜 波 ( 嚴 家 淦 字 靜 波 ) 出 差 台 中, 我 也 很 擔 心, 後 來 引 咎 辭 職 時, 陳儀 又 推 薦 嚴 家 淦 接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推 薦 雖 未 成 為 事 實, 然 陳儀 的 良 苦 用 心 不 言 自 明。 嚴 家 淦 後 來 在 台 灣 官 至 行 政 院 院 長、副總統, 後又繼任總統, 與 其 在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的 任 職 經 歷, 想 必 是 有 一 些 因 緣 的。陳儀 主 閩 時, 還 有 一 位 省 政 府 顧 問 名 叫 沈銘訓, 沈 銘 訓 號 仲 九, 紹 興 人, 是 陳 儀 的元配沈蕙堂弟。 先 留 日, 後 留 德, 還 在 上 海 勞 動 大 學 教 過 書, 被 人 稱 為 陳儀 的 智 囊, 沈 銘 訓 在 思 想 上 有 無 政 府 主 義 的 色 彩, 對 於 中 國 共 產 黨 很 是 敬 仰, 國 民 黨 省 黨 部 說 他 是 潛 伏 在 陳儀 身 邊 的 共 產 黨 人。 沈 銘 訓 從 來 就 不 是 共 產 黨員, 但 經 他 引 薦 給 陳儀 的 人 員 中, 倒 有 兩 位 真 正 的 中 共 地 下 黨 員, 一 位 叫 胡 允 恭, 又 名 胡 邦 憲, 一 位 叫 夏 明 鋼。 胡 允 恭 是 1923 年 加 入 中 國 共 產 黨 的 老 黨 員。 1926 年 參 加 北 伐, 曾 任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4 軍 第 12 師 第 32 團 政 治 指 導 員, 同 年 底 任 第 35 軍 代 理 政 治 部 主 任。 1927 年蔣介石 清黨後, 他 在 上 海、山 東 等 地 為中 共從 事 地 下 工 作, 曾 任 中 共 中 央 軍 委 駐 煙 台 軍 事 特 派 員、濟 南 市 委 書 記、山 東 省 委 書 記 等 職 務 。1932 年, 他 被 王 明 左 傾 路 線 排 擠 出 黨, 沈 仲 九 在 上 海 大 學 任 教 時, 胡 允 恭 曾 是 沈 的 學 生, 1936 年 冬, 胡 允 恭 到 達 福 建, 經 陳儀 批 准, 留 在 幹 訓 團 任 教, 後 又 出 任 過 明 溪 縣、福 安 縣 的 縣 長, 這 時, 胡 允 恭 已 被 批 准 恢 復 黨 籍, 出 任 縣 長 也 是 經 過 黨 組 織 批 准 的。 陳儀 出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邀 請 胡 允 恭 同 往, 經 中 共 黨 組 織 批准, 胡 也 到 了 台 灣, 並 掩 護 孟起等人在 台 灣 開 展 地 下 工 作。 1947 年 春 天, 胡 允 恭 剛 從 台 灣 回到 上 海, 從 秘 密 渠 道 獲 悉 台 灣 警 備 司 令 部 給 上 海 警 備 司 令 宣 鐵 吾 發 來 一 份 密 電, 大 意 是 : 胡 邦 憲 為 共 匪 首 要 分 子, 鼓 動 台 灣 暴 動, 現 潛 逃 去 滬, 請 緝 捕 歸 案, 電 報 末 尾 署 名 是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陳儀 , 胡 允 恭 即 將 此 事 告 訴 陳儀, 陳儀 聽 後 甚 為 惱 怒, 因 他 從 未 發 過 這 樣 的 電 報 ; 再 看 發 報 日 期, 是 他 辭 職 離 台 前 兩 天, 行 色 匆 匆, 千 頭 萬 緒, 哪 能 顧 得 上 去 發 這 樣 的 電 報? 陳儀 氣 憤 地 說 : 難 怪 台 灣 鬧 得 天 翻 地 覆, 原 來 我 身 邊 竟 沒 有 一 個 可 信 的 人, 他 們 背 著 我 不 知 在 搞 些 什 麼 鬼 名 堂! 如 果 你 是 共 產 黨, 要 抓 你, 我 為 什 麼 自 己 不 抓 呢, 反 而 發 電 報 到 上 海, 叫 別 人 來 抓, 這 明 明 是 有 人 在 跟 我 搗 蛋 嘛! 說 畢, 陳儀 立 即 提 起 筆 來, 給 宣 鐵 吾 寫 了 一 張 條 子 : 胡邦憲 係 我 舊 部, 為 人 謹 慎, 向 無 不 軌 行 為, 近 聞 有 傳 訊 案 件, 務 希 即 時 查 明 註銷, 以 免 牽 累 好 人, 為 荷! 看 在 黨國 元 老 的 面 子 上, 宣 鐵 吾 撤 銷 了 這 個 案 子。 夏明鋼 北 伐 時 擔 任 過 第 35 軍 黨 代 表 兼 政 治 部 主 任, 到 福 建 後, 被 陳儀 任 命 為 福 建 省 第 四 行 政 區 督 察 專 員, 後 調 任 第 二 區 專 員。 夏 明 鋼 發 動 學 生 下 鄉 宣 傳 抗 日, 並 實 行 了 一 些 進 步 措 施, 受 到 軍 統、中 統 的 攻 擊, 陳儀 對 他 依 然 十 分 信 任, 還 特 地 警 告 保 安 處 長 黃 珍 吾 : 夏 明 鋼 如 果 出 了 事, 我 就 找 你! 後 來, 為 了 夏 的 安 全, 陳儀 乾脆 把 他 送 往 桂 林。 陳儀 在 福 建 期 間, 曾 任 用 過 一 些 進 步 人 士 和 共 產 黨 員, 著 名 作 家 黎 烈 文, 因 主 編 申 報 副 刊 自 由 談, 接 近 魯 迅, 被 認 為 是 左 翼 作 家, 陳儀 聘 任 他 到 福 建 主 持 改 進 出 版 社, 黎 烈 文 初 到 福 建, 一 天, 國 民 黨 福 建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陳肇英 當 面 對 黎說 : 我 知 道 你 是 個 著 名 的 共 產 黨 員。 但 陳儀 根 本 不 理, 仍 對 黎烈文信任 有 加 。 1943 年, 蔣 介 石 在 重 慶 浮 圖 關 舉 辦 中 央 訓 練 團, 自 兼 團 長, 陳 誠 任 副 團 長, 陳儀 是 教 育 長 兼 黨 政 高 級 班 的 班 主 任。 該 班 培 養 對 象 係 省 級 黨 政 機 構 的 幕 僚 長, 貢 沛 誠 是 該 班 第 一 期 學 員, 學 習 僅 半 年, 陳儀 就 與 他 作 過 五 次 懇 談, 陳儀 第 一 次 與 貢 沛 誠 懇 談 時, 了 解 到 貢 沛 誠 高 小 未 畢 業, 僅 學 了 三 年 中 醫, 讀 了 一 年 縣 立 師 範 速 成 班 後, 考 入 南 京 高 師, 工 作 十 多 年 後, 又 考 入 東 南 大 學 教 育 系, 畢 業 後 赴 德 國 柏 林 大 學 留 學 的 經 歷 後, 既 肯 定 了 他 在 學 習 中 的 堅 強 毅 力, 又 告 誡 他 不 要 因 此 而 過 分 自 信 自 負, 避 免 形 成 執 拗 的 心 理。 陳儀 還 饒 有 興 趣 地 詢 問 了 大 西 北 的 情 況, 貢 沛 誠 介 紹 了 帶 領 參 謀 本 部 派 遣 的 新 疆 旅 行 團 的 經 歷 和 見 聞, 聽 罷, 陳儀 慨 然 歎 道 : 我 國 邊 區 遼 闊, 情 況 各 異, 急 需 派 遣 更 多 的 旅 行 團 進 行 考 察 調 查, 匯 集 資 料, 這 是 參 謀 部 的 經 常 性 重 要 工 作 十 年 樹 木, 百 年 樹 人, 就 是 依 靠 這 種 不 斷 的 積 累, 當 政 者 應 具 有 這 種 遠 見。 陳儀 再 次 主 浙 時, 貢 沛 誠 已 在 浙 江 任 了 一 屆 的 省 府 委 員, 陳儀 先 期 派 貢 沛 誠 的 同 學 張 延 哲 去 找 他, 請 他 續任省 府 委 員 並 兼 民 政 廳 廳 長 一 職, 因 為 貢 沛 誠 曾 在 浙 西 兼 任 過 兩 年 的 省 墾 委 會 主 任, 又 在 杭 州 西 部 創 辦 過 歸 僑 農 場, 所 以 他 對 張 延 哲 說 : 民 政 廳 人 事 問 題 複 雜, 倘 若 陳儀 能 予 我 建 設 廳 兼 理 墾 委 會 工 作, 這 樣 會 更 有 利 於 浙 江 建 設 事 業, 請 你 為 我 轉 達 這 一 心 願, 貢 沛 誠 沒 想 到, 第 二 天 就 獲 得 了 陳儀 的 欣 然 允 諾 。 第 五 節 勤 政 廉 潔 陳儀 有 詩 曰 : 廿 載 服 官 無 息 日, 一 朝 罷 去 便 饑 荒。 這 確 實 是 他 勤 政 廉 潔 的 真 實 寫 照。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時, 集 黨 政 軍 權 於 一 身, 但 仍 過 著 既 有 規 律 又 極 其 刻 板 的 清 教 徒 式 的 生 活。 他 每 天 總 是 比 規 定 時 間 提 早 一 小 時 到 署 辦 公, 晚 上 推 遲 一 小 時 回 官 邸, 中 午 就 在 公 署 吃 一 葷 、一 素、 一 湯 的 便 餐, 吃 完 後 仍 繼 續 辦 公, 從 不 午 休, 晚 上 回 官 邸 去, 吃 過 晚 飯 後, 除 繼 續 批 辦 未 了 的 公 事 外, 總 要 看 些 新 書, 直 到 深 夜 才 就 寢, 年 逾 花 甲 的 陳 儀, 每 天 總 是 不 停 地 工 作, 好 像 有 用 不 盡 的 精 力, 為 了 照 顧 他 的 健 康, 經 管 伙 食 的 人 員 想 多 弄 些 雞 鴨 魚 肉 之 類, 供 他 佐 膳, 借 以 補 充 營 養, 陳儀 非 但 不 接 受, 反 而 時 加 指 責 甚 至 申 斥, 無 奈, 他 們 常 常 不 敢 在 雞 湯 裡 放 雞 塊, 而 以 青 菜 豆 腐 取 代。 接 收 台 灣 之 初, 陳儀 的 日 籍 夫 人 陳 月 芳 有 意 去 台 北 照 料 起 居, 要 文 瑛 去 信 徵 詢, 接 信 後, 陳儀 即 覆 信 道 : 余 固 忙 甚, 自 晨 六 時 頃 起 床, 直 至 夜 十 一 時 就 寢, 沒 頭 於 公 事 之 中, 蓋 深 感 責 任 之 重, 遂 亦 自 忘 其 疲 勞 耳, 你 唔 娘 ( 指 陳 月 芳 ) 一 時 不 便 來 台, 因 我 曾 經 命 令 總 司 令 部 及 各 部 隊 官 員, 在 日 俘 未 送 回 日 本 以 前, 尚 屬 軍 事 時 期, 一 概 不 准 攜 帶 家 眷, 余 身 兼 總 司 令, 不 能 不 以 身 作 則 也。 1946 年 春, 陳 月 芳 來 到 台 北, 原 想 陪 陳儀 多 住 一 些 日 子, 但 見 他 終 日 忙 碌, 跟 他 說 話 的 機 會 都 很 少, 哪 怕 星 期 天 也 不 例 外, 住 不 到 數 周, 只 好 仍 返 上 海, 陳儀 常 說, 我 們 負 責 接 收 台 灣, 總 想 勵 精 圖 治, 把 台 灣 搞 好, 才 對 得 起 台 胞 ; 我 們 到 台 灣 後 的 一 切 措 施, 都 是 為 公, 而 不 是 為 私, 都 是 為 絕 大 多 數 台 胞 設 想。 二 二 八 事 件 結 束 後, 陳儀 睹 此 悲 劇, 深 感 愧 對 台 胞 而 引 咎 辭 職。 同 時,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改 制 稱 省 政 府, 魏 道 明 任 省 主 席, 據 原 浙 江 大 學 校 長 竺 可 楨 1947 年 7 月 29 日 ( 星 期 二 ) 的 日 記 記 載 : 今 日 有 客 自 台 灣 來, 談 及 魏 道 明 到 任 後, 一 味 官 派, 每 日 辦 公 二 小 時 ; 與 陳 公 洽 之 宵 旰 從 公 者,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矣! 陳儀 再 次 主 浙, 乘 火 車 從 上 海 抵 達 杭 州 時, 在 眾 多 歡 迎 人 群 中, 他 看 到 一 幅 歡 迎 陳 主 席 來 浙 的 橫 幅, 是 紹 興 同 鄉 會 的, 他 輕 聲 地 問 身 邊 的 侄 女 陳 蓮 芬 : 這 橫 幅 是 誰 搞 的? 侄 女 告 訴 他 是 中 國 銀 行 浙 江 分 行 行 長 金 潤 泉 世 伯 搞 的。 他 隨 即 說 : 通 知 他, 叫 他 把 橫 幅 收 起 來, 搞 這 種 小 團 體 小 宗 派 的 事, 我 是 反 對 的。 到 任 後, 陳儀 給 省 政 府 定 了 幾 條 小 小 的 規 矩 : 第 一, 為 了 便 利 老 百 姓 進 出, 撤 銷 了 省 府 門 前 兩 旁 警 衛 森 嚴 的 門 崗, 改 用 紅 綠 旗 指 揮 大 院 內 車 輛 的 進 出; 第 二, 門 內 大 通 道 改 成 接 待 櫃, 便 於 接 待 老 百 姓 的 請 求 申 訴, 也 是 制 約 省 府 內 上 下 班 的 工 作 人 員 每 日 遲 到 早 退 的 措 施, 他 幾 乎 每 天 早 晨 7 點 半 之 前, 坐 在 那 裡 親 自 察 看, 並 聲 稱 : 我 倒 要 看 看, 到 底 有 哪 些 老 爺 們 要 到 8 點 以 後 才 來 點 卯。 這 個 辦 法 很 靈, 大 院 內 的 工 作 人 員 不 敢 再 遲 到 早 退, 整 頓 了 政 府 官 員 們 的 紀 律; 第 三, 為 了 統 一 對 公 文 的 批 閱, 消 除 原 來 的 所 有 簽 字 蓋 章 大 小 不 一, 不 易 一 目 了 然 的 弊 端, 他 下 令 凡 是 公 務 人 員 一 律 使 用 一 厘 米 見 方 的 牛 角 正 楷 圖 章。 在 任 期 間, 陳儀 事 必 躬 親, 每 天 從 早 到 晚 幾 乎 都 在 工 作, 午 飯 多 半 是 在 辦 公 室 裡 吃 的, 侄 女 陳 蓮 芬 恰 在 省 財 政 廳 工 作, 同 在 省 政 府 大 院 內, 有 時 也 就 過 去 照 看 一 下 二 伯 父, 她 看 到 陳儀 總 是 一 人 獨 吃, 兩 菜 一 湯, 以 素 為 主, 清 淡 得 很, 給 她 留 下 特 別 印 象 的, 是 陳儀 每 餐 吃 的 嫩 玉 米 棒, 因 為 他 患 有 糖 尿 病, 應 盡 量 少 吃 米 飯, 和 很 多 國 民 黨 大 官 不 同 的 是, 陳儀 從 不 利 用 職 權 安 排 親 屬 子 女 的 工 作, 他 看 不 慣 牽 親 引 戚 的 裙 帶 風, 一 再 要 求 兄 弟 姊 妹 和 子 侄 輩 自 食 其 力, 憑 自 己 的 本 事 吃 飯, 決 不 要 依 靠 他 這 個 當 大 官 的 親 屬 提 攜 而 飛 黃 騰 達, 無 功 受 祿。 陪 同 陳儀 考 察 歐 洲 的 項 經 方, 後 來 成 了 他 的 女 婿, 陳儀 主 閩 期 間, 妻 子 沈蕙 曾 去 信 提 及 項 經 方 的 專 業 發 揮 問 題, 他 的 覆 信 雖 很 關 切, 但 也 沒 有 一 點 特 別 的 安 排 關 照 : 經 方 長 在 同 濟 教 德 文, 把 所 學 的 專 長, 沒 有 使 用, 真 是 很 可 惜 的 事 情, 我 亦 極 願 他 用 其 所 長, 經 方 是 否 決 意 離 開 同 濟? 如 果 決 意 從 事 於 醫, 現 在 醫 生 很 需 要, 經 方 是 學 過 軍 醫 的, 在 此 抗 戰 重 要 關 頭, 最 好 請 他 當 軍 醫 去, 不 計 地 位, 不 論 報 酬, 不 問 待 遇, 以 極 大 的 忍 耐 力, 為 國 家 民 族 去 服 務, 這 是 中 國 國 民, 尤 其 是 知 識 分 子 千 載 一 時 的 機 會, 我 亦 希 望 他 能 鼓 起 最 大 的 決 心, 出 以 積 極 的 行 動。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期 間, 女 兒 在 給 他 的 信 中 言 及 堂 叔 陳 禹 丞 欲 去 台 灣 謀 職, 他 的 覆 信 措 詞 委 婉, 態 度 卻 非 常 明 確 : 不 過 我 不 願 意 許 多 本 家 親 戚 到 台 灣 來, 一 則 招 物 議, 二 則 我 年 力 已 衰, 不 能 長 期 在 台 灣, 與 其 集 中 在 一 起, 將 來 樹 倒 猢 猻 散, 不 如 分 路 自 立, 不 相 依 賴 為 得 策。 陳儀 在 台 灣 時, 年 逾 半 百 的 日 籍 夫 人 陳 月 芳 獨 居 上 海, 按 月 由 陳儀 匯 給 有 限 的 生 活 費。 1947 年 4 月, 台 灣 貿 易 局 于 百 溪 局 長 因 事 回 到 上 海, 陳 月 芳 聽 到 這 個 消 息, 急 忙 跑 去 找 他, 並 訴 苦 說 : 陳 長 官 不 知 忙 些 什 麼, 最 近 兩 月 都 沒 匯 生 活 費 來, 弄 得 我 十 分 恐 慌, 因 此 特 來 找 你 問 訊, 並 請 你 暫 時 通 融 接 濟 一 點, 好 嗎? 于 百 溪 真 沒 想 到 一 位 堂 堂 行 政 長 官 的 夫 人, 竟 會 因 生 活 費 恐 慌 而 向 一 位 從 未 直 接 打 過 交 道 的 人 告 貸, 覺 得 難 以 置 信, 然 而 事 實 卻 真 是 這 樣 的, 陳儀 被 免 去 台 灣 官 職 後, 並 未 安 排 新 的 職 務, 沒 有 薪 俸, 生 活 幾 乎 成 了 問 題, 連 每 天 買 菜 的 錢 都 要 費 心 張 羅。 老 友 張群 得 知 後, 過 意 不 去, 向 蔣 介 石 建 議 聘 請 陳儀 為 國 民 政 府 顧 問, 不 必 到 南 京 上 班, 每 月 發 車 馬 費 800 元, 並 照 普 通 公 務 員 加 成, 以 維 持 生 活, 陳儀 雖 做 過 多 年 大 官, 但 一 無 存 款, 二 無 田 產, 三 無 別 墅, 上 海 多 倫 路 志 安 坊 35 號 的 房 子, 是 抗 戰 勝 利 後 湯 恩 伯 在 上 海 接 收 日 偽 產 業 時, 將 日 本 武 官 居 住 過 的 一 幢 西 式 洋 房 撥 給 陳 儀 暫 時 居 住, 產 權 並 不 歸 陳儀 所 有。 從 台 灣 回 來 閑 居 上 海 時, 幾 位 舊 屬 為 陳儀 晚 年 計, 一 起 湊 錢 將 這 座 房 子 贖 買 了 下 來。 陳儀 逝後, 日 籍 夫 人 陳 月 芳 生 活 窘 迫, 甚 至 到 了 變 賣 陳儀 上 將 軍 服 以 換 溫 飽 的 地 步。 陳儀 舊 屬 程星齡 因 策 劃 湖 南 起 義 成 功, 與 周 恩 來 往 來 較 多, 便 將 陳 月 芳 的 困 境 作 了 反 映, 周 恩 來 隨 即 關 照 上 海 市 政 府, 將 這 座 房 子 買 下 來, 用 這 筆 錢 幫 助 陳 月 芳 返 回 日 本, 安 度 晚 年。 第 三 章 宦途三變 第 一 節 首 次 主 浙 1924 年 的 中 國, 軍 閥 割 據, 各 霸 一 方, 軍 閥 孫 傳 芳 乘 浙 江 督 軍 盧 永 祥 與 江 蘇 督 軍 齊 燮 元 為 爭 奪 上 海 酣 戰 而 後 防 空 虛 之 際, 率 部 由 閩 北 襲 取 浙 江, 駐 防 仙 霞 嶺 的 浙 江 守 軍 炮 兵 隊 隊 長 張 國 威 是 孫 傳 芳 在 北 洋 陸 軍 學 堂 的 老 同 學, 下 令 不 予 抵 抗, 放 棄 陣 地, 致 使 孫 軍 長 驅 直 入。 是 年 秋, 孫 傳 芳 軍 隊 逼 近 杭 州, 時 任 浙 江 省 省 長 的 夏 超 認 為 陳儀 與 孫 氏 有 日 本 士 官 學 校 同 窗 之 誼, 就 派 陳儀 到 桐 廬 迎 接 孫 傳 芳。 數 日 後, 陳儀 和 孫 傳 芳 相 偕 抵 杭, 孫 傳 芳 占 據 浙 江 後, 自 任 浙 蘇 閩 皖 贛 五 省 聯 軍 總 司 令, 將 潘 國 綱 統 率 的 浙 軍 第 一 師 收 編, 潘 離 開 部 隊, 這 支 軍 隊 在 浙 江 歷 史 悠 久, 官 兵 們 自 成 系 統, 雖 被 收 編, 卻 非 外 省 籍 軍 官 所 能 控 制, 孫 傳 芳 考 慮 到 陳儀 與 自 己 的 同 學 關 係, 在 軍 界 資 歷 較 深, 而 且 又 是 浙 江 人, 因 此 專 赴 上 海 邀 請 陳儀 出 任 該 師 師 長。 9 月, 陳儀 到 寧 波 防 地 就 任 浙 軍 第 一 師 師 長, 第 一 次 親 自 帶 兵, 陳儀 自 知 對 軍 隊 的 情 況 知 之 甚 少, 而 他 的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的 同 學 嘉 興 人 葛 敬 恩 則 在 第 一 師 工 作 很 久, 與 官 兵 相 熟, 便 委 任 葛 為 參 謀 長。 另 外, 還 任 命 南 洋 陸 師 畢 業 的 嘉 定 人 項 雲 舫 為 中 校 參 謀, 詩 人 殷 夫 的 大 哥 甯 海 人 徐 培 根 為 少 校 參 謀, 日 本 士 官 學 校 畢 業 的 溫 州 人 石 鐸 為 第 一 旅 旅 長,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畢 業 的 樂 清 人 余 憲 文 為 第 二 旅 旅 長。 陳儀 在 寧 波 就 職 後 不 久, 第 一 師 司 令 部 遷 回 杭 州, 駐 梅 登 高 橋, 陳 儀 對 部 隊 銳 意 整 頓, 開 班 讓 軍 官 輪 流 受 訓, 並 親 自 講 課。 他 黎 明 即 起, 深 入 部 隊, 到 各 團 營 訓 練 地 觀 看 士 兵 操 練, 官 兵 因 之 振 奮, 軍 容 大 為 改 觀。 1925 年 秋, 孫 傳 芳 不 甘 於 偏 處 浙 江 一 隅, 企 圖 擴 充 地 盤, 借 秋 操 之 名, 令 第 一 師 出 動 襲 擊 奉 系 軍 閥 楊 宇 霆 部。 陳儀 接 到 軍 令 後, 令 參 謀 長 葛 敬 恩 留 守, 自 己 率 領 兩 個 步 兵 團, 炮 兵 和 工 兵 各 一 個 營, 騎 兵 一 個 連, 經 滬 甯 路 渡 江, 沿 津 浦 線 北 上, 與 盧 香 亭 師 長 所 率 浙 二 師 並 肩 作 戰。 第 一 師 在 津 浦 路 上 所 向 披 靡, 尤 其 在 攻 擊 張 宗 昌 白 俄 鐵 甲 車 以 及 任 橋 之 役 中, 第 一 師 的 炮 隊 顯 示 出 神 奇 的 威 力, 陳儀 戰 功 顯 赫, 被 五 省 聯 軍 總 司 令 孫 傳 芳 擢 升 為 五 省 聯 軍 徐 州 總 司 令, 並 將 所 屬 第 24 混 成 旅 李 俊 義 部 撥 歸 陳儀 指 揮。 陳儀 就 任 五 省 聯 軍 徐 州 總 司 令 後, 仍 以 葛 敬 恩 為 參 謀 長, 以 項雲舫 為 參 謀 處 長, 徐培根 為 中 校 參 謀, 在 陳儀 的 帶 領 下, 浙 軍 第 一 師 官 兵 多 次 支 援 地 方 建 設, 如 修 建 徐 州 通 向 所 屬 八 縣 的 公 路, 架 設 電 話, 修 築 幾 公 里 長 的 環 城 馬 路 等, 可 容 納 一 個 師 的 營 房 建 在 著 名 的 九 里 山, 陳儀 指 示 挖 掘 了 一 口 幾 十 米 深 的 大 水 井, 不 僅 解 決 了 兵 營 飲 用 水 的 問 題, 而 且 還 大 大 便 利 了 附 近 居 民。 在 陳儀 的 領 導 下, 軍 隊 重 視 教 育, 嚴 明 紀 律, 軍 民 感 情 頗 為 融 洽, 社 會 秩 序 十 分 安 定。 浙 軍 第 一 師 駐 徐 州 一 年 多, 開 回 浙 江 時, 徐 州 各 界 人 士 熱 烈 歡 送, 依 依 不 捨。 1926 年 3 月 間, 陳儀 為 提 高 部 隊 素 質, 創 設 浙 江 陸 軍 第 一 師 幹 部 教 導 隊, 由 中 校 參 謀 徐 培 根 兼 任 隊 長, 全 師 班 長 和 上 中 士 考 試 及 格 後 入 隊 受 訓, 修 業 期 為 一 年, 分 為 兩 學 期, 結 業 後 分 發 各 團 營 見 習, 按 軍 官 任 用, 第 一 期 學 員 約 百 人, 期 終 測 試 後, 有 70 餘 人 結 業 分 發, 當 時 的 課 程, 已 超 過 五 省 聯 軍 軍 官 學 校, 該 年 秋 天, 孫 傳 芳 到 徐 州 檢 閱 教 導 隊 時, 十 分 滿 意, 表 示 嘉 慰, 還 發 放 了 一 筆 獎 金。 第 一 期 修 業 結 束 時, 教 導 隊 更 名 為 徐 州 幹 部 學 校, 陳儀 在 徐 州 任 五 省 聯 軍 徐 州 總 司 令 時, 國 民 革 命 軍 北 伐 已 向 武 漢 推 進。 1926 年 秋, 陳儀 擬 派 參 謀 長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同 學 葛 敬 恩 與 北 伐 軍 總 司 令 蔣 介 石 聯 繫, 又 深 恐 孫 傳 芳 怪 罪, 便 先 以 電 報 向 孫 傳 芳 謊 說 欲 使 人 了 解 北 伐 軍 內 情 以 利 應 對, 請 予 指 示, 孫 傳 芳 當 時 態 度 騎 牆, 對 南 蔣 ( 介 石 ) 北 吳 ( 佩 孚 ) 尚 未 分 清 敵 友, 正 在 觀 望 之 中, 企 圖 投 機 取 巧, 因 此, 這 一 建 議 正 合 孫 的 心 意, 當 即 回 電, 同 意 一 試。 葛敬恩 表 面 上 是 孫 傳 芳 的 秘 密 使 節, 實 際 上 是 浙 軍 第 一 師 陳儀 師 長 的 代 表, 在 江 西 奉 新 天 主 教 教 堂 內 與 北 伐 軍 方 面 談 了 三 天。 蔣 介 石 表 示 希 望 與 陳儀 合 作, 並 要 葛 敬 恩 帶 回 委 任 陳儀 為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19 軍 軍 長 的 委 任 狀, 還 給 陳儀 寫 了 親 筆 信, 有 十 多 張 紙, 每 個 字 有 核 桃 般 大。 陳儀 正 在 考 慮 怎 樣 向 孫 傳 芳 再 次 建 議 如 何 與 國 民 革 命 軍 合 作 之 時,10 月 16 日 浙 江 省 省 長 夏 超 貿 然 宣 布 獨 立, 倒 戈 反 擊 孫 傳 芳, 卻 又 被 孫 傳 芳 部 下 宋 梅 村 殺 害。 當 時, 浙 江 省 議 會 及 各 團 體 正 要 求 浙 軍 回 浙, 孫 傳 芳 就 順 水 推 舟, 任 命 陳儀 為 浙 江 省 省 長, 仍 兼 第 一 師 師 長, 第 一 師 也 隨 之 回 到 浙 江。 孫 傳 芳 表 面 上 說 得 很 客 氣, 允 許 陳儀 放 手 貫 徹 浙 人 治 浙 的 方 針, 實 際 上 卻 是 在 玩 弄 手 段, 分 化 地 方 部 隊, 以 達 到 緩 兵 的 目 的, 使 北 伐 軍 不 致 遽 然 入 浙。 故 陳儀 回 杭 就 職 之 際, 孫 傳 芳 的 嫡 系 部 隊 就 已 作 了 暗 中 布 置, 密 切 監 視 陳儀 的 行 動。 陳儀 接 管 浙 江 省 政 後, 忙 於 布 置 行 政 上 的 措 施, 一 時 未 有 機 會 與 孫 傳 芳 面 談, 以 敦 促 其 與 南 方 國 民 革 命 軍 合 作。 1926 年 12 月 11 日, 駐 九 江 的 浙 三 師 周 鳳 岐 師 長 投 奔 革 命 軍, 就 任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26 軍 軍 長 職, 班 師 回 浙。 社 會 上 立 時 傳 言 四 起, 皆 云 陳儀 和 周 鳳 岐 一 樣, 立 場 偏 向 國 民 革 命 軍, 駐 在 臨 平、 筧 橋 一 帶 的 孟 昭 月、王 淼 部 隊, 自 恃 為 孫 大 帥 嫡 系, 為 示 效 忠, 擅 自 率 部 開 入 省 城, 收 繳 第 一 師 駐 杭 季 遇 春 團 ( 二 團 ) 及 騎 兵 營 ( 衛 隊 營 ) 的 槍 械。 官 兵 義 憤 填 膺, 要 求 抵 抗, 陳儀 以 為 寡 眾 懸 殊, 後 援 不 繼, 如 發 生 巷 戰, 勢 必 使 人 民 遭 殃, 遂 命 令 所 部 繳 械, 部 隊 被 迫 繳 械 後, 陳儀 本 人 則 在 梅 花 碑 省 長 公 署 被 孟 昭 月 看 管 了 三 天 三 夜, 旋 而 又 被 押 送 南 京, 軟 禁 在 孫 傳 芳 的 五 省 聯 軍 總 司 令 部。 夏 超、 周 鳳 岐 之 後, 又 來 了 個 陳儀, 孫 傳 芳 憤 怒 異 常, 認 為 凡 是 浙 軍 沒 有 一 個 是 靠 得 住 的, 殺 機 頓 萌, 陳儀 的 性 命, 猶 如 懸 絲, 危 在 旦 夕。 幸 得 孫 傳 芳 的 左 右 如 總 參 議 蔣 百 里 ,參 謀 長 劉 宗 紀, 秘 書 長 陳 訚 等 人, 均 與 陳 儀 私 交 甚 篤, 異 口 同 聲 向 孫 傳 芳 婉 言 求 情。 他 們 在 向 孫 氏 報 告 軍 事 形 勢 時, 談 及 第 一 師 在 紹 興 與 孫 軍 隔 江 而 駐, 聽 到 師 長 被 軟 禁 於 南 京, 正 醞 釀 改 編 為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19 軍, 對 被 繳 械 的 二 團, 重 新 整 編, 補 充 武 器, 準 備 與 孫 軍 作 戰, 他 們 以 為 第 一 師 官 兵 對 陳儀 印 象 甚 好, 建 議 孫 傳 芳 不 妨 責 成 陳儀 出 面 安 撫, 消 除 敵 意, 勿 使 加 入 國 民 革 命 軍。 幾 番 勸 解, 終 於 使 孫 刀 下 留 人, 劉 宗 紀 又 向 孫 傳 芳 建 議 : 公 洽 不 是 勸 過 大 帥 與 南 方 聯 合, 乘 機 觀 變, 保 全 實 力 嗎? 為 今 之 計, 不 如 利 用 他 和 南 方 關 係 作 個 緩 衝, 以 便 從 容 應 付。 於 是 孫 傳 芳 釋 放 了 陳儀, 並 責 令 他 回 浙 收 撫 第 一 師 部 隊。 陳儀 首 次 出 任 浙 江 省 省 長, 從 接 印 到 獲 罪, 首 尾 不 足 3 個 月, 陳儀 蒙 難 不 久, 浙 一 師 官 兵 在 紹 興 正 式 改 編 為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19 軍, 遙 奉 陳儀 為 軍 長, 在 陳 不 能 到 職 前, 由 第 一 師 師 長 石 鐸 暫 行 代 理, 並 推 第 二 師 師 長 余 憲 文 為 前 敵 總 指 揮, 第 19 軍 成 立 以 後, 不 願 偏 守 紹 興 一 隅, 積 極 開 展 軍 事 行 動, 經 過 高 級 將 領 的 商 議, 決 定 向 寧 波、寧 海 迎 擊 周 蔭人軍。 原 以 為 周 部 由 福 建 行 軍 入 浙, 長 途 奔 馳, 疲 乏 不 堪, 地 方 輿 情 不 會 對 周 部 有 利, 可 一 舉 擊 潰 之, 結 果 被 擊 潰 的 反 而 是 第 19 軍, 究 其 原 因, 主 要 是 陳儀 因 故 未 能 到 位, 而 核 心 領 導 難 以 確 立, 號 令 多 出 之 故。 陳儀 脫 險 後, 從 南 京 到 上 海, 得 知 國 民 革 命 軍 進 展 甚 速, 又 知 第 一 師 已 被 周 蔭 人 部 擊 潰, 立 即 修 書 一 封, 剖 析 局 勢, 建 議 孫 傳 芳 懸 崖 勒 馬, 響 應 北 伐, 與 南 方 合 作。 此 信 由 秘書 李 錦 文 送 交 南 京 聯 軍 總 部 孫 大 帥 親 啟。 孫 傳 芳 終 因 目 光 短 淺, 始 終 沒 看 到 進 步 光 明 的 一 面, 龍 潭 一 役, 全 軍 覆 沒, 最 終 落 得 喪 師 辱 名 的 下 場。 1929 年 9 月, 奉 軍 與 蘇 聯 在 滿 洲 里 劄 賚 諾 爾 一 帶 衝 突, 陳儀 作 為 宣 慰 使 去 東 北, 途 經 天 津, 與 孫 傳 芳 相 值, 對 此 往 事 還 不 勝 惋 惜。 寧 海 戰 敗 後, 徐 培 根 隻 身 到 上 海 謁 見 陳儀, 寫 出 十 九 軍 在 寧 海 作 戰 失 利 的 報 告, 即 往 江 西 投 入 國 民 革 命 軍 的 行 列, 陳 儀 得 悉 後, 當 即 委 派 林 顯 揚 去 台 州, 季遇春 去 溫 州, 分 別 收 容 散 兵, 卻 因 他 們 兩 人 行 動 遲 緩 而 收 效 甚 微。 部 分 散 兵 在 寧 波 天 王 寺 聚 集, 倒 被 工 兵 營 長 奚 駿 聲 收 容 了 不 少, 這 部 分 人 馬 和 余 憲 文 收 容 的 散 兵, 在 杭 州 集 訓, 國 民 革 命 軍 東 路 軍 司 令 何 應 欽 看 到 第 19 軍 餘 部 已 不 足 一 個 軍, 決 定 改 為 一 個 師 的 編 制, 在 醞 釀 改 編 時, 二 團 團 長 朱 錫 麒 等 邀 陳儀 來 杭 加 強 活 動, 因 滬 杭 路 中 斷, 陳儀 改 坐 輪 船 經 輾 轉 來 杭, 到 達 寧 波 時, 已 宣 布 編 為 15 師, 余 憲 文 就 任 15 師 師 長 職, 陳儀 聞 訊 後 由 原 路 返 回 上 海, 雖 然 撤 銷 了 番 號, 陳儀 對 舊 部 仍 關 懷 備 至, 原 第 一 師 官 佐 不 受 15 師 改 編 的, 他 均 致 函 東 路 軍 總 司 令 部 保 舉 任 用 。 第 二 節 赴 歐 考 察 1928 年 2 月,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改 組, 譚 延 闓 任 國 民 政 府 主 席, 蔣 介 石 為 軍 事 委 員 會 主 席, 陳儀 被 委 任 為 軍 事 委 員 會 委 員, 應 蔣 介 石 邀 請 到 南 京 商 談 國 防 建 設 諸 問 題。 蔣 氏 決 定 由 陳儀 組 團 到 歐 洲 考 察, 主 要 目 的 地 是 德 國, 負 責 購 買 軍 火 和 聘 請 德 國 顧 問 等 任 務 。 3 月, 蔣 介 石 以 國 民 革 命 軍 總 司 令 的 身 份, 就 派 遣 考 察 團 一 事 致 函 德 國 外 交 總 長 史 特 萊 斯 曼 (Stressmann), 請 求 協 助, 函 件 原 文 如 下 : 史 特 萊 斯 曼 外 交 總 長 閣 下 : 中 德 邦 交 素 稱 輯 睦, 本 司 令 切 願 向 有 之 睦 誼, 因 兩 國 人 民 之 合 作 與 同 情, 日 加 親 密。 現 敝 國 國 民 革 命 將 次 成 功, 亟 欲 併 合 中 外 文 化 之 特 長, 以 促 成 革 故 鼎 新 之 偉 業, 素 仰 貴 國 素 來 之 文 化 與 新 近 之 發 展, 於 敝 國 建 設 事 工 可 資 借 鏡 者 必 多, 茲 特 遣 考 察 委 員 長 陳儀, 委 員 李 鼐、 胡 庶 華、 項 經 方 等 前 來 貴 國 實 地 研 究, 並 飭 攜 函 趨 候 起 居, 藉 承 指 導, 諸 希 予 以 方 便, 無 任 感 荷, 順 頌 日 祉 國 民 革 命 軍 總 司 令 蔣 中 正 ( 印 ) 中 華 民 國 十 七 年 三 月 十 日。 考 察 團 成 員 中, 李 鼐 是 早 年 留 學 德 國 軍 事 人 員, 胡 庶 華 也 是 德 國 早 期 留 學 生, 項 經 方 是 德 國 柏 林 大 學 畢 業 的 醫 學 博 士, 歸 國 不 久, 經 項 雄 霄 介 紹 擔 任 一 般 隨 員, 負 責 旅 途 聯 繫。 陪 同 考 察 團 的 還 有 一 位 德 國 人 鮑 爾 (Baur), 是 1926 年 來 到 中 國 的, 他 雖 是 軍 人, 但 在 華 身 份 並 非 軍 事 顧 問, 而 是 工 業 顧 問, 只 拿 工 商 界 的 服 務 報 酬, 不 領 取 中 國 政 府 的 薪 資。 1928 年 3 月, 陳儀 率 赴 歐 考 察 團 在 上 海 起 程, 途 經 新 加 坡、 錫 蘭 ( 今 斯 里 蘭 卡 ) 、埃 及, 在 意 大 利 那 不 勒 斯 上 岸, 開 始 了 歐 洲 旅 程。 沿 途 考 察 的 國 家 有 意 大 利、 瑞 士、 荷 蘭、 瑞 典 和 德 國, 一 路 上 參 觀 了 各 國 的 槍 炮 廠 和 飛 機 場。 在 德 國 逗 留 的 時 間 較 長, 重 點 參 觀 了 杜 塞 爾 多 夫 的 火 車 機 車 廠 、奧 伯 豪 森 的 煉 鋼 廠、 科 隆 國 際 博 覽 會 慕 尼 黑 博 物 館 、漢 堡 的 港 口 設 施、 耶 拿 的 光 學 儀 器 廠 、德 勒 斯 頓 博 覽 會 等。 以 上 參 觀 均 由 鮑 爾 接 洽 聯 繫, 考 察 團 未 與 官 方 機 構 接 觸, 故 也 無 政 府 機 關 的 人 員 迎 送, 負 責 招 待 的 都 是 那 些 參 觀 的 工 廠 或 單 位, 聘 請 軍 事 顧 問 一 事 也 由 鮑 爾 負 責 聯 絡。 陳儀 不 時 與 鮑 爾 介 紹 的 一 些 德 國 退 伍 軍 官 進 行 接 觸, 但 最 終 沒 有 成 功, 只 聘 了 幾 位 工 業 顧 問。 關 於 此 事, 德 國 外 交 部 的 檔 案 中 有 較 詳 細 的 記 載 : 外 交 部 多 次 與 鮑 爾 上 校 商 討 關 於 中 國 擬 聘 請 德 國 退 伍 軍 官 赴 華 擔 任 軍 事 顧 問 的 問 題, 同 時 直 接 告 訴 陳 儀 將 軍, 聘 請 軍 事 顧 問 赴 華 之 事, 照 目 前 德 國 形 勢, 多 有 不 便, 鮑 爾 上 校 對 德 國 的 立 場 亦 似 乎 表 示 諒 解, 他 本 人 也 多 次 說 明 聘 請 似 不 合 時 宜, 因 為 中 國 過 去 一 向 聘 請 非 德 籍 軍 官 ( 荷 蘭、 瑞 士 籍 ) 的 顧 問, 而 且 未 來 恐 亦 不 會 有 所 改 變。 陳儀 一 貫 信 奉 孫 中 山 的 三 民 主 義, 國 民 政 府 的 建 立 給 了 他 很 大 鼓 舞, 使 他 對 中 國 的 前 途 寄 予 莫 大 的 希 望。 赴 歐 考 察 是 陳儀 一 生 中 唯 一 的 一 次 西 方 之 行, 當 時 的 心 情 自 然 也 十 分 興 奮, 他 在 旅 途 中 隨 時 記 下 自 己 的 思 想, 自 題 名 曰 隨 感 錄。 隨 感 錄 記 錄 了 他 對 於 所 到 國 家 的 了 解 和 認 識, 表 達 了 他 對 中 華 民 族 的 信 心 與 熱 愛, 更 對 國 家 的 建 設 方 針 作 了 較 多 的 考 慮, 在 教 育、 礦 冶 及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均 有 具 體 設 想, 茲 將 隨 感 錄 中 一 些 段 落 摘 錄 如 下 : 中 國 宜 以 道 德 文 物 超 越 世 界 1. 