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我為何主張廢除死刑 ?

我為何主張廢除死刑 ?
一、人類不配擁有死刑
    死刑的功能太強大後果太嚴重,人類不配擁有這樣可怕的殺人工具
廢除死刑的呼聲起自歐洲
    廢除死刑的呼聲起自歐洲,這是有原因的,歐洲大陸以人類所創造最精緻的文化而自豪卻也多次見證濫用死刑去除異己的可怕後果二次大戰時德國納粹未經審判就殺害六百萬猶太人,西元1789年法國大革命,羅伯斯比等人的民粹當道人民法庭以公審的形式完全不講證據就把不支持革命的人,送上斷頭台,法王路易十六夫妻也無法倖免,而最慘烈的死刑悲劇其實是歐洲大陸中世紀的獵女巫行動
獵女巫的慘烈歷史
獵巫原是指搜捕女巫巫師或施行巫術的證據,將被指控的人帶上宗教審判法庭。從十二世紀開始,到十六世紀達到最高峰。當時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等)已經傳入歐洲將近一千年,並且幾乎成為歐洲的唯一宗教。源自於對於未知的恐懼,和對巫術的害怕,導致獵殺女巫,而法蘭西女英雄聖女貞德,也曾被誣為女巫。在高峰的時代,獵巫審判是於世俗法院進行。
其實起初男巫和女巫被指控的人數一樣多,直到1485海因里希·克雷默及約翰·斯普倫格著作的獵巫手冊《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出版後,令整個歐洲社會把獵巫的矛頭指向女性。
書中宣稱:「巫術是來自肉體的色慾,這在女人身上是永難滿足的,魔鬼知道女人喜愛肉體樂趣,於是以性的愉悅誘使她們效忠」。所以在不少有關控訴女巫的法庭文獻當中,都有跟魔鬼性交的罪名。被判死刑的女巫,財產會被沒收,令政治界和司法界對獵巫運動更加積極。在迫害的巔峰期,很多不懂巫術的女人也遭人誣告罪名成立,而被活活燒死。而且在巔峰期的16世紀,獵巫審判大多是由世俗法庭而非宗教法院審判。
一開始獵巫都是用吊刑處死的,但因為女巫與巫師死掉後留下的的屍體會變成吸血鬼,所以後來就使用火刑,因為要把屍體也摧毀掉以絕後患。藉由「獵殺女巫」之名,三個世紀內約有十萬人被處死,其中絕大多數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時期。
魔鬼說認為,人類世界的各種現象皆為其他未知世界的能量或者是神靈(other world power or spirit)所造成,並不是個人可以控制或選擇的。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至西元十五世紀,西方進入所謂的中古世紀(Middle Ages),在這長達千年的黑暗時期,人民十分迷信,天主教神學是當時唯一的意識形態,因此魔鬼說的思想大行其道,認為世間萬物為神所創,而每當發生災禍時,便認為是邪惡力量在作祟;人們會違反社會規範或宗教,也被認為是因其被邪魔附身或本身即為巫師。這樣的思想一直延續到十七世紀,在十七世紀之前,有數十萬計的人,被指為「異端」、「巫師」而慘死在火刑或其他酷刑之下。其中最為著名的便是發生在十五世紀末至十七世紀的「獵巫運動」,在那段日子中,歐洲各地火光熊熊,不論是宗教或世俗司法機關,皆大力緝捕所謂的「巫師」,然後用不合理的秘密審訊、證據法則、配合嚴刑峻罰,輕易的羅織入罪。在這恐怖的運動中尤以女性為最大的受害者,幾千名無辜的女性被判定為「女巫」而處以火刑。
「獵巫運動」與西方中世紀末期社會體制的崩潰,以及近代初期宗教信仰的改變有關。首先,從中世紀末期開始,歐洲出現接二連三的災亂:如基督教會發生「巴比倫流亡」(Babylonian Captivity,1309-1376)及「教會大分裂」(The Great Schism,1378-1417),使教會領導地位衰落;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則戰火荼毒歐洲平民百姓;加上十四世紀初的農作歉收、大飢荒,以及不久「黑死病」(1347-1350)流行,使歐洲經常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而這樣的不穩定一直延續,宗教戰爭(1562-1598)、三十年戰爭(1618-1648)等兵災仍不斷發生、欠收與瘟疫及動物流行病在十六、十七世紀也層出不窮,使歐洲經濟狀況每況愈下,社會秩序敗壞,大大動搖了農村社會的穩定。