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2012-10-26

陳南州(阿美中會鳳信教會牧師)
有關台灣社會對於死刑議題的討論,我曾發表〈死刑作為處罰罪犯之一種刑罰的本土神學省思〉的論文(收錄於陳文珊主編《基督宗教死刑議題研究》,永望文化,2001),經過10年多的時間,很遺憾,台灣社會對於死刑的討論,似乎還是老樣子。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出於對上帝之愛和耶穌基督之救恩的信仰。我從3個提問來論述我的觀點。
死刑跟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本性與作為相稱嗎?
死刑作為處罰罪犯的一種刑罰,確實記載於希伯來聖經。可是,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教導卻已經超越了「報復」的思想與精神。耶穌基督福音的本質是憐憫、愛,與恩典,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展現的作為就是赦免的愛,就是給予人機會,好讓人能跟他建立合宜、正確的關係,也跟鄰人有新關係。耶穌基督教導人不要思想報復,而是要愛仇敵,為迫害我們的人禱告。耶穌基督要我們一再地饒恕,因為上主已經饒恕我們。他自己也是如此對待那因行姦淫被抓而被帶到他面前的女人,並在十字架上祈求上帝赦免判處他死刑的猶太議會和羅馬總督、兵丁。其實這也是希伯來聖經中上帝的本質與作為;伊甸園中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他們並沒有被處死;該隱殺了弟弟亞伯,上帝只是放逐他,讓他成為流浪者。
聖經中上帝赦免人的故事不勝枚舉。上帝愛世人,他的恩典浩大。上帝對於人類的恩典、慈愛,與憐憫,具體呈現在他自己成為人臨到世界來實現他拯救的計畫這一偉大的事件上。詩人頌讚上帝時說:「上主慈悲仁愛,不輕易發怒,滿有不變的愛。他不長久責備;他不永懷忿怒。他不按照我們的罪過懲罰我們;他不因我們的過犯報應我們。天離地多高,對敬畏他的人,他的慈愛也同樣宏大。東離西多遠,他使我們的罪離開我們也那麼遠。」(詩篇103812節)簡言之,死刑跟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本性與作為完全不符合,基督徒社群唯有主張廢除死刑,才能在世人中見證上帝的慈愛與憐憫。
普世各地基督教會多數之所以主張廢除死刑,也都基於此信仰理念。以美國全國基督教會協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NCCCUSA,由35個基督新教之宗派和希臘正教組成,協會下之教會堂會數超過14萬)為例,它早在1968年提出廢除死刑的立場聲明,且至今仍一再宣示其立場。而它反對死刑的第一個理由是:深信人類生命價值與人格尊嚴是上帝的恩賜。以英國為例,英國公理宗教會聯盟(The Congregational Union)和長老教會都在1931年通過支持廢除死刑的議決,因為死刑與基督教信仰的憐憫、拯救,以及人類生命暨人格的價值不調和。1932年福音派自由教會全國協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Evangelical Free Churches)也通過議案籲請政府廢除死刑。1948年威爾斯公理宗教會(Welsh Congregational Churches)、蘇格蘭自由教會(Scottish Free Kirk)也都通過議案呼籲他們的政府廢除死刑。