道 德 寬 大 仁 慈, 忠 厚, 耐 苦 種 種 美 德 應 保 持 而 光 大 之, 不 潔, 無 秩 序, 私 心 重, 不 服 理, 無 公 德, 種 種 惡 習 宜 革 除 改 良 之 。 2. 文 物 應 培 植 有 文 藝 天 才 之 人, 使 其 盡 量 發 揮 本 能, 國 家 宜 特 籌 經 費 將 中 國 之 文 物 介 紹 於 世 界, 意 大 利 之 建 築 及 陳 設 整 齊 華 麗, 固 為 中 國 所 不 及, 但 總 覺 得 其 為 呆 板 的 人 工, 無 優 美 的 天 趣, 中 國 文 藝 似 宜 發 展 天 然 的、 典 樸 的、 寫 情 的 特 色, 凡 屬 中 國 固 有 之 器 具 裝 飾, 宜 分 門 別 類, 加 以 一 番 研 究 改 良 之 功 夫, 然 後 擇 其 優 美 可 愛 者, 推 廣 於 世 界 各 國 。 二 十 年 以 內 余 所 希 望 達 到 的 階 段 1. 全 國 人 民 有 教 育 ( 有 營 生 能 力, 有 做 人 的 知 識 及 道 徳 ), 有 職 業, 有 人 的 生 活。 2. 衣 食 住 及 日 用 必 需 品, 交 通 上、 國 防 上 主 要 用 品 均 能 自 製 自 用。 3. 國 防 穩 固 。 4. 學 問 漸 能 獨 立 。 應 迅 速 設 立 工 廠: 1. 製 鐵 煉 鋼 廠 。 2. 火 藥 廠。 3. 煤 氣 廠。 4. 飛 機 廠 。 建 設 新 都 會 : 地 下 工 程 ( 下 水 溝、 自 來 水 管、 電 燈、 電 話、 電 報 線、煤 氣 管 ), 最 好 預 先 做 好, 其 地 上 工 程 ( 家 屋、 橋 梁、 道 路 等 ), 因 目 前 經 濟 困 難, 不 妨 簡 單 粗 樸, 家 屋 式 樣 亦 不 必 純 仿 西 洋, 惟 室 內 裝 置 以 洋 式 為 宜 ( 即 電 燈、 冷 熱 水 管、 拉 水 便 器 等 ) 。 用 人 上 的 注 意: 1. 凡 一 新 事 業 新 機 關 之 創 立, 宜 以 新 人 才 為 主 體 。 2. 舊 事 業 或 舊 機 關 之 改 良, 宜 採 用 舊 人 才 中 之 操 守 可 信, 事 理 明 白 者。 3. 留 意 出 眾 之 才, 加 以 充 分 之 培 植, 使 成 大 器。 規 定 官 制 之 原 則 : 1. 人 才 乃 經 濟 的 經 濟, 即 官 不 虛 設, 款 不 虛 糜。 2. 權 必 集 中、事 必 分 掌 ( 集 權 分 事 ), 以 增 加 辦 事 之 效 率, 減 少 紛 歧、 排 抵 之 阻 力, 即 大 官 不 宜 多, 小 官 不 宜 少。 研 究 所、試 驗 所、 檢 查 所 均 宜 多 多 設 立, 小 規 模 之 博 覽 會, 文 藝 美 術 品 之 展 覽 會, 亦 宜 常 開, 中 國 人 太 無 生 趣, 往 往 從 嫖 賭 中 過 日 子, 此 甚 不 好, 故 對 於 正 當 有 益 之 娛 樂 設 備, 必 不 可 少, 凡 屬 生 活 必 需 之 物, 宜 分 科 設 專 員 研 究, 譬 如 衣 之 一 物, 有 研 究 原 料 的, 有 研 究 製 造 的, 有 研 究 裁 縫 的, 有 研 究 式 樣 的 餘 類 推。 凡 一 種 學 術 或 事 業, 起 而 行 者, 固 屬 必 要, 坐 而 思 者, 亦 甚 重 要, 二 者 萬 萬 不 可 偏 廢, 中 國 這 幾 十 年 來, 貧 弱 到 這 樣 地 步, 與 歐 美 文 明 國 比 較, 簡 直 羞 愧, 又 害 怕, 幾 乎 無 地 自 容, 這 是 什 麼 緣 故 呢? 就 是 沒 有 科 學 的 緣 故 。 1929 年 1 月, 陳儀 從 歐 洲 考 察 回 國 後, 出 任 國 民 政 府 導 淮 委 員 會 常 務 委 員、 黃 河 水 利 委 員 會 委 員 ; 4 月, 他 繼 張 群 為 軍 政 部 兵 工 署 署 長 ; 5 月, 升 任 軍 政 部 常 務 次 長 ; 7 月, 兼 任 首 都 建 設 委 員 會 委 員, 1931 年 1 月, 陳儀 改 任 軍 政 部 政 務 次 長。 第 三 節 主 閩 八 載 1931 年 9 月 18 日, 日 軍 武 裝 侵 略 我 東 北 三 省。 1932 年 1 月 28 日, 日 軍 又 突 然 向 上 海 發 動 進 攻。 1933 年 5 月 31 日, 國 民 政 府 在 蔣 介 石、汪 精 衛 主 持 下 與 日 本 簽 訂 城下之盟 的 塘 沽 協 定。 1933 年 11 月 上 旬, 福 建 事 變, 陳 銘 樞、 李 濟 深、 蔣 光 鼐、 蔡 廷 鍇 等 十 餘 人 宣 布 在 福 州 組 建 中 華 共 和 國 人 民 革 命 政 府 ( 通 稱 福 建 人 民 政 府 ), 通 電 反 蔣 抗 日, 但 因 謀 劃 不 周 和 意 見 分 歧, 歷 時 不 足 兩 月 而 告 終。 在 此 背 景 下, 陳儀 於 1934 年 1 月 調 任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同 年 10 月 起, 兼 任 福 建 省 保 安 司 令。 1935 年 11 月, 他 當 選 為 國 民 黨 第 五 屆 中 央 執 行 委 員。 1937 年 9 月, 陳 儀 被 國 民 政 府 授 予 陸 軍 中 將 軍 銜, 加 陸 軍 上 將 銜, 同 年 11 月, 他 又 繼 蔣 鼎 文 任 福 建 綏 靖 主 任, 後 改 兼 第 25 集 團 軍 總 司 令。 陳儀 在 閩 執 掌 軍 政 大 權 近 8 年 之 久, 殫 思 極 慮, 備 嘗 艱 辛。 當 時, 各 省 不 論 大 小, 省 府 委 員 名 額 均 為 9 人, 由 省 主 席 列 單 先 送 國 民 黨 中 央 政 治 會 議 審 查 通 過, 再 送 行 政 院 會 議 通 過 任 命, 陳 儀 原 單 所 列 委 員 為 李 祖 虞 ( 兼 民 政 廳 廳 長 ) 、 徐 桴 ( 兼 財 政 廳 廳 長 ) 、鄭 貞 文 ( 兼 教 育 廳 廳 長 ) 、 孫 希 文 ( 兼 建 設 廳 廳 長 ) 、陳 景 烈 ( 兼 秘 書 長 ) 、 林 知 淵、 李 世 甲 等, 其 中 鄭、 孫 、林 3 人 均 是 未 參 加 閩 變 而 留 任 的 原 省 府 委 員。 正 擬 上 報 時, 江 西 省 主 席 熊 式 輝 急 電 蔣 介 石, 為 其 舅 叔 高 登 艇 申 請 復 職, 謂 高 原 係 省 府 委 員 而 未 參 加 閩變。 蔣 介 石 接 電 後, 電 告 陳儀 補 進 去, 陳儀 遂 抽 去 了 陳 景 烈。 省 府 主 席 使 用 素 不 相 識 之 人 充 任 秘 書 長, 這 是 很 破 例 的 做 法, 孫 希 文 後 來 內 調 行 政 院 參 事, 其 缺 改 由 原 浙 江 省 公 路 局 局 長 陳 體 誠 充 任, 蔣 介 石 對 閩 用 兵 時, 命 陳 修 杭 州 至 浦 城 邊 界 之 運 兵 路, 限 兩 周 完 成, 陳 只 用 10 天 即 行 開 通, 故 也 可 算 作 平 定 閩 變 之 功 臣。 省 府 從 委 員 至 科 員 均 有 一 定 的 編 制 與 薪 俸 額, 不 得 隨 意 增 加, 省 主 席 每 月 有 特 別 費, 福 建 省 是 3 萬 元, 不 經 國 庫, 不 辦 預 決 算 手 續, 只 需 省 主 席 一 張 收 條 即 可 到 蔣介石 侍 從 室 領 取, 省 主 席 可 用 此 款 聘 用 編 制 外 人 員, 如 顧 問、 參 議、 諮 議 以 及 服 務 員 等, 陳儀 在 閩 任 用 最 突 出 的 是 3 名 顧 問 : 其 一 是 李擇一, 福 建 人, 留 學 日 本 多 年, 是 個 日 本 通 ; 其 二 是 沈 仲 九, 名 銘 訓, 仲 九 是 其 號, 紹 興 人, 係 陳儀 堂 內 弟 ; 其 三 是 徐 學 禹, 紹 興 人, 徐 錫 麟 的 胞 侄 。 1938 年 1 月, 徐 學 禹 任 建 設 廳 廳 長, 後 由 他 保 舉 聖 約 翰 大 學 畢 業 的 嚴 家 淦 接 任, 嚴 調 任 財 政 廳 廳 長 後, 又 由 小 說 家 包 天 笑 之 子, 徐 的 留 德 同 學 和 連 襟 包 可 永 接 任 學 校 教 育 文 化 事 業 建 設。 省 府 發 行 刊 物 及 設 立 改 進 出 版 社 方 面 之 事, 陳儀 一 向 諮 詢 沈 仲 九 意 見 ; 全 部 縣 政 人 員 訓 練, 本 屬 民 政 廳 職 權 範 圍, 但 陳 儀 也 劃 歸 沈 仲 九 專 職 辦 理, 而 徐 學 禹 則 因 上 述 人 事 上 的 一 手 安 排, 實 際 上 掌 控 了 財 政 和 建 設 兩 廳。 高 登 艇 能 力 較 差, 實 際 行 使 秘 書 長 職 權 的 是 總 參 議 陳 景 烈。 陳 景 烈 既 不 列 席 省 府 會 議, 文 稿 上 亦 不 簽 名 蓋 章, 但 陳儀 私 下 囑 咐, 高 蓋 章 後 送 呈 他 的 文 稿, 須 先 由 陳 景 烈 過 目。 1935 年, 高 登 艇 調 任 民 政 廳 廳 長, 陳 景 烈 才 成 為 名 符 其 實 的 秘 書 長。 1935 年, 台 灣 被 日 本 占 領 40 年,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者 不 顧 台 灣 人 民 處 在 水 深 火 熱 之 悲 慘 境 地, 居 然 趾 高 氣 揚 欲 召 開 慶 祝 大 會, 並 通 過 駐 福 州 領 事 向 福 建 省 政 府 發 出 觀 禮 請 柬, 陳儀 對 此 難 以 定 奪, 乃 將 請 柬 轉 報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請 示, 當 時 行 政 院 院 長 是 汪 精 衛, 經 過 院 會 秘 密 討 論 後 電 覆 : 以 考 察 的 名 義 作 為 地 方 性 外 交, 不 代 表 中 央 慶 祝。 赴 台 考 察 代 表 團 由 陳儀 率 領, 顧 問 李 擇 一、 沈 仲 九、建 設 廳 廳 長 陳 體 誠, 省 府 與 建 設 廳 技 正 級 的 技 術 人 員 幾 乎 全 部 隨 行。 代 表 團 在 陳 儀 率 領 下 考 察 了 台 灣 的 日 月 潭 水 電 站、 嘉 南 大 圳、港 口 設 備 以 及 礦 山、 糖 廠、 大 學、 氣 象 台 等; 臨 別 前, 台 灣 總 督 府 向 代 表 團 贈 送 一 套 台 灣 法 令 匯 編, 陳儀 將 其 收 藏 在 省 政 府, 陳 儀 還 動 員 隨 行 人 員 寫 此 行 之 遊 記, 分 門 別 類, 由 沈 仲 九 總 編, 並 親 筆 題 寫 了 書 名, 印 成 文 字 和 圖 表 並 茂 的 台 灣 考 察 報 告, 贈 送 各 學 校 圖 書 館 存 檔 作 資 料, 因 為 此 行, 陳儀 被 時 人 目 為 親 日 派, 其 實, 陳儀 的 愛 國 立 場 從 來 沒 有 改 變 過, 日 本 提 出 廣田三 原 則 ( 即 取 締 抗 日、 承 認 偽 滿、 中 日 共 同 防 共 ) 時, 蔣 介 石 和 張 群 曾 密 電 向 陳儀 諮 詢, 陳儀 當 即 覆 電, 慷 慨 陳 詞 : 外 交 之 門, 既 尚 未 閉, 仍 應 針 鋒 相 對, 折 衝 樽 俎; 台 灣 缺 乏 鐵 礦, 日 本 人 對 福 建 安 溪 鐵 礦 垂 涎 已 久, 1936 年, 日 本 在 台 一 鐵 礦 公 司, 通 過 李 擇 一 提 出 中 日 合 辦 安 溪 鐵 礦 的 要 求, 條 件 是 : 華 人 為 總 經 理, 日 本 為 副, 業 務 與 經 濟 由 日 人 專 責, 資 本 技 術 設 備 則 由 日 本 供 給, 華 方 供 給 土 地, 日 方 派 來 一 名 工 程 師, 陳 體 誠 秉 承 陳 儀 意 旨, 派 一 名 留 日 出 身 之 技 術 人 員 陪 同 赴 安 溪 勘 探, 日 本 工 程 師 嫌 礦 藏 量 欠 厚, 不 值 得 開 採, 要 求 深 入 查 探, 我 方 技 術 人 員 告 知 : 安 溪 除 鐵 礦 以 外, 還 有 土 匪, 入 山 越 深, 越 接 近 匪 巢, 你 敢 冒 險 嗎? 一 句 話 把 日 本 人 嚇 跑 了, 此 事 也 顯 見 陳 儀 的 對 日 立 場 和 態 度, 在 任 期 間, 陳 儀 花 大 氣 力 改 進 福 建 省 的 人 事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起 一 整 套 福 建 所 獨 有 的 人 事 制 度, 福 建 省 人 事 制 度 嚴 格 規 定, 凡 經 過 訓 練 分 發 到 各 機 關 工 作 者, 各 機 關 首 長 將 此 人 安 排 在 所 指 定 的 崗 位 上, 不 許 有 絲 毫 變 動, 此 人 從 此 即 成 為 該 機 關 之 定 員, 未 經 過 分 發 機 關 的 同 意, 不 得 將 其 免 職、降 職 或 調 任 同 等 級 之 職 務, 甚 至 連 一 般 性 的 獎 懲 均 不 許 可, 換 言 之, 某 機 關 首 長 對 所 屬 已 受 訓 人 員, 僅 有 指 揮 工 作 之 權 力, 而 無 任 免、調 遷 之 權 力, 如 該 機 關 之 首 長 違 反 此 項 規 定, 將 受 到 嚴 厲 的 處 分, 此 種 規 定, 在 當 時 有 其 必 要 性, 否 則 新 建 立 的 人 事 制 度 將 無 法 推 行, 舊 習 慣 勢 力 隨 時 會 壓 倒 新 生 事 物, 此 種 硬 性 規 定, 難 免 會 引 起 種 種 反 響 : 其 一, 當 縣 長 的 從 原 來 用 人 絕 對 自 由, 轉 變 為 不 能 自 由 引 用 私 人, 而 發 出 種 種 牢 騷, 尤 其 是 分 發 秘 書、庶 務 等, 認 為 派 來 者 非 自 己 之 親 信, 難 以 共 事, 有 的 還 將 受 訓 人 員 當 作 監 視 縣 長 行 動 之 特 務 看 待, 因 受 過 訓 練 人 員 與 原 訓 練 機 關 已 建 立 一 種 通 訊 組 織, 規 定 須 經 常 通 訊 聯 繫, 而 他 們 在 通 訊 中 又 無 所 不 說; 其 二, 受 訓 人 員 亦 不 滿 意, 受 訓 人 員 必 須 聽 從 省 府 分 發, 而 不 能 按 照 自 己 的 志 願, 選 擇 工 作 地 點, 內 地 縣 份 的 人, 希 望 能 在 沿 海 地 區 工 作 ; 沿 海 地 區 的 人, 則 視 內 地 縣 份 為 畏 途, 尤 其 是 閩 西 北 瘧 疾流行 地 區, 受 訓 人 員 多 數 是 沿 海 地 區 人, 分 發 時, 說 服 工 作 做 得 不 夠, 或 在 分 發 時 作 了 若 干 不 負 責 任 的 承 諾, 以 後 無 法 兌 現, 使 分 配 到 較 偏 僻 地 區 的 人 員 甚 為 不 滿; 其 三, 失 業 人 員 的 怨 恨, 辦 訓 練 班, 學 員 來 源 之 一 是 招 考, 其 次 是 調 訓, 各 縣 縣 政 府 與 區 署 本 來 已 有 一 批 人, 其 學 歷、經 歷、 年 齡 必 然 參 差 不 齊, 各 自 的 政 治 背 景 亦 因 人 而 異, 尤 其 年 齡 較 大 者 自 以 為 有 經 驗 有 能 力, 特 別 是 財 政 科 長 一 類 人 員, 認 為 政 府 少 不 得 他, 不 甘 心 於 調 訓, 而 按 當 時 的 人 事 制 度, 分 發 到 一 批 人, 就 得 將 原 任 人 員 擠 掉 一 批, 而 被 擠 出 者 則 成 了 失 業 人 員; 上 述 三 種 反 響 均 非 孤 立, 縣 長 用 人 不 自 由, 有 其 親 戚 朋 友 幫 同 呐 喊 ; 受 訓 人 員 不 滿 意, 有 其 父 母、 妻 子 幫 同 埋 怨 ; 失 業 人 員 怨 恨, 有 其 親 朋 好 友 表 示 同 情, 此 種 反 響, 成 為 當 時 推 行 人 事 制 度 的 一 股 逆 流, 但 是, 這 股 逆 流 始 終 未 能 動 搖 陳儀 改 進 人 事 制 度 的 決 心。 從 1934 年 訓 練 統 計 人 員 起, 到 1938 年 縣 政 區 政 人 員 大 多 數 經 過 受 訓 止, 訓 練 縣 政 人 員 的 工 作 先 後 經 過 5 年 才 基 本 完 成, 而 各 級 人 事 機 構 的 設 置, 則 直 到 1941 年 才 初 步 完 成, 訓 練 縣 政 人 員 並 非 陳 儀 所 獨 創, 而 是 蔣 介 石 在 南 昌 行 營 提 出 的, 但 福 建 與 鄰 近 各 省 有 所 不 同, 福 建 執 行 的 是 陳 儀 的 人 事 制 度 中 的 硬 性 規 定, 從 訓 練 一 直 貫 徹 到 使 用 方 面, 其 他 省 份 的 訓 練 則 是 訓 而 不 用 或 用 無 保 障, 結 果 等 於 不 訓 練, 陳 儀 訓 練 縣 政 區 政 人 員, 分 為 兩 大 系 統 : 一 是 縣 政 人 員 訓 練 所,1939 年 5 月 改 名 為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所 ; 另 一 系 統 是 訓 練 軍 警 人 員 的 警 保 人 員 訓 練 所, 軍 警 人 員 在 縣 裡 的 有 縣 保 安 隊 長、 警 察 局 長、 巡 官、 巡 長 等 各 種 職 務 的 人 員 ,由 各 種 訓 練 班 分 別 訓 練, 陳 儀 訓 練 縣 政 人 員 的 目 標 非 常 明 確 : 一 訓 練 幹 部 如 何 做 人, 以 移 轉 政 府 風 氣 ; 二 訓 練 幹 部 如 何 做 事, 以 促 進 國 家 政 治, 為 此 他 還 專 門 擬 定 了 教 條 和 格 言, 分 別 為 公 正 ; 認 真 ; 有 勇 氣 和 工 作 是 道 德 ; 忙 碌 是 幸 福 ; 閑 空 是 墮 落 ; 懶 惰 是 罪 惡 。 縣 區 人 事 制 度 奠 定 以 後, 各 縣 的 具 體 工 作 均 掌 握 在 受 訓 人 員 手 中, 除 秘 書 外, 他 們 不 隨 縣 長 進 退, 當 縣 長 更 調 時, 工 作 不 會 停 頓, 也 不 會 再 出 現 一 個 將 軍 一 個 令 的 情 況, 有 利 於 縣 政 工 作 的 穩 定 與 推 進, 其 次, 縣 長 與 工 作 人 員 之 間 受 到 一 定 牽 制, 縣 長 要 與 工 作 人 員 互 相 勾 結、貪 汙 舞 弊, 也 非 易 事, 在 1935 年 到 1939 年 之 間, 由 於 實 行 了 陳 儀 的 這 套 人 事 管 理 辦 法, 舊 社 會 那 種 請 客 送 禮 的 鑽 營 風 氣 在 福 建 得 到 了 有 效 遏 制。 1940 年, 國 民 黨 中 央 就 福 建 省 實 行 情 況 作 出 統 一 規 定, 向 全 國 推 行, 陳儀 主 閩 後, 關 心 高 等 教 育 事 業 的 發 展, 他 創 辦 了 福 建 省 醫 學 專 科 學 校, 後 又 升 為 福 建 省 醫 學 院, 留 日 出 身 的 黃 丙 丁、 李 鼎 勳 先 後 擔 任 校 長, 隨 著 醫 專 的 設 立, 福 州 建 立 起 省 立 醫 院, 資 金 是 以 製 售 虎 標 萬 金 油 發 家 的 華 僑 胡 文 虎 捐 獻 的, 接 著 助 產 學 校 及 護 士 學 校 也 相 繼 建 立, 因 行 政 財 政 人 員 不 足, 僅 靠 訓 練 班 培 養 難 以 滿 足 需 要, 陳 儀 又 提 出 要 辦 法 學 院, 法 學 院 是 抗 日 戰 爭 開 始 後 設 立 的, 校 址 在 永 安 黃 曆 鄉, 院 長 先 由 省 府 委 員 丘 漢 平 兼 任, 後 由 吳 芷 芳 接 任, 丘、 吳 均 為 東 吳 大 學 畢 業 留 學 美 國 的 人 才, 法 學 院 一 面 招 生 開 課, 一 面 報 請 教 育 部 審 批, 但 終 因 教 育 部 不 予 批 准 而 短 命 夭 折, 4 個 月 後 併 入 廈 大, 雖 然 遭 此 挫 折, 陳儀 辦 高 等 教 育 的 興 趣 不 減, 又 利 用 法 學 院 校 址 組 建 了 省 立 農 學 院, , 陳 儀 比 較 重 視 師 資 培 訓,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 當 時 也 稱 優 級 師 範 ) 的 前 身 是 中 學 教 員 養 成 所, 是 作 為 中 學 教 員 短 期 訓 練 之 學 校, 其 性 質 相 當 於 清 朝 福 州 師 範 學 堂 之 選 科, 從 師 範 學 校 畢 業 之 學 生, 分 到 各 地 中 學 任 教, 抗 日 戰 爭 時, 遷 校 南 平, 正 式 改 名 為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福 建 省 音 樂 專 科 學 校, 也 是 在 陳儀 關 懷 下 於 抗 日 戰 爭 期 間 創 立 的, 校 址 在 永 安 上 吉 山, 首 任 校 長 蔡 繼 琨, 曾 留 學 日 本, 日 寇 投 降 後, 遷 校 福 州, 後 併 入 福 建 師 範 學 院, 陳儀 任 內, 除 創 立 開 辦 上 述 各 高 等 院 校 外, 抗 日 戰 爭 期 間 在 永 安 又 設 立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即 省 立 研 究 院, 由 留 法 生 物 學 家 汪 德 耀 主 持 其 事, 聘 請 研 究 員 若 干 人, 分 門 設 置 研 究 單 位, 開 展 各 項 研 究 工 作, 在 這 些 高 等 院 校 和 研 究 機 構 的 創 建 和 設 立 過 程 中, 顧 問 沈 仲 九 也 付 出 許 多 艱 辛, 而 沈 仲 九 在 當 時 又 多 是 按 照 陳儀 的 意 圖 去 規 劃 籌 辦 的。 七 七 事 變 發 生 後, 蔣 介 石 作 過 有 關 東 南 方 面 對 日 本 採 取 緩 衝 態 度 的 指 示, 陳儀 據 此 未 在 閩 全 境 進 行 全 面 抗 戰 動 員, 1937 年 冬, 由 台 灣 飛 來 轟 炸 福 建 的 日 機, 忽 然 停 止 騷 擾, 接 著, 陳儀 收 到 一 封 誘 降 信, 是 日 本 台 灣 總 督 由 香 港 發 來, 措 詞 狂 妄, 大 意 是 : 中 國 敢 和 日 本 作 戰, 是 經 不 起 皇 軍 還 擊 的, 現 在 對 福 建 的 轟 炸, 不 過 是 象 徵 性 顯 示 一 點 皇 軍 的 威 力, 整 個 福 建 省 將 成 廢 墟 了! 你 應 該 權 衡 利 害, 不 要 執 行 南 京 政 府 作 戰 的 命 令, 保 境 安 民, 停 止 戰 備, 嚴 厲 取 締 抗 日 組 織, 保 護 日 本 僑 民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目 前 暫 時 停 炸, 即 是 給 你 以 選 擇 的 時 機 等 等, 陳儀 將 信 譯 成 中 文, 令 保 安 處 派 人 專 送 漢 口 呈 蔣 介 石, 不 多 久, 日 方 見 陳 無 動 靜, 飛 機 又 照 常 轟 炸 福 州、 廈 門 及 閩 南 沿 海 各 地, 經 常 受 敵 機 竄 擾 卻 從 未 遭 到 地 面 部 隊 的 還 擊, 日 機 更 加 氣 焰 囂 張, 常 在 市 區 上 空 緩 緩 飛 行, 尋 找 目 標 轟 炸, 為 了 改 變 這 種 局 面, 陳儀 在 省 府 召 開 秘 密 會 議, 議 程 僅 一 項 : 立 即 向 捷 克 斯 柯 達 廠 購 買 射 程 為 8000 米 的 高 射 機 槍 4 挺, 1938 年 春 末 夏 初, 為 積 極 備 戰, 陳儀 召 開 省 府 會 議 討 論 遷 移 省 會 地 點, 會 上 有 兩 種 意 見 : 一 主 張 遷 建 甌, 取 其 城 大 及 物 資 供 應 較 充 足, 與 鄰 省 浙 江、 江 西 較 近, 不 致 孤 立 ; 一 主 張 遷 永 安, 理 由 是 可 通 閩 西、 閩 南, 不 致 鞭 長 莫 及, 且 山 高 道 狹 利 於 防 守, 缺 點 是 房 屋 與 一 切 供 應 均 很 困 難, 陳儀 認 為, 建 甌 有 機 場 易 受 敵 人 窺 伺, 只 要 發 揮 人 力 即 可 改 變 永 安 面 貌, 因 此 決 定 將 省 會 遷 往 永 安, 1940 年, 日 寇 向 東 南 沿 海 緊 逼, 福 州 市 人 心 惶 惶, 陳儀 提 出 要 矢 勤 矢 勇、一 心 一 德, 發 揮 民 族 固 有 之 德 性, 砥 礪 獻 身 殉 國 之 精 神, 念 念 為 救 國 而 犧 牲, 時 時 作 衛 國 之 準 備, 一 再 命 令 沿 海 各 縣 作 好 準 備, 不 讓 物 資 落 入 敵 手, 金 門 縣 長 鄺 漢 置 若 罔 聞, 日 軍 逼 近 時 又 急 忙 扣 留 汽 船, 專 為 運 送 縣 府 公 務 員 及 家 屬, 不 許 群 眾 乘 坐 避 難, 金 門 失 陷 後, 陳儀 下 令 逮 捕 鄺 漢, 以 臨 陣 脫 逃 罪 執 行 槍 決, 並 在 紀 念 周 上 痛 斥 其 罪 狀, 人 民 拍 手 稱 快, 陳 儀 將 金 門 縣 長, 軍 統 出 身 的 閩 籍 人 鄺漢 槍 決 後, 引 起 一 些 閩 籍 人 士 與 軍 統 特 務 的 不 滿, 福 州 日 報 刊 登 鄺 案 鳴 冤 一 文, 竟 說 此 乃 陳儀 殺 人 立 威, 係 浙 人 主 閩 所 致, 煽 動 福 建 人 及 旅 居 海 外 之 閩 人 發 起 驅 陳 運 動, 經 查 核, 幕 後 策 劃 者 是 閩 籍 人 張超, 張 超 時 任 福 建 省 保 安 處 諜 報 組 組 長, 又 是 軍 統 在 閩 的 負 責 人, 陳儀 早 已 對 軍 統 特 務 的 橫 行 霸 道, 作 惡 多 端, 深 惡 痛 絕, 便 以 破 壞 政 令, 圖 謀 叛 亂 之 罪 名 將 其 正 法, 福 建 軍 統 勢 力 範 圍 最 集 中 的 是 憲 兵 第 四 團 和 省 府 的 保 安 處, 絕 大 多 數 是 黃 埔 出 身 的, 警 察 本 屬 於 中 統, 名 義 上 是 民 政 廳 管, 唯 有 福 建 例 外, 警 察 歸 保 安 處 管, 所 以 省 警 察 局 局 長 李 進 德、 馬 憑 祖, 水 警 總 隊 長 李 國 典、 警 官 訓 練 所 胡 國 振 都 是 軍 統 的 人, 其 他 縣 市 的 警 官 也 是 如 此, 即 使 保 安 處 管 警 察 的 科 長 有 警 官 學 校 畢 業 的, 亦 得 聽 從 軍 統 的 指 揮, 軍 統 不 僅 在 保 警 方 面 有 地 盤 有 勢 力, 甚 至 連 陳儀 身 邊 的 重 要 幕 僚 中 亦 有 軍 統 的 人, 張 超 伏 法 後, 戴 笠 跑 到 蔣 介 石 處 要 求 派 高 級 軍 法 人 員 到 閩 查 辦, 結 果, 殺 張 超 的 責 任 由 保 安 處 處 長 葉成 承 擔, 葉被 免 職 解 往 重 慶, 陳 儀 本 人 亦 承 擔 一 部 分 責 任, 自 此, 陳儀 與 軍 統 關 係 更 加 緊 張, 除 了 軍 統 之 外, 陳儀 還 得 費 氣 力 對 付 中 統, 蔣 介 石 表 面 上 信 任 陳儀, 卻 又 安 排 CC 派 的 陳 肇 英 坐 鎮 福 建 省 黨 部 監 視 陳儀, 陳 肇 英 與 蔣 鼎 文、 徐 桴 結 成 幫 派, 形 成 了 一 股 不 小 的 勢 力; 陳儀 主 張 發 展 國 家 資 本, 注 重 經 濟 建 設, 信 奉 孫 中 山 的 三 民 主 義, 在 經 濟 和 民 生 方 面, 主 要 採 取 了 以 下 幾 項 措 施 : 第 一, 田 賦 徵 實 抗 日 戰 爭 開 始 後, 福 建 財 政 日 趨 困 難, 到 1939 年 底, 連 機 關 經 費 也 時 有 拖 欠, 主 張 發 展 國 家 資 本 和 喜 談 建 設 的 陳儀, 接 受 顧 問 徐 學 禹、 建 設 廳 廳 長 嚴 家 淦 和 省 銀 行 總 經 理 丘 漢 平 等 提 出 的 種 種 開 源 辦 法 : 將 田 賦 改 徵 實 物, 省 銀 行 發 行 小 額 紙 幣 ( 角 分 幣 ), 包 銷 火 柴 ( 原 為 私 營, 徐 建 議 由 貿 易 公 司 包 銷 ) 等; 所 謂 改 徵 實 物, 初 意 並 非 要 真 正 徵 收 實 物, 只 是 以 徵 實 為 名, 照 實 物 折 價 交 稅, 如 此 一 來 一 往, 財 政 收 入 可 大 大 增 加, 這 套 計 劃 促 成 了 財 政 廳 廳 長 張 果 為 的 免 職 和 嚴 家 淦 的 調 任, 嚴 家 淦 任 財 政 廳 廳 長 後, 先 取 得 省 參 議 會 的 同 意, 再 呈 報 國 民 政 府 批 准, 隨 即 實 行 了 田 賦 改 徵; 第 二, 軍 糧 按 實 物 撥 發 部 隊 之 軍 餉 本 來 均 以 現 金 支 付, 在 糧 價 不 斷 高 漲 的 情 勢 下, 餉 款 並 無 增 加, 因 此 軍 隊 一 領 到 餉 金 後, 即 以 一 定 價 格 向 民 間 強 徵 糧 食, 或 責 成 縣 政 府 代 為 辦 理, 而 徵 購 之 數 量 又 常 常 超 過 實 際 需 要 之 數 量, 然 後 按 市 價 將 多 餘 的 糧 食 拋 售, 牟 取 暴 利, 因 此 造 成 地 方 秩 序 混 亂, 駐 閩 綏 靖 公 署 雖 有 後 勤 組 織, 但 手 中 並 不 掌 握 糧 食, 對 於 部 隊 壓 榨 投 機 的 非 法 行 為, 只 得 採 取 不 聞 不 問 的 態 度, 1938 年 底, 周 一 鶚 與 徐 桴 均 以 中 央 賑 濟 委 員 會 的 名 義 來 到 福 建, 陳儀 在 南 平 約 集 他 們 開 會, 商 討 難 民 救 濟 問 題, 有 人 提 到 軍 隊 購 糧 騷 擾 之 事, 陳 儀 立 即 痛 哭 失 聲 說 : 既 要 軍 人 賣 命 而 又 沒 有 飯 吃, 我 怎 能 忍 心 嚴 辦! 不 久, 陳儀 指 示 徐 學 禹 的 貿 易 公 司 組 設 了 糧 食 部, 統 籌 糧 食 的 採 購 供 應, 關 於 調 撥 軍 糧 的 事, 則 由 駐 閩 綏 靖 公 署 組 設 一 個 軍 糧 委 員 會 負 責 主 持, 每 月 按 駐 地 軍 隊 的 人 數 由 該 會 造 表 送 交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就 地 撥 發 實 物, 從 此, 軍 隊 就 地 強 行 徵 購 的 騷 擾 暫 時 告 停, 但 是, 新 的 問 題 又 產 生 了, 糧 食 部 派 出 大 批 人 員 分 赴 各 產 米 縣 搶 購 糧 食, 商 人、地 主 乘 機 囤 積 居 奇, 各 地 市 面 糧 價 立 即 混 亂, 糧 食 恐 慌 的 範 圍 更 加 擴 大, 另 外, 糧 食 收 購 價 格 自 然 高 於 軍 糧 定 價, 勢 必 產 生 差 價 問 題, 而 這 筆 差 價 總 算 起 來 決 非 小 數 目, 省 保 安 部 隊 的 軍 糧 差 價 當 然 由 省 政 府 負 擔, 等 於 追 加 一 筆 預 算, 中 央 駐 閩 部 隊 之 軍 糧 差 價, 第 三 戰 區 不 肯 承 擔, 只 得 暫 時 由 省 庫 籌 墊, 如 何 徹 底 解 決, 也 是 陳儀 面 臨 的 一 道 難 題; 第 三, 糧 食 公 沽 福 建 是 個 缺 糧 省 份, 當 時 洋 米 已 不 能 進 口, 鄰 省 又 不 肯 支援接 濟, 糧 食 恐 慌 難 以 避 免, 陳儀 明 確 指 出 糧 食 問 題 不 患 寡 而 患 不 均, 並 於 1939 年 底 設 立 了 福 建 省 糧 食 調 濟 委 員 會, 嗣 後, 他 又 因 軍 糧 改 撥 實 物 的 成 功 而 信 心 增 強, 以 為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掌 握 之 糧 食 為 數 不 少, 大 有 調 節 之 能 力, 為 集 中 事 權, 他 又 將 成 立 不 久 的 糧 食 調 濟 委 員 會 改 為 福 建 省 糧 食 管 理 處, 將 貿 易 公 司 的 糧 食 部 劃 歸 糧 食 管 理 處 指 揮, 因 陳儀 駐 南 平 辦 公 的 時 間 多, 為 隨 時 指 示 糧 政 工 作 之 便 利, 糧 食 管 理 處 也 由 永 安 遷 到 南 平, 陳儀 派 省 府 委 員 韓涵 兼 任 糧 食 管 理 處 處 長, 管 理 處 成 立 以 後, 對 於 囤 積 居 奇 的 取 締 可 謂 雷 厲 風 行, 甚 至 購 買 數 量 較 多 的 糧 食 也 受 禁 止, 可 是 沒 有 幾 個 月, 就 在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正 準 備 改 組 為 公 沽 總 局 時, 韓 涵 卻 稱 病 辭 職 了, 在 此 情 況 下, 陳儀 考 慮 由 省 賑 濟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周 一 鶚 ( 字 惠 生 ) 兼 任 糧 食 管 理 處 的 處 長, 1940 年 9 月 底 發 急 電 到 建 甌, 請 周 一 鶚 到 南 平 面 談, 陳 儀 談 話 的 大 意 是 : 福 建 是 缺 糧 省 份, 如 不 統 籌 管 理, 而 任 奸 商 地 主 囤 積 居 奇、投 機 倒 把, 則 軍 糧、民 食 都 將 遇 到 極 大 困 難, 勢 必 影 響 大 局 ; 民 生 主 義 中 有 糧 食 設 局 公 沽 的 主 張, 我 們 奉 行 三 民 主 義 就 應 忠 實 執 行 總 理 遺 教; 餘 糧 的 收 購 不 是 不 可 能 的, 只 要 各 縣 認 真 執 行, 就 能 以 有 餘 補 不 足, 達 到 不 患 寡 而 又 去 了 患 不 均 的 目 的; 收 購 餘 糧 的 最 好 辦 法 是 設 立 公 倉, 由 公 倉 代 地 主 收 租, 就 可 掌 握 全 部 糧 食, 這 種 辦 法 雖 然 一 時 不 易 辦 到, 但 可 向 這 一 目 標 逐 步 進 行 ( 陳儀 這 種 公 倉 的 想 法 於 1942 年 在 重 慶 國 家 總 動 員 會 議 起 草 全 國 糧 食 總 動 員 法 時, 他 又 提 及, 曾 部 分 寫 入, 並 經 蔣 介 石 親 自 主 持 的 國 家 總 動 員 會 議 正 式 通 過, 但 迄 未 實 行 );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購 辦 軍 糧 已 有 相 當 經 驗, 改 為 公 沽 總 局 後, 業 務 可 算 有 初 步 基 礎 ; 這 是 新 政, 新 政 必 須 有 新 人, 你 比 較 有 理 想, 應 該 負 起 這 個 責 任, 最 後, 陳 儀 怕 周 一 鶚 顧 慮 糧 食 的 事 未 必 幹 得 長 久 而 先 丟 掉 了 省 賑 濟 會 的 地 盤, 再強調說 : 省 賑 濟 會 的 事 仍 舊 由 你 照 管 ( 陳 是 省 賑 濟 會 的 主 任 委 員, 委 託 周 代 理 ), 好 在 南 平 和 建 甌 距 離 很 近, 賑 濟 會 的 事 你 已 辦 熟 了, 分 不 了 多 少 心, 周 一 鶚 一 時 不 能 決 定, 又 相 約 第 二 天 再 談; 第 二 天 周 一 鶚 再 次 謁 見 陳 儀 時, 談 了 四 個 問 題 : 第 一, 是 糧 食 來 源 問 題 從 理 論 上 講, 收 購 餘 糧 是 很 好 的 辦 法, 但 在 目 前 統 計 缺 乏, 糧 戶 清 冊 不 完 備, 制 度 紊 亂, 下 層 組 織 不 健 全 的 情 況 下, 實 際 行 動 起 來 難 免 會 發 生 許 多 困 難, 如 果 餘 糧 掌 握 不 著, 調 劑 就 不 容 易, 同 時, 收 購 餘 糧 的 公 價 關 係 亦 很 大, 定 得 太 低, 不 但 有 餘 糧 的 人 不 願 意 出 售, 而 且 影 響 糧 食 的 再 生 產, 定 得 太 高 又 變 成 追 逐 市 價, 失 去 調 節 的 意 義; 第 二, 是 計 口 授 糧 問 題 如 果 糧 食 準 備 得 不 夠 充 分, 計 口 授 糧 也 難 以 持 久 辦 下 去, 這 樣, 勢 必 引 起 各 方 的 責 難, 如 果 同 時 又 禁 止 自 由 流 通, 影 響 將 更 加 不 好, 會 導 致 糧 食 的 恐 慌 第 三, 新 辦 的 事 業 必 須 用 一 班 新 人, 這 班 人 將 從 何 處 調 來? 第 四, 我 對 業 務 的 經 營 完 全 是 外 行, 公 沽 總 局 改 隸 糧 食 管 理 處 後, 我 對 賬 的 稽 核 考 查 實 在 沒 有 把 握 。 陳 儀 的 答 覆 是 : 第 一, 政 治 上 要 完 全 有 把 握 後 才 能 著 手 去 辦 的 事 永 遠 不 會 有 的, 我 們 只 求 方 向 對 頭, 努 力 去 做, 隨 做 隨 改, 就 一 定 能 達 到 目 的, 現 在 管 理 縱 使 難 以 全 面 得 到 完 善, 如 果 不 去 管 理, 你 想 結 果 會 怎 樣 呢? 第 二, 目 前 固 然 條 件 不 完 備, 不 能 把 全 部 餘糧 掌 握 到 手, 但 你 不 要 忘 記 了, 我 們 的 政 治 力 量, 絕 大 部 分 是 拿 得 到 的, 既 稱 餘 糧, 就 已 包 含 計 口 授 糧 的 意 義 在 內, 我 們 是 農 業 社 會, 極 大 部 分 人 民 都 有 自 己 的 糧 食, 也 就 是 極 大 部 分 人 民 已 計 口 授 糧 了, 只 有 幾 個 大 城 市 需 要 供 應, 我 們 一 面 收 購, 一 面 供 應, 是 可 以 周 轉 得 過 來 的, 收 購 即 為 著 供 應, 而 禁 止 自 由 流 通 又 是 收 購 的 必 要 條 件, 至 於 公 價 的 規 定, 確 是 一 個 複 雜 的 問 題, 可 責 成 公 沽 總 局 仔 細 研 究, 隨 時 由 糧 管 處 轉 報 我 來 核 定 ; 第 三, 各 縣 普 設 糧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和 公 沽 局, 自 然 需 要 一 大 批 新 人, 可 由 省 訓 練 團 向 各 縣 抽 調 好 的 科 長 區 長 級 幹 部, 加 以 短 期 培 訓, 然 後 分 發 任 用 。 第 四, 公 沽 總 局 作 為 省 營 事 業 之 一, 可 按 省 營 事 業 的 辦 法 辦 理, 各 縣 公 沽 局 屬 於 公 沽 系 統, 由 公 沽 總 局 指 揮, 你 只 要 對 公 沽 總 局 進 行 監 督 就 好 了, 起 初 不 熟 悉 的 業 務 是 慢 慢 可 以 熟 悉 起 來 的, 我 還 可 以 物 色 適 當 的 人 去 幫 助 你 ( 不 久 就 派 其 堂 弟 陳 璞 來 當 糧 食 管 理 處 的 會 計 主 任, 沒 兩 個 月 因 與 公 沽 總 局 發 生 齟 齬 而 辭 職 ) 。 商 定 結 果 : 第 一, 趕 快 完 成 制 訂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的 手 續 ; 第 二, 糧 食 管 理 的 實 施, 先 從 有 餘 糧 的 約 40 個 縣 區 開 始, 閩 南 20 餘 縣 則 留 在 以 後 再 議 ; 第 三, 除 幾 個 大 城 市 外, 只 供 應 軍 糧 和 公 教 人 員 的 糧 食, 暫 不 對 居 民 供 應 ; 第 四, 各 縣 糧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秘 書 ( 縣 長 兼 主 任 委 員, 秘 書 負 實 際 責 任 ) 及 公 沽 局 副 經 理 ( 縣 長 兼 經 理, 副 經 理 負 實 際 責 任 ) 的 人 選, 由 省 訓 練 團 代 主 任 沈 仲 九 向 各 縣 抽 調 集 訓 ; 第 五,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立 即 改 組 為 公 沽 總 局, 原 任 經 理 金 啟 裕 升 任 總 經 理, 10 月 中 旬, 周 一 鶚 接 任 糧 食 管 理 處 處 長, 不 久 重 慶 設 立 全 國 糧 食 管 理 局 ( 局 長 盧 作 孚 ), 省 糧 食 管 理 處 亦 奉 命 改 為 省 糧 食 管 理 局, 周 一 鶚 到 任 後, 即 遵 照 陳儀 指 示, 將 韓涵 任 內 擬 訂 的 幾 件 草 案 加 以 修 改 匯 總, 制 訂 出 一 個 福 建 省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報 請 省 政 府 會 議 通 過, 1941 年 初, 省 內 除 閩 南 20 餘 縣 外, 全 面 實 施 糧 食 管 理, 在 永 安、 南 平、 福 州 等 大 城 市 對 市 民 實 行 定 量 供 應, 市 面 上 原 有 的 米 店 一 律 予 以 登 記 改 為 代 售 店, 陳儀 倡 導 的 公 沽 政 策, 就 這 樣 在 福 建 推 行 起 來, 由 於 地 方 基 層 政 權 掌 握 在 地 主 豪 紳 手 裡, 而 不 得 罪 於 巨 室 又 是 大 多 數 縣 長 的 做 官 準 則, 經 過 訓 練 的 糧 政 人 員 對 糧 食 政 策 也 只 懂 得 一 點 皮 毛, 何 況 他 們 極 大 多 數 都 是 從 本 縣 抽 調 來 的, 唯 縣 長 之 命 是 從, 所 以 儘 管 對 小 戶 人 家 雷 厲 風 行, 鬧 得 滿 城 風 雨, 而 收 購 的 成 績 總 難 提 高, 例 如 浦 城 縣 本 來 是 餘 糧 縣, 過 去 每 年 運 出 的 糧 食 有 相 當 大 的 數 量, 開 始 收 購 餘 糧 後, 浦 城 的 成 績 很 壞, 遠 不 及 過 去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收 購 的 標 準, 因 此 指 望 由 其 接 濟 供 應 之 地, 無 法 按 照 預 定 計 劃 完 成,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大 糧 戶 不 肯 出 售 餘 糧, 而 縣 長 周 亞 青 又 不 願 破 除 情 面, 堅 決 執 行 管 理 辦 法, 所 以 造 成 互 相 觀 望 的 局 面, 而 邵 武 縣 情 況 則 不 同, 縣 長 較 為 積 極, 但 大 糧 戶 在 當 地 有 勢 力 者 支 持 下, 抗 售 餘 糧, 陳儀 對 此 十 分 關 注, 他 指 示 周 一 鶚 約 第 三 區 行 政 督 察 專 員 陳 勵 堂 到 浦 城 視 察, 令 縣 長 召 集 城 關 大 糧 戶 開 會, 陳 專 員 隨 即 查 對 各 大 戶 出 售 餘 糧 情 況, 並 當 場 宣 布 扣 押 幾 個 頑 抗 的 大 糧 戶, 省 糧 管 局 亦 報 請 省 政 府 將 縣 長 周 亞 青 記 過 一 次, 針 對 邵 武 縣 的 情 況, 他 又 命 令 綏 靖 公 署 逮 捕 為 首 者, 經 採 取 如 此 措 施, 風 氣 才 為 之 扭 轉, 收 購 也 稍 有 起 色, 餘 糧 收 購 不 足, 供 應 不 能 及 時, 黑 市 糧 價 越 來 越 高, 走 私 也 越 來 越 凶, 陳儀 認 為 查 禁 走 私, 是 問 題 的 關 鍵 所 在, 而 周 一 鶚 則 認 為 收 購 餘 糧 是 基 本 的 問 題, 如 果 在 供 應 不 能 及 時 的 情 況 下, 對 走 私 抓 得 太 嚴, 恐 怕 將 激 起 事 變 ; 關 於 限 制 流 通 一 事, 管 理 辦 法 中 已 有 規 定, 只 要 各 縣 認 真 執 行, 即 可 收 到 效 果, 建 議 暫 緩 設 置 查 緝 室, 陳儀 雖 未 完 全 放 棄 其 原 來 意 見, 但 同 意 暫 緩, 要 周 一 鶚 先 向 省 府 調 用 幾 個 閑 職 人 員 做 好 訪 查 工 作, 收 購 雖 有 困 難, 如 果 能 急 其 所 急, 善 於 調 度, 亦 可 減 少 一 些 恐 慌 氣 氛, 公 沽 總 局 除 隨 時 接 收 各 縣 公 沽 局 所 收 購 餘 糧 外, 還 有 在 各 地 儲 存 的 軍 糧 和 以 前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時 期 所 積 存 下 來 的 以 及 訂 購 未 收 的 糧 食, 本 來 均 可 以 全 權 運 用, 任 意 調 劑, 此 賬 應 該 是 十 分 簡 單 明 暸, 但 一 加 審 閱, 則 撥 來 調 去, 一 塌 糊 塗, 使 人 找 不 清 眉 目, 資 金 調 撥 也 是 如 此, 其 中 似 有 故 弄 玄虛、 渾 水 摸 魚 之 嫌 疑, 當 時 社 會 上 另 有 一 種 指 責, 說 糧 食 收 購 價 格 定 得 太 低, 出 售 餘 糧 沒 有 好 處, 所 以 東 躲 西 藏 ; 零 售 價 格 也 定 得 太 低 不 能 繼 續 供 應, 而 需 要 的 人 只 求 購 到 糧 食, 寧 願 多 出 一 點 錢, 陳 儀 在 召 集 省 糧 食 管 理 局 及 公 沽 總 局 幹 部 開 座 談 會 時 說 : 政 府 經 營 糧 食 不 是 為 賺 錢, 過 去 辦 軍 糧 完 全 是 賠 本 生 意, 又 說 : 糧 價 是 物 價 的 指 標, 只 要 糧 價 能 穩 定, 即 使 賠 點 錢 也 值 得, 如 果 追 逐 黑 市, 那 還 有 什 麼 盡 頭, 收 購 價 格 也 曾 經 調 整 過 幾 次, 收 效 並 不 大, 周 一 鶚 對 陳 儀 的 公 沽 政 策 是 贊 同 的, 但 也 有 疑 慮, 開 頭 只 是 顧 慮 到 收 購 餘 糧 的 困 難, 後 來 對 公 沽 總 局 能 否 擔 負 起 這 一 責 任 又 產 生 了 懷 疑, 有 人 將 福 建 省 糧 食 管 理 問 題 告 到 重 慶, 重 慶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教 育 部 次 長 顧 毓 琇 蒞 閩 調 查, 顧 到 南 平 時, 陳 儀 已 去 永 安, 顧 毓 琇 約 周 一 鶚 談 話, 顧 說 : 福 建 究 竟 有 多 少 餘 糧 可 以 收 購, 究 竟 需 要 供 應 多 少, 都 無 確 切 數 字, 如 何 談 得 上 實 行 計 口 授 糧? 顧 毓 琇 到 永 安 與 陳 儀 晤 談 後 返 南 平 時, 又 約 周 一 鶚 去 談, 他 說 : 你 們 的 用 意 可 能 是 好 的, 但 要 實 際 一 些, 理 想 勿 求 過 高, 周 一 鶚 遂 向 陳儀 提 出 修 改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與 取 消 公 沽 總 局, 經 過 多 次 長 談, 陳儀 對 周 一 鶚 的 處 境 逐 漸 諒 解, 答 應 取 消 公 沽 總 局 改 設 業 務 處, 但 希 望 業 務 處 成 立 後, 仍 能 貫 徹 他 的 公 沽 政 策, 對 於 修 改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陳 儀 不 表 贊 同, 他 說 : 總 理 遺 教 必 須 力 求 其 實 現, 而 且 必 定 能 實 現, 我 們 必 須 排 除 萬 難, 努 力 以 赴, 不 可 因 遭 遇 挫 折 就 灰 心 起 來, 公 沽 總 局 結 束 後, 調 金 啟 裕 為 省 糧 食 管 理 局 副 局 長, 責 成 他 將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和 公 沽 總 局 的 賬 目 分 別 清 理, 業 務 處 的 賬 目 則 按 照 實 收 數 目 建 立 新 賬, 關 於 業 務 處 主 任 的 人 選, 陳 儀 要 周 一 鶚 物 色 周 提 出 省 參 議 員 真 堯 恭 ( 浦 城 人 ) 比 較 適 合, 他 對 本 省 糧 情 很 熟 悉, 與 各 方 面 的 關 係 融 洽, 在 省 參 議 會 中 說 話 也 頗 有 力 量, 陳儀 表 示 同 意, 在 客 觀 條 件 尚 不 具 備 的 情 況 下, 陳儀 急 於 實 施 糧 食 公 沽, 意 欲 壟 斷 全 省 經 濟, 結 果 造 成 人 為 恐 慌, 百 姓 叫 苦 不 迭, 而 後 來 的 福 州 淪 陷, 更 使 陳儀 深 感 失 地 有 責, 於 是 在 結 束 糧 食 公 沽 同 時, 又 報 請 國 民 黨 中 央 給 予 處 分, 1941 年 8 月 中 旬, 行 政 院 發 布 了 對 於 陳儀 的 免 職 令, 陳儀 與 其 繼 任 者 劉 建 緒 商 定 於 9 月 6 日 辦 理 移 交, 恰 好 日 寇 於 9 月 2 日 退 出 福 州, 對 陳 儀 而 言, 任 內 失 去 福 州, 臨 走 前 又 收 復 了 福 州, 聊 可 以 自 慰 。 第 四 節 重 慶 四 年 1941 年, 陳 儀 將 所 任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一 職 移 交 予 20 集 團 軍 總 司 令 劉 建 緒 後, 於 11 月 間 到 重 慶 就 任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與 國 家 總 動 員 會 議 主 任 職, 當 時 林 森 任 國 民 政 府 主 席, 蔣 介 石 任 軍 事 委 員 會 委 員 長, 行 政 院 設 在 重 慶 市 曾 家 岩, 與 蔣 介 石 的 官 邸 僅 一 牆 之 隔, 有 腰 門 相 通, 行 政 院 院 長 由 蔣 介 石 自 兼, 副 院 長 由 財 政 部 部 長 孔 祥 熙 兼 任, 蔣 介 石 平 時 對 院 務 甚 少 過 問, 由 於 裙 帶 關 係, 院 事 悉 聽 孔 祥 熙 之 主 意, 全 託 孔 代 理, 陳 儀 上 任 時, 正 值 孔 祥 熙 病 假 之 期, 未 到 院 視 事, 陳 儀 到 孔 府 作 了 一 次 禮 節 性 拜 訪 後, 即 到 院 工 作, 行 政 院 規 定 每 周 得 舉 行 一 次 院 務 會, 孔 祥 熙 因 病 不 能 出 席 時, 陳 儀 則 邀 蔣 介 石 到 院 主 持 會 議, 蔣 介 石 對 待 各 部 會 提 議 討 論 的 議 案, 與 孔 祥 熙 代 理 期 間 有 所 不 同, 過 去 對 議 案 所 持 之 態 度 是 不 置 可 否, 不 是 交 付 審 查, 就 是 簽 請 院 長 核 示, 特 別 是 涉 及 人 事 及 經 費 的 議 案, 一 而 再 地 審 查, 蔣 介 石 主 持 會 議, 多 數 議 案 當 場 通 過, 很 少 交 付 審 查, 有 些 案 件, 臨 時 由 各 部 會 主 管 補 充 說 明 後, 也 能 順 利 解 決 ,會 議 對 所 提 出 之 議 案, 多 數 立 竿 見 影, 出 席 者 比 過 去 也 準 時 得 多, 一 些 人 看 到 蔣 介 石 對 陳 儀 的 態 度 相 當 尊 重, 對 陳 儀 的 意 見 也 比 較 聽 得 進, 而 陳 儀 對 孔 祥 熙 的 態 度 則 好 像 有 點 敬 而 遠 之, 有 些 人 深 恐 孔 祥 熙 大 權 旁 落, 於 己 不 利, 便 私 下 向 孔 進 言 提 前 銷 假, 孔 祥 熙 聽 到 親 信 的 匯 報, 即 毫 不 猶 豫 地 銷 假 視 事, 蔣 介 石 見 孔 祥 熙 已 到 院 工 作, 也 就 不 再 來 院 主 持 會 議, 陳儀 到 行 政 院 接 事, 正 值 日 機 轟 炸 重 慶 大 隧 道 造 成 駭 世 慘 案 之 後, 聞 者 色 變, 人 心 惶 惶, 當 時 政 府 機 關 加 緊 疏 散, 造 成 公 文 往 返 輾 轉 收 發, 陳儀 上 任 後, 總 是 早 上 6 點 到 院, 每 天 必 待 文 件 批 閱 完 後 才 離 去, 星 期 日 上 午 照 常 出 勤, 午 後 才 休 息, 為 了 減 少 公 文 流 轉 次 數, 提 高 整 體 的 工 作 效 率, 他 主 張 分 層 負 責, 即 下 放 部 分 職 權 由 主 管 司 科 核 定 送 發, 並 擬 了 分 層 負 責 制 的 議 案, 準 備 提 交 行 政 院 會 議 通 過 實 施, 陳 儀 提 出 的 分 層 負 責 制, 擺明 觸 動 了 孔 祥 熙 的 獨 行 專 權 之 忌, 孔 表 面 上 不 作 什 麼 表 示, 每 逢 院 務 會 時, 總 是 設 法 將 此 議 案 壓 下 來, 或 說 時 間 來 不 及 討 論 ; 而 行 政 院 議 事 組 則 每 次 把 分 層 負 責 制 一 案 列 入 議 程 中, 在 一 次 會 議 上 開 始 討 論 提 案, 孔 祥 熙 又 看 到 分 層 負 責 制 一 案, 就 非 常 不 高 興, 面 對 陳 儀 拍 案 說 : 怎 麼 又 提 出 這 個 提 案, 我 沒 有 見 過 像 你 這 樣 固 執 的 人, 陳儀 也 拍 案 而 起 : 我 的 犧 牲 是 有 限 度 的, 在 會 議 無 法 繼 續 下 去 的 情 況 下, 陳 儀 逕 自 回 到 住 宅, 第 二 天, 陳 儀 照 常 到 院 工 作, 孔 祥 熙 亦 與 以 往 一 樣, 彷彿 昨 日 會 上 的 爭 執 已 經 煙 消 雲 散, 但 這 只 是 暫 時 的 相 安, 陳儀 是 有 自 己 的 思 想 的, 他 不 滿 孔 祥 熙 的 買 辦 作 風, 在 魏 道 明 任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時, 常 把 行 政 院 的 公 文 親 自 拿 到 財 政 部 請 孔 祥 熙 簽 署, 因 此 討 得 孔 之 歡 心, 舉 魏 為 駐 美 大 使, 臨 行 時 還 贈 送 魏 一 筆 兩 萬 美 金 的 巨 款, 陳 儀 對 此 不 以 為 然, 他 的 工 作 作 風 觀 點 與 孔 祥 熙 未 能 取 得 一 致, 兩 者 相 處, 自 然 是 貌 合 神 離, 即 便 是 公 務 也 很 少 面 談 商 榷, 工 作 無 法 開 展, 孔 祥 熙 覺 得 陳 儀 很 有 些 礙 手 礙 腳, 便 有 意 將 他 調 離 行 政 院, 1942 年, 陳 儀 與 黨 政 工 作 考 核 委 員 會 秘 書 長 張 勵 生 對 調 工 作, 隨 同 陳 儀 到 行 政 院 工 作 的 參 事 夏 濤 聲, 秘 書 錢 宗 起、 蔣 授 謙 等 也 隨 陳 調 至 該 委 員 會, 黨 政 工 作 考 核 委 員 會 的 主 任 一 職, 也 由 蔣 介 石 兼 任, 作 為 秘 書 長, 陳 儀 和 其 他 幕 僚 長 一 樣, 要 參 加 蔣 介 石 隔 周 舉 行 一 次 的 周 末 黨 組 織 生 活 會, 一 次 開 會, 當 話 題 轉 入 用 人 一 項 時, 蔣 介 石 對 陳儀 說 : 公 洽 兄, 你 平 時 主 張 用 人 要 廉 潔 不 苟, 依 我 看, 泥 塑 木 雕 的 佛 像 水 都 不 喝, 最 最 廉 潔 的 了, 可 是 它 不 能 做 事, 所 以 必 須 廉 潔 而 有 能, 廉 潔 的 人, 最 容 易 被 共 產 黨 吸 收 過 去, 中 國 人 多 賺 點 外 快, 即 使 貪 點 汙, 還 是 多 數 在 中 國 置 產 業, 做 買 賣, 不 過 轉 換 所 有 權 罷 了, 不 會 流 到 外 國 去, 至 於 能 做 事, 我 們 國 家 這 麼 大, 誰 也 做 不 完, 也 不 容 易 做 好 的, 更 不 怕 沒 有 人 做, 今 天, 只 要 他 不 做 共 產 黨, 傾 向 我 們, 就 不 會 搗 亂, 我 們 就 可 以 過 安 穩 日 子, 這 一 條, 是 用 人 最 最 要 緊 的, 餘 事 不 必 深 究; 聽 了 蔣 介 石 這 一 席 話, 陳儀 瞠 目 結 舌, 無 言 以 對, 事 後, 他 把 蔣 介 石 的 這 些 話 告 訴 了 熟 人, 無 限 感 慨 地 說 : 蔣 先 生 這 樣 的 用 人 標 準, 國 家 怎 麼 搞 得 好 呀! 這 樣 下 去, 貪 官 汙 吏 橫 行, 國 將 不 國 了, 陳儀 手 下 有 個 人 叫 程 星 齡, 是 後 來 做 湖 南 省 主 席 的 程 潛 的 族 弟, 1949 年 作 為 程 潛 的 全 權 代 表, 與 中 共 地 下 組 織 秘 密 聯 繫, 成 功 地 實 現 了 湖 南 和 平 起 義, 1943 年 的 一 個 晚 上, 在 陳 儀 磁 器 口 寓 所, 程 星 齡 對 陳 儀 詳 細 地 講 述 了 1939 年 冬, 他 赴 華 北 敵 後 考 察 時, 朱 德、 劉 伯 承、 左 權、 宋 任 窮 等 中 共 領 導 人 與 他 談 話 的 內 容, 還 講 了 國 民 黨 軍 隊 駐 地 的 烏 煙 瘴 氣 和 敵 後 抗 日 民 主 根 據 地 的 欣 欣 向 榮, 痛 陳 國 民 黨 如 何 消 極 抗 日、 喪 權 辱 國、 屠 殺 工 農, 盛 贊 共 產 黨 如 何 堅 持 抗 戰, 如 何 與 人 民 休 戚 與 共、 親 如 魚 水, 並 斷 言 蔣 介 石 是 準 備 再 打 內 戰 的, 而 用 繩 子 捆 綁 來 的 壯 丁 肯 定 敵 不 過 披 紅 戴 花 自 願 參 軍 的 子 弟 兵, 陳儀 靜 靜 地 聽 著, 當 聽 到 國 民 黨 的 黑 暗 腐 敗 時, 忍 不 住 長 歎 幾 聲, 1943 年, 陳儀 調 任 陸 軍 大 學 代 理 校 長、國 防 研 究 院 主 任, 以 及 中 央 訓 練 團 教 育 長 等 職, 調 動 頻 繁, 陳儀 卻 能 安 然 處 之, 對 待 工 作 認 真 負 責, 從 不 稍 懈, 有 人 譏 之 為 勞 碌 命, 1945 年 5 月, 在 國 民 黨 第 六 屆 中 央 全 會 上 再 次 當 選 為 中 央 委 員, 1944 年,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臨 近 尾 聲, 同 盟 國 勝 券 在 握, 國內 戰 場 已 轉 入 反 攻 階 段, 國 民 政 府 開 始 為 還 都 南 京 和 接 收 台 灣 作 準 備, 內 定 陳儀 負 責 收 復 台 灣 的 工 作, 蔣 令 他 兼 任 中 央 設 計 局 台 灣 調 查 委 員 會主 任 委 員, 籌 劃 接 管 台 灣 的 工 作, 接 管 人 員 的 準 備, 陳儀 主 張 必 須 專 業 化, 在 要 人 無 人、 要 錢 無 錢 的 情 況 下, 陳 儀 利 用 兼 任 中 央 訓 練 團 教 育 長 的 便 利, 在 該 團 設 置 台 灣 行 政 幹 部 訓 練 班 第 一 期, 限 招 收 各 機 關 在 職 人 員, 經 考 試 合 格 錄 取 者 120 人, 依 其 專 業 分 為 6 個 組, 進 行 4 個 月 的 訓 練, 訓練 期 滿 回 原 機 關 聽 候 召 喚, 陳儀 對 該 班 極 為 重 視, 自 兼 班 主 任, 派 周 一 鶚 兼 副 主 任, 陳儀 親 自 給 學 員 講 課, 並 與 學 員 個 別 交 談, 1945 年 8 月, 第 二 期 招 訓 尚 未 開 始, 日 本 已 宣 告 無 條 件 投 降 。 第 五 節 赴 台 接 收 1945 年 8 月, 中華民國終 於 取 得 了 抗 日 戰 爭 的 偉 大 勝 利, 國 民 政 府 設 立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任 陳儀 為 行 政 長 官 兼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負 責 辦 理 台 灣 省 日 軍 受 降 事 宜, 接 收 台 灣 以 前, 國 民 政 府 發 布 告 說 : 本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日 本 政 府 已 答 覆 中 美 英 蘇 四 國 接 受 七 月 二 十 六 日 波 茨 坦 三 國 宣 言 之 各 項 規 定, 無 條 件 投 降, 依 照 規 定, 台 灣 全 境 及 澎 湖 列 島 應 歸 還 中 國, 本 府 即 派 行 政 及 軍 事 各 官 吏 前 來 治 理, 凡 我 在 台 人 民 務 須 安 居 樂 業, 各 守 秩 序, 不 得 驚 擾 滋 事, 所 有 在 台 日 本 海 陸 空 軍 及 警 察, 皆 應 靜 候 接 收, 不 得 逾 越 常 規, 殘 害 民 眾 生 命 財 產, 並 負 責 維 持 治 安, 其 行 政、 司 法 官 吏, 交 通、金 融、 產 業、 教 育 各 機 關, 在 本 府 未 派 員 接 收 以 前, 亦 應 照 常 奉 公, 不 得 破 壞 毀 損, 舞 弊 營 私, 如 敢 故 違, 定 予 懲 辦, 特 此 布 告。 在 赴 台 之 前, 陳 儀 向 蔣 介 石 提 出 幾 條 建 議 : 1. 為 了 保 證 台 灣 不 受 大 陸 通 貨 膨 脹 的 影 響, 中 中 交 農 四 大 銀 行 暫 不 插 足 台 灣, 仍 運 用 原 來 的 台 灣 銀 行 管 理 金 融 ; 2. 接 收 事 宜, 概 歸 長 官 公 署 統 一 辦 理 ; 3. 無 須 在 台 灣 駐 紮 重 兵 這 些 建 議 均 得 到 蔣 的 核 許, 尤 其 是 對 中 央 銀 行 的 擋 駕, 特 由 蔣 面 囑 宋 子 文, 才 勉 強 辦 到, 1945 年 9 月 中 旬, 國 民 政 府 空 軍 司 令 張 廷 孟 先 行 飛 抵 台 北, 調 查 當 地 實 際 情 況, 陳儀 隨 即 設 置 台 灣 省 前 進 指 揮 所, 命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秘 書 長 葛 敬 恩 任 主 任, 率 領 40 餘 人 與 美 方 柏 格 上 校 及 其 所 屬 40 餘 人 先 行 飛 往 台 灣, 對 於 台 灣 的 軍 事、 政 治、 經 濟 以 及 文 化 教 育 等 作 實 地 調 查, 並 通 知 各 有 關 單 位 造 報 人 員 及 財 產 清 冊 準 備 交 接, 10 月 15 日, 國 民 政 府 直 屬 各 機 關 駐 台 人 員, 同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及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人 員, 由 上 海 乘 美 國 登 陸 艇 橫 渡 台 灣 海 峽, 於 10 月 17 日 晚 上 輾 轉 到 達 台 北, 第 70 軍 也 同 日 到 達, 士 兵 多 著 草 鞋, 軍 容 欠 佳, 這 與 台 灣 人 民 想 象 中 取 得 抗 戰 勝 利 的 軍 隊 不 同, 第 70 軍 到 達 台 北 後, 即 分 紮 台 灣 各 地, 由 於 陳儀 的 嚴 加 督 飭, 軍 隊 風 紀 尚 屬 良 好, 軍 民 亦 甚 相 安, 赴 台 人 員 到 達 台 北 後, 首 先 是 與 台 灣 省 前 進 指 揮 所 和 原 台 灣 總 督 府 有 關 單 位 派 來 的 人 聯 繫, 進 行 一 些 實 際 調 查 以 了 解 工 作, 因 當 時 陳儀 尚 未 到 達 台 灣, 在 未 舉 行 受 降 儀 式 以 前, 只 是 由 原 來 的 各 單 位 造 送 應 當 交 給 接 收 單 位 的 公 文 檔 案、 財 產 目 錄、 職 工 名 冊 等 項, 其 他 各 城 市 如 基 隆、 台 中、 嘉 義、 台 南、 高 雄、 新 竹、 宜 蘭、 台 東、 花 蓮 港 以 及 澎 湖 列 島 等 地 都 是 如 此 辦 理 的, 台 灣 的 工 礦 企 業 遍 布 全 境, 機 關 學 校 林 立, 所 有 這 些 單 位 均 由 日 籍 人 員 把 持, 工 礦 企 業 以 及 科 學 研 究 機 關 的 技 術 人 員 中, 日 籍 人 員 更 占 多 數, 當 時 中 方 沒 有 如 此 多 的 技 術 人 員, 接 替 就 成 為 一 個 困 難 問 題, 為 了 不 使 生 產 停 滯, 陳 儀 不 得 不 採 取 暫 緩 遣 送 日 籍 技 術 人 員 回 國 的 措 施, 10 月 24 日, 陳 儀 乘 飛 機 抵 達 台 北, 先 期 到 台 人 員 到 松 山 機 場 歡 迎, 原 日 本 台 灣 總 督 安 藤 利 吉 亦 到 機 場 迎 接, 陳 儀 下 機 後 至 休 息 室 小 憩 片 刻, 隨 後 在 休 息 室 發 表 就 任 施 政 方 針 講 話, 他 說 : 來 台 灣 不 是 為 做 官, 而 是 為 做 事 ; 對 台 灣 的 建 設 抱 有 信 心, 決 心 修 明 政 治, 鏟 除 貪 汙 和 一 切 弊 政; 要 求 台 灣 同 胞 合 作, 共 同 努 力 建 設 新 台 灣, 講 話 結 束 後, 陳 儀 乘 車 前 往 官 邸, 沿 途 受 到 台 灣 同 胞 的 熱 烈 歡 迎, 人 人 高 舉 國 旗 熱 情 歡 呼, 充 分 表 達 了 台 灣 人 民 返 回 祖 國 懷 抱 的 喜 悅 歡 欣 之 情, 10 月 25 日, 陳 儀 在 台 北 公 會 堂 舉 行 受 降 典 禮, 上 午 9 時, 中 方 黨 政 軍 負 責 人 以 及 台 灣 知 名 人 士 和 各 市 縣 的 代 表 按 時 齊 集, 美 方 的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以 及 美 國 經 濟 考 察 團 的 人 員 也 參 加 了 受 降 典 禮, 這 座 公 會 堂 十 分 宏 偉, 是 台 北 市 最 大 的 公 共 集 會 場 所, 典 禮 在 大 廳 內 舉 行, 大 廳 正 中 設 有 大 長 桌, 上 面 擺 著 有 關 受 降 文 件, 中 國 方 面 參 加 典 禮 人 員 的 座 位 在 大 廳 的 東 面, 美 方 參 加 典 禮 人 員 的 座 位 在 大 廳 的 西 面, 典 禮 開 始 時, 陳 儀 身 著 軍 服, 站 在 長 桌 後 方 的 正 中, 片 刻, 原 日 本 台 灣 總 督 安 藤 利 吉 率 同 他 的 幕 僚 長 緩 步 走 進 大 廳, 行 至 陳 儀 桌 前 彎 身 半 鞠 躬, 行 禮 完 畢 後, 安 藤 利 吉 作 立 正 姿 勢, 挺 胸 垂 手, 面 向 陳 儀, 陳儀 開 始 宣 讀 受 降 書, 大 意 是 說 奉 命 受 降, 日 本 政 府 已 接 受 波 茨 坦 宣 言 各 項 規 定 無 條 件 投 降, 依 照 規 定, 台 灣 全 境 及 澎 湖 列 島 交 還 中 國, 所 有 日 本 在 台 灣 及 澎 湖 列 島 的 陸 海 空 軍 和 警 察 均 應 繳 出 武 器, 聽 候 處 理, 陳 儀 念 完 受 降 書 後, 即 令 安 藤 利 吉 簽 字, 安 藤 利 吉 握 起 毛 筆 俯 身 簽 字 後 仍 站 在 原 處, 陳 儀 宣 布 : 從 今 天 起, 台 灣 及 澎 湖 列 島 正 式 重 入 中 國 版 圖, 所 有 一 切 土 地、 人 民、 政 事 皆 已 置 於 中 國 政 府 主 權 之 下, 這 一 極 富 有 歷 史 意 義 的 事 實, 本 人 特 向 全 國 同 胞 及 全 世 界 報 告 周 知, 隨 即, 司 儀 員 宣 告 禮 成, 令 安 藤 利 吉 退 出, 當 時 傳 說, 日 本 軍 人 曾 有 焦 土 陰 謀, 安 藤 利 吉 聞 訊 即 召 之 而 告 誡 曰 : 接 受 投 降 的 是 我 們 陸 大 前 輩 陳 儀 長 官, 你 們 千 萬 不 可 輕 舉 妄 動, 日 本 軍 人 對 輩 分 極 為 重 視, 從 而 避 免 了 一 場 災 難, 大 約 3 個 多 月 後, 安 藤 利 吉 的 凶 信 屆 臨, 盟 軍 統 帥 麥 克 阿 瑟 把 他 作 為 戰 犯, 電 請 陳 儀 將 他 解 到 東 京 受 審, 並 派 美 軍 人 員 乘 飛 機 前 來 提 押, 此 事 本 完 全 屬 於 軍 事 範 圍,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是 無 權 過 問 的, 可 是 在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制 度 的 特 殊 情 況 下 就 有 所 不 同, 因 國 民 政 府 公 布 的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組 織 條 例 規 定,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對 於 在 台 灣 的 中 央 機 關 有 指 揮 監 督 之 權, 所 以, 陳 儀 要 法 院 過 問 這 件 事, 因 為 台 灣 是 中 國 的 領 土, 他 是 台 灣 的 行 政 長 官, 引 渡 如 此 重 要 戰 犯, 應 該 審 清 全 部 事 實, 陳儀 所 兼 任 之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也 有 軍 法 組 織, 本 可 交 到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去 辦 理 引 渡 的 事, 但 陳儀 不 採 取 這 個 辦 法, 他 認 為 把 這 事 交 給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辦 理 較 好, 同 時 也 合 乎 他 一 貫 的 民 主 作 風, 因 此, 他 就 通 知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院 長 楊 鵬 : 麥 克 阿 瑟 要 求 引 渡 安 藤 利 吉, 事 情 緊 急, 請 你 立 即 辦 理, 此 時 已 是 下 午 散 值 以 後, 楊 鵬 即 派 刑 庭 庭 長 錢 國 成 主 辦 此 案, 並 於 當 晚 8 時 開 合 議 庭 調 查 審 訊, 最 後, 在 安 藤 利 吉 承 認 事 實 並 簽 字 畫 押 以 後, 才 交 由 中 美 軍 事 人 員 分 乘 汽 車 及 警 備 車 押 解 離 開 法 院 。 為 了 促 進 台 灣 的 國 語 教 育, 陳 儀 專 門 設 立 了 編 譯 館, 並 邀 請 教 育 家 許 壽 裳 主 持 其 事, 陳儀 在 1946 年 5 月 6 日 致 許 壽 裳 的 信 中, 對 該 館 的 工 作 性 質 和 近 期 目 標 作 了 詳 盡 的 說 明 : 台 灣 經 過 日 本 五 十 一 年 的 統 治, 文 化 情 況, 與 各 省 兩 樣, 多 數 人 民 說 的 是 日 本 話, 看 的 是 日 本 文, 國 語 固 然 不 懂, 國 文 一 樣 不 通, 對 於 世 界 與 中 國 情 形, 也 多 茫 然, 所 以 治 台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心 理 改 造, 而 目 前 最 感 困 難 的, 是 改 造 心 理 工 具, 語 言 文 字 須 先 改 造, 各 省 所 出 書 籍 報 紙, 因 為 國 文 程 度 的 關 係, 多 不 適 用, 台 灣 的 書 報, 在 二 三 年 內, 必 須 另 外 編 印 專 適 用 於 台 灣 人 的, 第 一 要 編 的 是 中 小 學 文 史 教 本 ( 國 定 本 審 定 本, 全 不 適 用 ); 第 二 要 編 的 是 中 小 學 教 師 的 參 考 讀 物, 如 中 學 教 師 小 學 教 師 等 月 刊 ; 第 三 為 宣 傳 三 民 主 義 與 政 令, 須 編 適 於 公 務 員 及 民 眾 閱 讀 的 小 冊 ; 第 四 一 般 的 參 考 書 如 辭 典 等, 這 是 就 台 灣 的 應 急 工 作 而 言, 此 外 弟 常 常 感 覺 到 中 國 現 在 的 好 書 太 少 了, 一 個 大 學 生, 或 者 中 學 教 師, 要 勤 求 知 識, 非 讀 外 國 書 不 可, 不 但 費 錢, 而 且 不 便, 我 常 有 譯 名 著 五 百 部 的 志 願, 我 以 為 必 須 如 以 前 的 翻 譯 佛 經 一 樣, 將 西 洋 名 著 翻 譯 五 六 百 部 過 來, 使 研 究 任 何 一 科 的 學 生, 有 該 科 一 二 十 本 名 著 可 讀, 其 實 這 工 作, 並 不 怎 樣 困 難, 假 如 約 集 通 英 德 法 日 各 種 文 字 的 同 仁 二 十 位, 每 人 日 譯 二 千 字, 一 日 可 共 譯 四 萬 字, 一 月 就 可 譯 百 餘 萬 字, 一 年 可 譯 千 餘 萬 字, 五 年 可 譯 五 千 餘 萬 字, 我 的 所 謂 名 著 五 百 部 的 志 願, 就 可 達 到, 其 實 這 一 筆 費 用, 較 諸 軍 事 費、 一 般 行 政 費, 真 是 九 牛 一 毛, 可 是 對 於 促 進 學 術, 幫 助 很 大, 在 中 國, 卻 是 一 種 偉 大 的 工 作, 可 與 大 藏 經 媲 美 了, 為 了 右 面 的 五 種 工 作, 我 想 設 一 編 譯 館, 台 灣 總 督 府 規 模 宏 大, 惜 大 半 被 毀 於 空 襲, 為 留 紀 念 計, 擬 以 三 年 功 夫, 把 它 修 復 起 來, 作 為 台 灣 省 文 化 館, 其 中 包 含 圖 書 館、 博 物 館、 藝 術 館、 體 育 館, 而 編 譯 館 亦 在 其 內, 含 為 五 館, 該 館 直 隸 長 官 教 育 處, 舊 有 教 科 書 編 輯 委 員 會, 可 併 入 編 制 預 算, 俟 兄 到 後 再 定 這 樣 的 工 作, 為 台 灣, 為 全 國, 都 有 意 義, 望 兄 化 五 年 工 夫 來 完 成; 許 壽 裳 接 信 後, 6 月 18 日 就 離 京 赴 滬, 25 日 自 滬 飛 抵 台 北, 27 日 起 草 編 譯 館 組 織 大 綱, 7 月 8 日, 編 譯 館 籌 備 處 成 立 於 南 海 街 原 教 育 處 教 材 編 輯 委 員 會 會 所, 許 壽 裳 即 日 到 籌 備 處 辦 公, 同 月 10 日, 得 長 官 公 署 派 令 ( 署 人 字 第 4623 號 ), 任 命 許壽裳 為 編 譯 館 館 長。 許 壽 裳 致 力 於 編 譯 館 的 工 作, 招 待 新 聞 記 者, 講 述 編 譯 館 的 旨 趣 和 工 作, 發 表 台 灣 省 編 譯 館 的 設 立, 台 灣 省 編 譯 事 業 的 拓 荒 工 作 等 文, 以 擴 大 影 響, 陳 儀 支 持 許 壽 裳 編 輯 教 科 書, 並 指 出 應 注 意 三 大 要 點 :( 一 ) 要 進 化 的 ;( 二 ) 要 有 互 助 精 神 ;( 三 ) 要 為 大 眾 的。 陳儀 為 台 灣 國 語 教 育 建 設 的 編 譯 計 劃, 因 其 離 職 而 隨 之 中 斷, 許 壽 裳 亦 離 職 而 去 台 灣 大 學 任 教 授 兼 國 文 系 主 任, 1948 年 2 月 18 日, 許被 國 民 黨 特 務 暗 害, 慘 死 於 台 北 寓 所 。 