台灣的基督徒跟普世教會同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因此,台灣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跟普世教會一起告白我們對創造與拯救的主上帝的信仰,亦即我們共同確信上帝的本性與作為是公義、憐憫與慈愛。所以,施行讓生命不能回復的極刑
──死刑,不會是上帝所贊同的事情,更不可蒙主上帝喜悅。
宣揚上帝國福音、勸人悔改轉向歸信上帝並與人復和的教會,可以贊同死刑嗎?
教會受召在世界的使命就是參與上帝的宣教,宣揚耶穌的上帝國福音。就如基督徒每天以主禱文來禱告所祈求的,「願人都尊崇祢的聖名,願祢在世上掌權,願祢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實現在天上」。基督教會期盼上帝在這世界掌權,上帝的旨意實現在人間。可是,這不能只是一種宣講,而應該是同時成為基督徒社群的倫理實踐,也就是教會既然宣講並期待上帝的公義與憐憫遍行人間,基督徒社群就當如同以色列的先知阿摩司所說的「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如同保羅所說的,在相愛這一件事上總覺得愛世人愛得不夠,是負債,要不斷地追求信心、盼望,與愛。
死刑作為懲罰罪犯的一種刑罰,阻斷了基督徒社群前述的宣講與倫理實踐。基督徒要不斷地自問:宣揚上帝國福音、勸人悔改轉向歸向上帝並與人復和的教會,是憑著什麼信仰理解去贊同死刑呢?
基督徒能說社會中的罪行,全然與我無關嗎?
主張廢除死刑並不是說基督徒社群不認為人當為自己的罪和罪行負責,但是我們也要捫心自問:社會中的罪行全然與我無關?其實,個人的罪行和集體的罪行之間的責任區分,可說是界線模糊不清。我們若誠實面對,我們就會接受這一陳述:「在每一項個人罪行後面,除了罪人應負的責任之外,我們還是可以找到一個對罪行同樣有責任的客觀環境,它對個人的缺乏了解和它形成的、充滿命運色彩的禍害力量,都是促成個人罪行的主要因素。」判處罪犯死刑只是把罪歸咎到被定罪的罪犯身上,我們忽略,甚至忘了我們也有責任,我們也當悔改,我們也當和罪犯、受害者家屬復和。死刑不但阻斷這個機會,甚至也使我們輕易地忘掉了我們處於「共犯結構」之中,以及改造帶有罪性之社會結構的社會責任。
我只是從基督信仰淺談廢死,由陳文珊教授主編的《在死刑與處決之後》一書中,卻收錄從不同觀點論述廢除死刑之正當性與必要性。單國璽樞機從天主教會的信仰立場訴求社會,讓正義和寬恕相遇;吳志光教授從國際人權法論述,挑戰台灣政府大法官對法律的詮釋;林照貞教授從批判媒體扮演的角色來探討,指出死刑議題在台灣社會未能理性溝通,媒體應負重大責任;廖福特教授批判性地反思現行政府對死刑之觀點,指出現行政府並未認真思考廢除死刑,甚至也不願暫停執行死刑;龔維政教授則從哲學檢視台灣的一些死刑論述,解析死刑並非贖罪的唯一方式,廢除死刑也不蘊含不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屬;溫金柯從佛教的觀點論述廢除死刑,指出佛教的戒律學、業報論、修持觀、神話、咒術等都清楚顯示佛教反對死刑的立場。這些不同角度或觀點的論述,篇篇鏗鏘有力,使廢除死刑的主張顯得更具說服力。主編陳文珊教授從修復性正義論述廢除死刑,也從她個人的基督信仰的信念來談死刑,特別是寬恕和期盼看到人性之美善,可說是論述深入,訴求感人,增加了本書的可讀性。
我看見憐憫與寬恕帶出的影響力,也承認自身軟弱帶來的限制,但期盼自己可以朝著這樣的遠景來努力,特此推薦這本書「在死刑與處決之後」。