陳儀 十 分 重 視 發 展 教 育, 除 原 有 台 灣 大 學 加 以 充 實 外, 還 廣 設 師 範 學 院、法 學 院、 商 學 院、 農 學 院 等 專 科 學 院, 他 經 常 說 : 台 灣 的 某 些 基 礎 比 內 地 好, 要 建 設 台 灣, 忽 視 扶 植 和 培 養 本 省 的 力 量 是 不 成 的, 我 們 應 該 在 這 方 面 加 倍 努 力, 表 面 上, 陳儀 是 行 政 長 官 兼 警 備 總 司 令, 集 軍 政 大 權 於 一 身, 事 實 上 他 手 下 沒 有 一 兵 一 卒, 又 加 上 派 系 分 立, 各 奉 其 主 子 之 命 進 行 活 動, 對 陳儀 則 陽 奉 陰 違, 而 長 官 公 署 所 屬 也 人 事 複 雜, 良 莠 不 齊, 因 此 他 的 號 令 就 難 以 貫 徹 到 底, 接 收 台 灣, 陳儀 主 張 放 寬 政 治 尺 度, 決 不 隨 便 捕 人, 尤 其 是 對 本 省 籍 人 士 更 應 該 開 明 一 些, 但 警 備 總 部 和 憲 兵 團 以 及 國 民 黨 省 黨 部 對 所 謂 異 黨 活 動 分 子 的 偵 察 仍 不 遺 餘 力, 如 果 是 社 會 知 名 人 士, 他 們 不 得 不 告 知 陳儀, 這 些 人 士 因 而 得 以 倖 免 ; 如 果 是 無 名 小 卒, 只 要 瞞 過 陳儀, 他 們 就 可 為 所 欲 為, 一 位 名 叫 周錚 的 青 年 幹 部 在 省 訓 練 團 提 倡 漢 語 拼 音, 竟 遭 憲 兵 團 逮 捕, 陳儀 得 知, 為 自 己 的 意 旨 不 能 貫 徹 而 深 感 憤 慨, 他 聽 從 國 民 黨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李翼 中 的 建 議, 指 定 總 部 參 謀 長 柯 遠 芬 和 周 一 鶚、李 翼 中 組 織 特 別 小 組, 對 異 黨 活 動 名 單 進 行 審 查, 柯 遠 芬 知 道 陳 儀 的 態 度, 反 正 大 權 在 握, 只 要 瞞 過 他 一 人, 盡 可 我 行 我 素, 何 必 找 釘 子 碰, 所 以 沒 有 具 體 提 出 名 單, 省 黨 部 不 能 直 接 捕 人, 李 翼 中 提 出 一 大 串 名 單, 希 望 得 到 支 持, 其 中 有 台 籍 人 士 謝 雪 紅、 林 日 高 等 人, 有 大 陸 來 台 的 新 聞 記 者 如 和 平 日 報 的 丁文治 , 新 聞 日 報 的 謝爽秋 , 有 長 官 公 署 所 屬 工 作 人 員 如 從 福 建 調 來 的 袁 國 欽、 謝 真 和 宋 斐 如 ( 教 育 處 副 處 長, 從 中 山 文 化 館 調 來 ) 等, 甚 至 對 程星 齡 以 及 台 大 一 些 教 授 也 嘖 有 煩 言, 柯 遠 芬 雖 沒 有 提 出 具 體 名 單, 但 對 李 翼 中 牽 強 附 會 之 詞, 也 旁 敲 側 擊 表 示 同 感, 周 一 鶚 只 說 明 長 官 寬 大 為 懷 的 意 旨, 並 對 某 些 人 稍 作 解 釋, 幾 次 會 談 均 未 作 具 體 決 定, 周 一 鶚 向 陳儀 匯 報, 陳 一 笑 置 之, 認 為 這 樣 談 談, 讓 他 們 發 泄 發 泄, 還 是 有 好 處 的, 可 是 一 旦 陳儀 權 力 發 生 動 搖, 國 民 黨 特 務 無 所 顧 忌 地 為 所 欲 為, 陳儀 便 無 從 控 制, 二 二 八 事 件 中 的 情 況 就 是 這 樣, 例 如 台 大 台 籍 教 授 宋 斐 如 和 林 茂 生 被 殺 害, 陳儀 很 痛 心 地 告 訴 周 一 鶚 : 他 們 事 先 不 請 示, 事 後 還 要 求 補 辦 手 續, 真 是 無 法 無 天! 陳儀 在 離 台 前, 親 自 召 開 會 議, 指 令 總 部 軍 法 處 處 長 和 周 一 鶚, 調 齊 總 部 有 關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案 卷, 作 一 總 結, 陳儀 的 用 意 似 乎 是 想 查 清 他 們 究 竟 瞞 了 自 己 或 假 借 自 己 的 名 義 幹 了 多 少 壞 事, 終 因 柯 遠 芬 的 多 方 推 托 未 能 實 現, 陳儀 在 政 治 上 對 青 年 人 的 愛 護 是 真 心 誠 意 的, 1946 年, 南 京 軍 委 會 以 蔣 介 石 的 名 義 發 來 一 件 極 密 的 快 郵 代 電, 說 澎 湖 縣 教 育 科 長, 查 係 共 產 黨 員, 應 予 法 辦, 陳儀 叫 周 一 鶚 去, 說 : 本 件 不 發 給 總 部, 怕 他 們 亂 來, 特 意 交 你 辦 理, 周 一 鶚 一 面 調 動 此 人 的 工 作, 一 面 代 陳儀 擬 一 覆 電 : 澎湖 教 育 科 長 查 非 其 人, 陳儀 完 全 同 意, 當 時 周 一 鶚 的 秘 書 為 周 捏 一 把 汗, 周 說 : 只 要 長 官 肯 擔 當 責 任, 在 官 僚 主 義 機 構 中 會 不 了 了 之 的, 又 如 二 二 八 事 件 結 束 後, 教 育 處 處 長 范壽康 在 長 官 公 署 政 務 會 議 上 報 告 說, 打 算 讓 參 與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學 生 寫 檢 討 書, 然 後 准 其 復 學, 陳儀 當 即 指 出 : 這 不 但 無 意 義, 而 且 會 給 學 生 背 上 沉 重 的 思 想 負 擔, 很 不 好, 省 黨 部 把 持 在 CC 系 手 中, 表 面 上 對 陳 儀 推 崇 備 至, 骨 子 裡 是 勢 不 兩 立 的, 他 們 揚 言 陳 儀 排 斥 本 省 人, 但 事 實 上, 陳儀 對 原 來 認 識 的 一 些 居 住 在 大 陸 的 台 灣 人, 都 一 一 加 以 重 用, 如 黃 朝 琴、 游 彌 堅、 李 萬 居 、宋 斐 如、 謝 東 閔、 劉 啟 光 、蘇 紹 文、 林 忠 等 到 台 後, 他 還 立 即 通 知 各 處 處 長 迅 速 物 色 本 省 人 擔 任 副 處 長 及 各 層 的 副 職, 使 他 們 熟 悉 政 務, 台 訓 班 的 台 籍 學 員 也 被 派 任 比 他 省 人 更 高 的 職 務, 還 有, 省 訓 團 大 量 招 訓 本 省 青 年, 輪 訓 當 地 現 職 公 務 人 員, 同 時 成 立 了 各 級 民 意 機 構, 使 本 省 中 上 層 人 士 對 台 灣 省 政 務 得 以 抒 發 意 見, 警 憲 特 的 橫 行 不 法, 激 起 台 灣 本 省 人 的 反 感 自 不 必 說, 陳 儀 即 有 所 知, 也 無 可 奈 何, 特 別 是 警 察 方 面, 他 所 提 拔 的 警 務 處 處 長 胡 福 相 軟 弱 無 力, 更 使 他 痛 心, 二 二 八 事 件 發 生 後, 在 政 務 會 上, 陳 儀 嚴 厲 指 責 胡 福 相 不 貫 徹 執 行 平 時 出 勤 不 准 攜 帶 槍 支 的 命 令, 以 致 發 生 槍 傷 事 件, 至 於 積 怨 甚 深 的 軍 警 矛 盾, 也 增 加 了 陳 儀 貫 徹 號 令 的 困 難, 此 外, 台 灣 機 構 龐 雜, 公企 事 業 範 圍 廣 泛, 日 本 人 陸 續 遣 回 之 後, 陳 儀 雖 三 令 五 申, 要 盡 量 羅 致 本 省 籍 人 士, 但 各 級 主 管 人 則 層 層 汲 引 私 人, 乘 機 舞 弊, 造 成 不 可 避 免 地 為 本 省 人 所 不 滿, 並 把 這 筆 賬 記 到 陳儀 頭 上, 為 此, 陳儀 一 面 加 緊 建 立 人 事 制 度, 一 面 懲 辦 貪 汙 不 法 之 徒, 高 雄 市 市 長 連 謀 曾 是 他 所 賞 識 的, 後 因 官 聲 不 佳, 立 即 予 以 免 職, 台 訓 班 兩 個 學 員 也 因 接 管 時 有 不 法 行 為, 先 後 被 送 交 法 院, 1946 年 底, 國 民 黨 中 央 監 察 委 員 劉 文 島 到 台, 檢 舉 專 賣 局 局 長 任 維 鈞、貿 易 局 于 百 溪 貪 汙 舞 弊, 沒 有 通 過 長 官 公 署 就 直 接 將 任、于 二 人 送 交 法 院 拘 押, 陳 儀 對 此 並 無 任 何 不 滿 表 示, 聲 言 聽 候 法 律 處 理, 結 果 法 院 雖 以 不 起 訴 了 之, 但 對 陳 儀 的 威 信 也 是 一 次 打 擊, 使 陳 儀 的 聲 譽 受 到 較 大 影 響 的, 還 有 任 用 青 年 黨 人 夏 濤 聲 主 持 宣 傳 委 員 會 一 事, 夏 濤 聲 原 來 是 陳 儀 主 閩 時 期 的 隨 從 秘 書, 常 探 知 陳 所 讀 之 書 而 連 夜 閱 讀, 以 迎 合 意 旨, 因 能 先 意 承 旨, 故 為 陳 喜 愛, 夏 濤 聲 擔 任 宣 傳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後, 呼 朋 引 類, 企 圖 壟 斷 輿 論, 尤 以 配 給 紙 張 時 任 意 限 制, 為 本 省 人 所 痛 恨, 並 被 二 二 八 事 件 處 理 委 員 會 作 為 重 大 政 治 問 題 提 出, 陳儀 獲 知 這 一 情 況 後, 隨 即 撤 銷 宣 委 會, 1946 年, 陳 儀 交 代 周 一 鶚 準 備 草 擬 三 年 自 治 計 劃, 打 算 在 1950 年 實 行 縣 市 長 和 省 長 民 選 計 劃, 草 成 後, 有 關 部 門 正 在 研 究 時, 本 省 參 議 員 林 獻 堂、黃 國 書 等 聞 訊, 認 為 3 年 時 間 太 長, 希 望 立 即 實 行, 他 們 在 台 北 中 山 堂 專 門 設 宴 招 待 陳 儀 與 周 一 鶚, 提 出 3 項 要 求, 陳 儀 坦 率 地 對 他 們 說, 想 把 台 灣 的 事 辦 好, 我 內 心 的 著 急 決 不 在 大 家 之 下, 從 過 去 看 現 在, 3 年 的 準 備 時 間, 我 們 即 使 通 力 合 作, 積 極 努 力, 也 是 夠 緊 的 了, 等 到 將 來 回 憶 今 日, 決 不 會 嫌 太 長 的, 台 灣 因 受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長 期 敲 骨 吸 髓 的 剝 削, 又 由 於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末 期, 在 盟 軍 嚴 密 封 鎖 和 大 規 模 的 轟 炸 下, 對 外 聯 絡 中 斷, 物 資 來 源 缺 乏, 大 部 分 生 產 設 備 遭 到 破 壞, 工 業 生 產 明 顯 減 退, 電 力 供 應 能 力 從 1941 年 的 32 萬 千 瓦 降 至 1945 年 的 4.2 萬 千 瓦, 糖 產 量 從 1939 年 的 140 萬 噸 降 至 1944 年 的 84 萬 噸, 煤 從 1941 年 的 285 萬 噸 降 至 1945 年 的 77.6 萬 噸, 農 業 生 產 也 由 於 農 村 勞 動 力 缺 乏, 化 肥 供 應 嚴 重 不 足 和 總 督 府 低 價 收 購, 台 灣 農 戶 不 願 積 極 生 產 而 一 落 千 丈, 1945 年 稻 米 產 量 僅 63.8 萬 噸, 不 及 最 高 年 產 量 的 一 半, 生 產 停 頓, 物 資 缺 乏, 引 起 通 貨 急 劇 膨 脹, 台 灣 銀 行 券 發 行 額 1945 年 8 月 10 日 為 141521.9 萬 元, 到 同 年 10 月 末, 為 289787.3 萬 元, 從 8 月 至 10 月 增 加 1.04 倍, 比 1937 年 增 加 38 倍, 1945 年 台 灣 物 價 比 1944 年 上 漲 3 倍 以 上, 較 1937 年 上 漲 34 倍, 台 灣 經 濟 瀕 於 崩 潰, 人 民 苦 不 堪 言, 當 時 大 陸 的 形 勢 是 國 民 黨 政 府 於 1946 年 6 月 起, 大 舉 進 攻 解 放 區, 在 大 打 內 戰 的 同 時, 濫 印 鈔 票, 使 得 物 價 暴 漲, 生 產 銳 減, 失 業 劇 增, 據 統 計, 從 1946 年 秋 到 同 年 年 底, 工 商 業 倒 閉 的 達 2.7 萬 家 以 上, 僅 北 京、 上 海、 南 京 三 地, 失 業 和 無 業 的 人 數 就 達 260 萬 人,台 灣 有 30 餘 萬 的 日 本 軍 隊 和 40 餘 萬 的 日 本 居 民 尚 待 遣 送, 被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強 征 到 中 國 大 陸 和 東 南 亞 作 戰 的 30 萬 以 上 的 台 灣 青 年 遣 回 台 灣 後, 待 安 排 工 作, 日 本 統 治 台 灣 50 年, 剝 削 掠 奪 機 構 遍 布 台 灣 城 鄉, 公 私 日 產 等 待 接 收 處 理, 如 何 使 原 來 的 殖 民 地 經 濟 轉 為 配 合 國 家 建 設? 如 何 修 復 原 有 建 設, 恢 復 生 產? 如 何 穩 定 物 價 改 善 人 民 生 活? 真 是 千 頭 萬 緒, 而 事 業 範 圍 之 廣, 人 才 之 缺 乏, 財 政 之 竭 蹶, 接 收 整 理 困 難 重 重, 重 建 工 作 尤 為 艱 巨, 有 人 把 接 收 時 的 台 灣 比 作 一 艘 百 孔 千 瘡 的 破 艦, 對 此, 陳 儀 說 : 難 為 我 們 把 舵 的 人, 我 們 不 能 讓 這 條 船 沉 下 去, 他 還 說, 台 灣 人 民 忍 受 了 50 年 含 垢 受 辱 的 生 活, 才 光 復, 我 們 忍 心 破 壞 台 灣 嗎? 陳 儀 當 時 採 取 的 措 施 是 : 第 一, 解 除 日 軍 武 裝, 遣 送 日 僑 日 俘 在 3 個 月 內, 除 少 數 日 僑 外, 均 遣 送 完 畢; 第 二, 統 一 接 收 和 處 理 日 產, 陳 儀 鑒 於 大 陸 接 收 日 產 的 混 亂, 特 規 定 由 公 署 統 一 接 收, 中 央 各 部 院 會 派 赴 台 灣 接 收 人 員 不 得 單 獨 進 行 接 收, 公 署 接 收 後, 按 業 務 性 質 交 由 各 主 管 部 門, 對 企 事 業 部 門 的 接 收 則 採 取 了 一 個 過 渡 辦 法, 先 派 員 到 接 收 單 位 監 理, 使 各 企 事 業 單 位 能 維 持 現 狀, 然 後 逐 步 恢 復 和 擴 展, 在 接 收 的 同 時 還 成 立 了 經 濟 委 員 會, 負 責 檢 討 過 去, 確 立 將 來 的 建 設 方 針, 規 定 日 本 在 台 灣 留 下 來 的 建 設 計 劃, 或 已 完 成 一 部 分 的 ( 如 已 完 成 四 分 之 三 的 高 雄 港 ), 不 能 半 途 而 廢, 還 要 繼 續 建 設, 完 成 計 劃; 第 三, 原 殖 民 地 的 金 融 機 構 繼 續 營 業, 台 灣 銀 行 發 行 的 台 灣 銀 行 券, 繼 續 流 通, 對 各 金 融 機 構 派 員 檢 查, 組 成 監 理 委 員 會 直 接 監 督 其 業 務, 以 後 經 過 清 理, 逐 一 加 以 接 收 改 組, 由 於 陳 儀 有 計 劃 有 步 驟 地 接 收 和 整 理, 在 短 時 期 內 就 確 立 了 台 灣 的 經 濟 建 設 方 針, 陳 儀 對 台 灣 的 經 濟 建 設 有 一 個 基 本 原 則, 即 建 設 繁 榮 進 步 的 新 台 灣, 提 高 台 灣 人 民 生 活, 實 行 事 業 公 營 與 公 地 放 租 兩 項 政 策, 並 實 施 經 濟 統 制, 以 避 免 大 陸 經 濟 危 機 對 台 灣 的 影 響, 陳儀 說 : 台 灣 70% 的 生 產 企 業, 為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侵 略 50 年 的 遺 產, 是 台 灣 人 民 的 血 汗 建 成 的, 今 天 接 收 回 來, 應 是 全 民 所 有, 成 為 人 民 的 企 業, 不 能 落 在 少 數 人 的 手 中, 當 時 接 收 的 775 個 日 籍 資 本 控 制 的 企 業, 出 售 376 個, 改 組 為 公 營 的 399 個, 這 些 公 營 企 業 又 分 為 國 營 、國 省 合 營、 省 營 和 縣 市 營 4 種, 按 照 產 業 劃 分, 有 關 石 油、 鋁、 鋼 鐵 等 22 個 企 業 劃 歸 國 營 ; 有 關 電 力、 肥 料、 造 船、 機 械、 造 紙、 糖 業、 水 泥 等 的 43 個 企 業 劃 歸 國 省 合 營 ; 有 關 礦 山、 農 林、 航 運、 保 險、 金 融 以 及 土 木 建 築 等 306 個 企 業 劃 歸 省 營,9 個 企 業 劃 歸 縣 市 營 此 外, 還 有 19 個 企 業 由 國 民 黨 台 灣 省 黨 部 直 接 經 營, 陳 儀 發 展 公 營 企 業 還 有 一 個 目 的, 是 以 其 所 得 的 利 潤, 供 作 財 政 開 支, 替 代 稅 收, 減 輕 人 民 負 擔, 台 灣 的 公 有 土 地 是 光 復 時 接 收 日 人 公 私 土 地 而 來 的, 總 面 積 17.5 萬 公 頃, 占 台 灣 全 省 土 地 面 積 的 73%, 規 定 這 些 公 有 土 地 集 中 管 理, 政 府 機 關 除 試 驗 示 範 外, 不 得 多 占, 陳儀 主 張 實 行 公 地 放 租, 直 接 租 給 農 民, 還 計 劃 分 三 個 階 段 進 行 全 省 土 地 改 革, 第 一 階 段 : 以 本 省 公 有 耕 地, 放 租 現 耕 農 民, 輔 導 組 設 合 作 農 場, 由 分 耕 分 營, 逐 步 進 展 到 合 耕 合 營, 以 改 善 農 業 技 術, 發 展 農 業 生 產, 改 善 農 民 生 活 為 目 標, 為 適 應 初 期 的 經 營 制 度, 先 從 事 生 產 設 備 的 改 善, 以 後 逐 步 改 善 農 民 住 宅 教 育; 第 二 階 段 : 以 公 有 耕 地 設 立 的 合 作 農 場 為 中 心, 輔 導 鄰 近 農 民, 將 私 有 土 地 普 遍 組 織 合 作 農 場 為 目 的, 此 一 階 段 應 著 眼 於 擴 大 合 作 範 圍, 利 用 高 技 術, 以 改 善 經 營 制 度, 並 健 全 加 工 運 銷 組 織; 第 三 階 段 : 完 成 全 省 普 遍 合 作 農 場 的 組 織, 應 從 集 體 生 產 共 同 消 費 著 眼, 以 發 揮 高 度 合 作 精 神, 充 分 提 高 農 民 生 活 水 準, 建 立 共 有 共 享 的 農 村 社 會, 台 灣 在 光 復 之 初, 原 擬 行 使 中 央 銀 行 在 上 海 印 製 的 中 央 銀 行 台 灣 流 通 券, 但 在 接 收 台 灣 時, 考 慮 到 實 際 情 況, 為 了 避 免 當 時 大 陸 法 幣 惡 性 膨 脹 影 響 台 灣 經 濟, 台 灣 光 復 後 決 定 暫 不 使 用 法 幣 或 另 行 籌 發 的 中 央 銀 行 台 灣 流 通 券, 而 暫 時 繼 續 流 通 台 灣 銀 行 券, 並 按 當 時 台 灣 銀 行 券 在 台 灣 的 購 買 力 和 法 幣 在 大 陸 的 購 買 力, 訂 定 台 灣 銀 行 券 與 法 幣 的 相 互 匯 率, 管 制 台 灣 與 大 陸 自 由 通 匯, 中 中 交 農 四 行 暫 不 在 台 灣 開 設 分 行, 這 樣, 使 台 灣 銀 行 券 與 大 陸 使 用 的 法 幣 相 隔 離, 大 陸 經 濟 混 亂 不 影 響 台 灣, 起 到 防 波 堤 和 水 閘 的 作 用, 1946 年 5 月 20 日, 台 灣 銀 行 接 收 改 組 成 立, 同 年 9 月 發 行 台 幣 等 值 兌 換 台 灣 銀 行 券, 使 台 灣 人 民 經 過 日 本 長 期 剝 削 剩 下 來 的 一 點 貨 幣 財 富, 不 被 大 陸 貨 幣 迅 速 貶 值 物 價 暴 漲 的 波 濤 所 吞 沒, 實 行 專 賣 與 統 制 貿 易, 台 灣 專 賣 制 度 創 立 於 清 朝 巡 撫 劉 銘 傳, 日 本 統 治 台 灣 期 間 繼 續 加 以 擴 充, 接 收 後, 陳 儀 報 請 中 央 試 行 一 時, 原 因 是 專 賣 收 入 占 全 省 財 政 總 收 入 的 四 分 之 一, 乃 台 灣 財 政 的 主 要 來 源, 陳 儀 認 為 要 使 台 灣 不 受 大 陸 物 價 波 動 影 響, 除 使 用 台 幣 外, 應 統 制 貿 易, 對 進 出 口 物 資 有 所 限 制, 不 必 要 的 物 資 不 讓 進 口, 出 口 產 品 也 不 能 讓 私 商 個 人 隨 便 運 出, 以 便 使 台 灣 有 限 的 出 口 產 品, 換 成 迫 切 需 要 的 物 資 進 口, 如 以 糖、 煤 換 取 肥 料、 布 匹 等, 通 過 統 制 貿 易 以 掌 握 物 資, 平 抑 物 價, 協 助 生 產, 充 裕 財 政 收 入, 於 是 在 接 收 日 本 重 要 物 資 營 團 的 同 時, 將 其 改 組 為 貿 易 局, 陳 儀 認 為 公 營 事 業 的 生 產、 貿 易、 金 融、 運 輸 是 四 根 柱 子 組 成 的 一 個 整 體, 缺 少 一 柱, 整 體 就 會 倒 塌, 這 四 根 柱 子 在 橫 的 方 面 要 緊 密 聯 繫, 在 縱 的 方 面 要 由 政 府 統 籌, 如 僅 有 橫 的 聯 繫 而 沒 有 縱 的 統 籌, 還 不 能 有 無 貫 通, 長 短 相 補, 達 不 到 物 盡 其 用, 貨 暢 其 流 的 目 的 他 實 行 發 展 公 營 事 業 的 經 濟 政 策, 以 充 裕 省 庫, 減 輕 人 民 的 負 擔, 這 種 公 營 事 業 所 賺 的 錢, 全 部 用 於 台 灣 建 設, 改 變 戰 後 千 瘡 百 孔 的 面 貌, 走 上 健 康 發 展 的 道 路, 他 曾 說 : 倘 若 沒 有 公 營 事 業, 財 政 收 入 大 大 不 夠, 而 開 支 仍 然 要 有, 哪 裡 來 的 錢 呢? 只 有 增 稅 中 想 辦 法, 稅 收 不 足, 只 好 靠 發 行 鈔 票 來 維 持 財 政, 這 就 走 上 通 貨 膨 脹 的 道 路, 物 價 上 漲, 而 人 民 更 苦 了, 他 計 劃 5 年 後, 財 政 基 本 由 公 營 事 業 利 潤 負 擔, 那 時 貿 易 局 完 全 以 協 助 生 產 平 抑 物 價 為 目 的, 專 賣 制 度 則 可 以 取 消 。 陳儀 在 台 灣 實 行 的 經 濟、金 融、 貿 易 等 政 策 遭 到 省 內 外 許 多 人 的 反 對, 有 的 反 對 他 公 地 放 租, 認 為 日 本 人 在 台 灣 占 有 的 大 片 土 地, 都 是 從 台 灣 人 民 手 中 掠 奪 過 去 的, 光 復 後 應 歸 還 的 土 地 都 在 政 府 手 裡, 這 種 官 僚 資 本 要 反 對 ; 有 的 反 對 專 賣 貿 易 政 策, 認 為 這 是 與 民 爭 利 ; 有 的 省 外 資 本 家 反 對 台 灣 經 濟 金 融 特 殊 化, 認 為 對 他 們 在 台 灣 活 動 形 成 障 礙 ; 也 有 人 認 為 公 署 集 中 立 法、行 政、 司 法, 是 搞 獨 裁 統 治 等 等, 陳 儀 說 : 似 此 阻 礙, 乃 意 料 中 事, 如 可 立 足 五 年, 余 相 信 一 切 事 實, 均 可 勝 於 雄 辯 矣, 他 舉 王 安 石 變 法 為 例 : 王 安 石 變 法 的 時 候, 宋 神 宗 向 文 彥 博 說, 你 們 士 大 夫 都 說 王 安 石 變 法 不 好, 但 是 百 姓 都 說 好, 文 彥 博 答 道, 陛 下 為 士 大 夫 治 天 下, 而 非 為 百 姓 治 天 下, 神 宗 即 默 然 無 語。 台 灣 重 歸 祖 國 時, 經 濟 已 瀕 於 崩 潰, 台 灣 收 復 後, 雖 然 當 時 物 價 上 漲, 但 整 體 上 卻 比 大 陸 穩 定, 其 原 因 是 台 灣 有 一 套 互 為 配 合 的 經 濟 政 策, 公 署 掌 握 有 生 產、 貿 易、 金 融、 運 輸 等 實 際 力 量, 舉 凡 工 資 利 率 的 限 制, 匯 率 的 調 整, 進 出 口 貿 易 的 管 制, 都 能 相 互 配 合, 如 1947 年 2 月, 台 灣 受 上 海 金 鈔 風 潮 衝 擊, 採 取 了 緊 急 措 施, 禁 止 省 內 金 鈔 買 賣, 頒 布 限 制 米 價 辦 法, 限 令 銀 行 於 文 到 5 日 內 收 回 放 款 20% 和 全 部 收 回 投 機 性 放 款, 凍 結 公 營 事 業 存 款, 並 拋 售 公 營 事 業 產 品, 火 車 票、 水 電 費 降 價 10%, 提 高 台 幣 與 法 幣 的 匯 率, 加 強 貿 易 管 制 力 量 等, 實 施 以 後, 漲 風 消 戢, 紗 布 價 均 下 跌, 1945 年 10 月 25 日, 台 灣 光 復 時, 訂 定 台 幣 1 元 折 合 法 幣 30 元, 至 1947 年 5 月 16 日 調 整 為 台 幣 1 元 折 合 法 幣 44 元 (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4 月 下 旬 撤 銷, 陳 儀 於 5 月 末 離 台 ) 就 匯 率 分 析, 以 光 復 時 1: 30 調 整 為 1947 年 5 月 的 1: 44, 便 可 知 台 幣 持 有 者 的 購 買 力 較 法 幣 持 有 者 的 購 買 力 高 47%, 台 幣 政 策 的 運 用, 在 過 渡 時 期 已 顯 示 出 它 的 作 用, 但 台 幣 的 存 在, 是 基 於 台 灣 的 生 產 實 力 和 穩 定 的 經 濟, 據 1947 年 3 月 1 日 上 海 文 匯 報 報 導 : 台 灣 光 復 1 年 多 來, 生 產 遲 滯, 省 內 外 貿 易 上, 原 料 及 接 收 物 資 大 量 外 流, 其 收 入 價 款 卻 被 行 政 院 拿 去 了, 輸 入 的 生 產 器 材 及 民 生 必 需 品、 消 費 品 為 數 極 多, 這 種 不 平 等 貿 易, 使 台 灣 日 窮 一 日, 全 省 預 算 87 億 台 幣, 又 須 增 加 發 行 省 際 匯 兌 方 面, 台 灣 僅 靠 中 央 機 關 經 費 軍 費, 以 及 省 營 貿 易 在 外 的 法 幣 存 款, 作 為 匯 兌 籌 碼, 未 曾 獲 得 中 央 支 援, 這 樣, 有 限 的 法 幣, 使 台 灣 銀 行 周 轉 為 難, 商 匯 不 得 不 停 ; 商 人 販 貨, 不 能 帶 台 幣 回 去, 只 有 找 黑 市, 新 的 經 濟 問 題, 也 因 此 而 萌 生 滋 長。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發 生, 是 由 於 專 賣 局 緝 私 人 員 協 同 警 察 干 涉 違 反 專 賣 制 度 的 小 販 後 發 生 爭 執, 緝 私 人 員 欲 把 這 些 人 帶 回 局 裡, 而 圍 觀 看 熱 鬧 的 人 都 抱 不 平, 群 起 攻 擊, 緝 私 人 員 竟 然 開 槍 誤 殺 一 人, 並 乘 人 群 混 亂 的 刹 那 逃 逸, 當 時 有 人 呼 喊 圍 攻 專 賣 局, 一 呼 百 應, 人 群 如 潮 水 一 般 奔 赴 專 賣 局, 途 中 焚 毀 機 關 汽 車 一 輛, 又 奔 赴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要 求 面 見 陳儀, 在 台 北, 陳儀 為 表 示 他 的 文 治 作 風, 從 長 官 公 署 的 門 前 起 直 到 他 的 三 樓 辦 公 室 均 不 設 置 武 裝 警 衛, 只 設 便 衣 衛 士, 民 眾 欲 奪 門 而 入, 公 署 便 衣 衛 士 阻 止 無 效, 遂 開 槍 並 閉 門, 結 果 又 死 一 人, 二 二 八 事 件 從 肇 始 發 展 成 暴亂, 直 接 原 因 是 國 民 黨 武 裝 的 暴 行, 根 本 因 素 是 蔣 介 石 的鞭長莫及造成 失 控, 而 陳儀 一 直 是 力 主 政 治 解 決 此事, 事 發 後 的 3 月 4 日, 陳 儀 接 見 了 人 民 請 願 團 體, 聽 取 了 請 願 代 表 提 出 的 恤 死 扶 傷, 依 法 懲 凶, 取 消 專 賣 制 度, 給 台 灣 人 重 要 職 務 的 要 求, 當 晚, 他 就 與 高 等 法 院 院 長 楊 鵬 說 : 本 省 人 提 出 了 許 多 要 求, 我 認 為 可 行 的, 已 電 告 蔣 先 生, 並 與 楊 鵬 討 論 了 提 前 實 施 省 縣 市 長 民 選 的 法 律 根 據 等 問 題, 次 日, 陳 儀 即 發 表 廣 播 講 話, 答 應 向 南 京 政 府 建 議, 把 台 灣 現 行 的 行 政 長 官 制 改 為 省 長 制, 縣 市 長 將 由 民 選 產 生, 3 月 6 日, 當 高 雄 要 塞 司 令 彭 孟 輯 出 兵 鎮 壓 民 眾 之 後, 陳 儀 又 明 確 指 示 : 台 灣 問 題 應 由 政 治 途 徑 解 決, 聞 高 雄 連 日 多 事, 該 司 令 輕 舉 妄 動, 應 負 此 次 肇 事 之 全 責, 著 自 電 到 之 日 起, 全 部 撤 兵 回 營, 聽 候 善 後 解 決, 儘 管 如 此, 陳 儀 的 實 際 處 境 還 是 非 常 艱 難 的, 一 方 面, 民 眾 因 陳 儀 無 力 滿 足 要 求, 聲 勢 越 來 越 大 ; 另 一 方 面, 台 灣 的 軍 警 特 根 本 不 聽 他 的指揮, 憲 兵 團 團 長 張 慕 陶 以 為, 事 態 已 演 變 到 叛 國 奪 權 階 段, 陳 儀 猶 粉 飾 太 平, 公 開 表 示 不 滿, 早 在 赴 台 任 職 時, 陳 儀 就 認 為 台 灣 不 需 駐 紮 重 兵, 要 求 將 駐 台 第 70 軍 撤 回 大 陸, 1946 年 10 月, 台 灣 光 復 一 周 年 紀 念, 蔣 介 石 偕 宋 美 齡 飛 抵 台 北, 蔣 介 石 問 陳 儀 是 否 要 派 軍 隊 增 防, 陳 回 答 : 台 灣 治 安 以 現 有 軍 警 已 足 夠 維 持, 不 必 再 派 軍 隊 了, 事 件 發 生 之 初, 陳儀 電 請 蔣 介 石, 是 要 求 派 整 編 第 21 師 一 個 加 強 團 回 台 歸 建,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當 時, 警 備 司 令 部 參 謀 長 柯 遠 芬 面 見 陳 儀 急 切 要 求 動 武, 陳儀 鑒 於 事 態 嚴 重, 不 能 自 專, 發 電 向 南 京 蔣 介 石 請 示, 及 至 南 京 發 來 密 電, 陳儀 閱 後 久 久 不 發 一語, 只 指 示 秘 書 將 電 文 送 交 柯 遠 芬, 就 是 這 份 令 諭, 也許 導 致 了 軍 隊 對 台 灣 民 眾 的 血 腥 鎮 壓, 3 月 16 日, 蔣 介 石日記中, 指 責 陳儀 主 持 台 灣 政 事, 不 自 知 其 短 闕, 而 唯 虛 矯 粉 飾 是 尚, 逼 此 劇 變, 猶 不 引 咎 自 責, 可 謂 太 息 痛 恨 也, 可 是, 當 白 崇 禧 率 部 赴 台 宣慰 時, 蔣 又 面 囑 白 : 公洽 人 是 極 好 的, 辦 事 認 真, 忠 誠 勤 勞, 此 次 事 變, 或 許 是 出 於 操 之 過 急, 當 白 將 此 話 轉 告 陳儀 時, 陳儀 苦 笑 一 聲, 頓 有 一 種 被 人 玩 於 股 掌 之 上 的 恥 辱 感, 陳儀 免 職 後 閑 居 上 海, 讀 到 地 下 刊 物 《文 萃》 上 登 載 的 台 灣 真 相 一 文, 無 限 感 慨 地 對 友 人 說 : 共 產 黨 有 是 有 非, 責 任 分 明, 國 民 黨 和 老 蔣 無 是 無 非, 自 己 犯 下 滔 天 的 罪 惡, 反 把 一 雙 血 手 向 別 人 塗 抹。 40 餘 年 後, 台 灣 著 名 政治評論家 和 作 家 李 敖 在 將 軍 墳 一 文 中 這 樣 說 : 今 年 三 月 二 日, 我 應 台 灣 大 學 學 生 之 邀, 作 蔣 介 石 與 二 二 八 的 演 講 : 陳 儀 有 恩 於 台 灣, 但 台 灣 人 卻 恩 將 仇 報, 中 了 蔣 介 石 的 宣 傳, 把 陳 儀 醜 化, 這 是 不 對 的 但 我 的 聲 音, 只 換 來 沉 默, 人 們 不 習 慣 聽 到 推 翻 他 自 己 一 直 相 信 的, 不 然 的 話, 替 罪 羊 也 不 會 流 行 於 世 了。 第 六 節 再 度 主 浙 1948 年 3 月 下 旬 的 一 天, 陳儀 接 到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文 官 長 吳 鼎 昌 的 來 電, 說 蔣 委 員 長 要 召 見 他, 叫 他 速 往 南 京, 陳儀 正 患 感 冒, 心 情 亦 欠 佳, 他 不 知 道 蔣 介 石 召 見 他 是 為 何 事, 反 正 自 己 已 無 意 於 仕 途, 於 是 去 電 陳 述 病 情, 予 以 婉 辭, 當 時 國 民 黨 政 權 正 準 備 召 開 行 憲 國民 大會, 蔣 介 石 一 方 面 忙 於 競 選 中 華 民 國 總 統, 另 一 方 面 又 對 前 方 的 軍 事, 後 方 的 人 事 作 了 精 心 部 署, 他 認 為 湖 南 和 浙 江 兩 省 戰 略 位 置 重 要, 前 者 北 通 武 漢, 後 者 北 鄰 南 京 上 海, 兩 者 均 須 有 軍 界 的 老 前 輩 去 掌 管, 尤 其 浙 江 是 他 的 家 鄉, 是 他 家 祖 宗 墳 塋 所 在 地, 而 現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沈 鴻 烈 不 久 前 遞 了 辭 呈, 已 執 意 不 幹, 雖 然 當 時 爭 著 想 當 浙 江 省 主 席 的 大 有 人 在, 如 當 過 一 戰 區 司 令 長 官 的 蔣 鼎 文, 原 國 民 黨 福 建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CC 派 的 陳 肇 英, 還 有 號 稱 西 北 王 的 胡 宗 南, 都 想 當個 封 疆 大 吏, 蔣 介 石 挑 來 挑 去, 再 三 權 衡 利 弊, 最 終 決 定 起 用 陳儀, 於 是 他 要 吳 鼎 昌 再 次 去 電, 令 陳儀 儘 速 來 南 京, 陳儀 接 到 催 促 電 後, 無 可 奈 何, 只 得 抱 病 於 4 月 初 的 一 天 乘 火 車 到 達 南 京, 抵 南 京 後 的 次 日, 蔣 介 石 即 在 黃 埔 路 官 邸 召 見 陳儀, 經 過 一 番 寒 暄 後 說 : 公 洽 兄, 今 天 請 你 來, 是 想 和 你 商 量 一 件 事, 浙 江 是 你 我 的 桑 梓, 沈 主 席 已 經 遞 了 辭 呈, 一 再 挽 留 無 效, 你 在 軍 政 界 威 望 高, 過 去 又 主 持 過 浙 江 省 政, 我 想 請 你 再 度 主 浙, 不 知 意 下 如 何? 陳 儀 推 托 說 : 委 座, 陳 某 今 年 六 十 有 五, 應 該 是 退 休 的 年 齡 了! 加 之 疾 病 纏 身, 體 力 衰 弱, 不 勝 繁 劇, 實 難 當 此 重 任, 請 委 座 另 選 賢 能, 蔣 介 石 又 說 : 現 在 黨 國 有 望 於 兄, 浙 事 維 艱, 還 得 請 公 洽 兄 勉 為 其 難, 陳儀 經 過 深 思 熟 慮, 感 到 與 其 貽 誤 於 將 來, 不 如 慎 之 於 事 先, 於 是 又 說 : 陳 某 年 已 老 邁, 按 浙 江 情 況, 可 否 選 一 壯 年, 省 政 當 會 大 有 起 色, 黃 埔 一 期 的 李 良 榮, 我 在 福 建 主 持 省 政 和 綏 靖 公 署 時, 他 任 80 師 師 長, 此 人 年 輕 有 為, 無 論 軍 事 政 治, 都 很 有 才 幹, 是 主 持 浙 江 省 政 較 為 合 適 的 人 選, 可 否 請 委 座 予 以 考 慮? 蔣 介 石 說 : 李 良 榮 忠 於 黨 國, 卓 有 戰 功, 才 德 俱 佳, 他 的 任 職 問 題 將 另 作 安 排, 接 著, 蔣 介 石 繼 續 往 下 說 : 浙 江 情 況 日 益 緊 張, 共 匪 在 浙 南, 在 浙 東 四 明 山 區, 在 浙 西 天 目 山 區, 盤 踞 日 久, 四 處 滋 擾, 十 分 猖 獗, 後 方 很 不 安 寧, , 故 此, 十 分 需 要 像 你 這 樣 老 成 持 重 的 人, 前 往 通 盤 籌 劃, 希 望 公 洽 兄 勿 再 推 辭! 此 時, 坐 在 一 旁 的 宋 美 齡 和 陳 立 夫, 也 好 言 好 語 勸 陳儀 接 受 任 命, 宋 美 齡 說 : 萬 望 公 洽 先 生 看 在 老 朋 友 份 上, 助 一 臂 之 力, 共 渡 難 關; 陳儀 借 此 機 會, 向 蔣 介 石 進 言 說 : 我 在 台 灣 瀆 職, 罪 責 沒 有 消 除, 羞 見 故 鄉 父 老 ; 況 且, 浙 江 地 方 勢 力 盤 根 錯 節, 中 央 大 員 不 少 人 家 在 浙 江, 我 陳 某 為 人 耿 直, 得 罪 了 哪 一 方 都 不 好 辦 ; 如 果 捅 了 婁 子, 更 有 負 委 座 厚 望, 此 事 陳儀 實 難 應 命! 蔣 介 石 再 次 勸 陳儀 說 : 正 因 為 浙 江 情 況 複 雜, 更 需 要 公 洽 兄 這 樣 有 威 望、有 經 驗、 有 魄 力 的 人, 才 能 服 眾, 才 能 壓 得 住 台 呀! 至 於 台 灣 的 事, 不 必 提 了, 中 央 如 不 把 駐 台 的 部 隊 調 走, 何 致 發 生 暴 動? 這 責 任 不 能 推 到 你 一 人 身 上, 目 前 的 問 題, 比 台 灣 更 重 要, 更 危 急 了, 不 得 不 借 重 你, 希 望 你 從 公 誼 私 交 兩 方 面 想 一 想, 慨 然 答 應 下 來! 面 對 時 局, 蔣 介 石 再 三 斟 酌, 認 為 還 是 用 家 長 制 的 辦 法, 起 用 黨 國 元 老, 讓 老 資 格 去 看 家 為 好, 湘 人 治 湘, 湖 南 省 政 府 主 席 擬 安 排 程 潛 來 當, 至 於 浙 人 治 浙, 蔣 介 石 認 為 陳 儀 最 為 合 適, 故 儘 管 陳 儀 再 三 懇 辭, 蔣 介 石 仍 執 意 相 勸, 毫 無 收 回 成 命 之 意, 午 宴 之 中, 觥 籌 交 錯, 互 相 敬 酒, 陳 儀 只 得 表 示 回 滬 考 慮 後, 再 行 覆 命, 回 到 上 海 後, 陳儀 顧 不 得 旅 途 勞 頓, 立 即 請 來 沈 仲 九、 胡 允 恭 等 心 腹 智 囊 磋 商, 陳 立 夫 在 南 京 送 別 陳 儀 時, 特 別 叮 囑 說 : 公 洽 兄 這 次 主 浙, 沈 仲 九 先 生 就 不 要 帶 去 了, 陳儀 雖 然 無 法 越 過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而 委 沈 以 正 式 職 務, 卻 不 能 不 聽 聽 沈 仲 九 對 他 要 否 主 浙 的 看 法, 沈 仲 九 仔 細 地 聆 聽 了 陳儀 敘 說 的 南 京 之 行 的 情 況 後, 十 分 肯 定 地 說 : 姊夫, 蔣 介 石 要 你 當 浙 江 省 主 席, 不 管 他 的 出 發 點 是 什 麼, 這 樣 一 來 於 你 十 分 有 利, 我 看 你 應 該 慨 然 應 允, 盡 快 赴 任, 胡 允 恭 也 十 分 明 確 地 回 答 : 公 洽 先 生, 老 蔣 既 然 如 此 器 重 你, 你 一 再 推 辭, 他 仍 不 肯 收 回 成 命, 在 此 情 況 下, 如 再 固 辭 不 就, 不 僅 於 事 無 益, 反 而 會 引 起 老 蔣 的 猜 忌, 把 關 係 搞 僵, 先 生 愛 國 家, 愛 人 民, 依 目 前 時 局, 如 能 出 山 主 持 浙 政, 不 論 對 國 家, 對 人 民, 都 會 大 有 裨 益 的, 經 過 沈 仲 九 和 胡 允 恭 兩 人 的 力 勸, 陳儀 原 先 再 不 到 南 京 政 府 去 擔 任 任 何 職 務 的 決 心 發 生 了 動 搖, 開 始 改 變 了 不 接 受 蔣 介 石 任 命 的 初 衷, , 同 時, 他 感 到 很 有 必 要 再 聽 一 聽 另 一 個 親 近 人 物 湯 恩 伯 的 意 見, 當 時 湯 恩 伯 和 陳儀 一 樣 在 家 賦 閑, 當 他 聽 了 陳儀 詳 細 介 紹 南 京 之 行 的 經 過, 以 及 不 願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時, 很 不 以 為 然 地 說 : 恩 師, 既 然 老 頭 子 要 你 出 山, 我 意 千 萬 不 要 推 辭, 趕 快 答 應 下 來, 走 馬 上 任, 湯 恩 伯 繼 續 說 : 恩 師 去 年 在 台 灣 栽 了 跟 頭, 和 我 一 樣 被 撤 了 職, 如 能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豈 不 可 以 借 此 恢 復 名 譽? 此 其 一, 其 二, 恩 師 東 山 再 起, 到 浙 江 就 任 主 席, 手 裡 就 有 了 地 盤, 浙 江 戰 略 地 位 十 分 重 要, 進 可 攻 退 可 守, 一 旦 時 局 有 變, 豈 不 能 作 縱 橫 之 用? 湯 恩 伯 又 接 著 說 : 中 國 自 古 以 來 有 句 名 言, 有 軍 就 有 權, 有 槍 就 是 王, 1926 年 老 師 當 浙 江 省 省 長 時, 不 是 仍 兼 任 浙 一 師 師 長 嗎? 眼 下, 老 頭 子 要 你 主 浙, 難 道 不 可 向 他 提 出 把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一 職, 也 交 給 你 兼 任? 這 當 然 是 一 個 很 有 吸 引 力 的 建 議, 1947 年 2 月,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兼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時, 被 晉 升 為 二 級 上 將, 國 民 黨 政 權 在 大 陸 時 只 有 一 名 特 級 上 將, 即 蔣 介 石; 10 名 一 級 上 將 : 閻 錫 山、 馮 玉 祥、 張 學 良、 何 應 欽、 李 宗 仁、 朱 培 德、 唐 生 智、 陳 濟 堂、 陳 紹 寬 、陳 誠; 30 名 二 級 上 將 : 白 崇 禧、 程 潛、 龍 雲、 傅 作 義、 顧 祝 同、 陳 儀 等, 這 足 以 說 明 陳 儀 在 國 民 黨 軍 界 中 地 位 之 顯 要, 此 時 陳 儀 要 去 浙 江 主 政, 而 手 下 兵 無 一 個, 槍 無 一 枝, 是 個 光 杆 司 令, 靠 什 麼 維 持 地 方 治 安? 將 來 一 旦 需 要, 又 拿 什 麼 作 縱 橫 之 用? 陳 儀 在 室 內 來 回 踱 步, 陷 入 沉 思 良 久, 他 走 到 湯 恩 伯 身 旁, 以 徵 詢 意 見 的 口 氣 說 : 如 我 就 任 浙 省 主 席, 勢 必 公 務 繁 忙 如 再 身 兼 二 職, 往 往 是 有 名 無 實, 我 在 台 灣 就 吃 了 這 個 大 虧, 名 義 上 兼 了 個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實 際 上 只 忙 於 應 付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的 事, 而 且 用 錯 了 人, 把 警 備 司 令 部 的 事 委 託 給 了 參 謀 長 柯 遠 芬, 把 台 灣 警 務 處 處 長 的 大 權 交 給 了 胡 福 相, 看 來 軍 權 旁 落, 後 果 不 堪 設 想, 我 考 慮, 這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一 職, 你 出 來 擔 任 如 何? 湯 恩 伯 是 很 想 出 任 衢 州 綏 署 主 任 的, 見 陳 儀 主 動 提 出, 心 中 自 然 大 喜 過 望, 可 是 表 面 上 又 不 得 不 表 示 謙 遜, 於 是 婉 轉 地 說 : 如 恩 師 要 我 當 軍 事 上 的 助 手, 我 當 竭 盡 全 力, 不 過 老 頭 子 對 孟 良 崮 一 事 可 能 尚 耿 耿 於 懷, 不 見 得 會 同 意 此 一 任 命, 陳 儀 說 : 這 事 由 我 來 辦, 最 後, 陳 儀 與 湯 恩 伯 商 定 : 陳 儀 向 蔣 介 石 覆 命, 表 示 自 己 願 意 接 受 任 命,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 由 陳 向 蔣 介 石 舉 薦, 委 湯 恩 伯 為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湯 恩 伯 則 向 陳 儀 保 證, 軍 事 上 由 他 負 責, 政 治 上 則 悉 聽 陳 儀 的 主 張, 唯 陳 儀 馬 首 是 瞻, 不 久, 蔣 經 國 來 到 上 海, 特 地 到 陳 儀 寓 所 訪 晤 他, 再 一 次 轉 達 了 其 父 要 陳 儀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的 成 命, 並 意 味 深 長 地 說 : 你 的 資 望 高, 如 果 不 去 浙 江, 恐 怕 會 引 起 外 界 的 議 論, 陳儀 悟 出 了 話 中 包 含 的 意 味, 不 得 不 作 了 肯 定 的 答 覆, 行 政 院 於 1948 年 6 月 21 日 的 政 務 會 議 上 通 過 決 議, 任 命 程 潛 為 湖 南 省 政 府 主 席, 陳 儀 為 浙 江 省 政 府 主 席, 6 月 30 日, 陳 儀 與 秘 書 副 官 等 一 行 四 人 乘 滬 杭 快 車 赴 杭 就 任, 以 陳 儀 為 主 席 的 這 屆 省 政 府 委 員 有 : 張 延 哲 ( 兼 秘 書 長 ) 杜 偉 ( 兼 民 政 廳 廳 長 ) 陳 寶 麟 ( 兼 財 政 廳 廳 長 ) 李 季 谷 ( 兼 教 育 廳 廳 長 ) 貢 沛 誠 ( 兼 建 設 廳 廳 長 ) 錢 宗 起、 周 一 鶚 等, 沈 仲 九 也 來 到 杭 州, 但 不 掛 任 何 名 義, 其 他 省 府 內 部 人 事, 更 動 不 多, 歡 迎 會 上, 陳 儀 作 了 簡 短 講 話 : 我 這 次 回 浙, 是 倦 鳥 歸 林, 世 間 事 物 新 陳 代 謝, 這 是 自 然 規 律, 不 可 違 拗, 我 今 年 六 十 五 歲, 垂 垂 老 矣, 應 該 是 退 休 的 年 齡 了, 還 要 我 們 這 些 老 朽 來 幹 嗎? 無 如 蔣 先 生 堅 決 要 我 重 作 馮 婦, 雖 經 我 一 再 堅 辭, 蔣 先 生 還 是 不 肯 收 回 成 命, 於 是 我 不 得 不 來, 要 說 我 的 心 情, 既 有 倦 鳥 歸 林 之 歎, 又 想 在 有 生 之 年 為 桑 梓 辦 一 些 好 事, 希 望 各 位 多 多 幫 忙! 幾 天 後, 陳 儀 在 接 見 東 南 日 報 記 者 時, 更 是 直 言 不 諱 地 表 明 了 他 的 想 法, 他 說 : 我 們 中 國 有 句 老 話 叫 做 物 極 必 反, 易 經 上 說, 窮 則 變, 變 則 通, 通 則 久, 這 些 道 理 是 顛 撲 不 破 的 真 理, 我 自 問 平 素 還 能 注 意 看 一 點 新 書, 總 感 到 形 勢 逼 人, 國 事 至 此, 已 到 了 非 變 不 可 之 時, 你 要 我 說, 如 今 我 還 說 不 出 一 套 ; 仔 細 想 想 看, 不 說 也 罷, 我 們 紹 興 人 慣 說 且 看, 等 著 瞧, 好 嗎? 從 這 番 談 話 不 難 看 出 陳 儀 當 時 的 心 境, 陳 儀 上 台 後 不 久, 就 命 令 全 省 各 縣 縣 長 務 必 親 自 督 促 所 屬 實 行 二 五 減 租, 此 事 雖 雷 厲 風 行 地 幹 了 一 場, 但 原 任 田 糧 處 處 長 陳 治, 是 個 貪 汙 分 子, 依 靠 CC 派 的 關 係, 在 搞 糧 食 舞 弊, 陳 儀 十 分 惱 火, 決 心 換 人, 決 定 由 財 政 廳 廳 長 陳 寶 麟 暫 兼 省 田 賦 管 理 處 處 長, 另 安 排 吳 錦 文 ( 浙 江 人, 中央 政 校 畢 業, 陳 儀 主 閩 時 期 舊 部 ) 做 副 處 長, 實 際 上 由 吳 錦 文 負 全 責, 這 樣, 才 把 田 糧 問 題 解 決 了 一 部 分, 在 浙 江 省 的 經 濟 建 設 上, 陳 儀 想 為 桑 梓 做 些 好 事, 他 以 省 政 府 的 名 義 致 函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外 交 部, 請 其 致 電 駐 蘇 聯、 波 蘭、 捷 克、 匈 牙 利、 羅 馬 尼 亞 等 國 大 使 館, 索 要 這 些 國 家 的 五 年 建 設 計 劃, 直 接 寄 到 杭 州, 作 為 藍 本, 此 事 在 當 時 非 常 引 人 注 目, 還 受 到 對 立 面 的 攻 訐, 但 陳 儀 毫 不 介 意, 他 還 授 意 專 人 摸 清 抗 戰 後 浙 江 的 建 設 情 況, 然 後 指 定 省 府 委 員 錢 宗 起 ( 履 周 ) 與 沈 仲 九 等 人, 草 擬 浙 江 十 年 建 設 規 劃, 並 邀 請 浙 大 校 長 竺 可 楨、 農 學 院 院 長 洪 傳 炯 等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研 究, 共 編 出 22 本 資 料 浙 江 十 年 建 設 計 劃 於 1948 年 12 月 25 日 公 布, 鼓 舞 人 心, 但 亦 有 人 不 以 為 然, 認 為 耗 資 巨 大, 陳 儀 年 已 老 邁, 任 期 豈 能 長 達 十 年? 陳 儀 聽 後, 在 省 府 會 議 上 慷 慨 陳 詞 說 : 功 成 不 必 自 我, 我 們 任 內 做 不 完, 也 可 以 留 給 將 來 做 參 考, 這 並 非 無 益 的 吧! 陳 儀 深 知 農 民 生 活 艱 苦, 希 望 在 任 期 中 做 幾 件 利 民 之 事, 他 對 建 設 廳 廳 長 貢 沛 誠 說 : 我 們 既 要 擬 定 一 份 建 設 浙 江 的 長 期 計 劃, 同 時 應 立 即 動 手, 籌 建 一 條 輕 便 鐵 路, 溝 通 山 區 與 沿 海 的 運 輸 ; 加 強 推 廣 稻 麥 玉 米 良 種, 優 先 發 展 桑 麻 茶 竹 等 特 產 ; 整 頓 魚 市, 改 善 漁 民 生 活, 這 是 建 設 廳 當 前 最 主 要 的 工 作, 他 還 說 : 台 灣 僅 有 三 萬 六 千 平 方 公 里 的 面 積, 是 浙 江 的 三 分 之 一, 但 台 灣 的 經 濟 繁 榮 程 度 超 過 浙 江, 日 本 人 為 了 榨 取 台 灣 資 源, 廣 築 輕 便 鐵 路, 深 入 山 區, 構 成 運 輸 網 絡, 浙 江 自 然 地 理 與 台 灣 類 似, 山 區 丘 陵 綿 亙 於 浙 西 南 ; 東 面 臨 海, 經 濟 發 展 不 平 衡, 我 們 宜 借 鑒 興 築 輕 便 鐵 道 至 山 區, 修 築 武 義 至 金 華 五 十 餘 公 里 的 鐵 路, 把 武 義 盛 產 的 螢 石 ( 氟 石 ) 運 出 來, 既 可 出 口 換 回 鋼 軌, 又 可 供 應 國 內 煉 鋼 需 要, 積 累 資 金, 再 繼 續 推 廣 本 省 輕 便 鐵 路 的 建 設, 陳 儀 還 準 備 鋪 設 蕭 山 至 寧 波、鎮 海 間 的 輕 便 鐵 道, 以 改 進 寧 波、 鎮 海、 象 山 諸 港 的 吞 吐 能 力, 這 一 設 想 連 同 疏 導 蕭 山 至 寧 波 運 河 航 運 等 工 程, 均 作 為 首 期 工 程, 列 入 浙 江 十 年 建 設 計 劃 中, 為 了 貫 徹 陳 儀 這 一 設 想, 成 立 了 浙 江 省 輕 便 鐵 道 籌 備 處, 向 浙 贛 路 局 借 用 閑 置 的 鋼 軌, 並 與 交 通 部 部 長 俞 大 維 洽 商 撥 發 鋼 軌, 但 均 因 軍 情 緊 急 等 原 因 而 不 能 如 願, 陳 儀 獲 悉 後 仍 樂 觀 地 認 為 : 掌 握 了 武 義 縣 大 量 優 質 的 螢 石 礦, 用 它 換 取 鋼 軌, 是 水 到 渠 成 之 事, 不 必 發 愁, 在 十 年 計 劃 中, 可 另 闢 途 徑, 儘 先 自 購 鋼 軌, 陳 儀 對 浙 江 沿 海 港 灣 島 嶼 和 漁 民 生 活 情 況 十 分 熟 悉, 漁 民 們 每 次 出 海 捕 魚, 需 要 大 量 資 金 購 買 生 產 工 具, 又 受 到 高 利 貸 的 盤 剝 和 漁 霸 的 欺 凌, 生 活 苦 不 堪 言, 陳 儀 感 歎 說 : 這 些 習 慣 於 與 大 海 風 暴 打 交 道 的 漁 民, 既 是 捕 撈 海 鮮 的 能 手, 又 是 補 充 海 上 水 手 的 可 靠 力 量 ; 平 時 是 民, 戰 時 則 是 兵, 可 是 漁 民 吃 了 千 辛 萬 苦 得 來 的 海 鮮, 還 得 忍 受 大 小 漁 霸 的 盤 剝, 生 計 毫 無 保 障, 我 們 不 予 解 決, 就 是 犯 了 瀆 職 之 罪 呀! 為 此, 陳 儀 指 示 建 設 廳 先 從 寧 波 魚 市 場 著 手, 以 鏟 除 漁 霸 敲 詐 勒 索 陋 規 為 起 點, 並 請 農 民 銀 行 發 行 一 些 低 息 漁 貸, 整 頓 過 程 中 遇 到 地 方 反 動 勢 力 的 強 烈 反 對, 陳 儀 毫 不 動 搖, 對 改 革 社 會 弊 端 表 現 了 堅 決 支 持 的 態 度, 陳 儀 還 籌 辦 一 項 新 政, 即 在 全 省 農 村 普 遍 成 立 農 民 學 校, 首 先 成 立 浙 江 省 農 民 學 校 籌 備 委 員 會, 委 派 省 府 委 員 周 一 鶚 兼 主 任 委 員, 籌 委 會 委 員 除 有 關 各 廳 處 長 外, 有 浙 江 大 學、 金 陵 大 學、 英 士 大 學 的 農 學 院 院 長, 及 浙 江 湘 湖 師 範 學 校 校 長 金 海 觀 等 一 些 人, 籌 委 會 的 工 作 是 : 第 一, 舉 辦 農 民 學 校 的 師 資 訓 練 班, 招 收 大 學 農 科 畢 業 生, 訓 練 後 派 充 各 農 民 學 校 文 化 教 師, 訓 練 班 設 在 杭 州 近 郊 黃 龍 洞, 由 陳 儀 向 台 灣 電 調 台 中 農 學 院 院 長 周 進 三 做 班 主 任, 這 個 訓 練 班 直 到 陳 離 職 時 第 一 期 還 未 畢 業, 陳 儀 還 在 他 任 內 的 最 後 一 次 省 務 會 議 上, 提 出 劃 一 筆 數 目 不 小 的 款 項 給 師 資 訓 練 班 使 用; 第 二, 督 促 各 縣 籌 辦 農 民 學 校 的 工 作, 主 要 是 徵 用 大 片 土 地, 準 備 建 造 房 屋, 對 於 學 生 只 計 劃 招 收 親 自 耕 耘 的 農 民, 以 便 師 資 訓 練 班 結 業 後 即 在 各 縣 開 始 辦 學; 第 三, 農 民 學 校 的 教 育 方 針, 表 面 上 是 下 列 十 六 字 : 改 進 技 術, 提 高 文 化, 即 學 即 用, 用 中 再 學, 實 際 上 是 準 備 組 織 農 民, 實 現 陳 儀 耕 者 有 其 田 的 土 地 革 命 主 張, 陳 儀 的 想 法, 周 一 鶚 曾 為 之 奔 走 呼 號, 在 一 次 對 師 資 班 學 員 的 講 話 中 說 : 農 民 要 求 土 地 是 合 法 的, 因 為 孫 中 山 的 主 張 是 耕 者 有 其 田, 如 果 農 民 起 來 革 命, 即 是 合 法 的 革 命, 周 一 鶚 得 到 陳儀 的 支 持, 有 一 次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要 他 講 農 民 學 校 的 情 況 時, 他 第 一 句 話 就 說 : 有 人 說, 辦 農 民 學 校 有 政 治 作 用, 不 錯, 這 話 很 對, 孫 中 山 說 : 政 治 是 辦 理 眾 人 的 事, 農 民 占 全 國 人 口 的 百 分 之 九 十, 陳儀 當 時 辦 農 民 學 校, 引 起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和 省 參 議 會 的 反 對, 說 有 政 治 作 用, 意 思 是 說 陳儀 想 走 共 產 黨 的 路, 打 算 組 織 農 民 作 政 治 資 本, 浙 江 大 學 是 全 省 最 高 學 府, 陳儀 年 輕 時 曾 就 讀 於 浙 大 的 前 身 杭 州 求 是 書 院, 他 上 任 不 久, 就 到 浙 大 看 望, 浙 大 校 長 竺 可 楨 請 他 做 報 告, 他 的 第 一 句 話 就 是 : 我 是 這 裡 的 校 友! 贏 得 師 生 的 滿 堂 掌 聲, 這 時 的 浙 大, 特 務 橫 行, 坐 在 校 長 辦 公 室 內 的 秘 書, 就 是 派 來 監 視 校 長 竺 可 楨 的 特 務, 陳儀 上 任 前, 師 生 員 工 吃 的 米, 省 田 糧 處 往 往 遲 撥 少 撥, 甚 至 故 意 撥 給 發 黴 的 米, 使 人 無 法 下 咽, 竺 可 楨 校 長 向 田 糧 處 交 涉, 田 糧 處 向 當 時 的 省 主 席 沈 鴻 烈 請 示, 想 不 到 沈 竟 說 : 照 老 例 辦 好 了, 給 他 們 ( 指 浙 大 師 生 ) 吃 得 太 飽, 他 們 做 共 產 黨 更 有 勁 了, 竺 可 楨 將 這 些 情 況 反 映 給 陳 儀, 陳 不 顧 與 沈 的 老 關 係, 十 分 氣 憤 地 說 : 這 哪 像 人 說 的 話! 並 立 即 在 竺 的 報 告 上 批 示 : 按 月 一 次 早 撥 好 米, 陳 還 要 田 糧 處 將 撥 付 日 期 和 斤 數, 每 月 向 他 報 告, 1948 年 5 月 間, 在 沈 鴻 烈 任 內 發 生 的 農 工 民 主 黨 浙 江 地 下 組 織 被 國 民 黨 特 務 破 獲, 蔡 一 鳴 等 10 人 被 捕 一 案, 擱 置 數 日, 遷 延 未 決, 陳 儀 到 任 不 久, 就 迅 速 了 結, 蔡 等 10 人 均 恢 復 自 由, 浙 江 大 學 教 授 嚴 仁 賡 經 常 為 觀 察 等 刊 物 寫 文 章, 被 杭 州 警 察 局 列 為 注 意 對 象, 陳儀 有 一 次 對 警 察 人 員 訓 話, 吩 咐 對 學 者 教 授 要 尊 重 保 護, 同 時 訓 示 各 縣 縣 長 不 得 亂 抓 青 年 學 生, 壓 制 學 潮, 國 民 黨 統 治 時 期 省 主 席 照 例 兼 任 全 省 保 安 司 令, 而 浙 江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下 屬 警 保 處 處 長, 就 是 國 民 黨 特 務 毛 森, 按 國 民 黨 的 規 矩, 特 務 捕 人, 向 來 省 主 席 不 能 干 涉, 1948 年 秋, 特 務 頭 子 毛 森 和 CC 分 子 協 同 逮 捕 浙 大 有 共 產 黨 嫌 疑 的 20 餘 名 學 生, 關 進 陸 軍 監 獄, 陳 儀 獲 悉 後, 毅 然 決 然 破 了 這 個 規 矩, 以 省 主 席 名 義 下 令 給 典 獄 長 陶 礽, 由 浙 大 校 長 竺 可 楨 出面予 以 保 釋, 1948 年 11 月,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警 保 處 處 長 毛 森 指揮 手 下 戡 亂 大 隊 在 富 陽 逮 捕 了 100 多 名 所 謂 共 黨 嫌 疑 分 子, 陳儀 又 一 次 不 顧 規 矩, 電 令 毛 森 回 杭, 並 當 面 訓 斥 : 誰 叫 你 到 富 陽 生 事? 毛 森 哪 肯 買 陳 儀 的 賬, 他 傲 慢 地 回 答 : 逮 捕 共 匪, 安 定 後 方, 不 是 生 事! 陳 儀 一 聽 生 了 氣, 聲 色 俱 厲 地 說 : 前 方 戰 爭 吃 緊, 後 方 以 安 定 為 主, 不 宜 生 事, 擾 亂 社 會 秩 序, 你 在 富 陽 捕 人, 富 陽 父 老 來 省 告 你 偏 聽 偏 信, 沒 有 證 據 隨 意 亂 捕, 且 罪 及 家 屬, 株 連 無 辜, 搶 劫 財 產, 橫 行 不 法, 這 樣 胡 作 非 為, 怎 麼 不 是 生 事! 毛 森 畢 竟 硬 不 過 省 主 席, 一 氣 之 下, 打 了 一 張 請 假 一 個 月 養 病 的 報 告, 陳儀 收 到 後 當 即 批 示 : 照 准, 1948 年 初 冬, 毛 森 為 加 緊 迫 害 中 共 地 下 黨 員 和 進 步 人 士, 到 浙 南 溫 州 一 帶 向 他 的 手下 面 授 機 宜 搜 取 情 報, 隨 後 就 一 下 子 抓 了 一 百 多 個 犯 人, 回 到 杭 州, 毒 刑 拷 打 後, 他 給 陳 儀 上 了 一 個 簽 呈, 列 出 名 單, 其 罪 狀 均 為 奸 黨 或 奸 黨 嫌 疑, 要 求 陳 儀 批 准 一 律 槍 決, 陳 儀 看 完 簽 呈 後, 批 了 一 律 送 政 治 反 省 院 幾 個 字, 交 還 毛 森, 毛 森 堅 持 非 槍 斃 不 可, 陳 儀 則 堅 決 不 答 應, 糾 纏 了 半 天, 毛 森 討 價 還 價 地 要 求 陳 儀 批 准 將 名 單 前 有 重 大 嫌 疑 的 二 三 十 人 予 以 處 決, 陳 儀 仍 是 不 肯, 毅 然 對 毛 森 說 : 照 我 的 指 示 辦! 我 負 責! 毛 森 憤 然 退 出 主 席 辦 公 室, 手 裡 拿 著 簽 呈 向 秘 書 長 張 延 哲 大 發 牢 騷, 離 開 秘 書 長 辦 公 室 時 大 肆 咆 哮 : 這 種 警 保 處 長 再 幹 下 去 不 是 人! 約 在 1949 年 1 月, 國 民 黨 特 務 與 浙 江 警 保 處 配 合 逮 捕 了 浙 江 幾 個 所 謂 異 黨 分 子 學 生 交 保 安 司 令 部 軍 法 處 的 特 刑 庭 處 理, 據 說 送 到 特 刑 庭 去 的 人, 多 是 活 進 死 出, 不 是 被 活 埋, 就 是 用 麻 袋 裝 紮, 捆 上 石 頭, 沉 入 錢 塘 江, 無 一 倖 免, 所 謂 特 刑 庭, 是 專 門 用 以 公 開 殺 害 進 步 人 士 的 地 方, 浙 江 大 學 查 明 了 被 捕 學 生 的 下 落 後, 立 即 向 陳 儀 交 涉 營 救, 陳 儀 事 前 毫 無 所 聞, 得 知 後, 立 即 電 話 詢 問 軍 法 處, 該 處 答 稱 是 警 保 處 送 押 來 的 交 特 刑 庭 處 理, 陳 儀 了 解 到 是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的 諜 報 股 執 行 了 莊 心 田 的 命 令, 逮 捕 浙 大 學 生, 事 前 又 沒 有 向 陳 儀 請 示, 故 大 發 雷 霆, 立 即 令 保 安 副 司 令 王 雲 沛 保 證 這 些 學 生 安 全 釋 放, 不 得 有 任 何 傷 害, 同 時 告 知 浙 大 校 長 派 人 去 領 回 被 捕 學 生, 並 電 話 召 保 警 總 隊 長 侯 定 遠 去 當 面 交 代 : 明 天 上 午 特 刑 庭 要 釋 放 幾 個 浙 大 學 生, 你 要 做 好 一 切 準 備, 防 止 有 人 從 中 破 壞, 街 頭 巷 口 多 派 便 衣 監 視, 禁 止 閑 雜 人 等 停 留, 並 派 便 衣 警 察 暗 中 護 送 被 扣 學 生 安 全 回 校, 浙 江 大 學 組 織 了 龐 大 的 師 生 迎 接 隊 伍, 並 高 舉 著 橫 幅, 高 呼 反 對 內 戰! 反 對 物 價 上 漲 ; 反 對 饑 餓 ; 打 倒 新 軍 閥 等 口 號, 杭 州 的 國 民 黨 特 務 借 此 大 肆 誹 謗 陳 儀, 告 其 通 共, 陳儀 還 準備 撤 銷 特 種 刑 事 法 庭, 為 此 大 大 引 起 蔣 介 石 的 注 意, 當 時 在 省 政 府 內 的 特 務 婁 子 匡 和 毛 森 之 流, 不 敢 在 杭 州 市 亂 捕 人, 但 在 外 縣 仍 橫 行 如 故, 為 此 陳 儀 交 給 民 政 廳 廳 長 杜 偉 一 項 任 務, 要 他 先 到 浙 西 各 縣 查 一 查 當 地 未 決 政 治 犯 的 處 理 情 況, 杜 偉 10 月 份 帶 領 胡 允 恭、 應 占 先 等 3 人, 從 杭 州 出 發, 周 歷 浙 西 長 興、 吳 興、 德 清、 嘉 興、 平 湖、 海 寧 各 縣, 由 胡 允 恭 負 責 檢 查 在 監 犯 人 名 冊, 尚 無 青 年 學 生 和 中 共 地 下 工 作 嫌 疑 人 員 發 現。 同 時, 杜 偉 對 各 縣 縣 長 傳 達 了 陳 主 席 的 指 示 : 切 勿 亂 抓 青 年 壓 制 學 潮, 對 於 各 縣 提 出 的 一 些 疑 難 問 題, 杜 偉 都 一 一 秉 承 陳儀 的 意 旨 作 了 答 覆, 為 了 擴 大 反 蔣 起 義 的 力 量, 陳儀 計 劃 改 編 省 保 安 團, 擴 編 為 兩 個 師, 此 方 案 得 到 中 共 地 下 黨 贊 同, 並 勸 陳 儀 積 極 進 行, 必 要 時 可 將 這 兩 個 師 拉 出 來 打 遊 擊, 但 財 政 廳 廳 長 陳 寶 麟 強 調 中 央 政 府 沒 有 撥 款, 浙 江 民 窮 財 盡, 地 方 籌 不 出 錢 來 養 這 麼 多 兵, 陳儀 無 奈, 只 得 讓 這 個 計 劃 胎 死 腹 中, 擴 編 浙 江 保 安 師 的 計 劃 落 空 後, 陳儀 想 把 警 察 牢 牢 掌 握 在 自 己 手 裡, 可是 警 察 局 局 長 周 康 和 陳 儀 根 本 是 兩 股 道 上 跑 的 車, 為 了 安 排 自 己 信 得 過 的 人, 陳 儀 選 中 了 剛 從 東 北 辭 職 回 來 的 第 71 軍 高 參 兼 軍 官 隊 隊 長 侯 定 遠, 1948 年 11 月 下 旬, 陳 儀 指 示 受 命 的 侯 定 遠, 將 原 杭 州 警 察 局 的 保 警 大 隊 改 編 為 省 警 保 處 的 保 警 總 隊, 並 擴 編 為 兩 個 大 隊, 陳 儀 明 確 指 示 : 浙 江 省 政 府 門 衛 和 我 的 住 宅 區, 由 保 警 總 隊 擔 任, 任 何 憲 警 不 許 鎮 壓 民 眾 ( 包 括 工 人 學 生 ), 不 許 對 攤 販 ( 包 括 魚 肉 菜 販 ) 敲 詐 勒 索 和 買 東 西 不 給 錢, 不 許 警 察 吃 館 子 不 付 錢, 不 得 打 罵 人 力 車 夫, 不 准 侮 辱 進 城 的 村 民, 沒 有 我 的 命 令, 保 警 總 隊 不 得 隨 便 調 動, 如 發 生 急 事, 警 保 處 和 警 察 局 需 要 保 警 總 隊 出 動 時, 你 可 以 說 必 須 要 省 主 席 的 手 令 或 電 話 指 示, 絕 對 不 許 輕 易 出 動, 這 就 是 你 的 責 任! 就 這 樣, 陳 儀 把 省 保 警 總 隊 這 支 武 裝, 掌 握 到 自 己 的 手 裡, 以 備 一 旦 有 事 之 需, 當 時 寧 滬 杭 線 上 的 大 城 市, 出 現 銀 元 販 子 從 事 黑 市 兌 換, 有 暴 利 可 圖, 財 政 廳 以 擾 亂 金 融 問 罪, 布 告 取 締, 杭 州 市 原 駐 有 傷 兵 醫 院, 這 些 傷 兵 常 出 來 鬧 事, 加 上 前 線 敗 潰 下 來 的 散 兵 遊 勇 越 集 越 多, 他 們 常 壅 塞 街 頭, 公 開 叫 兌 銀 元, 警 察 局 認 為 有 礙 市 區 交 通, 力 勸 不 散, 於 是 派 出 警 察 和 警 車 逮 捕 了 一 部 分 傷 兵, 引 起 傷 兵 不 平, 聚 眾 鬧 事, 將 警 車 推 翻, 並 包 圍 了 警 察 局, 警 察 荷 槍 實 彈, 上 了 刺 刀, 緊 閉 鐵 門, 傷 兵 與 散 兵 見 狀 破 口 大 罵, 揚 言 要 以 手 榴 彈 相 抗, 硬 要 警 察 局 長 出 面 賠 罪, 警 察 局 周 局 長 電 告 保 警 總 隊 長 侯 定 遠, 要 求 加 派 武 裝 解 圍, 侯 定 遠 用 電 話 向 陳 儀 告 知 實 情, 陳 儀 大 怒, 要 侯 定 遠 親 自 趕 赴 現 場 解 決, 不 許 帶 武 裝, 不 許 發 生 流 血 事 件 侯 定 遠 趕 到 警 察 局, 從 一 小 側 門 進 入 然 後 在 鐵 門 內, 當 著 門 外 群 集 的 傷 兵 和 散 兵 遊 勇 的 面, 大 聲 斥 罵 巡 官 與 警 察 打 開 鐵 門, 和 顏 悅 色 地 說 : 今 天 的 事 情 很 對 不 起, 因 為 局 長 不 在 杭 州, 下 面 辦 事 的 人 不 懂 得, 所 以 發 生 很 大 的 誤 會, 本 案 不 關 我 的 事, 我 是 保 安 警 察 總 隊 長, 聽 說 你 們 雙 方 有 誤 會, 特 趕 來 為 你 們 調 解, 逮 捕 的 立 即 釋 放, 銀 元 分 文 不 少 交 還, 取 締 銀 元 販 賣, 是 政 府 的 命 令, 南 京 上 海 都 一 樣 實 行, 杭 州 也 不 例 外, 我 是 軍 人 出 身, 很 同 情 你 們 的 生 活 困 難, 只 要 你 們 不 在 大 街 上 販 賣, 你 們 今 後 可 以 改 到 弄 堂 小 巷 去 做 銀 元 生 意, 保 證 警 察 局 不 過 問 你 們, 看 這 樣 辦 如 何? 一 場 流 血 事 件 避 免 了, 次 日, 陳 儀 召 集 杭 州 市 所 有 警 察 訓 話, 很 生 氣 地 訓 斥 警 察 局 不 應 該 惹 怒 傷 兵, 指 出 警 察 對 違 法 者 只 能 勸 解, 不 能 隨 便 捕 人, 並 規 定 今 後 不 准 帶 槍 上 街。 1949 年 1 月 淮 海 戰 役 後, 滬 杭 線 上 兵 荒 馬 亂, 物 價 暴 漲, 人 心 惶 惶, 當 時 受 國 民 黨 欺 騙, 從 徐 州 淮 陰 一 帶 跟 隨 國 民 黨 的 殘 兵 敗 將, 潰 逃 下 來 的 流 亡 學 生, 達 數 千 之 眾, 他 們 以 原 學 校 為 單 位, 由 教 師 領 隊, 分 住 杭 州 市 各 廟 宇 祠 堂, 學 生 中 常 因 住 地 不 夠, 發 生 爭 執 以 至 互 相 械 鬥 ; 或 因 衣 食 不 足, 舉 行 遊 行, 向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或 杭 州 市 政 府 示 威, 陳 儀 要 杭 州 市 市 長 任 顯 群 和 保 警 總 隊 長 侯 定 遠 負 責, 把 流 亡 學 生 的 生 活 住 所 安 排 好, 他 們 所 需 主 副 食 品 由 市 政 府 和 杭 州 市 商 會 協 商 籌 集, 一 定 要 使 學 生 吃 飽, 絕 不 許 鎮 壓, 答 應 他 們 的 合 理 要 求, 也 就 在 此 時, 省 政 府 接 到 蔣 介 石 發 來 的 一 個 密 電, 說 在 淮 海 戰 役 中, 被 解 放 軍 俘 獲 一 批 飛 機, 叫 各 省 趕 緊 做 好 防 空 準 備, 在 省 府 會 議 上, 秘 書 長 張 延 哲 宣 讀 電 報 後, 出 列 席 的 都 嚇 呆 了, 面 面 相 覷, 陳 儀 從 容 地 說 : 共 產 黨 不 是 日 本 人, 我 們 不 能 以 對 外 作 戰 的 辦 法 來 對 付, 軍 事 防 空 沒 有 必 要, 可 以 緩 辦, 蔣 介 石 一 直 住 在 奉 化, 當 然 密 切 注 意 浙 江 的 一 切 動 向 和 發 展, 聽 到 陳儀 釋 放 浙 大 學 生 後, 即 電 詢 已 升 任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的 湯 恩 伯 滬 杭 防 空 設 備 如 何, 並 特 別 指 示 湯 恩 伯 親 自 到 杭 州 布 防, 為 此 湯 恩 伯 曾 往 返 杭 州 上 海 之 間 多 次, 與 陳 儀 商 量 杭 州 布 防 問 題, 準 備 調 一 兩 師 軍 隊 來 加 強 杭 州 城 郊 工 事 設 施, 陳儀 推 辭 說 : 只 要 你 們 在 沿 江 沿 海 能 守 住, 杭 州 還 用 得 著 打 什 麼 仗? 杭 州 素 來 是 歷 史 文 物 重 地, 並 非 兵 家 要 地, 何 況 是 國 際 有 名 的 風 景 區 花 園 都 市, 無 論 北 伐 戰 爭 和 抗 日 戰 爭 都 未 遭 到 戰 爭 破 壞, 我 是 浙 江 人, 在 孫 傳 芳 時 代 我 就 受 杭 州 父 老 之 託, 要 使 杭 州 免 於 戰 火, 難 道 我 今 日 能 忍 心 見 杭 州 百 萬 鄉 親 和 歷 代 積 存 下 來 的 名 勝 古 蹟 毀 於 炮 火 之 中? 希 望 你 不 必 再 提 杭 州 布 防 事 宜, 湯 恩 伯 一 向 對 陳 儀 恭 恭 敬 敬, 從 不 違 抗 陳 儀 的 意 旨, 他 原 來 想 把 從 天 津 海 運 逃 回 上 海 的 國 民 黨 208 師 和 青 年 軍 預 幹 局 的 幾 個 直 屬 大 隊 調 駐 杭 州, 因 遭 陳 儀 拒 絕, 改 駐 寧 波、 嘉 興、 平 湖 一 帶 借 保 護 總 統 安 危 要 緊, 抽 調 一 部 分 駐 奉 化 作 衛 隊。 第 四 章 晚節不保 第 一 節 響應中共策反 1947 年 初, 陳 儀 還 在 台 灣 任 行 政 長 官 時, 有 一 次 和 沈 仲 九、 周 一 鶚 議 論 時 局, 陳 儀 的 判 斷 是 : 南 京 政 府 無 論 就 政 治、 經 濟 情 況 看, 或 是 就 軍 事 形 勢 看, 都 已 到 山 窮 水 盡 的 地 步, 即 使 美 援 源 源 不 斷, 也 只 能 維 持 一 年 光 景 或 稍 長 一 點 時 間, 1948 年 初, 陳 儀 在 上 海 賦 閑 時, 對 胡 允 恭 也 講 了 上 述 看 法, 1947 年 6 月 30 日, 在 劉 伯 承、 鄧 小 平 率 領 下, 晉、 冀、 魯、 豫 野 戰 軍 4 個 縱 隊 12 萬 大 軍, 一 舉 突 破 國 民 黨 的 黃 河 防 線, 直 插 大 別 山 區, 揭 開 了 戰 略 進 攻 的 序 幕, 但 國 民 黨 政 府 的 國 防 部 長 白 崇 禧 則 誇 下 海 口 說 : 劉、 鄧 軍 不 過 3 萬, 不 足 為 懼, 一 天, 胡 允 恭 問 陳 儀 對 此 有 何 看 法, 陳 儀 直 率 地 說 : 3 萬 人 10 萬 人 的 看 法, 都 是 從 表 象 看 問 題, 遠 的 不 說, 當 年 北 伐 軍 不 過 10 萬 人, 竟 所 向 披 靡, 打 垮 了 北 方 軍 閥 的 數 十 萬 部 隊, 可 見 部 隊 人 數 不 是 主 要 的, 正 像 古 人 所 說, 安 危 在 是 非, 不 在 於 強 弱 ; 勝 負 在 虛 實, 不 在 於 眾 寡, 主 要 在 於 人 心 的 向 背, 陳 儀 還 列 舉 當 時 上 海 社 會 上 的 情 況 說 : 今 年 大 專 畢 業 生 只 有 四 千 多 人, 但 無 人 去 向 政 府 要 工 作, 聽 說 都 快 跑 光 了, 跑 的 絕 大 多 數 是 官 宦 人 家 和 富 家 子 女, 連 他 們 都 跑 到 蘇 北 投 了 共 產 黨, 可 見 蔣 介 石 已 失 盡 了 民 心, 光 靠 無 紀 律 的 軍 隊, 蔣 有 什 麼 辦 法? 他 能 夠 消 滅 劉 伯 承 和 鄧 小 平? 我 看 不 能! 有 一 次, 在 談 到 人 民 解 放 軍 即 將 南 下 解 放 全 中 國 時, 陳 儀 對 胡 允 恭 堅 定 地 表 示 : 那 時 我 不 出 洋, 也 不 再 做 官, 即 使 共 軍 到 了 上 海, 我 也 決 不 逃 走, 對 共 產 黨 我 觀 察 了 幾 十 年, 深 信 共 產 黨 不 會 行 一 不 義, 殺 一 無 辜, 在 談 到 他 個 人 的 前 途 和 命 運 時, 陳 儀 的 態 度 十 分 明 朗 : 假 使 我 有 禍 國 殃 民 的 事 實, 也 不 希 望 共 產 黨 寬 恕! 我 已 垂 垂 七 十 之 年, 難 道 還 想 向 共 產 黨 投 機 嗎? 