廢除死刑究竟是為了誰 ?

廢除死刑究竟是為了誰 ?
吾人要探究廢除死刑的判決和執行究竟是為了誰,必須先了解法律哲學或法律邏輯的基本觀念,就是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就是如果我們立法廢除死刑的判決和執行其效力只及於法律成立之後的殺人刑案,已經發生或已經判決的刑案,不受影響,除非總統動用他的大赦與特赦權力,否則無法改變現狀
因此探討陳進興該不該槍斃? 其實沒有意義,已經執行死刑不可能再改變
( 最近我們看到某黨通過的法律常違反法律不溯既往原則而標註溯及既往某年某月某日,這都是討好特定的既得利益族群,而換取法案快速通過 )
廢除死刑的效應
廢除死刑的受惠族群其實主要不是殺人犯,而是貪汙犯和叛亂犯,殺人犯總數到底不算多,貪汙犯和叛亂犯則是多不勝數,
目前在中國大陸,貪汙到某種金額以上,就死刑
裡通外國的叛亂犯,更是唯一死刑
叛亂犯為什麼這麼多? 這牽涉到定義的問題
例如在清朝政府和統治者眼中孫中山就是不折不扣的叛亂犯,
要不是英國教授康德黎伸出援手,孫中山早已犧牲也成不了中華民國國父,在皇帝制時代,人人都是潛在的叛亂犯,漢字俗寫三人為()眾,也就是說,只要三人以上聚在一起聊天,皇帝就懷疑你想造反,所以歷代皇帝都鼓勵告密,以提早揭發叛亂行為,預防農民造反,
並建立強大的密探系統主動探知百姓及百官的一言一行防患於未然。
明太祖朱元璋是一個只相信自己的帝王。這樣的帝王,最終成為冤案的製造者,即便胡惟庸一案不是冤案,但牽連甚廣,使太多無辜者都付冤屈中。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以與胡惟庸交通謀反的罪名,將李善長、陸仲享、毛麒、趙庸、鄭遇春、黃彬、陸聚、金朝興、葉昇、李伯昇、丁玉等人全部誅殺,受到株連的有三萬餘人。並以《昭示姦黨錄》佈告天下。這時候的李善長已經七十七歲,朱元璋念他年紀已老,賜他自縊,而他的家屬七十多口全部被誅殺。
此時距離朱元璋以擅權植黨的罪名殺宰相胡惟庸並誅其九族已經相隔十年之久一個叛亂犯伏法十年還能交通謀反也算是天下奇聞了
明成祖朱棣誅殺方孝,更是慘絕人寰的暴行。
方孝孺,字希直,一字希古,號遜志,明浙江海寧人。他是一代名儒宋濂的得意門生,是當時的大儒。他博強記,通曉經史,文章蓋世。洪武二十五年被蜀獻王特聘為世子師,並為其讀書處題額「正學」,時人因此尊稱其為「方正學」。
明建文帝即位後,將方孝孺至南京,委以翰林侍講學士之職。建文帝年紀尚輕,缺乏治國治軍的本領。因方孝孺是他的老師,更受到百般信賴和倚重,「國家大事,輒以咨之」。方孝孺對建文帝赤膽忠心,全力扶持。建文帝害怕他的叔叔們王權過大,擁兵為患,就採用齊泰、黃子澄的削藩建議,但遭到以燕王朱棣為首的諸王的反對。方孝孺替建文帝起草了一系列征討燕王的詔書和檄文。
朱棣在攻下南京後,篡得大明皇位。迫令方孝孺為他起草即位詔書。方孝孺反對朱棣篡位,寧死不從,擲筆於地說:「死即死耳,詔書不草!」燕王大聲說:「詔不草,滅汝九族!」方孝儒針鋒相對的說:「莫說九族,十族何妨!」 朱棣又反覆勸說方孝孺:「不要自找苦吃,我欲傚法周公輔佐成王。」 方孝孺依然還是不屈服,他說「好,我寫!」他從地上拾起筆來,大書四字「燕賊篡位」。  
朱棣大怒,他命人拿刀來從方孝孺的嘴角直割到耳旁,並將他投入監獄。見方孝孺仍不屈服,朱棣就下令把方孝孺在午門內凌遲處死。
並用數噸巨石把方孝孺肉餅稱為磔刑
相傳南京明宮午朝門內丹墀上的血跡石,即為方孝孺鮮血所濺而成。古代帝王處死大臣,一般都在刑部天牢、鬧市行刑,或者推出午門外斬首,在午門內殺人是沒有先例的。由此可見朱棣對方孝孺怨恨之深。方孝孺在就義前,作絕命賦道:「天降亂離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計兮,謀國用猶;忠臣發憤兮,血淚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可求?嗚呼哀哉,庶我不尤!」朱棣處死方孝孺後,仍不解心頭之恨,下令滅他十族。方孝孺的九族加上他的朋友、門生也算一族,共873人,全部處死,行刑就達7日之久。詳述方孝就義的過程是要讓大家知道歷代皇帝取得殺人權力後鮮少不加碼濫用肆行殺戮
現在的專制極權國家,往往把異議人士列入裡通外國的叛亂犯或恐怖分子實行預防性的羈押而在國際輿論沒有注意到的角落名氣不大的異議份子,也許就被非自然死亡了,這是沒有判決書的死刑。
冤假錯案的受害人,是廢除死刑後最少數的受益族群,但是就算一百年只救回一人,也是值得的
完成以上的說明後吾人再度表達廢除死刑究竟是為了誰 ?