陳 儀 在 上 海 賦 閑 期 間, 成 天 在 家 讀 書, 他 縱 覽 史 籍, 看 了 不 少 進 步 報 刊, 一 次, 胡 允 恭 送 給 他 兩 本 書《 中 國 四 大 家 族》、 《竊 國 大 盜 袁 世 凱》, 陳 儀 認 真 看 完 後, 對 胡 允 恭 說 : 這 書 對 四 大 家 族 揭 露 得 不 錯, 不 過, 據 我 所 知, 蔣 宋 孔 陳 四 大 家 族 的 財 富, 比 作 者 所 披 露 的 還 要 多, 至 於 蔣 介 石, 可 以 說 比 袁 世 凱 更 壞, 袁 世 凱 想 做 皇 帝, 和 日 本 訂 二 十 一 條, 喪 權 辱 國 ; 老 蔣 雖 未 做 皇 帝, 但 他 的 權 勢 比 袁 世 凱 更 大, 喪 權 辱 國 之 事 幹 得 更 多, 殺 的 人 也 更 多, 陳 儀 越 說 越 氣 憤, 不 再 稱 呼 蔣 先 生, 而 直 呼 其 為 老 蔣 了, 1948 年 元 旦, 國 民 黨 內 的 民 主 派 民 主 促 進 會、 三 民 主 義 同 志 聯 合 會、 中 國 民 主 革 命 同 盟 等, 在 香 港 成 立 了 中 國 國 民 黨 革 命 委 員 會, 簡 稱 民 革, 選 舉 李 濟 深 為 主 席, 陳 銘 樞 是 民 革 中 央 常 務 委 員, 他 受 民 革 中 央 的 委 派, 秘 密 回 到 南 京、 上 海 等 地 策 劃 反 蔣 活 動, 陳儀 就 任 浙 江 省 政 府 主 席 後, 曾 寫 信 邀 胡 允 恭 到 浙 江 工 作, 胡 於 8 月 1 日 自 滬 抵 杭, 陳 儀 問 他 : 你 的 家 眷 帶 來 沒 有? 胡 允 恭 說 : 沒 有, 我 們 幾 個 人 正 在 幫 神 州 國 光 社 整 理 稿 子, 現 在 還 不 能 來, 陳儀 想 了 一 想, 說 : 神 州 國 光 社, 不 就 是 陳 真 如 ( 陳 銘 樞 字 真 如 ) 辦 的 嗎? 我 和 真 如 原 先 在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共 過 事, 他 任 交 通 部 長, 我 是 軍 政 部 常 務 次 長, 我 們 本 來 關 係 很 密 切, 後 來, 他 在 福 建 成 立 反 蔣 的 人 民 政 府, 就 不 再 和 我 往 來 了, 我 很 想 見 見 他, 請 你 務 必 向 他 轉 達 我 的 問 候, 請 他 到 浙 江 來 玩 玩 走 走。 胡 允 恭 回 到 上 海 後, 向 陳 銘 樞 轉 告 了 陳 儀 的 話, 於 是 陳 銘 樞、 湯 質 彬 和 胡 允 恭、 陳 桓 喬 兩 對 夫 婦 結 伴 作 了 一 次 杭 州 之 行, 在 蒼 茫 的 暮 色 中, 火 車 到 達 杭 州, 陳 儀 派 專 車 將 他 們 接 到 石塔兒頭 省 主 席 官 邸, 安 頓 他 們 住 下, 歲 月 匆 匆, 南 京 一 別 已 十 多 年 ; 暢 敘 舊 事, 兩 人 不 免 感 慨 係 之。 陳 銘 樞 說 : 那 時, 蔣介石 和 汪精衛 一 唱 一 和, 沆瀣一氣, 對 日 寇 步 步 退 讓, 九 一 八 事 變 後, 東 北 淪 入 敵 手, 華 北 危 急, 我 向 蔣 汪 提 出 : 停止剿共, 一致抗日, 他 們 哪 裡 聽 得 進?! 反 而 對 我 進 行 打 擊, 我 只 得 辭 去 交通部長 職 務, 憤 而 出 走, 到 國 外 考 察 去 了, 陳儀 帶 著 欽 佩 的 口 氣 說 : 那 時 我 在 軍 政 部, 對 蔣 的 作 風 雖 然 有 所 感 覺, 但 我 心 底 裡 還 擁 護 他 的, 你 識 事 早, 對 蔣 汪 的 本 質 看 得 透, 這 一 點 我 不 及 你。 在 談 到 福 建 事 變 這 一 段 反 蔣 歷 史 時, 陳 儀 問 陳 銘 樞 : 聽 說 蔣 介 石 當 時 給 你 打 了 幾 份 電 報, 不 知 內 情 如 何? 陳 銘 樞 說 : 蔣介石 得 到 我 從 國 外 回 來 的 消 息 後, 曾 兩 次 通 過 蔣光鼐 給 我 發 來 電 報, 要 我 勿 受 他 人 的 挑 撥 離 間, 重 彈 他 的 非 剿 共 不 足 以 安 內, 非 先 安 內 無 力 禦 外 的 老 調, 要 我 與 他 和 衷 共 濟, 到 南 京 共 負 國 家 大 事, 也 就 是 叫 我 再 回 到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去 做 大 官, 我 當 即 給 他 回 電 說 : 你 堅 持 反 共 懼 日 政 策, 當 世 自 有 公 評, 千秋當有定論! 要 他 在 國 人 共 怒 之 前, 自 決 進 退 罵 了 他 一 通, 以 後, 他 就 再 不 給 我 來 電 了。 十 六、 七 年 來, 我 們 是 所 見 不 同, 各 行 其 是, 陳儀 告 訴 陳銘樞, 在 十 九 路 軍 福 建 反 蔣 失 敗 後, 他 出 任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兼 福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使 他 有 機 會 看 到 人 民 革 命 政 府 發 表 的 反 蔣 宣 言, 陳儀 說 : 當 時 我 是 不 贊 成 的, 今 天 回 想 起 來, 那 是 一 篇 氣 勢 磅 礴 的 討 蔣 檄 文 呀! 陳 銘 樞 聽 罷 即 對 陳儀 說 : 當 年 我 就 說 過, 我 們 中 華 民 族 要 生 存, 非 打 倒 蔣 介 石 的 賣 國 政 府 不 可, 我 和 蔣介石 打 了 二 十 多 年 交 道, 深 知 他 的 稟 性, 他 是 決 不 會 自 行 退 出 歷 史 舞 台 的! 陳 儀 邊 聽 邊 頷 首, 誠 懇 地 說 : 你 們 反 蔣 反 得 早, 這 條 路 走 對 了! 愚 兄 慚 愧, 望 塵 莫 及, 但 願 追 隨 驥 尾, 斯 所 願 矣! 陳 銘 樞 接 口 鼓 勵 說 : 當 今 世 道 變 革 之 時, 望 公 洽 兄 當 機 立 斷, 現 在 反 蔣 也 不 遲 嘛, 讓 我 們 共 同 攜 起 手 來, 一 起 幹 吧! 接 著, 陳銘樞 鄭 重 叮 囑 陳儀 說 : 中 國 有 句 老 話 : 困 獸 猶 鬥, 蔣介石 已 處 在 全 民 的 包 圍 之 中, 他 一 定 還 要 作 垂 死 掙 扎, 你 可 要 多 加 小 心 呀! 要 反蔣, 非 有 革 命 精 神 不 可! 要 革 命 就 得 拼 命 反蔣, 就 是 革 命, 即 使 失 敗 了, 也 是 光 榮 的! 何 況 現 在 已 不 是 當 年 福 建 事 變 的 形 勢, 勝 利 已 經 指 日 可 期 了! 陳儀 聽 了, 堅 定 地 說 : 生, 我 所 欲 也 ; 義, 亦 我 所 欲 也! 如 兩 者 不 可 兼 得, 我 的 宗 旨 是 舍 生 而 取 義! 老 子 說 :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懼之? 我 陳某 已 到 古 稀 之 年, 死 生 在 天, 我 是 無 所 謂 的 了, 正 當 陳 銘 樞 策 動 之 時, 奉 民 革 中 央 主 席 李濟深 之 命, 策 動 陳儀 反 蔣 的 另 一 位 秘 密 使 者, 也 正 由 香 港 啟 程 來 杭, 此 人 乃 陳 儀 任 福 建 省 主 席 時 手 下 的 隨從記錄, 名 叫 鄭文蔚 。 1948 年 8 月 的 一 天, 在 香 港 一 艘 餐 艇 上, 朱蘊山 和 柳亞子 等 幾 位 老 人 小 敘, 鄭文蔚 作 陪, 席 間, 老 人 們 談 起 陳儀, 有 肯 定, 有 批 評, 評 價 很 是 公 允, 朱 蘊 山 老 人 意 味 深 長 地 說 : 且 看 此 公 今 後 如 何 表 現, 回 到 住 處, 鄭 文 蔚 告 訴 朱 蘊 山 說 : 我 追 隨 公 洽 先 生 近 十 年, 深 知 他 與 一 般 國 民 黨 官 員 不 同, 他 有 三 個 特 點 : 一 愛國, 二 廉潔, 三 私德很好, 去 年 年 終, 他 在 上 海 賦 閑, 我 去 他 家 拜 訪, 和 他 作 了 一 次 長 談, 了 解 到 他 對 蔣介石 的 信 仰 已 經 動 搖 了, 他 明 確 告 訴 我 : 今 後 再 不 為 蔣 介 石 做 張 羅 補 壁 的 事, 有 生 之 年 就 在 上 海 做 寓 公, 共 產 黨 來 了 也 不 逃 走, 朱 蘊 山 聽 了, 笑 吟 吟 地 對 鄭文蔚 說 : 你 能 不 能 到 浙 江 走 一 趟, 去 策 動 他 反蔣? 鄭 文 蔚 不 假 思 索 地 回 答 : 可 以! 次 日, 朱 蘊 山 偕 鄭 文 蔚 去 見 李 濟 深, 李 聽 後 很 高 興, 當 即 命 朱 蘊 山 起 稿, 自 己 親 自 在 一 方 白 綢 上 用 楷 書 謄 正, 親 手 交 給 鄭 文 蔚, 說 : 這 封 密 信, 請 你 務 必 當 面 交 給 公 洽 兄, 切 勿 託 他 人 轉 交, 以 免 泄 漏! 鄭 文 蔚 於 9 月 底 到 達 杭 州, 陳儀 在 寓 所 接 待 了 鄭文蔚, 他 看 了 李濟深 的 親 筆 信 後, 面 露 喜 悅 之 色, 問 鄭文蔚 : 任 公 要 我 做 什 麼 呢? 我 手 上 只 有 幾 個 保 安 團, 成 不 了 事, 不 過 浙 江 是 我 的 桑 梓 之 地, 省 民 是 我 的 父 老 兄 弟, 我 豈 能 看 著 地 方 塗 炭! 要 我 反蔣, 為 解 放 事 業 作 貢 獻, 我 所 能 做 到 的, 至 多 是 不 抵 抗, 也 就 是 和 平 解 決, 為 地 方 保 存 一 點 元 氣 吧! 沉 吟 了 一 會 兒, 陳儀 繼 續 說 : 你 知 道 湯 恩 伯 和 我 的 關 係, 他 現 在是 衢州 綏靖公署 主 任, 手 下 有 四 個 師 ( 旅 ), 也 就 是 兩 個 軍 吧, 他 會 聽 我 的 話 的, 還 有, 剛 剛 被 任 命 為 福建省主席 的 李良榮, 他 是 我 任 福 州 綏 署 主 任 和 25 集 團 軍 總 司 令 時 的 老 部 下, 我 也 可 以 對 他 做 工 作 的, 如 果 他 們 都 能 揭 竿 舉 義, 閩 浙 連 成 一 片, 那 時 聲 勢 就 不 小, 作 用 也 更 大 了, 最 後, 陳儀 要 鄭文蔚 速 回 香 港 向 李濟深 覆 命, 並 叮 囑 說 : 如 中 共 決 定 解 放 軍 渡 江 南 下, 只 須 派 一 個 聯 絡 參 謀, 攜 帶 一 本 密 電 碼, 由 你 陪 同, 住 到 我 身 邊 就 行 了, 次 日, 陳儀 派 人 給 鄭文蔚 送 去 600 元 旅 費, 催 促 他 儘 快 動 身, 不 久, 鄭文蔚 從 香 港 再 度 來 浙, 陳儀 任 命 他 為 江山縣 縣 長, 作 為 自 己 與 李 濟 深 之 間 聯 絡 的 橋 樑, 孫 盟 是 孫文主義革命同盟 的 簡 稱, 在 國 民 黨 反蔣 派 別 中, 孫盟 是 個 較 小 的 組 織, 它 於 1945 年 春 在 重慶 開 始 醞 釀, 1947 年 春 在 南 京 碑 亭 坊 東方旅社 幾 度 秘 密 集 會 後, 正 式 宣 告 成 立, 其 目 的 是 要 從 蔣 政 權 內 部 分 化 瓦 解 蔣 政 權, , 1948 年 春, 在 南 京 賀耀祖 的 秘書 龔雲村 住 宅 舉 行 第 一 次 代 表 大 會, 通 過 孫盟 的 政 治 綱 領, 提 出 以 堅 持 孫 中 山 先 生 的 三 大 政 策 反 蔣 聯 共 為 宗 旨, 並 在 江 蘇、 浙 江、 南 京、上 海 等 地 建 立 秘 密 組 織, 運 用 各 種 機 會 與 各 種 名 義, 從 政 治、 軍 事、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等 各 方 面 秘 密 開 展 反 蔣 活 動, 陳儀 就 任 省 主 席 後 不 久, 與 建 設 廳 廳 長 貢沛誠 作 了 一 次 推 心 置 腹 的 長 談, 此 時 貢 沛 誠 晉 見 陳儀, 不 僅 為 重 敘 師 生 之 誼, 主 要 是 商 談 今 後 的 工 作, 因 他 已 被 任 命 為 浙 江 省 政 府 委 員 兼 建 設 廳 廳 長, 成 為 陳儀 的 主 要 助 手 之 一, 陳儀 對 浙 江 的 經 濟 發 展 情 況 瞭 如 指 掌, 他 對 貢 沛 誠 說 : 你 身 為 建 設 廳 廳 長, 應 首 先 擬 定 建 設 浙 江 的 長 期 計 劃, 這 是 為 浙 江 老 百 姓 興 利 除 害, 為 祖 國 儲 備 元 氣 的 必 由 之 路, 浙 江 東 面 臨 海, 港 灣 櫛 比, 山 區 丘 陵 綿 亙 於 西 南, 陸 路 交 通 特 別 落 後, 形 成 發 展 不 平 衡 的 態 勢, 你 帶 我 的 親 筆 信 去 找 交 通 部 部 長 俞 大 維, 請 他 撥 些 鋼 軌, 以 應 浙 江 建 設 輕 便 鐵 路 的 急 需, 兩 人 談 到 時 局 時, 陳儀 堅 定 地 說 : 時 局 如 斯, 一 字 以 概 之, 曰 變! 我 們 要 以 不 變 應 萬 變, 安 定 地 方, 安 定 民 心, 恢 復 交 通, 繁 榮 市 場, 建 設 住 宅, 興 修 水 利, 為 桑 梓 做 幾 件 利 民 之 事, 使 家 鄉 不 受 戰 火 的 襲 擊, 貢 沛 誠 十 分 欽 佩 陳 儀 對 時 局 的 清 醒, 估 計 與 應 變 的 遠 見, 接 著, 他 主 動 坦 誠 地 向 陳 儀 公 開 自 己 的 秘 密 身 份 : 孫 盟 中 央 常 委 浙 江 支 盟 負 責 人 之 一, 陳儀 聽 了, 哈 哈 大 笑 說 : 你 對 我 還 保 什 麼 密 呀! 你 們 孫 盟 的 活 動, 我 在 上 海 就 知 道 了, 貢 沛 誠 心 頭 一 驚, 馬 上 問 : 陳 師, 你 是 怎 麼 知 道 的 呀? 陳儀 解 釋 說 : 你 們 孫 盟 的 中 央 負 責 人 之 一, 不 是 陳惕廬 嗎? 難 道 你 忘 了, 惕廬 也 是 重 慶 中 央 訓 練 團 黨 政 高 級 班 的 學 員, 也 是 我 的 及 門 弟 子 呀! 停 一 停, 陳儀 接 著 說 : 4 月 間 我 去 南 京 見 蔣, 回 上 海 後, 對 要 不 要 復 出 心 存 猶 豫 一 天, 惕廬 偕 同 許聞天、 高宗禹 特 地 來 到 我 家, 我 們 密 談 了 整 整 一 個 晚 上, 他 們 誠 懇 地 勸 我 出 山, 我 問 他 們 是 出 於 何 種 考 慮, 惕廬 說, 蔣 介 石 為 人 陰 險, 生 性 多 疑, 若 過 於 固 辭, 必 遭 他 的 猜 忌, 不 如 慨 然 應 諾, 來 浙 赴 任, 政治上 可 以 進 退 自 如, 我 聽 他 言 之 成 理, 就 到 浙 江 來 了, 陳儀 談 興 正 濃 : 你 們 孫盟 在 南 京 開 成 立 大 會, 不 就 是 在 龔雲 村 家 裡 嗎? 龔雲村 當 過 賀耀祖 的 秘 書, 賀耀祖 是 我 的 老 朋 友, 他 住 在 上 海 施高塔路, 我 們 常 有 交 往, 賀耀祖 不 也 參 加 孫盟, 並 且 是 你 們 的 中 央 常 委 嗎? 聽 到 這 裡, 貢 沛 誠 恍 然 大 悟, 原 來 陳儀 對 孫 盟 的 反 蔣 活 動, 知 之 甚 詳, 並 抱 支 持 態 度, 因 此 更 增 加 了 對 陳儀 的 信 任 感, 於 是, 他 把 孫 盟 在 浙 江 進 行 種 種 反 蔣 活 動 的 重 大 機 密, 向 陳儀 和 盤 托 出, 貢 沛 誠 誠 懇 地 說 : 陳 師, 你 來 浙 江 主 政, 希 望 對 孫盟 多 多 給 予 支 持! 接 著, 貢 沛 誠 介 紹 說, 孫盟 在 浙 江 的 外 圍 組 織, 有 浙 江 農 村 文 化 促 進 會、 農 工 通 訊 社 浙 江 分 社 等, 均 在 積 極 開 展 活 動, 經 過 較 長 時 間 的 籌 備, 浙 江 農 村 文 化 促 進 會 擬 於 秋 天 在 省 訓 練 團 開 成 立 大 會, 希 望 省 主 席 前 往 參 加 並 講 話, 陳 儀 當 即 滿 口 答 應, 貢 沛 誠 還 悄 悄 告 訴 陳儀, 孫盟 中 央 曾 派 張達生 秘 密 過 江, 與 中 共 蘇北區 黨 組 織 和 解 放 軍 秘 密 聯 繫, 還 秘 密 派 人 到 香港, 與 民 革 和 中 共 香 港 工委 負 責 人 均 取 得 聯 繫, 在 浙 江, 孫盟 在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在 杭 州 市 個 別 局 長 中, 在 某 些 縣 長 中, 還 發 展 了 秘 密 人 員, 省 府 秘 書 長 張延哲 亦 是 孫 盟 的 成 員, 陳儀 神 情 專 注 地 聽 完 後, 對 貢 沛 誠 進 行 的 活 動 表 示 贊 許, 他 說 : 蔣介石 不 死, 中 國 是 沒 有 辦 法 的, 他 不 可 能 同 共 產 黨 妥 協, 但 是, 大 勢 所 趨, 共 產 黨 總 是 要 過 來 的 ,這 話, 我 早 對 陳惕廬、 許 聞 天、 高 宗 禹 等 人 說 過, 從 此 以 後, 陳儀 與 貢 沛 誠 常 在 一 起 交 談 對 時 局 的 看 法, 商 討 反蔣活動 中 的 一 些 重 大 問 題, 一 次, 貢 沛 誠 冒 著 疏 不 間 親 的 忌 諱, 直 截 了 當 地 對 陳儀 說 : 陳 師, 我 看 湯恩伯 這 個 人 野 心 特 大, 他 通 過 你, 當 上 了 衢州 綏署主任, 毫 不 費 力 地 攫 取 了 全 省 保 安 部 隊 的 控 制 權, 他 又 把 手 伸 到 地 方 行 政 浙 江 上 八 府 下 三 府, 全 省 11 個 專 員 公 署, 他 竟 保 薦 了 7 個 專 員! 經 他 保 薦 的 縣 長, 為 數 更 多, 古 往 今 來, 凡 是 手 伸 得 太 長, 抓 得 太 多 者 之 流, 宜 謹 防 之! 陳儀 聽 了, 搖 搖 頭, 表 示 不 以 為 然,, 他 向 貢 沛 誠 解 釋 說 : 恩伯 一 貫 對 我 執 弟 子 禮, 忠心耿耿, 無以復 加, 我 這 次 來 浙, 身 邊 無 可 遣 之 將, 可 調 之 兵, 我 極 力 向 蔣 保 薦 湯 恩 伯 出 任 衢 州 綏 署 主 任, 我 倆 事 先 商 定, 政 治 上 悉 聽 我 的 主 張, 這 是 預 布 的 一 著 棋, 你 儘 管 放 心 好 了, 再 說, 他 推 薦 的 7 個 專 員, 都 是 他 信 得 過 的 人, 我 也 就 照 單 全 收, 一 一 發 表, 我 不 疑 他, 在 湯 恩 伯 向 陳儀 推 薦 的 專 員 中, 有 一 個 名 叫 葉芳, 當 時 擔 任 國 民 黨 駐 溫 州 的 第 200 師 少 將 師 長, 又 是 湯恩伯 委 任 的 浙 南 綏 靖 區 指 揮 官, 陳儀 於 1948 年 12 月 正 式 任 命 葉芳 兼 任 溫 州 專 區 行 政 專 員 兼 保 安 司 令, 把 浙 南 的 軍 政 大 權 均 交 給 他, 其 實, 葉芳 在 此 之 前, 受 周 恩 來 之 託 已 與 在 上 海 做 統 戰 策 反 工 作 的 原 紅 13 軍 軍 長 胡公冕, 上 海 地 下 黨 負 責 人 之 一 吳克堅 掛 上 了 鉤, 地 下 黨 要 胡公冕 告 知 葉芳 : 要 切 實 掌 握 部 隊, 擴 充 實 力, 任 用 可 靠 的 得 力 幹 部, 不 失 時 機 地 響 應 大 軍 渡 江, 要 在 蔣家後院起火, 使 其 首 尾 失 應, 為 人 民 立 功, 葉芳 聯 絡 了 一 批 溫 州 籍 的 本 地 人 士, 在 專 署 後 花 園 焚 香 宣 誓, 義 結 金 蘭, 患 難 與 共, 決 心 棄 暗 投 明, 保 境 安 民, 不 使 故 鄉 遭 受 戰 火 蹂 躪, 儘 管 後 來 陳儀 被 捕, 葉芳 仍 於 1949 年 5 月 7 日 率 近 萬 人 在 溫 州 起 義 成 功, 在 嚴 重 的 白 色 恐 怖 下, 地 下 黨 的 活 動 是 極 端 機 密 的, 在 吳克堅 單 線 領 導 胡允恭 爭 取 陳儀 的 同 時, 華 中 工 委 通 過 孫盟 中 的 侯桐 這 條 線, 也 在 對 陳儀 和 陳惕廬 做 工 作, 這 些 重 大 機密, 鮮為人知, 直 到 中共建政後 才 逐 步 披 露 。 第 二 節 決心投奔中國共產黨 蔣介石 發 動 內戰後, 因抽 丁 徵 糧, 國 民 黨 統 治 區 農 村 破 敗, 工 商 業 一 蹶 不 振, 財 政 經 濟 陷 入 崩 潰 的 絕 境, 巨 大 的 財 政 赤 字, 造 成 通 貨 膨 脹, 物 價 直 線 上 升, 法 幣 大 幅 貶 值, 國 民 政 府 於 1948 年 8 月 19 日 頒 布 的 財 政 經 濟 緊 急 處 分 令, 規 定 以 金 圓 券 1 元 兌 換 法 幣 300 萬 元, 並 限 於 11 月 20 日 兌 換 完 畢, 四 大 家 族 趁 火 打 劫, 僅 上 海 一 地 就 將 價 值 近 2 億 美 元 的 黃 金 搜 刮 到 手, 豪 門 富 上 加 富, 人 民 苦 不 堪 言, 10 月 2 日, 上 海 發 生 市 民 搶 購 物 資 風 潮, 很 快 遍 及 全 國, 北 平 的 糧 食 油 鹽 店 皆 室 空 如 洗, 11 月 9 日, 南 京、上 海、杭 州 等 地 均 發 生 搶 米 風 潮, 剛 出 籠 的 金 圓 券, 轉 眼 之 間 形 同 廢 紙, 民 怨 沸 騰, 社 會 動 蕩, 國 民 黨 政 府 已 處 於 全 國 人 民 包 圍 之 中, 危 如 累 卵, 無 法 維 持。 陳儀 目 睹 自 己 與 之 共 進 退 的 國 民 黨 政 權, 如 同 患 了 癌 症 的 危 重 病 人, 行 將 就 木, 內 心 的 感 情 是 複 雜 的, 囿 於 時 代 和 階 級 的 局 限, 他 在 這 個 政 權 中 自 覺 地 或 被 迫 地 做 過 一 些 不 利 於 人 民 的 事 情, 但 他 為 人 清 廉 方 正, 又 有 一 顆 愛 國 愛 民 之 心, 主 觀 上 總 想 做 些 有 利 于 國 家 有 利 於 桑 梓 的 事, 如 今 他 看 到 蔣介石 政 權 違 反 公 意, 遭 到 全 民 的 反 對, 即 將 全 面 崩 潰, 既 有 幾 分 苦 澀, 又 感 到 中 國 將 有 一 個 光 明 的 前 途, 因 而 內 心 充 滿 激 動 與 振 奮, 經 過 認 真 反 復 的 思 考, 陳儀 認 清 了 人 心 向 背, 認 識 到 中 國 的 前 途 與 未 來 寄 託 在 共 產 黨 身 上, 因 而 在 新 舊 中 國 交 替 的 歷 史 轉 折 關 頭, 毅 然 作 出 抉 擇, 決 心 投奔中國共產黨 。 1948 年 的 中 秋 佳 節, 陳 銘 樞 偕 同 胡 允 恭 到 杭, 陳儀 又 問 陳 銘 樞 : 你 和 邦憲 關 係 密 切,1933 年 閩變 後 你 資 助 他 東 渡 日 本, 他 一 直 在 你 的 神州國光社 工 作, 據 你 所 知, 他 到 底 是 不 是 共產黨? 陳 銘 樞 笑 笑, 意 味 深 長 地 說 : 我 想 大 概 是 吧! 過 了 幾 天, 陳儀 見 到 胡 允 恭, 高 興 地 說 : 我 早 就 看 出 你 是 共 產 黨, 如 果 不 是, 為 什 麼 福 建、台 灣 的 特 務 紛 紛 控 告 你 是 共 產 黨, 還 要 抓 你 呢?! 兩 人 彼 此 會 心 地 相 視 而 笑, 千 言 萬 語, 盡 在 不 言 中, 胡 允 恭 回 滬 後, 即 向 地 下 黨 負 責 人 詳 細 匯 報 陳儀 抵 浙 後 的 情 況, 特 別 講 到 陳 已 明 確 表 示 反蔣, 並 向 共 產 黨 靠 攏 的 意 向 ,中 共 閩 浙 贛 區 黨 委 社 會 部 部 長 陳矩孫 ( 陳絜 ) 聽 了 匯 報 後, 指 示 胡 允 恭 再 次 去 杭, 代 表 地 下 黨 正 式 答 覆 陳 儀, 並 提 出 地 下 黨的 條 件 : 一、給 地 下 黨 一 個 保 安 團, 由 地 下 黨 派 團 長 去 掌 握, 二、毗 鄰 福 建 的 江山、 泰順、 慶元 三 個 縣, 由 地 下 黨 派 縣 長, 隨 帶 國 民 兵 團 副 團 長、主 任 秘 書 及 各 科 科 長, 選 擇 這 三 個 縣, 為 的 是 與 附 近 的 建陽、 松溪 遊 擊 區 互 相 呼 應, 三、 禁 止 特 務 繼 續 抓 人, 改 善 全 省 政 治 犯 待 遇, 有 條 件 時 即 行 釋 放, 以 上 條 件 做 到 後, 雙 方 再 進 一 步 開 展 合 作, 在 宦 海 幾 經 浮 沉 飽 經 政 壇 滄 桑 的 陳儀, 面 對 如 此 重 大 的 政 治 抉 擇, 仍 然 抑 制 不 住 內 心 的 巨 大 興 奮 與 激 動, 他 毫 不 猶 豫 地 表 示 : 承 蒙 貴 黨 如 此 看 重 我, 我 當 聽 命 於 貴 黨, 參 加 反 對 蔣 介 石 的 革 命 鬥 爭, 陳儀 原 則 上 同 意 地下 黨 提 出 的 條 件, 但 限 於 各 方 面 的 原 因, 他 提 出 三 個 縣 中 目 前 只 能 調 整 出 江 山 縣, 後 來 地 下 黨 經 過 研 究, 提 出 由 鄭 乃 之 出 任 浙 江 保 安 第 一 團 團 長, 鄭文蔚 任 江 山 縣 縣 長, 焦 國 楹 任 江 山 縣 國 民 兵 團 副 團 長, 楊 銘 山 任 江 山 縣 政 府 第 四 科 ( 軍 事 科 ) 科 長, 陳儀 都 先 後 予 以 任 命, 陳矩孫 回 福 建 後, 策 反 陳儀 的 工 作 交 由 中 共 中 央 社 會 部 派 到 上 海 的 吳克堅 負 責, 吳 克 堅 指 定 由 胡允恭 代 表 地 下 黨 與 陳儀 談 判, 由 謝 筱 迺 居 中 聯 繫, 陳 桓 喬 協 助 胡 允 恭 的 工 作, 根 據 吳 克 堅 指 示, 胡 允 恭 又 秘 密 到 杭 州, 有 時 住 在 杜 偉 家 裡, 有 時 住 在 裡 西 湖 邊 的 尼 姑 庵 中, 沈 仲 九 則 奉 陳儀 之 命, 負 責 和 胡 允 恭 進 行 具 體 洽 談, 胡 允 恭 有 時 與 陳儀 商 談, 有 時 與 陳儀 的 代 表 沈 仲 九 商 談, 在 特 務 多 如 牛 毛 的 環 境 裡, 此 類 談 判 是 極 其 機 密 的, 陳儀 向 胡 允 恭 提 出 : 自 己 手 下 沒 有 部 隊, 起 義 後 對 共 產 黨 貢 獻 不 大, 湯 恩 伯 是 他 一 手 培 養 起 來 的, 親 如 己 出, 義 同 父 子 ; 湯 被 蔣 三 次 撤 職, 當 面 受 辱, 反 蔣 是 湯 首 先 提 出 來 的 ; 湯 現 在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當 主 任, 手 下 有 兩 個 軍, 由 他 策 動 湯 起 義, 有 完 全 把 握, 胡 允 恭 同 意 陳 儀 這 一 提 議, 經 過 多 次 談 判, 雙 方 初 步 達 成 幾 條 協 議, 限 於 當 時 地 下 工 作 的 條 件, 這 些 協 議 並 未 見 諸 文 字, 據 事 後 胡 允 恭 回 憶, 協 議 內 容 大 致 如 下 : (1) 雙 方 協 定 後, 陳、湯 方 面 不 再 逮 捕 地 下 黨 員、 民 主 人 士、 進 步 學 者、學 生 和 社 會 青 年 等 (2) 優 待 一 切 在 押 的 政 治 犯, 可 能 時 予 以 釋 放 (3) 浙 江 不 再 做 戡 亂 準 備, 但 為 應 付 蔣 介 石, 口 頭 上 仍 可 說 戡 亂 救 國 (4) 協 議 實 施 後, 陳、湯 從 前 替 蔣 效 力, 共 方 全 部 不 予 計 較 (5) 全 國 解 放 後, 陳、湯 兩 先 生 及 其 軍 政 人 員, 同 樣 享 受 政 治 上 民 主 待 遇, 且 可 擔 任 軍 政 要 職 (6) 陳、湯 兩 方 面 部 隊, 按 民 主 原 則 改 編, 陳 儀 對 這 些 君 子 協 定 信 守 不 渝, 在 他 力 所 能 及 的 範 圍 內, 逐 步 加 以 實 施, 早 在 1947 年 7 月 4 日, 國 民 政 府 就 公 布 了 所 謂 戡 平 共 匪 叛 亂 總 動 員 令, 陳 儀 抵 浙 後, 私 下 對 胡允恭 說 : 浙 江 是 我 故 鄉, 父 老 鄉 親 誰 也 不 是 匪, 浙 江 青 年 都 是 故 鄉 優 秀 子 弟, 哪 個 是 奸 黨? 戡 亂、戡 亂、戡 什 麼? 怎 麼 戡? 一 次, 陳儀 以 省 保 安 司 令 ( 按 例, 省 主 席 兼 省 保 安 司 令 ) 身 份, 對 保 安 副 司 令 王 雲 沛, 參 謀 處 副 處 長 洪 集 成 說 : 中 央 催 促 速 即 成 立 浙 江 省 戡 亂 工 作 指 揮 組, 但 我 看 中 央 頒 發 的 指 揮 組 編 制 不 適 合 浙 江 情 況, 我 以 為, 省 裡 的 這 個 機 構, 不 要 搞 什 麼 進 剿, 也 不 要 商 同 鄰 省 搞 包 剿, 更 不 要 隨 便 捕 人, 後 來, 陳儀 乾脆 把 浙 江 省 戡 亂 工 作 指 揮 組 這 個 機 構, 借 故 予 以 撤 銷, 陳 儀 信 守 協 定, 堅 決 制 止 特 務 逮 捕 地 下 黨 員、民 主 人 士、進 步 學 者、學 生 與 社 會 青 年, 對 已 捕 的 政 治 犯 及 時 釋 放 ; 對 流 亡 到 浙 江 的 學 生 妥 善 安 置 ; 改 組 省 保 警 總 隊, 任 用 親 信, 掌 握 實 權, 一 天,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記 者 訪 問 陳 儀, 問 : 全 國 正 在 戡 亂 救 國, 請 問 省 主 席 : 浙 江 有 何 準 備? 陳儀 回 答 說 : 浙 江 僅 有 五 個 保 安 團, 槍 械 陳 舊, 子 彈 缺 乏, 又 無 兵 可 調, 怎 麼 戡 亂? 我 來 浙 江 主 政, 準 備 在 建 設 方 面 多 少 替 父 老 盡 點 力, 我 一 生 從 來 沒 有 為 故 鄉 做 一 件 好 事, 今 後 要 用 餘 年 為 桑 梓 服 務, 報 上 登 出 陳 儀 的 講 話 後, 不 少 人 為 他 捏 一 把 汗, 一 次, 胡 允 恭 提 醒 陳儀 說 : 公 開 講 話 還 得 講 點 策 略, 不 要 把 帽 子 弄 紅 了, 陳儀 解 釋 說 : 我 一 生 很 少 說 過 良 心 話, 現 在 應 該 說 點 良 心 話, 古 語 說 : 朝 聞 道, 夕 死 可 矣! 死 生 禍 福 自 有 天 命, 我 早 已 置 之 度 外 了, 1948 年 初 冬 的 一 天,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國 防 部 參 謀 次 長 劉斐 獲 准 辭 職, 回 歸 故 鄉 湖 南 時 途 經 杭 州, 遊 覽 了 一 個 星 期, 陳儀 派 民 政 廳 廳 長 杜偉 陪 伴 他, 飽 覽 湖 光 山 色, 夜 晚, 陳 儀 有 時 陪 劉斐 吃 飯, 交 談 對 時 局 的 看 法, 劉 斐 說 : 蔣 介 石 發 動 內 戰, 已 完 全 失 敗, 軍 事 形 勢 對 他 極 端 不 利, 主 力 兵 團 大 部 被 共 軍 殲 滅, 留 在 江 南、 西 南、 西 北 的 部 隊, 數 量 雖 不 少, 但 戰 鬥 力 很 差, 不 可 能 抵 擋 住 共 軍 精 銳 之 師 的 進 攻, 加 上 人 心 厭 戰, 經 濟、財 政 已 山 窮 水 盡, 金 圓 券 徹 底 破 產, 蔣 介 石 已 黔 驢 技 窮, 無 計 可 施, 但 他 不 會 自 動 放 棄 政 權 的, 除 非 他 出 國, 陳儀 聽 了 劉斐 的 談 話, 深 有 同 感, 他 說 : 蔣 為 人 一 貫 剛 愎 自 用, 聽 不 得 不 同 意 見, 他 到 哪 裡 坐 鎮 指 揮, 都 是 一 意 孤 行, 且 朝 令 夕 改, 令 手 下 不 知 所 措, 錯 了 也 死 不 認 錯, 一 味 責 怪 下 屬, 叫 別 人 代 他 受 過, 當 替 罪 羊, 蔣 之 所 以 搞 成 今 天 這 個 樣 子, 完 全 是 咎 由 自 取, 在 談 到 浙 江 情 況 時, 陳儀 坦 率 地 告 訴 劉斐 說 : 蔣 多 次 來 電, 要 我 在 浙 江 徵 兵, 修 築 工 事, 我 一 概 不 予 置 理, 這 個 仗 無 論 如 何 是 不 能 再 打 了, 在 此 之 前, 當 淮 海 戰 役 敗 局 已 定 之 時, 陳儀 曾 寫 信 給 蔣 介 石, 上 書 言 事, 說 : 當 前 之 勢, 已 是 敵 強 我 弱, 只 可 言 和, 不 可 言 戰 矣! 早 在 當 年 10 月, 蔣 介 石 曾 電 召 陳 儀 去 南 京, 蔣 當 面 向 陳 表 示 有 引 退 之 意, 陳 儀 明 知 他 言 不 由 衷, 但 他 竟 然 心 直 口 快 地 當 場 表 示 極 為 贊 成, 並 力 勸 蔣 急 流 勇 退, 出 國 一 遊, 陳 儀 在 上 海 閑 居 時, 每 晚 都 收 聽 中 共 電 台 的 廣 播, 到 杭 後, 他 指 定 秘 書 鄭 士 鎔 每 日 秘 密 收 聽 並 抄 錄 中 共 電 台 廣 播 內 容, 從 未 間 斷, 公 布 戰 犯 名 單 的 廣 播, 他 聽 了 一 遍 又 一 遍, 對 43 個 戰 犯 的 名 字, 數 了 一 次 又 一 次, 後 來 乾 脆 用 紙 抄 錄 下 來。 陳 儀 作 為 蔣 介 石 手下 的 軍 政 要 人 之 一, 在 幾 十 年 的 政 治 生 涯 中, 同 名 單 中 的 絕 大 多 數 人 有 過 接 觸, 其 中 如 政 學 系 的 張群、 吳鐵城、 吳鼎昌、 熊式輝 等, 雖 說 不 上 是 刎 頸 之 交, 卻 也 情 長 誼 深, 非 一 般 朋 友 可 比, 聽 廣 播, 看 名 單, 陳儀 心 潮 滾 滾, 不 可 言 狀, 陳儀 最 最 關 心 的 是, 戰 犯 名 單 中 為 什 麼 沒 有 他 陳儀 的 名 字? 論 職 務, 他 是 獨 據 一 方 的 封 疆 大 吏, 不 少 省 主 席 都 榜 上 有 名, 而 他 沒 有, 論 軍 階, 他 官 居 陸 軍 二 級 上 將, 同 為 二 級 上 將 的 白 崇 禧、 程 潛、 傅 作 義、 顧 祝 同 等 都 名 列 其 中, 甚 至 連 軍 階、 資 歷、 聲 望 比 他 低 的 人, 如 中 將 加 上 將 銜 的 馬 鴻 逵、 湯 恩 伯 等 也 榜 上 有 名, 而 他 陳儀 卻 沒 有, 是 抄 錄 遺 漏 了 嗎? 他 一 次 又 一 次 收 聽 廣 播, 核 對 名 單, 最 後 確 信 自 己 未 被 中 共 列 入 戰 犯 名 單, 這 使 陳 儀 心 裡 又 喜 又 驚, 喜 的 是, 通 過 胡 允 恭 與 中 共 地 下 黨 接 觸, 訂 立 了 起 義 的 口 頭 協 議, 自 己 盡 其 所 能 履 行 了 協 議 的 條 款, 估 計 這 些 情 況 已 上 報 到 中 共 中 央, 並 得 到 中 共 中 央 的 首 肯, 中 共 信 守 諾 言, 對 自 己 寬 大 為 懷, 採 取 歡 迎 態 度, 充 分 體 現 了 中 共 一 貫 所 說 的 既 往 不 咎 的 政 策, 這 使 陳儀 內 心 不 僅 感 到 喜 悅, 並 且 對 中 共 中 央 充 滿 敬 重 與 感 激 之 情。 驚 的 是, 陳儀 憑 他 多 年 的 政 治 經 驗 與 政 治 敏 感, 知 道 此 事 必 將 引 起 蔣 介 石 對 自 己 的 猜 疑 與 忌 恨, 同 時 亦 將 引 起 已 列 入 戰 犯 名 單 中 的 人 對 自 己 的 嫉 妒 與 猜 疑, 這 使 陳儀 內 心 深 感 不 安, 並 伴 有 幾 分 驚 恐。 次 日, 他 對 省 府 委 員 錢 履 周 說 : 我 榜 上 無 名 不 見 得 是 好 事, 太 露 了。 這 件 事 可 能 鬧 出 問 題 來, 有 我 的 名 字, 對 我 反 而 有 利 哩。 1948 年 12 月 31 日, 蔣 介 石 在 南 京 黃 埔 路 的 官 邸 舉 行 盛 大 晚 宴, 到 場 的 有 黨 國 要 人 40 多 個, 這 是 蔣 政 權 在 首 都 南 京 的 最 後 晚 餐。 蔣 介 石 對 大 家 說 : 現 在 局 面 嚴 重, 黨 內 有 人 主 張 和談, 對 於 這 樣 一 個 重 大 問 題, 我 不 能 不 有 所 表 示, 接 著, 他 要 張群 把 事 先 擬 就 的 元 旦 文 告 念 給 大 家 聽, 念 畢, 多 數 人 鴉 雀 無 聲, 也 有 少 數 人 聲 淚 俱 下 地 表 示 反 對, 以 示 對 蔣 效 忠, 1949 年 新 年 的 鐘 聲 響 過, 中 共 電 台 廣 播 了 毛 澤 東 所 寫 的 題 為 將 革 命 進 行 到 底 的 新 年 獻 詞, 號 召 全 國 人 民 和 各 民 主 黨 派 更 加 鞏 固 地 團 結 一 致, 在 中 國 共 產 黨 領 導 之 下, 徹 底 消 滅 反 動 勢 力, 將 偉 大 的 人 民 解 放 戰 爭 進 行 到 底, 早 餐 後, 陳 儀 胸 有 成 竹 滿 懷 信 心 地 驅 車 前 往 梅 花 碑 省 府 大 院, 參 加 浙 江 省 政 府 舉 行 的 新 年 團 拜 會, 他 在 會 上 致 新 年 賀 詞 : 新 的 一 年 開 始 了, 我 們 要 去 舊 迎 新, 舊 的 不 去, 新 的 不 來 嘛! 今 天 早 晨 總 統 發 表 元 旦 文 告, 表 示 願 意 和 中 共 商 討 停 止 戰 事 恢 復 和 平 的 具 體 方 法, 總 統 還 表 示, 只 要 和 平 果 能 實 現, 則 個 人 的 進 退 出 處, 絕 不 縈 懷, 而 一 惟 國 民 的 公 意 是 從, 總 統 這 話 說 得 很 明 白 了, 這 也 說 明, 一 個 新 的 時 代 已 經 開 始, 中 國 總 要 革 命, 新 的 總 比 舊 的 好, 辛 亥 革 命 後, 民 國 比 清 朝 進 步 了, 北 伐 成 功 後, 中 國 又 比 北 洋 軍 閥 時 代 進 步, 今 後, 中 國 還 要 更 加 進 步。 最 後, 陳 儀 熱 情 洋 溢 地 說 : 新 的 總 比 舊 的 好! 新 的 總 要 代 替 舊 的! 我 們 慶 祝 新 年, 我 們 一 定 要 去 舊 迎 新! 陳 儀 致 詞 結 束, 大 家 熱 烈 鼓 掌, 但 也 暗 暗 為 他 擔 心, 感 到 他 今 天 的 講 話 未 免 過 於 露 骨。 1949 年 1 月 18 日, 陳 儀 應 蔣 介 石 電 召 到 達 南 京, 參 加 了 蔣 親 自 主 持 的 一 個 極 端 機 密 的 重 要 會 議。 蔣 介 石 在 會 上 宣 布 人 事 上 的 重 大 調 整, 決 定 將 京 滬 警 備 司 令 部 擴 大 為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任 命 湯 恩 伯 為 總 司 令, 同 時 將 湯 任 司 令 的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撤 銷, 改 為 第 9 編 練 司 令 部。 蔣 的 意 圖 不 言 自 明, 即 要 湯 恩 伯 統 一 指 揮 蘇 浙 皖 贛 的 軍 事, 積 極 布 置 上 海 至 湖 口 間 的 長 江 防 務, 同 時, 蔣 介 石 任 命 朱 紹 良 為 福 建 省 主 席 兼 福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免 去 李 良 榮 福 建 省 主 席 的 職 務, 任 命 張 群 為 重 慶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余 漢 謀 為 廣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陳 誠 為 台 灣 省 主 席 兼 警 備 司 令, 蔣 經 國 為 台 灣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所 有 這 些 人 事 調 整, 均 為 蔣 介 石 引 退 後 得 以 在 幕 後 操 縱 所 作 的 精 心 安 排, 陳 誠 在 會 上 慷 慨 陳 詞, 極 力 申 述 蔣 介 石 不 宜 下 野 的 種 種 理 由, 誓言 與 共 黨 奮 戰 到 底! 湯 恩 伯 也 在 會 上 誇 口 說 : 國 軍 在 京 滬 杭 地 區 尚 集 結 有 四 五 十 萬 大 軍, 經 過 整 頓, 有 上 海 空 軍 的 支 援, 可 與 共 軍 隔 江 對 峙, 確 保 江 南 半 壁 河 山, 估 計 美 蘇 必 將 爆 發 第 三 次 世 界 大 戰, 我 們 要 等 待 時 機, 徐 圖 恢 復。 當 陳 儀 聽 到 李 良 榮 去 職, 心 頭 為 之 一 沉, 他 認 為 李 良 榮 是 自 己 的 老 部 下, 會 聽 自 己 的 話, 故 而 曾 設 想 過 把 浙 江、 上 海、 江 蘇、 福 建 都 聯 合 起 來, 爭 取 局 部 和 平, 江 蘇 省 政 府 主 席 王 懋 功 先 被 撤 職, 現 在 李 良 榮 又 被 免 職, 陳儀 大 有 失 去 左 膀 右 臂 之 痛。 當 著 蔣 介 石 的 面, 陳儀 直 陳 己 見 : 總 統 以 國 事 為 重, 能 激 流 勇 退, 此 乃 適 當 其 時 矣! 蔣 介 石 聽 了 陳 儀 這 一 不 合 拍 的 話, 緘 口 不 言。 1949 年 1 月 21 日 下 午 4 時, 蔣 介 石 倉 皇 辭 廟, 離 開 了 南 京, 下 午 5 時 40 分, 蔣 介 石 的 專 機 降 落 在 杭 州 筧 橋 機 場, 陳儀 亦 同 機 到 杭, 是 晚, 陳儀 在 西 泠 橋 畔 的 樓 外 樓 設 宴 為 蔣 介 石 接 風 洗 塵, 以 盡 地 主 之 誼, 出 席 作 陪 的, 有 同 機 到 達 的 蔣 經 國 和 總 統 府 第 三 局 局 長 俞 濟 時, 還 有 奉 命 趕 到 的 陳誠, 杭 州 樓 外 樓 餐 廳 有 一 道 名 菜 叫 西 湖 醋 魚, 蔣 介 石 過 去 每 次 到 杭 州, 都 要 品 嚐 這 道 富 有 家 鄉 風 味 的 佳 餚, 今 天 則 不 同, 心 事 滿 腹, 食 不 甘 味, 面 對 剛 端 上 桌 的 西 湖 醋 魚, 蔣 介 石 視 若 無 睹, 善 於 察 言 觀 色 的 陳 誠、 俞 濟 時 等 人, 在 勸 蔣 吃 菜、 喝 酒 時, 都 說 些 阿 諛 逢 迎 的 話, 陳 儀 卻 心 直 口 快 口 不 擇 言, 在 勸 蔣 吃 魚 時 說 : 蔣 先 生, 俗 話 說 : 拿 得 起, 放 得 下, 來嚐嚐 西 湖 醋 魚 的 味 道 吧! 陳 儀 這 句 極 普 通 的 話, 卻 戳 到 了 蔣 介 石 的 隱 痛, 蔣 的 臉 色 由 青 轉 紅, 由 紅 轉 白, 一 怒 之 下, 拂 袖 而 起, 說 一 聲 : 不 吃 了, 走! 就 悻 悻 然 離 席 而 去。 國 民 黨 華 北 剿 總 總 司 令 傅作義, 接 受 中 共 地 下 黨 的 爭 取,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的 談 判, 雙 方 達 成 協 議, 1949 年 1 月 22 日, 傅 作 義 正 式 宣 布 接 受 和 平 改 編, 並 公 布 了 北 平 和 平 解 放 的 實 施 辦 法 條 文, 同 日, 南 京 國 民 黨 的 中 央 社 也 公 布 了 傅 作 義 關 於 北 平 和 平 解 放 的 文 告, 幾 乎 是 同 時, 陳儀 接 到 傅 作 義 將 軍 從 北 平 發 來 的 起 義 通 電, 陳儀 立 即 覆 電 說 : 某 日 電 敬 悉, 其 中 一 個 敬 字, 充 分 表 達 了 陳 儀 對 傅 作 義 將 軍 起 義 行 動 的 敬 佩 與 贊 賞。 1949 年 1 月 29 日, 是 農 曆 己 丑 年 正 月 初 一, 新 春 佳 節, 陳儀 仍 忙 於 籌 劃 浙 江 和 平 解 放 和 爭 取 湯 恩 伯 同 時 起 義 的 大 事, 顧 不 上 歡 度 新 年, 30 日 晚 上, 他 親 筆 開 列 了 起 義 的 具 體 條 款 等, 忙 完 了 這 一 切, 他 長 吁 一 口 氣, 這 一 下 總 算 可 以 稍 為 歇 息 了, 然 而, 他 又 想 到, 按 照 中 國 的 傳 統 習 俗, 出 於 禮 節, 應 該 到 溪 口 去 一 趟, 向 蔣 介 石 拜 個 年, 正 月 初 四, 陳 儀 來 到 溪 口, 陳儀 侍 母 至 孝, 他 深 知 蔣 介 石 也 非 常 孝 敬 母 親, 因 而 兩 人 同 到 後 山 蔣 母 墓 前 拜 謁, 回 到 慈 庵 會 客 室 坐 定 後, 蔣 介 石 先 開 口, 問 陳儀 : 浙 江 近 日 局 勢 如 何? 陳儀 回 答 說 : 前 方 退 下 來 的 部 隊, 軍 紀 敗 壞, 搞 得 社 會 很 不 安 寧, 民 心 厭 戰, 盼 望 和 談 成 功, 這 個 仗, 無 論 如 何 不 能 再 打 了, 蔣 介 石 聽 了, 面 有 不 悅 之 色, 於 是 旁 敲 側 擊 地 說 : 抗 戰 勝 利 到 現 在, 短 短 三 年 時 間, 我 們 為 什 麼 會 弄 到 今 天 這 個 地 步? 依 我 看, 部 隊 軍 紀 廢 弛, 上 下 離 心, 士 無 鬥 志, 這 的 確 是 我 們 軍 事 上 失 敗 的 原 因 所 在, 但 共 產 黨 和 追 隨 他 們 的 一 些 黨 派, 對 本 黨 和 我 本 人 進 行 種 種 攻 擊, 極 盡 造 謠 誣 蔑 之 能 事, 更 可 惡 的 是 我 們 黨 內 也 有 一 些 人 隨 聲 附 和, 離 心 離 德, 實 在 令 人 痛 心 之 至, , 老 百 姓 不 明 真 相, 聽 信 謠 言, 受 了 共 產 黨 蠱 惑, 我 們 要 多 作 解 釋, 只 要 我 們 全 黨 團 結 一 致, 同 心 同 德, 是 可 以 救 亡 圖 存, 重 振 雄 風 的, 陳儀 聽 了 蔣 介 石 一 番 話, 心 中 很 不 以 為 然, 仍 然 率 直 陳 言 : 打 敗 仗, 固 然 由 於 軍 隊 士 氣, 但 民 心 為 本, 古 人 說, 民 猶 水 也, 水 可 載 舟, 亦 可 覆 舟, 我 們 應 該 從 民 眾 的 利 益 出 發, 採 取 順 乎 民 心 適 應 時 局 變 化 的 方 針, 國 事 至 此, 我 看 不 改 弦 易 轍 是 不 行 了, 停 頓 一 下, 陳 儀 鼓 起 勇 氣, 毅 然 說 : 如 果 蔣 先 生 能 出 國 一 遊, 待 將 來 大 局 底 定, 再 行 回 國, 我 看 於 國 於 民 於 先 生 本 人, 都 是 有 百 利 而 無 一 害 的, 蔣介石 聽 了, 心 中 陡 然 升 起 怒 火, 他 拉 長 了 臉, 很 不 高 興 地 說 : 茲 事 體 大, 容 以 後 從 長 計 議 吧! 陳 立 夫 和 俞 濟 時 正 好 此 時 相 偕 而 入, 他 們 與 陳儀 互 致 新 年 祝 賀 後, 俞濟時 先 開 口 : 公 洽 先 生 想 已 經 看 到, 中 共 提 出 八 項 先 決 條 件, 哪 是 什 麼 和 談, 完 全 是 要 我 們 投 降, 訂 城 下 之 盟, 所 以 來 這 裡 的 很 多 省 市 長 官 商 量, 擬 了 一 份 通 電, 要 求 總 裁 復 出, 重 新 視 事, 領 導 全 黨 和 中 共 作 鬥 爭, 多 數 省 市 長 官 已 在 電 文 上 聯 袂 簽 了 名, 公 洽 先 生 德 高 望 重, 如 你 同 意, 請 你 為 首, 領 銜 發 出 通 電, 擁 戴 總 裁 重 新 出 山, 俞 濟 時 說 完, 即 將 通 電 稿 交 到 陳儀 手 中, 陳 儀 接 過 通 電 稿, 仔 細 看 過 一 遍, 此 時 陳立夫 插 話 說 : 中 共 氣 勢 咄 咄 逼 人, 口 口 聲 聲 要 懲 辦 戰 犯, 完 全 是 要 把 我 們 置 於 死 地, 國 事 維 艱, 只 有 蔣 先 生 東 山 再 起, 才 能 力 挽 狂 瀾 於 既 倒, 故 而 各 省 市 長 官 商 議, 一 致 懇 請 蔣 先 生 重 執 牛 耳, 希 望 公 洽 兄 能 帶 個 頭, 於 黨 於 國, 功 莫 大 焉! 陳儀 內 心 是 不 同 意 通 電 內 容 的, 但 從 策 略 上 考 慮, 畢 竟 不 便 直 接 拒 絕, 他 略 為 沉 思 後 婉 轉 地 說 : 對 通 電 文 稿, 我 沒 有 意 見, 各 省 市 長 官 既 已 簽 了 名, 也 就 代 表 了 我 的 想 法, 我 就 不 用 簽 名 了 吧! 不 過, 愚 意 認 為, 蔣 先 生 不 久 前 已 向 國 內 外 鄭 重 宣 告 引 退, 言 猶 在 耳, 現 在 再 行 復 出, 豈 不是 自 食 其 言? 怎 能 昭 信 於 天 下? 為 蔣 先 生 個 人 的 聲 名 計, 這 份 通 電 是 否 發 表, 恐 怕 值 得 考 慮。 後 來, 果 然 如 陳儀 所 言, 這 份 通 電 始 終 未 敢 公 開 發 表,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記 者 獲 悉 陳儀 從 溪 口 拜 年 回 來, 想 打 聽 一 些 有 關 時 局 的 最 新 消 息, 即 對 陳儀 進 行 了 一 次 採 訪, 記 者 問 : 陳 主 席 去 溪 口 面 謁 蔣總裁, 請 問 總 裁 對 時 局 有 何 看 法? 陳儀 答 : 蔣 先 生 已 經 引 退, 返 回 故 里 小 住, 我 這 次 去 溪 口 拜 年, 純 屬 禮 儀 性 質, 關 於 時 局, 諸 位 可 看 看 南 京 李 代 總 統 近 日 的 言 論, 記 者 請 陳儀 評 論 一 下 目 前 國 共 雙 方 即 將 進 行 的 和 平 談 判, 陳儀 說 : 國 共 雙 方 應 拿 出 和 平 的 勇 氣, 一 切 從 民 眾 利 益 出 發, 立 即 停 戰, 以 順 民 心, 當 記 者 問 及 浙 江 在 當 今 形 勢 下 應 取 何 種 方 針 的 問 題 時, 陳儀 直 率 地 說 : 我 們 擬 採 取 以 人 民 利 益 為 重, 適 應 時 局 變 化 的 方 針, 概 而 言 之, 九 個 字, 即 : 順潮流, 保和平, 不要戰! 接 見 快 結 束 時, 陳儀 再 一 次 強 調 說 : 時 局 如 斯, 我 們 要 有 勇 氣 認 錯, 要 有 勇 氣 改 過, 要 說 我 對 時 局 的 看 法, 一 言 以 蔽 之, 曰 變, 變則通, 通則久, 不 變 是 不 行 的, 我 們 紹 興 有 句 俗 話, 叫 做 船 到 橋 門 自 會 直, 且 讓 我 們 順 應 時 代 的 潮 流 前 進 吧! 第 三 節 聯絡時人反蔣 1948 年 4 月 初, 當 陳 儀 從 南 京 晉 謁 蔣 介 石 回 滬, 陳 湯 密 商 要 否 來 浙 的 大 計 時, 湯 恩 伯 說 : 老 師, 這 次 你 如 能 東 山 再 起, 我 意 可 另 做 打 算, 有 機 會 必 須 反 蔣! 1948 年 冬 初, 國 民 黨 軍 在 東 北 全 軍 覆 沒, 濟 南 易 手, 淮 海 戰 役 打 響, 蔣 家 王 朝 危 在 旦 夕, 在 淮 海 前 線, 黃 百 韜 兵 團 被 圍 以 後, 蔣 介 石 孤 注 一 擲, 急 忙 調 黃 維 的 第 12 兵 團 從 豫 南 開 往 徐 州, 增 援 該 兵 團 主 力 第 85 軍, 由 軍 長 吳 紹 周 率 領 從 廣 水 出 發, 行 進 途 中, 吳 紹 周 接 到 老 上 司 湯 恩 伯 從 衢 州 派 人 送 來 的 一 封 密 函, 大 意 謂 : 要 吳 掌 握 好 部 隊, 必 要 時, 可 不 聽 命 令, 軍 人 以 服 從 命 令 為 天 職, 這 不 聽 命 令 四 個 字 的 分 量 有 多 重, 它 意 味 著 什 麼, 吳 紹 周 等 帶 兵 軍 官 是 心 領 神 會 的! 後 來, 第 110 師 師 長 廖 運 周 在 淮 海 前 線 率 5000 餘 人 舉 行 戰 場 起 義, 第 23 師 師 長 黃 子 華 率 部 投 誠, 他 們 採 取 這 樣 的 行 動, 原 因 固 然 很 多, 但 軍 長 吳 紹 周 斷 言, 這 與 他 們 看 到 湯 恩 伯 這 封 密 信 有 一 定 關 係, 湯 恩 伯 給 老 部 下 寫 這 封 密 函, 表 明 他 不 僅 已 與 陳儀 一 起 密 謀 反蔣, 而 且 把 手 伸 到 了 他 的 老 部 隊, 主 動 策 動 其 老 部 下 反蔣。 1949 年 1 月 22 日, 蔣介石 引 退 後 的 第 二 天, 李 宗 仁 發 表 就 任 代 總 統 文 告, 表 示 願 意 與 中 國 共 產 黨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並 指 派 邵 力 子、 張 治 中、 黃 紹 竑、 彭 昭 賢、 鐘 天 心 5 人 為 和 談 代 表, 到 北 平 去 的 和 談 代 表, 每 人 可 帶 3 個 顧 問, 陳儀 獲 得 這 一 消 息 後, 為 了 了 解 和 平 談 判 的 具 體 進 展 情 況, 特 別 是 為 了 爭 取 浙 江 的 局 部 和 平, 特 致 電 與 其 私 交 甚 篤 並 同 在 政 學 系 的 黃紹竑, 要 求 派 浙 保 安 司 令 部 高 參 洪 集 成 至 黃 身 邊, 搜 集 和 打 聽 情 況, 黃 紹 竑 覆 電 同 意, 但 由 於 兵 荒 馬 亂, 鐵 路 運 輸 繁 忙, 從 杭 州 到 南 京 走 了 5 天, 而 黃 紹 竑 已 到 上 海, 待 洪 趕 到 上 海 時, 黃 已 飛 往 北 平, 陳儀 這 一 願 望 未 能 實 現, 中 共 中 央 主 席 毛 澤 東 於 1949 年 1 月 14 日 發 表 的 關 於 時 局 的 聲 明 中, 鄭 重 提 出, 為 了 結 束 戰 爭, 實 現 真 正 的 和 平, 減 少 人 民 的 痛 苦, 中 國 共 產 黨 願 意 與 國 民 黨 政 府 及 其 他 任 何 地 方 政 府 和 軍 事 集 團, 在 八 項 條 件 的 基 礎 上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中 共 這 一 表 示, 使 陳儀 受 到 很 大 的 鼓 舞, 特 別 是 北 平 和 平 談 判 的 成 功, 更 加 堅 定 了 陳儀 爭 取 浙 江 局 部 起 義 的 信 心, 時 屆 隆 冬, 氣 候 嚴 寒, 但 陳儀 的 心 是 火 熱 的, 每 天 都 在 思 考 著 起 義 這 件 大 事, 一 天, 他 將 沈 仲 九、 胡 允 恭 秘 密 請 到 寓 所, 在 樓 上 關 起 門 來 進 行 磋 商, 胡 允 恭 代 表 地 下 黨 提 出 : 解 放 軍 百 萬 雄 師 已 飲 馬 長 江 向 江 南 進 軍, 把 偉 大 的 人 民 解 放 戰 爭 進 行 到 底, 是 中 共 在 1949 年 新 年 獻 詞 中 提 出 的 號 召, 不 管 和 平 談 判 進 行 得 怎 樣, 解 放 軍 總 是 要 渡 江 的, 浙 江 北 臨 京 ( 南 京 ) 滬, 湯 恩 伯 坐 鎮 上 海, 指 揮 京 滬 杭 戰 事, 手 下 有 幾 十 萬 部 隊, 公 洽 先 生 想 在 浙 江 舉 義, 如 果 再 能 策 動 湯 恩 伯 一 同 起 義, 那 樣 我 軍 即 可 和 平 渡 江, 京 滬 杭 地 區 可 以 兵 不 血 刃 宣 告 和 平 解 放, 這 對 中 國 人 民 的 解 放 事 業 是 有 利 的, 而 且 將 是 一 個 重 大 的 貢 獻, 陳儀 回 憶 起 前 些 日 子 和 湯 恩 伯 的 一 次 推 心 置 腹 的 談 話 : 長 江 那 麼 長, 怎 麼 能 守 得 住! 大 勢 已 去, 不 是 一 條 長 江 能 擋 得 住 共產黨 的, 與 其 將 來 束 手 就 擒, 身 敗 名 裂, 作 階 下 囚, 不 如 早 作 打 算, 還 能 成 為 人 家 的 座 上 客, 恩 伯, 你 應 當 為 自 己 的 前 途 著 想, 放 棄 防 守 長 江 的 打 算, 及 早 率 部 隊 起 義, 陳 儀 曾 經 對 胡 允 恭 鄭 重 表 示 過 : 我 已 垂 垂 七 十 之 年, 難 道 想 到 共 產 黨 那 裡 投 機 嗎! 陳 儀 並 不 想 借 起 義 以 營 私, 以 起 義 兵 馬 眾 多 為 籌 碼, 向 中 共 討 價 還 價, 獲 得 更 高 的 職 位, 但 他 想 到 湯 恩 伯 尚 戴 著 一 頂 戰 犯 的 帽 子, 憑 他 和 湯 的 至 交 情 誼, 在 此 關 鍵 時 刻 再 拉 湯 一 把, 策 動 其 歸 向 人 民, 不 僅 能 取 消 戰 犯 名 義, 且 能 獲 得 相 當 職 位, 用 他 的 話 說, 就 是 對 湯 恩 伯 再 提 挈 一 次, 豈 不 善 莫 大 焉! 陳 儀 決 定 派 正 在 浙 江 大 學 史 地 研 究 室 工 作 的 親 外 甥 丁 名 楠 去 上 海, 給 湯 恩 伯 送 他 的 親 筆 信 和 他 與 中 共 方 面 擬 定 的 起 義 條 件, 1949 年 1 月 27 日 清 晨, 丁 名 楠 匆 匆 從 浙 大 趕 到 石 塔 兒 頭 陳 公 館, 上 樓 後, 丁 名 楠 看 到 陳儀 正 與 沈 仲 九 低 聲 密 談, 神 態 凝 重, 似 乎 在 商 量 和 決 定 重 大 問 題, 陳儀 見 丁 名 楠 應 召 來 到, 即 對 丁 說 : 有 件 重 要 事 情, 你 去 上 海 走 一 趟, 把 信 交 給 湯 恩 伯, 說 著, 即 把 信 交 給 丁 名 楠, 丁 接 過 信 一 看, 內 容 簡 短, 說 丁 是 陳 的 外 甥, 到 上 海 晉 謁 崇 階, 請 予 延 見, 在 另 外 一 張 不 大 而 又 很 舊 的 土 紙 上, 開 列 了 五 條 : 甲 : 一 釋 放 政 治 犯 ;二 停 止 修 築 工 事; 三 保 護 一 切 屬 公 財 物, 不 得 破 壞 ;乙 : 一 按 照 民 主 主 義 原 則, 改 編 所 屬 部 隊; 二 取 消, 給 予 相 當 職 位 ,丁 名 楠 深 知 陳 儀 與 湯 恩 伯 的 關 係, 但 他 從 未 見 過 湯 恩 伯, 當 即 向 陳 儀 提 出 如 何 找 湯 ,陳 儀 說 : 恩 伯 住 在 上 海 法 租 界 蒲 石 路, 你 一 打 聽 就 能 找 到 湯 公 館, 明 天 傍 晚 你 直 接 到 他 家 裡 去, 我 已 經 在 電 話 中 聯 繫 好 了, 屆 時 恩 伯 會 在 家 等 你, 交 代 完 畢, 陳 儀 又 對 丁 名 楠 說 : 樓 下 客 廳 裡 有 位 胡 先 生, 是 毛 澤 東 派 來 的 代 表, 你 去 見 見 他, 問 他 還 有 什 麼 事, 丁 名 楠 遵 囑 下 樓, 見 到 胡 允 恭, 胡 對 丁 說 : 現 在 國 共 兩 黨 雖 在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但 解 放 軍 渡 江 南 下 勢 在 必 行, 請 公 洽 先 生 考 慮 一 下, 能 否 在 信 中 加 上 一 條 : 要 湯 恩 伯 開 放 長 江 若 干 渡 口, 迎 接 解 放 軍 渡 江, 實 現 京 滬 杭 和 平 解 放, 解 除 江 南 廣 大 人 民 倒 懸 之 苦, 丁名楠 又 回 到 樓 上, 向 陳儀 稟 報 了 胡 允 恭 的 意 見, 陳儀 略 加 思 索, 同 意 加 上 這 一 條, 但 又 說 : 不 必 寫 在 紙 上 了, 這 一 條 由 你 口 頭 向 恩 伯 提 出 就 可 以 了, 當 天, 丁 名 楠 即 乘 滬 杭 快 車 趕 往 上 海, 次 日 是 農 曆 除 夕, 下 午 5 點 半, 按 與 湯 恩 伯 事 先 電 話 約 定 的 時 間, 丁 名 楠 叩 響 了 湯 公 館 的 大 門, 湯 恩 伯 在 大 廳 裡 單 獨 接 待 丁名楠, 並 說 : 舍 下 現 正 在 搬 家, 家 眷 已 遷 往 台 灣, 所 以 家 裡 亂 糟 糟 的, 丁 名 楠 向 湯恩伯 說 明 了 來 意 後, 即 把 陳儀 的 親 筆 信 及 另 紙 開 列 的 條 款 當 面 交 給 湯 恩 伯, 並 面 告 胡允恭 補 充 的 條 款, 湯 恩 伯 仔 細 聽 完 丁 名 楠 的 話 後, 壓 低 聲 音 說 : 我 身 邊 蔣的耳朵很多, 陳 主 席 來 信 所 說 之 事, 時 機 尚 未 成 熟, 你 可 先 回 去 面 覆 陳 主 席, 近 日 內 我 將 去 杭 州 一 行, 一 切 待 見 面 時 再 作 商 議, 1 月 29 日, 丁 名 楠 回 杭 州 向 陳儀 報 告 面 見 湯恩伯 的 經 過, 說 湯 恩 伯 近 日 將 來 杭 面 洽 一 切, 陳儀 聽 後, 甚 為 欣 喜, 可是 時 過 一 周, 湯 恩 伯 卻 遲 遲 未 至, 陳儀 再 派 丁 名 楠 去 滬 見 湯, 並 說 胡 允 恭 也 要 去 見 湯, 丁名楠 第 二 次 到 湯 公 館, 又 與 湯 單 獨 見 面, 送 上 陳儀 的 親 筆 信 : 恩伯 弟 台 如 晤 : 茲 丁 名 楠 來 滬, 面 陳 一 切, 請 與 洽 談, 再 舊 屬 胡邦憲, 擬 來 晉 謁, 請 予 延 見, 至 胡 君 經 歷, 囑 由 名 楠 奉 告, 希 如 洽 為 荷, 順 頌 刻 安 儀 手 啟 二 月 日 ( 日 期 失 記 ) 再 為 辦 事 順 利 計, 請 由 弟 處 予 丁 名 楠 秘 書 名 義, 湯 恩 伯 看 完 信 後, 丁 名 楠 告 訴 說 : 胡 邦 憲 在 福 建 台 灣 做 過 事, 深 受 二 舅 的 賞 識 與 器 重, 他 是 中 共 地 下 黨 的 代 表, 現 在 杭 州, 想 來 見 湯 總 司 令, 湯 恩 伯 聽 後 說 : 歡 迎 胡 先 生 來 見, 隨 時 都 可 以, 接 著 裝 出 一 副 委 屈 的 樣 子 說 : 共產黨 的 電 台 還 天 天 罵 我 是 戰 犯 呢! 他 告 訴 丁名楠 : 同 意 你 當 我 秘 書, 派 令 不 日 即 可 發 下, 要 丁名楠 留 在 上 海 待 命 。 第 四 節 遭遇不測風雲 正 當 湯恩伯 反 覆 思 考 是 否 起義投共 之 際, 一 個 重 大 事 件 意 外 地 發 生 了, 從 而 徹 底 地 改 變 了 陳儀 與 湯 恩伯 最 後 的 命 運, 湯恩伯 送 走 丁名楠 後, 即 將 陳儀 的 親 筆 信 鎖 入 了 抽 屜 裡, 可是 當 他 再 次 取 閱 信 件 時, 卻 發 現 這 封 性命攸關 的 密 信 已 被 人 竊 看, 湯 恩 伯 知 道, 除 了 蔣介石 安 置 在 自 己 身 邊 的 特 務, 其 他 任 何 人 都 無 此 能 耐, 據 原 國 民 黨 保 密 局 浙 江 站 站 長 章微寒 說 : 毛森 的 妻 子 胡德珍, 在 湯恩伯 的 總 部 任 秘 書, 她 利 用 工 作 之 便 偷 看 了 這 封 密 信, 於 是 這 一 重 大 機 密 遂 為 軍統 所 掌 握, 清 朝 大 吏 胡 林 翼 說 : 要 有 菩 薩 心 腸, 要 有 屠 夫 手 段, 湯恩伯 以 此 為 座 右 銘, 作 為 自 己 為 人 處 世 的 指 針, 於 是, 湯 恩 伯 主 動 找 到 毛森, 談 了 陳儀 逼 他 投 共 這 件 事, 毛森 故 作 驚 訝, 問 湯 有 無 告 訴 過 別 人, 湯恩伯 說 : 絕 對 沒 有, 只 告 訴 你 一 人, 毛森 進 一 步 試 探 說 : 你 不 接 受 他 的 策 動, 不 理 他 算 了, 他 光 棍 一 個, 讓 他 去 投 共 好 了, 湯恩伯 裝 出 十 分 氣 憤 的 樣 子 說 : 他 不 斷 打 電 話 叫 我 去 見 他, 一 見 面 就 罵 我 不 識 時 務, 不 識 抬 舉, 他 要 我 停 止 軍 事 行 動, 說 大 勢 已 去, 不 要 作 無 望 的 掙 扎, 他 的 思 想 已 完 全 變 了, 毛森 說 : 他 年 已 古 稀, 投 共 之 後, 難 道 還 會 給 他 比 省 主 席 更 大 的 官 做 嗎? 湯恩伯 說 : 他 對 我 說, 他 並 非 為 自 己 打 算, 是 為 我 向 中 共 找 條 出 路, 再 提 拔 我 一 次, 我 向 他 表 白, 我 是 軍 人, 追 隨 蔣 公 幾 十 年, 決 不 能 棄 他 投 共, 他 罵 我 沒 有 頭 腦, 不識時務, 不 為 國 家 人 民 保 留 元 氣, 每 次 見 面, 都 痛 罵 我, 弄 得 我 無 法 向 他 解 釋, 湯恩伯 這 番 話, 真真 假 假, 真 的 地 方 是 陳儀 確 實 不 止 一 次 地 對 他 進 行 策 動, 勸 他 認 清 形 勢, 從 國 家 人 民 利 益 出 發, 揭竿起義, 投向人民 ; 假 的 地 方 是 湯恩伯 完 全 隱 瞞 了 自 己 早 就 說 過 必 須 反蔣, 也 曾 贊 同 起 義 等 言 論, 湯恩伯 與 毛森 經 過 商 量, 決 定 立 即 向 蔣介石 稟 報 這 一 大 事, 將 陳儀 的 親 筆 信, 連 同 他 親 筆 開 列 的 起 義 的 幾 項 條 件, 全 部 影 印, 原 件 送 呈 蔣介石, 影 印 件 送 給 南 京 國 防 部 長 何應欽, 此 後 何 應 欽 和 夫 人 與 陳文瑛 見 面 時, 第 一 句 話 即 是 : 你 父 親 真 是 個 老 好 人, 怎 麼 去 和 湯恩伯 搞 在 一 起, 湯 把 你 父 親 給 他 的 條 子 到 處 給 人 家 看, 毛 森 建 議 派 毛人鳳 前 往 溪 口 執 行 這 一 任 務, 毛人鳳 面 謁 湯恩伯 受 領 任 務, 湯 向 他 詳 述 了 事 情 的 來 龍 去 脈, 要 他 當 面 向 蔣介石 稟 報, 最 後, 湯 恩 伯 說 : 務 請 毛 先 生 代 向 委座求情, 請 委 座 念 及 陳儀 和 我 一 生 關 係 親 密, 保 全 陳儀 一 命, 這 是 我 的 唯 一 要 求。 1949 年 春 節 後, 國 民 政 府 國 防 部 突 然 任 命 周喦 為 浙 江 警 備 司 令 ,警 備 司 令 部 與 省 政 府 是 平 行 機 構, 有 人 提 醒 陳儀 注 意 提 防, 他 不 以 為 意 淡 然 置 之 ,周喦 的 父 親 在 陳儀 手 下 當 過 營 長, 周喦 長 大 後, 想 進 陸 軍 大 學 深 造, 苦 無 門 路, 當 時 陳儀 任 軍 政 部 次 長, 看 在 其 父 的 情 面 上, 將 周喦 保 送 進 陸 大, 因 此 周 喦 對 陳 儀 執 父 輩 禮, 畢 恭 畢 敬, 陳儀 憑 著 自 己 在 軍 政 界 的 元 老 地 位, 根 本 未 把 周喦 放 在 眼 裡, 他 何 曾 想 到 此 乃 蔣介石 埋 下 的 一 個 伏 筆, 當 陳 儀 得 悉 程潛 明 令 停 止 在 湖 南 徵 兵, 以 推 動 和 談 以 後, 為 促 進 和 平 起 義 並 從 愛 護 家 鄉 青 年 出 發, 也 決 定 在 浙 江 停止徵兵, 並 向 南 京 李宗仁 政 府 正 式 建 議 予 以 批 准, 一 次 會 議 上,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主委 張強 吹 噓 國 際 反 共 力 量 日 益 強 大, 國 家 的 統 一 和 軍 隊 的 紀 律 一 定 要 保 持, 戡 亂 決 心 不 可 動 搖 等 等, 陳儀 針 鋒 相 對 地 予 以 駁 斥, 說 : 對 日 作 戰, 創 痛 巨 深, 萬 萬 不 可 再 打 內 戰, 此 後 應 同 心 同 力, 促 進 國 共 和 談, 陳 儀 的 話 音 剛 落, 台 下 熱 烈 鼓 掌, 壓 過 了 對 張強 說 話 的 反 應, 會 後 不 少 人 感 慨 地 說 : 足 見 人 心 之 所 向, 2 月 中 旬 某 日 下 午, 陳儀 在 浙 江 省 政 府 主 席 辦 公 室 召 集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參 議 員 呂 公 望, 曾 任 國 民 黨 司 法 部 常 務 次 長 的 余紹宋, 民 社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執 委 盧菊人 等 集 會, 陳儀 首 先 神 情 嚴 肅 地 說 : 要 蔣介石 全 面 接 受 中 共 提 出 的 八 項 和 平 條 件, 是 不 可 能 的 ,現 請 三 位 來 商 議, 本 省 準 備 單 獨 接 受 中 共 和 平 談 判 條 件, 使 我 省 同 胞 得 到 安 寧 養 息, 田 園 廬 舍 免 遭 破 壞 ,說 畢 眼 望 三 人, 希 望 他 們 發 表 意 見, 予 以 支 持 ,盧菊人 第 一 個 發 言 : 只 要 能 停 止 內 戰, 以 免 生 靈 塗 炭, 我 首 先 贊 成, 接 著 呂公望、 余紹宋 也 先 後 發 言, 表 示 擁 護 陳儀 這 一 倡 議, 陳儀 又 談 了 一 些 情 況, 最 後 鄭 重 地 說 : 事 關 重 大, 軍 事 方 面 由 我 布 置, 民 情 方 面 請 在 座 三 位 策 應, 務 必 保 證 社 會 安 定, 和 平 解 放 能 順 利 實 現 ,決 定 後, 4 人 簽 名 以 示 共 同 負 責, 此 時, 陳儀 仍 翹 首 以 待, 盼 望 湯恩伯 來 杭 面 商 起 義 大 計, 同 時, 陳儀 亦 曾 幾 次 打 電 話 給 湯恩伯, 湯恩伯 仍 一 如 既 往, 客 客 氣 氣 地 予 以 敷 衍, 使 陳儀 對 他 始 終 深 信 不 疑 ,丁 名 楠 在 上 海 等 候 委 任 令 時, 胡允恭 曾 兩 次 赴 陳儀 在 滬 寓 所 與 丁 接 頭, 聯 繫 面 見 湯恩伯 策 動 其 起 義 之 事, 為 穩 妥 計, 胡 允 恭 始 終 未 確 定 去 見 湯 恩 伯 的 具 體 日 期 ,第 二 次 接 頭 時, 胡允恭 對 丁名楠 說 : 我 去 警 備 司 令 部 找 熟 人, 發 現 有 人 監 視 我 的 行 動, 我 趁 車 多 人 雜 之 機, 擠 上 公 共 汽 車, 總 算 擺 脫 特 務 的 跟 蹤 ,看 來, 我 在 上 海 的 行 動 有 人 注 意, 可 能 暗 中 盯 梢, 必 須 引 起 高 度 警 惕, 丁 名 楠 聽 後, 亦 補 充 說 新 近 發 生 的 一 件 怪 事 : 這 兩 天, 警 備 司 令 部 曾 派 人 來 看 過 陳 公 館 的 房 子, 都 是 些 生 人, 看 來 事 情 有 點 怪, 不 知 是 為 什 麼? 胡 允 恭 憑 他 多 年 來 地 下 工 作 的 經 驗, 立 即 意 識 到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果 斷 地 對 丁 名 楠 說 : 看 來 出 事 了! 今 後 我 不 能 再 來 志 安 坊 看 你 我 們 ,接 頭 聯 繫 的 時 間 和 地 點, 另 行 決 定, 完 成 任 務 後, 丁 名 楠 急 忙 趕 回 杭 州, 向 陳儀 報 告 二 見 湯 恩 伯 的 經 過, 特 別 講 了 警 備 司 令 部 派 人 到 志 安 坊 陳儀 家 中 察 看 房 子, 胡 允 恭 受 到 陌 生 人 跟 蹤 監 視 等 情 況, 但 陳儀 聽 後 並 未 引 起 足 夠 的 重 視, 胡 允 恭 向 地 下 黨 負 責 人 吳克堅 匯 報 近 日 發 生 的 種 種 異 常 情 況 ,吳克堅 頷 首 沉 思 後, 非 常 肯 定 地 說 : 看 來 情 況 有 些 變 化, 你 暫 時 不 要 去 見 湯 恩 伯, 等 消 息 進 一 步 探 實 後, 再 作 決 定, 吳克堅 第 二 天 便 從 內 線 方 面 獲 得 情 報, 他 於 次 日 黎 明 時 趕 到 胡 允 恭 家 說 : 消 息 已 證 實, 湯恩伯 背 叛 了 陳儀, 已 向 蔣介石 告 密, 你 不 能 再 去 見 湯 恩 伯, 這 是 黨 的 指 示 ,你 還 必 須 立 即 動 身, 趕 往 杭 州, 向 陳儀 先 生 詳 細 說 明 事 變 經 過, 如 有 可 能, 請 他 迅 速 從 筧 橋 機 場 乘 飛 機 去 江 北 ( 陳儀 到 南 京 開 會 通 常 都 乘 飛 機 ) , 只 要 一 過 江, 他 的 安 全 我 方 完 全 負 責, 胡 允 恭 根 據 吳克堅 的 指 示, 立 即 乘 特 快 列 車 趕 到 杭 州, 面 見 陳儀, 通 報 地 下 黨 所 偵 悉 的 情 況, 陳儀 神 情 嚴 肅, 全 神 貫 注 地 聽 完 胡 允 恭 講 述 的 一 切, 鄭 重 其 事 地 說 : 貴 黨 的 消 息, 一 定 是 有 來 源 的, 但 依 我 看 來, 你 們 可 能 太 小 心, 太 多 疑 了, 哪 裡 會 有 這 樣 的 事?! 恩 伯 和 我 的 關 係, 你 是 知 道 的, 他 簡 直 就 像 我 的 親 兒 子, 他 恨蔣, 恨陳誠, 恨胡宗南, 何 況 反 蔣, 亦 是 他 首 先 提 出 來 的, 和 我 不 止 一 次 地 談 過, 他 和 我 關 係 這 樣 深, 如 果 不 贊 成, 完 全 可 以 直 接 向 我 建 議 停 止 這 一 行 動, 何 必 出 賣 我 呢?! 接 著, 他 又 對 胡允恭 說 : 貴 黨 這 個 消 息, 很 可 能 出 於 毛 森 之 流 的 造 謠, 陳儀 憶 起 前 些 日 子 發 生 的 一 件 事 情, 在 丁名楠 往 上 海 給 湯恩伯 送 密 信 後 的 幾 天,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上 登 了 一 則 消 息, 說 丁 名 楠 到 上 海 後, 在 火 車 北 站 被 特 務 抄 獲 了 密 信, 此 信 已 送 到 中 統 特 務 頭 子 陳立夫 手 中, 陳立夫 親 自 飛 往 溪 口, 把 信 件 呈 交 給 蔣介石, 當 陳儀 看 到 這 則 消 息 時, 心 中 驚 疑, 立 即 與 到 滬 的 丁 名 楠 通 電 話, 知 他 安 然 無 恙, 心 中 一 塊 石 頭 才 落 地, 後 來 丁 名 楠 安 全 返 杭, 更 證 明 特 務 分 子 慣 於 無 中 生 有, 造 謠 生 事, 而 今 誰 又 能 保 證 這 一 切 不 是 特 務 的 故 技 重 演? 胡 允 恭 再 一 次 提 醒 陳儀 : 聽 說 蔣經國 到 滬 後, 經 與 湯 恩 伯 密 談, 湯 已 將 家 眷 送 去 台 灣, 陳儀 仍 不 以 為 然 地 解 釋 說 : 這 不 是 什 麼 新 聞, 他 事 先 已 電 話 告 訴 我, 家 眷 送 去 還 可 以 接 回 來 的 ,胡 允 恭 見 陳儀 不 聽 勸 說, 焦 急 萬 分, 又 去 找 沈仲九, 希 望 他 出 面 力 勸 陳儀 迅 速 離 杭, 不 料 沈 仲 九 對 此 消 息 亦 不 相 信, 並 向 胡 解 釋 說 : 湯恩伯 與 老蔣 的 關 係, 完 全 是 靠 公 洽 推 薦 和 介 紹 的, 他 們 關 係 至 密, 無 以 復 加, 反蔣 是 他 們 的 共 同 主 張, 試 問 湯 恩 伯 何 故 要 出 爾 反 爾, 自 食 其 言, 中 途 變 卦, 出 賣 朋 友 呢! 胡 允 恭 見 左 勸 右 勸 均 無 濟 於 事, 又 匆 匆 去 滬, 向 地 下 黨 匯 報 ,吳克堅 非 常 肯 定 地 指 示 說 : 我 們 掌 握 的 消 息 絕 對 可 靠, 沒 有 絲 毫 可 疑 ,你 再 冒 一 次 風 險, 速 去 杭 州 ,再 次 面 見 陳儀 先 生, 無 論 如 何 要 向 他 說 清 這 件 事, 請 他 務 必 認 清 湯 恩 伯 已 完 全 投 靠 蔣 介 石, 請 陳儀 先 生 放 棄 舊 的 觀 念, 認 清 利 害, 迅 速 設 法 躲 避, 如 不 聽 勸 告, 很 可 能 遭 到 毒 手, 那 時 將 會 後 悔 莫 及, 胡 允 恭 不 辭 辛 勞, 又 連 夜 趕 到 杭 州, 再 次 向 陳儀 忠 告 說 : 我 們 黨 沒 有 百 分 之 百 的 把 握, 是 不 會 這 樣 決 定 的, 務 請 公 洽 先 生 三 思! 