廢除死刑是為了對抗自秦始皇以來國家以嚴刑峻罰設下的死亡迴圈,不再冤冤相報,廢除死刑是為了我們自己擺脫永世的枷鎖而終於得到自由

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我們該怎麼告訴鄭捷「你錯了 !」

我們該怎麼告訴鄭捷「你錯了 !」
鄭捷隨機殺人案已經發生三周,社會輿論仍然一面倒的認為,應該重判死刑,並且速審速結。
其實,我們碰到的是兩難命題! A Dilemma
殺死鄭捷就證明鄭捷的求死邏輯是正確的 !
不殺鄭捷就不能安慰死者家屬安撫社會人心 !
但是死掉的鄭捷能回來告訴我們,他知錯嗎 ?
死掉的鄭捷只能用事實告訴我們,殺人是一種求死的方法 !
死掉的鄭捷會變成一則傳說甚至傳奇,在以後的世代影響
許多迷惘的人,也許跟著走上成魔之路 !
活著的鄭捷卻能告訴我們,殺人的意念如何綑綁他十年,
而且還揮之不去,受害者的父母親人難道就不想知道為什麼嗎 ?
如果我們留下可能知錯的鄭捷,也許更會留下悔悟的鄭捷給後人的警世忠言。

2014年7月12日 星期六

冤假錯案的受害人,其實是人人有分

網友回應說: 如果是受害當事人家屬時,再來討論廢不廢死吧!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躲不了的問題之二,就是全部被害家屬有可能原諒殺人犯嗎?網友回應說: 如果被害家屬無法原諒殺人犯,那局外人如何能干擾他們的恩怨呢?只有被害者家屬有權利能原諒殺人犯,其他不相干人等都請閉嘴。法律只能給予被害者家屬最廉價的正義,畢竟親人已往生,再大再多的補償都沒有用,傷痛永遠在。如果連最廉價的法律都無法給予家屬一個交代,那法律有何用呢?確實,新發生的刑案被害者家屬比較受媒體關注,發言機會多一些,被害家屬不原諒殺人犯皆在情理之中。但是比較早期的冤案,被害者家屬就能放下心嗎 ?江國慶冤死案,江媽媽縱使由國家賠償一億元,傷痛還是難以平息,江媽媽會告訴你: 我寧願不要一億元,能聽到國慶對我噓寒問暖,能煮一碗好湯給國慶,才是我的心願。說起誰是受害當事人家屬,我們如果把眼光拉長幾個世代,當人類被迫接受皇帝制時,冤假錯案就已經不停上演。這些冤屈即使身在皇家也無法避免。秦始皇因為長子扶蘇反對焚書坑儒,把扶蘇下放邊疆監軍,等到秦始皇病重又看到趙高膽大妄為,想把扶蘇召回身邊,卻被趙高矯詔賜長子扶蘇死,立二世胡亥為帝,成為千古冤案。冤假錯案的受害人,其實是人人有分,如果我們把視野開放到古今中外,誰家沒有親戚家屬是冤枉被殺的呢 ?耶穌在希律王的時代,只因為有預言說有王者生在伯利恆,希律王就把近期生的男嬰,統統殺光,等到耶穌成人,又有謠言稱耶穌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就被冤枉釘十字架,為人犧牲。這些冤假錯案的起因,就是因為皇帝制取得了殺人權力,又沒有制衡力量,使得每個世代的死亡輪迴,冤冤相報,永無停止。我們現代人既然有此認知,為何不以廢除死刑為起點,擺脫冤冤相報的死亡輪迴。

原文網址: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躲不了的問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