你 如 不 馬 上 過 江, 或 設 法 躲 避, 是 要 出 大 問 題 的, 後 果 將 不 堪 設 想! 可 是 陳儀 仍 固 執 己 見, 對 胡允 恭 說 : 我 和 恩 伯 有 三 十 多 年 的 交 情, 比 和 你 的 交 情 還 要 久, 我 既 然 相 信 你, 當 然 也 相 信 恩伯, 不 會 有 什 麼 問 題 的, 我 們 還 經 常 通 電 話 呢! 在 地 下 黨 力 勸 陳 儀 迅 速 脫 離 險 境 的 同 時, 蔣介石 於 溪 口 也 盤 算 著 對 陳儀 的 處 置 方 針 ,當 蔣 介 石 看 到 毛 人 鳳 專 程 送 來 的 陳 儀 致 湯 恩 伯 的 親 筆 信 及 陳 儀 親 筆 開 列 的 五 項 起 義 條 款 等 通 匪 證 據 後, 大 發 雷 霆, 立 即 致 電 湯 恩 伯, 對 其 忠 心 表 示 嘉 勉, 囑 其 在 軍 事 上 作 好 部 署, 並 提 出 繼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的 人 選, 經 過 反 覆 磋 商, 決 定 以 京 滬 杭 警 備 副 總 司 令 兼 浙 江 警 備 司 令 周喦 繼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一 切 內 定 以 後, 蔣 即 致 電 在 廣 州 的 行 政 院 院 長 孫 科, 要 行 政 院 下 令 免 去 陳儀 的 一 切 職 務。 1949 年 2 月 17 日 早 晨, 杭 州 各 報 均 以 顯 著 的 版 面 刊 登 了 這 一 消 息, 見 報 後, 民 政 廳 長 杜偉 急 如 星 火 趕 到 陳儀 家 中, 劈 頭 就 問 : 你 辭 過 職 沒 有? 陳儀 雙 手 一 攤 說 : 沒 有 呀! 接 著 他 深 深 歎 口 氣 說 : 我 一 人 做 事 一 人 當, 想 不 到 連 累 了 你 們, 胡允恭 代 表 地 下 黨 又 冒 著 風 險, 再 一 次 登 門 看 望 陳儀, 勸 說 : 公 洽 先 生, 你 看 果 然 出 事 了! 廣 州 的 行 政 院, 唯 老 蔣 之 命 是 從, 說 明 湯 恩 伯 已 將 你 出 賣, 向 老 蔣 告 了 密, 這 是 千 真 萬 確 的, 不 能 再 懷 疑 了, 如 今 之 計, 你 趕 快 設 法 走 吧! 乘 飛 機 過 江 已 不 可 能, 轉 入 地 下 或 去 根 據 地 如 何? 但 直 到 此 時, 陳儀 還 堅 信 湯 恩 伯 不 會 出 賣 自 己, 他 對 胡 允 恭 說 : 剛 才 我 和 恩 伯 通 過 電 話, 他 說 此 事 他 事 先 一 點 也 不 知 道, 他 請 我 迅 速 移 交 後, 到 上 海 詳 談, 陳儀 還 說 : 老蔣 日 暮 途 窮, 各 省 主 席 都 要 換, 有 實 力 的 軍 人, 江 西 沈 主 席, 福 建 李 主 席, 都 是 最 近 免 職 的, 何 足 為 奇 呢! 胡 允 恭 懷 著 十 分 沉 重 的 心 情 向 陳儀 道 別, 他 心 中 有 一 種 預 感, 這 可 能 是 最 後 一 次 見 面 了, 但 陳儀 仍 表 現 得 較 為 坦 然, 他 叮 囑 胡 允 恭 說 : 你 回 上 海 後, 可 選 一 個 風 雨 較 大 的 早 晨, 與 真 如 ( 陳銘樞 ) 一 同 到 我 家 談 談, 可 見 當 時 陳 儀 心 中 仍 念 念 不 忘 反蔣大事, 對 面 臨 的 險 惡 處 境 沒 有 足 夠 的 應 變 準 備, 2 月 16 日 丁 名 楠 第 三 次 去 滬, 帶 上 行 李, 準 備 去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就 任 秘 書 之 職, 他 從 報 上 看 到 陳儀 被 免 職 的 消 息 後, 急 忙 趕 到 蒲 石 路 湯恩伯 家 中, 他 問 湯 恩 伯 說 : 浙 江 省 政 府 改 組, 舅 舅 下 了 台, 這 和 我 們 正 在 進 行 中 的 事 有 沒 有 關 係? 湯 恩 伯 連 聲 回 答 : 沒 有 關 係! 沒 有 關 係! 先 生 ( 指 陳儀 ) 早 上 已 來 電 話, 交 卸 後 即 來 上 海, 屆 時 我 們 再 面 商 一 切 ,丁 名 楠 回 到 志 安 坊 陳儀 寓 所, 又 打 電 話 到 杭 州, 向 陳儀 請 示 下 一 步 行 動, 陳儀 的 回 答 是 : 我 就 要 回 上 海, 你 就 在 上 海 等 我 來 了 詳 談 ,陳儀 常 說 : 用 人 不 疑, 疑 人 不 用, 他 的 過 分 自 信, 正 是 他 的 悲 劇 所 在, 雖 然 17 日 的 報 紙 已 公 布 陳儀 被 免 職 的 消 息, 當 天 上 午 他 仍 和 往 常 一 樣 驅 車 到 省 府 大 樓 辦 公, 在 辦 公 室, 陳儀 接 到 蔣 經 國 從 溪 口 打 來 的 電 話 ,蔣經國 故 作 驚 訝 地 問 陳 儀 : 免 去 省 主 席 是 怎 麼 回 事? 陳儀 心 中 有 氣, 冷 冷 地 回 答 : 此 事 我 事 先 一 無 所 知, 蔣 經 國 講 了 一 些 慰 問 的 話 語, 並 熱 情 邀 請 陳儀 到 溪 口 休 息, 蔣 介 石 一 貫 巧 言 令 色, 口 蜜 腹 劍, 也 假 惺 惺 地 通 過 湯 恩 伯 給 陳儀 發 來 一 份 電 報 : 湯 總 司 令 轉 公 洽 兄, 交 卸 後 請 來 溪 口 一 談, 陳儀 把 蔣 的 來 電 束 之 高 閣, 不 予 置 理, 18 日 上 午, 陳儀 在 寓 所 接 見 了 前 來 辭 行 的 侯定遠, 侯 說 : 我 已 辭 去 保 警 總 隊 長 職 務, 日 內 即 可 移 交 清 楚, 陳儀 聽 了 頷 首 說 : 我 下 台, 你 也 不 幹 了, 這 樣 也 好 我 辦 完 移 交, 即 回 上 海 家 中, 你 趕 緊 辦 完 移 交 手 續, 到 上 海 找 我, 我 還 有 事 情 要 請 你 幫 忙, 希 望 在 杭 州 不 要 耽 擱, 顯 然, 陳儀 此 時 仍 深 信 策 湯 起 義 的 機 密 尚 未 泄 露, 他 還 有 許 多 有 關 反蔣起義 的 事 情 要 做, 保 密 局 浙 江 站 根 據 上 峰 指 示, 在 陳儀 免 職 後 加 強 了 對 他 的 監 視 ,杭 州 所 有 車 站 碼 頭 及 飛 機 場 都 暗 地 派 人 看 守, 以 防 陳儀 出 逃, 當 有 人 將 此 情 況 報 告 陳儀 時, 他 低 頭 不 語, 沉 默 良 久, 2 月 21 日 上 午, 在 浙 江 省 政 府 大 禮 堂 舉 行 新 舊 省 主 席 交 接 儀 式, 陳儀 致 告 別 詞 說 : 我 這 次 到 浙 江 主 政, 前 後 8 個 月, 本 想 以 有 生 之 年 為 桑 梓 服 務, 詎 料 風 雲 變 幻, 世 事 莫 測, 夙 願 難 償, 無 顏 對 鄉 親 父 老, 也 愧 對 各 位 同 仁, 請 大 家 多 多 見 諒! 新 任 省 主 席 周喦 在 講 話 中, 對 陳儀 推 崇 備 至, 說 了 不 少 恭 維 的 話 ,儀 式 十 分 簡 單, 許 多 公 務 人 員 的 心 情 也 頗 為 沉 重, 他 們 對 這 位 心 地 厚 道 辦 事 認 真 自 奉 廉 潔 的 省 主 席, 從 內 心 深 感 欽 佩, 現 在 突 然 就 要 離 去, 無 不 產 生 戀 戀 不 舍 之 情 ,當 天 上 午 9 時, 陳儀 又 驅 車 來 到 位 於 官 巷 口 的 太 平 洋 電 影 院, 出 席 浙 江 省 和 杭 州 市 各 界 人 士 自 發 組 織 的 盛 大 歡 送 會, 隨 同 陳 儀 出 席 的, 還 有 同 時 被 免 職 的 幾 位 省 府 委 員 和 杭 州 市 市 長 任顯群, 歡 送 會 由 浙 江 大 學 老 教 授 鄭 曉 滄 任 主 席, 白 髮 蒼 蒼 的 鄭 教 授 激 動 地 說 : 我 們 浙 江 大 學 的 師 生, 從 來 沒 有 出 席 過 歡 送 達 官 貴 人 的 歡 送 會, 今 天 出 席 了, 這 是 為 什 麼? 因 為 今 天 我 們 歡 送 的 不 是 別 人, 而 是 陳主席, 我 們 歡 送 陳 主 席, 不 是 因 為 他 是 一 省 之 長, 不 是 因 為 他 是 浙 江 人, 也 不 是 因 為 他 是 我 們 浙 大 的 校 友, 而 是 因 為 他 愛國、 愛民、 愛鄉里、愛護青年! 在 熱 烈 的 掌 聲 中, 陳儀 走 上 講 台, 強 行 抑 制 著 自 己 的 感 情, 語 調 平 和 地 致 答 詞 : 我 原 先 並 不 想 來 浙 江, 因 為 蔣 先 生 一 定 要 我 來, 我 也 就 來 了, 雖 無 造 福 鄉 里 的 宏 圖 大 略, 也 想 盡 我 所 能 為 故 鄉 人 民 多 做 點 好 事, 可 是 事 與 願 違, 做 得 太 少 了, 今 天 承 蒙 各 界 熱 情 歡 送, 覺 得 十 分 慚 愧, 感 謝 大 家 的 盛 情! 接 著, 陳儀 提 出 浙 江 亟 待 要 做 的 幾 件 大 事, 希 望 後 任 者 能 一 一 予 以 解 決, 講 話 快 結 束 時, 陳儀 強 調 說 : 世 界 不 斷 革 新, 時 代 的 巨 輪 總 是 前 進 而 不 後 退, 人 民 的 力 量 是 偉 大 的! 說 到 最 後 一 句 時, 他 提 高 嗓 門, 做 了 一 個 有 力 的 手 勢, 全 場 報 以 雷 鳴 般 的 掌 聲, 陳儀 與 妻 子 陳月芳 乘 車 駛 過 西 子 湖 畔, 向 杭 城 作 最 後 的 告 別, 許 多 公 務 人 員、 學 生 和 居 民 聽 說 陳儀 今 天 離 杭, 特 地 佇 立 街 頭 為 他 送 行, 從 太 平 洋 影 院 到 艮 山 門 外 筧 橋 一 帶, 沿 途 街 道 擠 滿 了 歡 送 的 群 眾, 對 這 位 給 故 鄉 做 過 不 少 好 事, 現 在 黯 然 下 台 的 浙 江 籍 省 主 席, 市 民 懷 有 深 深 的 同 情, 汽 車 緩 緩 行 駛, 陳儀 望 著 為 他 送 行 的 民 眾, 心 中 油 然 產 生 一 種 失 落 之 感, 與 陳儀 夫 婦 同 行 的 有 秘 書 蔣 授 謙, 隨 從 副 官 王占周, 原 杭 州 市 市 長 任 顯 群 夫 婦 和 原 省 府 委 員 錢履周, 小 汽 車 沿 滬 杭 公 路 急 駛, 下 午 4 時 即 到 閔 行 渡 口, 在 渡 口 等 渡 時, 後 面 又 開 來 一 輛 小 汽 車, 內 坐 3 人, 分 別 穿 西 裝 和 中 山 裝, 看 樣 子 不 像 正 派 人, 這 是 尾 隨 跟 蹤 盯 梢 的 特 務, 車 抵 上 海 時, 陳儀 前 後 均 有 特 務 車 輛 監 視, 一 直 跟 到 北 四 川 路 志 安 坊 陳儀 家 門 口 ,次 日 親 友 盈 門, 前 來 看 望 陳 儀, 以 示 慰 問 之 意, 陳 儀 忙 於 應 酬, 無 暇 與 丁 名 楠 細 談, 但 仍 悄 悄 與 丁 名 楠 說 : 迅 速 想 法 通 知 沈仲九、 胡允 恭 等 人, 趕 快 躲 藏 起 來, 22 日 早 晨, 準 備 回 福 州 的 原 浙 江 省 政 府 委 員 錢 履 周 趕 到 陳儀 家 中 告 辭, 極 力 勸 說 道 : 上 海 不 可 久 住, 最 好 躲 避 一 下, 去 香 港 暫 住, 陳儀 說 : 我 也 知 道 要 換 一 個 地 方 住, 但 旅 費 和 生 活 費 都 得 張 羅, 一 時 還 走 不 動, 錢 表 示 今 後 不 再 入 政 界, 度 日 看 天 亮, 陳儀 點 頭 表 示 贊 同 第 五 節 終於被捕身陷囹圄 1949 年 2 月 23 日, 陳儀 67 虛歲, 是 日 上 午, 上 海 市 警 察 局 局 長 毛森 率 領 刑 事 處 長 鄭庭顯 及 特 務 20 餘 人, 氣 勢 洶 洶 地 包 圍 了 陳儀 寓 所, 他 們 早 就 察 看 過 這 裡 的 地 形, 情 況 非 常 熟 悉, 立 即 在 前 後 左 右 布 滿 了 崗 哨, 禁 止 一 切 人 員 出 入, 特 務 一 進 門, 就 繳 下 陳 儀 副 官 王占周 的 佩 槍, 隨 即 將 他 與 勤 務 兵 師滿盈 扣留 ,陳儀 聞 聲 從 樓 上 走 了 下 來, 毛森 假 惺 惺 向 陳儀 鞠 躬 行 禮, 說 : 陳 主 席, 我 奉 命 派 人 保 護 你! 陳儀 當 即 明 白 自 己 已 被 國 民 黨 特 務 扣 押 了, 態 度 鎮 定, 只 是 無 言 頷 首 而 已, 陳儀 的 五 弟 陳 公 亮 當 時 也 在 場, 特 務 本 想 扣 留 他, 經 交 涉, 毛 森 把 他 帶 到 湯 恩 伯 處, 湯 恩 伯 威 脅 陳公亮 說 : 你 不 得 將 此 事 告 知 外 人, 否 則 一 切 後 果 由 你 負 責, 我 不 能 擔 保 你 二 哥 的 生 命 安 全! 據 陳 公 亮 力 爭, 湯 恩 伯 勉 強 同 意 可 將 此 情 況 通 知 陳儀 的 女 兒 陳 文 瑛, 陳 儀 被 扣 後, 國 民 黨 當 局 考 慮 到 上 海 位 於 前 線, 將 他 關 押 在 上 海 很 不 穩 妥, 經 過 反 覆 磋 商, 擬 議 中 的 關 押 地 有 舟山、 衢州、 重慶 等 三 處, 最 後 確 定 為 衢州, 此 地 乃 湯 恩 伯 原 先 住 過 之 處, 昔 日 湯 公 館 而 今 人 去 室 空, 同 時, 毛森 曾 在 該 綏 署 當 過 情 報 處 處 長, 現 任 第 九 ( 衢州 ) 編 練 司 令 部 情 報 科 科 長 陳達, 是 毛森 的 老 部 下, 將 陳儀 羈 押 該 地, 即 完 全 置 於 特 務 控 制 之 下, 萬 無 一 失, 連 日 陰 雨, 飛 機 無 法 起 飛 陳儀 猶 如 籠 中 之 鳥, 被 看 押 在 家 中, 不 准 會 客, 不 准 外 出, 陳儀 在 上 海 住 了 7 天, 多 次 帶 信 打 電 話, 叫 湯恩伯 前 來 一 見, 湯 因 做 賊 心 虛, 始 終 避 而 不 見, 一 天, 趁 特 務 分 神 的 一 刹 那, 陳儀 悄 悄 告 訴 女 兒 陳文瑛 : 趕 快 設 法 通 知 已 回 杭 的 丁名楠 立 即 隱 蔽 ,陳儀 輕 輕 地 說 : 共產黨 真 料 事 如 神, 胡先生 不 知 怎 樣? 他 沒 有 事, 我 也 就 安 心 了, 有 一 種 傳 說, 陳儀 在 這 期 間 曾 秘 密 地 通 過 某 外 國 友 人 的 關 係, 聯 繫 到 兩 張 去 香 港 的 飛 機 票, 因 特務 成 天 不 離 左 右, 看 管 甚 嚴, 無 法 脫 身 而 未 能 成 行, 2 月 27 日 下 午, 由 3 名 特 務 押 送, 陳儀 登 上 一 架 軍 用 飛 機, 被 送 往 浙 江 南 部 的 衢州 關 押, 勤 務 兵 陳樹生、 炊事員 陶承喜 同行, 陳儀 對 前 來 送 行 的 女 兒 陳文瑛 說 : 我 一 生 糊 塗, 只有這一次 做 對 了! 革命 總 會 有流血的, 你 不 要 為 我 難 過, 我 死 亦 無 憾, 遺 憾 的 是 我 沒 有 給 你 們 留 下 什 麼 財 產, 但 我 相 信, 我 去 後 親 戚 故 舊 是 會 照 顧 你 們 的, 望 你 們 好 好 生 活, 說 罷, 毅 然 登 機, 不 再 回 首, 湯恩伯 在 陳儀 押 解 衢州 之 前, 就 給 第 九 編 練 司 令 部 司令 張雪中 下 達 指 示, 叫 張 對 陳儀 嚴 密 看 管, 在 生 活 上 則 妥 加 照 顧, 陳儀 抵 達 後, 即 關 押 在 東 門 開 明 坊 一 號 原湯公館內, 張雪中 命 令 特 務 團 派 出 一 個 班, 由 一 名 排 長 帶 領, 負 責 武 裝 警 戒 ,此 前, 毛森 已 打 電 話 給 在 衢州 的 第 九 編 練 司 令 部 掌 握 特 務 情 報 活 動 的 二 處 三 科 科 長 陳達, 指 示 隨 機 到 的 3 名 特 務 留 在 衢 州 擔 任 看 守 工 作, 並 規 定 3 名 特 務 每 天 向 陳達 匯 報 看 守 情 況, 再 由 陳達 轉 報 上 海 毛森, 陳達 指 示 3 名 特 務 : 看 守 陳儀, 既 要 嚴 密 注 意 他 的 一 言 一 行, 不 能 讓 他 與 任 何 人 接 觸 ; 又 要 在 態 度 上 對 他 盡 量 客 氣 一 些, 不 要 刺 激 他, 如 果 他 問 到 你 們 是 哪 裡 派 來 的, 只 說 是 湯 總 司 令 派 來 的, 不 要 說 是 保密局 方 面 的, 他 曾 經 槍 斃 過 我 們 的 同 志, 如 果 知 道 今 天 落 到 我 們 手 裡 來 了, 會 更 加 恐 懼, 這 樣 就 會 增 加 你 們 看 守 的 困 難, 到 將 來 對 他 進 行 審 訊 的 時 候, 和 他 算 一 算 老 賬 也 不 遲, 這 3 名 特 務 根 據 陳達 的 吩 咐, 對 陳儀 進 行 了 表 面 客 氣 而 實 際 嚴 密 的 看 管 後 ,據 他 們 匯 報, 陳儀 顯 得 抑 鬱 不 樂, 整 天 做 詩 吟 詩, 還 多 次 要 求 和 他 在 上 海 的 女 兒 通 長 途 電 話, 通 話 時, 負 責 看 守 的 特 務 在 旁 監 聽, 陳儀 隨 帶 1 名 廚 師, 在 衢州 也 受 特 務 的 監 視, 防 備 他 替 陳儀 對 外 通 風 報 信, 陳儀 在 衢 州 關 押 期 間 訂 閱 的 報 紙 有 上 海 新 聞 報、 申 報、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閱 讀 的 雜 誌 有 新 聞天地、 時代、 展 望、 中蘇文化、 世界知識 等, 閱 讀 的 圖 書 有 《戰 後 蘇 聯 印 象 記》、 《大眾哲學》、 《辭 源》 和 一 些 中 國 歷 史 書 籍, 3 月 12 日, 何應欽 就 任 國 民 黨 政 府 行 政 院 院 長, 何 與 陳儀 是 老 友, 何應欽 很 關 心 陳儀 及 其 親 屬, 3 月 中 旬 通 知 陳文瑛 到 南 京 晤 談, 陳文瑛 匆 匆 趕 到 南 京, 希 望 何應欽 能 鼎 力 相 助 營 救 陳儀, 陳文瑛 對 政 治 上 的 事 向 不 關 心, 但 她 信 賴 父 親, 深 信 他 做 的 事 不 會 錯, 何應欽 依 附 蔣介石 幾 十 年, 深 知 蔣 的 脾 氣, 說 得 出 做 得 到, 故 而 曲 意 逢 迎, 半 點 也 不 敢 違 拗, 他 眼 看 陳儀 弄 到 今 天 這 步 田 地, 雖 是 多 年 至 交, 但 事 關 重 大, 哪 裡 敢 立 異 執 言, 向 蔣介石 請 求 開 脫 呢? 陳文瑛 見 何應欽 不 能 鼎 力 營 救 父 親, 即 匆 匆 返 回 上 海, 到 家, 她 即 接 讀 陳儀 一 信 : 現 在 我 的 下 落, 經 湯恩伯 公 開 向 新 聞 記 者 說 明 以 後, 大 家 已 知 道, 不 必 再 秘 密, 所 以 你 來 一 趟 也 好, 浙 贛 鐵 路 軍 運 頻 繁, 火 車 經 常 晚 點, 直 到 掌 燈 時 分, 文瑛 才 趕 到 衢州, 陳儀 一 直 在 等 她 吃 晚 飯, 陳儀 憤 怒 地 說 : 他 們 為 什 麼 軟 禁 我? 他 們 沒 有 這 個 權 利! 他 告 訴 女 兒, 是 通 過 胡允恭 和 共產黨 取 得 聯 繫 的, 但 未 說 及 細 節, 談 到 湯恩伯 時, 陳儀 拿 出 湯恩伯 近 日 的 來 信 給 女 兒 看, 信 上 說 他 很 痛 苦, 有 難 言 之 隱, 等 以 後 有 機 會 到 衢州 看 望 時 再 面 陳 一 切, 直 到 此 時, 陳儀 仍 不 完 全 相 信 是 湯恩伯 主 動 出 賣 自 己, 而 僅 僅 懷 疑 湯 受 到 外 界 的 壓 力, 或 在 他 人 的 威 脅 之 下, 才 出 此 下 策 的, 陳儀 向 女 兒 詳 細 詢 問 胡允恭、 沈仲九、 丁名楠 等 人 的 近 況, 當 他 得 知 都 未 遭 到 逮 捕 時, 甚 感 欣 慰, 他 對 文瑛 說 : 名楠 最 好 通 過 與 共產黨 有 關 係 的 同 學 或 朋 友, 快 點 到 共產黨 那 邊 去, 希 望 你 們 留 在 上 海, 等 待 解 放, 經方 是 醫 生, 將 來 共產黨 是 用 得 著 的, 我 們 這 個 地 方 日 後 解放軍 也 會 到 的, 我 要 留 在 此 地, 他 們 不 會 為 難 我 的, 父 女 倆 秉 燭 而 談, 直 至 深 夜, 陳儀 在 衢 州 住 的 是 一 幢 五 開 間 的 二 層 樓 房, 花 園 很 大, 占 地 兩 畝 多, 陳 儀 住 在 樓 上, 從 窗 口 可 以 望 見 門 口 來 回 走 動 的 衛 兵, 精 神 上 陡 增 壓 抑, 父 女 倆 朝 夕 相 處, 真 有 說 不 完 的 話, 陳 儀 對 中國共產黨 十 分 敬 仰, 對 中 國 未 來 充 滿 信 心, 在 談 到 張治中、 邵力子 等 人 去 北 平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時, 陳儀 說 : 假 使 我 當 政 的 話, 別 人 比 我 治 理 得 好, 我 一 定 自 己 去 北 平 談 判, 只 要 有 誠 意, 共產黨 是 會 接 受 的, 陳儀 接 著 說 : 我 這 次 被 撤 職 直 至 被 拘 禁, 遠 因 近 果 很 多, 但 我 這 樣 做 不 是 為 我 自 己, 只 是 為 江 南 千 百 萬 百 姓 免 受 災 難, 北 平 的 和 平 解 放 就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例 子, 我 這 麼 大 年 紀 了, 共 產 黨 的 一 套 我 也 不 懂, 將 來 我 不 會 出 來 做 事, 完 全 是 為 了 你 們 年 輕 一 代 將 來 能 過 上 好 日 子, 一 天, 陳儀 向 女 兒 提 出 一 個 問 題 : 將 來 共產黨 勝利 後, 國旗 一 定 要 改, 你 想 想 用 什 麼 圖 案 好? 文 瑛 沒 有 思 想 準 備, 一 時 答 不 上 來, 陳儀 自 己 接 下 去 說 : 共產黨 是 為 人 民 大 眾 謀 福 利 的, 上 面 用 眾 字 做 紅旗 好 嗎? 在 自 己 的 生 命 快 要 以 悲 劇 而 告 終 的 囚 禁 生 活 中, 陳儀 考 慮 的 並 不 是 個 人 的 生 死 榮 辱, 仍 然 是 國 家 民 族 的 未 來, 4 月 初, 浙 江 形 勢 漸 趨 緊 張, 陳儀 擔 心 日 子 一 久, 女兒 也 可 能 被 扣, 因 而 促 其 早 日 返 滬, 4 月 9 日 清 晨, 父 女 早 早 起 床, 陳 儀 與 平 時 一 樣 衣 著 樸 素 整 潔, 陪 女 兒 用 完 早 餐 後, 千 叮 萬 囑 要 女 兒 安 心 住 在 上 海, 等 待 解 放, 陳 儀 到 衢州 後 從 未 下 過 樓, 這 天 他 一 直 送 女 兒 到 大 門 口, 透 過 車 窗, 陳文瑛 目 睹 父 親 頻 頻 招 手, 可 是 誰 也 未 曾 想 到 此 別 竟 成 為 父 女 此 生 的 永 訣, 從 安 徽 渡 江 的 解 放 軍 向 浙贛線 迅 猛 挺 進, 以 便 切 斷 湯恩伯 集 團 與 華 中 白崇禧 集 團 的 戰 略 聯繫, 衢州 地 處 前 線, 湯恩伯 經 過 磋 商 並 報 蔣介石 批 准, 決定 將 陳儀 押 送 去 台 灣, 當 湯恩伯 派 人 將 這 一 決 定 通 知 陳儀 並 誆 騙 說 到 台 後 即 可 完 全 恢 復 自 由 時, 陳儀 當 即 予 以 拒 絕, 4 月 28 日, 第 九 編 練 司 令 部 司 令 張雪中 欺 騙 陳儀 說 : 共 軍 渡 江 後 進 展 甚 速, 衢州 已 感 威 脅, 經 與 湯總司令 商 量, 請 你 移 住 上 海, 陳儀 信 以 為 真, 遂 同 意 登 機, 看守 陳儀 的 3 名 特 務 隨 機 押 送, 飛 機 起 飛 後 約 一 小 時, 機 上 人 員 給 陳 儀 送 來 一 份 電 報 : 上 海 氣 候 惡 劣, 空軍總部 命 令 改 飛 台灣, 陳儀 看 後, 明 知 是 一 場 設計好的 騙局, 可 環 顧 四 周, 均 是 凶 神 惡 煞 的 特 務, 又 身 在 藍天, 此 時 此 地, 他 能 有 何 作 為 呢? 當 晚 7 時, 飛 機 在 台 北 松山機場 徐徐降落, 開 始 陳儀 被 關 押 在 基 隆 要 塞 的 旭丘賓館, 後 來 轉 移 到 台 北 市 勵志社, 5 月 上 中 旬, 陳儀 給 在 上 海 的 妻 子 陳月芳 和 女 兒 陳文瑛 發 了 幾 封 信, 告 訴 她 們 平 安 到 台, 但 在 台 灣 並 未 得 到 自 由, 而 是 受 到 更 加 嚴 格 的 看 押, 與 外 界 已 完 全 斷 絕 關 係, 真 正 看 清 了 湯恩伯 的 謊言與偽善, 他 希 望 妻 子 不 要 到 台 灣 來, 陳儀 到 台 以 後, 正 如 有 人 所 說 : 終 日 一 如 老 僧 入 定, 表 面 上 很 少 說 話, 但 內 心 是 洶 湧 澎 湃, 很 不 平 靜 的, 他 對 自 己 的 一 生, 進 行 著 嚴 格 的 自 我 反 省, 有 人 譏 笑 陳儀 一生三變 : 從 擁護 袁世凱 到 背叛 袁世凱, 從 擁 護 孫傳芳 到 背叛 孫傳芳, 從 擁 護 蔣介石 到 背叛 蔣介石, 因 而 得 出 結 論 : 陳儀 為 人 善變, 慣 於 投 機 鑽 營, 陳儀 多 次 聽 到 對 自 己 的 這 種 錯 誤 評 論, 而 他 恰 有 自 己 的 看 法, 一 生 三 變, 情 況 各 異,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況 且 進 退 盈 縮, 與 時 變 化, 聖 人 之 常 道 也, 一 個 政 治 人 物, 能 適 應 客 觀 形 勢 的 變 化 而 不 斷 修 正 自 己 的 政 治 觀 點 與 政 治 立 場, 緊 跟 時 代 前 進 的 步 伐 與 時 俱 進, 這 樣 的 變 實 在 是 難 能 可 貴 的, 也 是 值得自豪的, 陳儀 在 自我反省中, 痛 心 地 感 到 自 己 追 隨 蔣介石 幾 十 年, 做 過 不 少 錯 事, 在 主 閩 之 初, 他 與 反蔣抗日 的 19 路 軍 就 是 對 立 的, 做 過 一 些 反共 反人民 的 事, 他 還 聽 到 過 福 建 人 民 說 的 陳儀 在 閩, 閩 人 在 陳 的 歌 謠, 深 為 自 己 未 能 解 決 糧 食 問 題 而 內 疚, 出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後, 雖 有 心 施 展 宏 圖, 力 圖 保 持 台 灣 經 濟 的 相對獨立, 不 致 遭 受 大 陸 通 貨 膨 脹 之 苦, 但 國 民 黨 各 種 勢 力 伸 入 台 灣, 交 相 傾 軋, 官吏貪汙成風, 之 後 又 發 生 了 二二八 事變, 陳儀 深 感 自 己 有 不 可 推 卸 的 責 任, 對 不 起 台 灣 同 胞, 往 事 如 煙, 陳儀 常 常 沉 浸 在 深 深 的 回 憶 和 反 省 之 中, 豈 能 盡 如 人 意, 但 求 無 愧 我 心, 陳儀 非 常 欣 賞 這 句 名 言, 回 首 往 事, 陳儀 深 感 自 己 的 一 生, 不 僅 不 如 己 意, 且 可 說 是 一 部 失 敗 史。 在 此 之 前, 他 曾 不 止 一 次 對 胡 允 恭 說 過 : 嚴 格 地 說, 我 陳儀 的 一 生, 對 人 民 是 多 罪 而 無 功, 但 他 對 自 己 晚 年 接 受 共產黨 的 主 張, 找 到 了 真理, 而 深感自慰, 在 孤 獨 難 忍 的 囚 室 裡, 陳儀 常 常 追 思 早 已 去 世 的 髮 妻 沈蕙, 想 像 著 她 那 遠 在 大 陸 的 孤 零 零 的 墳 塋, 5 月 5 日, 陳儀 滿 懷 對 妻 子 的 摯 愛 深 情, 寫 了 一 首 題 為 憶 亡 妻 的 七 言 絕 句 : 昨 日 清 明 掃 墓 辰, 憶 君 窀 穸 愧 因 循, 夜 憐 婉 淑 難 成 寐, 悼 影 縈 懷 已 十 春 而 今, 他 曾 為 之 服 務 幾 十 年 的 這 個 政 權, 已 將 他 踢 入 冷 宮, 獨 自 一 人 度 著 囚 禁 生 活, 風 雨 之 夜, 孤 燈 如 豆, 一 人 獨 坐, 家 事、 國 事、 天 下 事, 多 少 事 一 齊 湧 上 心 頭, 使 他 心 潮 澎 湃, 長 夜 難 眠, 陳儀 仔 細 思 量 漫 漫 人 生 路, 悠悠身後事, 心 情 複 雜, 淒 涼 中 帶 著 喜悅, 自 責 中 又 夾 著 自慰, 而 支 持 他 頑 強 地 頂 住 壓 力, 鎮 定 地 走 完 人 生 路 的 唯 一 信 念 是 : 我 只 有 晚 年 這 件 事 做 對 了, 朝聞道夕死可矣! 第 六 節 寧死不認錯 陳儀 在 台 關 押 期 間, 許 多 人 怕 受 牽 連, 不 敢 前 去 探 望, 但 也 有 個 別 故 舊, 如 參 謀 總 長 林蔚, 財 政 部 部 長 俞大維 等, 先 後 探 視 過 陳儀, 林蔚 勸 陳儀 寫 一 紙 悔 過 書, 向 蔣介石 認 錯, 並 說 這 樣 做 可 能 獲 得 自 由, 陳儀 斷 然 拒 絕, 說 : 我 有 什 麼 錯! 他 ( 蔣介石 ) 不高興, 可 以 殺 我, 我 已 年 近 七 旬, 死 得 了, 悔 過 書 我 不 能 寫, 林蔚 說 : 總 得 讓 蔣 先 生 下 台 呀! 陳 儀 說 得 更 是 斬 釘 截 鐵 : 下 不 下 台 是 他 的 事, 我 沒 有 要 他 把 我 抓 起 來; 陳儀 的 老 朋 友 何應欽 和 張群 等 人, 曾 請 求 蔣介石 對 陳儀 寬 大 處 理, 蔣介石 提 出, 要 陳儀 給 張治中、傅作義 寫 一 封 公 開 信, 表 示 自 己 痛改前非, 並對 張、傅 兩 將 軍 的 背叛黨國 行 為 予 以 譴 責, 陳儀 得 知 後, 立 即 義 正 詞 嚴 地 表 示 : 張文白、 傅宜生 兩將軍 敢 於 同 全 國 人 民 站 在 一 起, 做 得 十 分 勇 敢, 只有頌揚, 不能譴責, 我一生殘害人民, 只 有 這 一 件 事 ( 指附共 ) 做 對 了, 可 以 贖罪於萬 一, 更 沒 有 什 麼 可 改 悔 的, 陳 儀 與 國 民 黨 當 局 決 絕 的 一 次 次 表 示, 都 傳 到 蔣介石 耳 中, 使 他 大 為 惱 怒, 為 了 殺 一 儆 百, 也 為 了 一 泄 心 頭 之 憤, 蔣介石 終 於 下 達 了 對 陳儀 進 行 軍 法 審 判 並 予 以 槍 決 的 命 令, 1950 年 3 月 1 日, 蔣介石 在 台 灣 復 職 後 為 何 要 拿 陳儀 開 刀, 知 情 者 說 法 不 一, 歸 納 起 來 有 三 條 : 一 是 蔣介石 為 解 脫 二二八 事件 的 罪 責, 樹 立 民主形象, 借 陳儀 之 頭 以 泄 民 憤, 持 此 觀 點 者 是 自 稱 曾 任 陳儀 侍 衛, 後 任 陳儀 機 要 秘 書 的 舒桃 ( 本名 舒元孝 ) ,1995 年 2 月 28 日 下 午, 舒桃 召 開 記 者 會, 宣 稱 目 睹 官 方 處 理 整 個 事 件 的 過 程, 並 親 眼 看 過 蔣介石 發 給 陳儀 指 示, 格殺勿論, 寧可錯殺一百, 不可放過一人 的 電 文, 重 申 陳儀 只 是 蔣介石 下 令 殺 人 的 代罪羔羊, 並 希 望 聯 繫 陳儀 的 後 代, 共 同 為 老長官 進行平反, 二 是 蔣介石 為 發 泄 第 三 次 下 野 的 積 憤, 持 此 觀 點 的 是 李宗仁, 他 在 觀 察 有 年 後 寫 道 : 蔣 氏 每 次 下 野 總 要 殺 一、 二 要 員 以 泄 其 胸 中 的 積 憤, 民 國 十 六 年 八 月, 遭 難 者 為 第 十 軍 軍 長 王天培 和 第 十 四 軍 軍 長 賴世璜, 再次 則 為 鄧演達, 民 國 三 十 八 年 下 野 時, 遭 殃 的 則 為陳儀, 三 是 因 策 反 湯恩伯 被 毛 人 鳳 借 蔣介石 之 刀 殺 之, 持 這 種 觀 點 的 是 任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第二處 處長 的 軍統特務 毛森, 1950 年 6 月 間, 因 時 局 關 係, 蔣介石 下 令 要 審判 陳儀, 湯恩伯 知 情 不 妙, 前 往 求 蔣, 傳 話 者 轉 示, 蔣已去台中, 湯恩伯 拜 請 當 年 在 滬 共 患 難 的 谷正綱、 雷震、方治 及 上海市 市長 陳良 等 人 轉救緩頰, 雷震 說 老頭子 為了殺人立威, 谷 等 認 為 蔣 要 用 陳儀 的 頭 顱 鎮 壓 人 心, 陳良 認 為 陳儀 犧牲 定了, 湯恩伯 又 請 毛人鳳 求蔣 遵 守諾言, 饒陳一命, 毛 特 來 湯 府 覆 命 說 : 天威難測, 我 已 懇 求 過 了, 沒 有 用。 辭 出 後, 毛森 在 送 毛人鳳 回家 的 路 上, 埋 怨 他 : 你 做 事 沒 有 肩 胛, 不 負 責 任, 當 時 湯恩伯 講 好 的, 唯 一 的 要 求 是 要 保全陳儀 一 命, 蔣既 曾 允 諾, 你 應 據 理 力 爭 才 是。 毛人鳳 被 責 怪 之 後, 卻 聳 聳 肩 說 : 你 忘 了 嗎? 張超 就是 死在 陳儀 的 手上的! 毛森 認為, 依 毛人鳳 當 時 的 語 氣 看 來, 他 在 受 託 飛 溪口 向 蔣介石 報 告 時, 可 能 當 作 大 功 一 件, 而 並 未 向 蔣 提 出 湯恩伯 所 要 求 保 全 陳儀 生 命 的 條 件, 才 置 陳儀 於死地, 並 使湯恩伯 蒙受 賣師求榮的 罵 名。 1950 年 6 月 9 日 上 午, 行政院 國 防 部 軍 事 法 庭 對 陳儀 進 行 了 軍 法 審 訊, 審判長 是 顧祝同, 陳儀 的 罪 名 是 勾 結 共匪, 陰謀叛變, 審 判 開 始 時, 陳儀 身 穿 整 潔 的 西 裝, 昂 首 健 步 進 入 法 庭, 神 色 莊 重 而 嚴 肅, 接 著, 證 人 湯恩伯 穿 上將 服, 悄 悄 從 一 旁 進 入 法 庭, 他 下 意 識 地 向 陳儀 敬 禮, 陳儀 不 屑 一 顧, , 當 時 引 起 旁 聽 席 上 一 陣 騷 動, 有 敬 陳儀 的, 也 有 恥 笑 湯恩伯 的。 審判長 問 陳儀 : 你 為 什 麼 要 勾 結 共匪? 陳儀 說 : 當 時, 總統下野, 從 前 線 退 下 來 的 大 批 部 隊 湧 入 浙 省 境 內, 軍 紀 敗 壞, 人 心 惶 然, 全 省 父 老 兄 弟 心 裡 都 想 著 避 免 兵 禍, 基 於 士 紳 和 民 眾 意 見, 乃 派 外 甥丁名楠 赴滬, 意 在 保 護 滬 杭 人 民 不 致 遭 受 兵 災, 我 為 人 民 辦 事, 何罪之有? 接 著, 陳儀 對 策 動 湯恩伯 起 義 的 條 款, 即 所 謂 罪 證, 一一作了辯護, 他說 : 至 於 原 函 所 列 之 停 止 防禦工事, 依 據 過 去 經 驗 所 得, 每 感 徵 工 徵 料, 往 往 無 補 戰 益, 徒 增 人 民 負 擔, 依 據 民 主 主 義 改 編 軍 隊, 如 果 和 平 成 功, 所 謂 國 軍 部 隊 當 然 要 依 據 民主主義 方 式 改 編 取 消 名 義, 給 予 相 當 職 位, 也 就 是 說 和平成功, 所 有 部 隊 番 號 取 消, 於 取 消 後 即 給 予 相 當 職 位, 並 取 消 戰犯名義, 保 護 一 切 屬 公 財 物, 不 得 破 壞, 如 果 講 和 的 話, 當 然 要 保 護 一 切 國 家 財 產, 陳儀 利 用 軍事法庭 這個講壇, 向 旁 聽 席 上 的 中 高 級 軍 官, 並 通 過 他 們 向 所 有 國民黨軍政人員, 宣 傳 自 己 的 正確主張 和 正義行動! 審判官 無法對答 陳儀, 就要 旁 證 席 上 的 湯恩伯 提供證詞, 湯恩伯 臉 色 慘 白, 囁嚅地 說 : 我 對 犯 人 陳儀, 確 實 是 一 生 受 恩 深 重, 難 以 言 喻, 正 圖 報 不 暇, 何肯檢舉他? 只 因 我 忠黨愛國情深, 不得不忍痛檢舉, 不 能 再 顧 及 陳儀 對 我 的 深 恩 大 德。 1950 年 6 月 18 日 凌晨, 陳儀 在 囚 室 接 到 國 防 部 高 等 軍 法 合議庭 三 十 九 勁 功 字 第 六 十 八 號 判決書, 判決書 中 說 : 被告 因 叛亂 一 案, 經 本 部 判決如下 : 陳儀 煽惑 軍人逃叛, 處死刑, 剝奪公權終身, 除留其家屬 必需生活費用外, 全部財產沒收, 判決書 發出的日期 是 6 月 9 日, 就這樣, 蔣介石 將 陳儀 送 上 了 斷頭台, 蔣介石 明知 陳儀 與 蔣鼎文 積隙甚深 而 故 意 派 遣 其 為 監斬官, 宣判完畢, 法 官 問 還 有 什 麼 話 要 說, 陳儀 回 答 : 我 沒 有 什 麼 話 要 說, 我 死 後, 將 我 的 屍 體 火 化。 接著, 陳儀 冷冷 地 看了蔣鼎文一眼, 淡 淡 地 說 了 聲 好吧! 便 吩 咐 炊事兵 陶承喜 燒水沐浴, 浴後, 陳儀 從容不迫對鏡整容, 更換衣服, 穿上潔白的襯衣 與 米色西裝, 繫好黑色領帶, 穿上烏亮的黑皮鞋, 戴上四邊上卷的呢帽, 陳儀 著裝完畢, 蔣鼎文 命人捧上 一盤食物 和 一瓶酒, 但 陳儀 拂袖而起, 傲然 地說 : 用不著, 走吧! 兩 個 軍 士 上 前 挾 持 陳儀, 陳儀 雙 手一甩, 神色鎮定地走出囚室, 大步前行, 跨上一輛指定的吉普車, 車抵馬場町刑場, 天色方曙, 星光微弱, 陳儀 神態鎮定地下了車, 凜然地對行刑人員說 : 向我頭部開槍! 說畢, 便義無反顧地大步向前走去, 邊走邊說 : 人死, 精神不死! 人死, 精神不死! 在兩聲淒厲的槍聲後, 陳儀 就這樣子 走完他最後的人生路, 得年 68 虛歲。 陳儀死後, 遺體由其五弟陳公亮遵照陳儀遺囑予以火化, 骨灰安葬在台北, 墓碑上只刻 陳公退素之墓 六個字。 (資料引用浙江省政協文史研究會出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