一旦中世紀體制崩潰,混亂四起,立基於中古封建制度及莊園經濟的人際關係網絡乃產生巨變--「相互依賴社會」變成「自私自利的社會」;在人際關係緊張的悲苦歲月,人們普遍缺乏安全感、彼此互不信任,更認定社會亂象與魔鬼(撒旦)及其同路人--巫師有關。因此一遇有災變或意外,就用莫須有的罪名指控他人是巫師,並以巫師事件解釋社會上為何會發生許多不幸。
中世紀聖殿騎士團(The Knights Templar)成立第一次十字軍東征前,並沒有所謂聚團且發誓遵守紀律,兩世紀後, 法王及當時的教宗妒嫉那些聖殿騎士因打勝仗而獲得的財富,而編了一些無聊可笑的罪名使之入獄,同性戀、好男色、踐踏十字架、護女權、崇拜異教神等九條罪、而諷刺的是所謂異教的神祇竟然是為了讓犯人屈打成招所虛構出來的惡魔。這種不齒的行徑早被有心人教宗或編史者刻意隱沒人們將漸漸淡忘,這也是歷史可悲的地方。
1480 1520 年間發生第一次大規模的「獵巫運動」,此時是由宗教裁判所負責追拿女巫。而吹響獵巫號角的,則肇始於1484 年教皇英諾森八世所發布的「summis desiderantes affectibus」(最高的希望)諭令,這道諭令可視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師追緝令。會發布這道諭令是因為,兩名宗教裁判官在上日爾曼地區進行追捕異端份子的工作時發現有巫術的問題,而當地官員卻不配合追捕,於是教庭為了鎮壓巫術,便下達這緝巫諭令,擴大追捕巫師的宗教裁判官的權限。除此之外,1487 年時兩名宗教裁判官英斯蒂道里和斯伯倫吉合著了「女巫之鎚」,這本對迫害巫師貢獻巨大的巨著。此書乃針對宗教裁判官所寫,教導其如何偵查女巫的罪行,同時提供鎮壓巫術的理由,書中表示女巫分為兩類,一類只為人卜卦、解難,其罪較輕;另一類則背棄天主,侍奉魔鬼,不但危害人類,還建立了魔鬼的事業,犯了嚴重的宗教罪,此和信仰「不純者」乃糊裡糊塗犯了罪不同,對這些女巫不需寬待,可判處火刑,若其有懺悔之意,則法庭可較為寬厚處理,先絞死或吊死女巫,再施以火刑。書中還描述背棄天主的女巫,往往三更半夜,全身塗抹特製油膏,赤身裸體騎著巫使到特定的地方參加「巫魔會」(Witches sabbat)。 由於「女巫之鎚」著者之一的斯伯倫吉乃聲望卓著的大學者,在知識界和宗教界有權威性,使此書更添影響力,從1487年至1669 年便再版了29 次之多,直到十七世紀,此書還是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冊。
1580 1670 年間鎮壓巫術達到高潮,掀起了規模最大一次的「獵巫運動」。此時追捕活動漸由世俗法庭接手,鎮壓更為嚴厲,被迫害之人較前一波更多。 在當時的法蘭西王國、日爾曼帝國南部是追獵行動最猛烈的地方,舉例來說:僅1575 1590 年間,當時法國洛林省之宗教法庭庭長雷米即燒死了900 名巫師。同時各王國的法官、學者等精英份子也爭相發表有關魔鬼學的論文,替追捕女巫行動提供「學術根據」,例如:當時有名的政治理論家、人文主義者博丹(Jean Bodin),於1580 年出版「巫師的魔鬼術」一書,為他帶來更大的聲望,洛林省的雷米庭長也於1595 年出版「魔鬼」一書、法國東部西班牙領地弗朗什-孔泰的法官博蓋在1603 年出版「巫師惡言錄」皆為當時的熱門書籍。
宗教裁判所又稱異端裁判所,顧名思義,其設立的主要目的便是為了制裁「異端邪說」。而其設立過程可追溯至1216 年,教皇洪諾留三世建立了一個直接聽命於教廷、專追究異端的新僧團——號稱「真正信仰的警犬」的多明我會,之後在1233 年,教皇格里高利九世下令由多明我會修士擔任各教區原來由主教充當的宗教裁判員角色,授予他們「由法庭追糾」異端的全權。至此,宗教裁判所已經基本形成。 至1252 年,英諾森四世發出〈論連根拔除〉的訓諭,規定在各教區設立清算異端的專門委員會,委以逮捕、審問、懲罰異端並沒收其財產的責任,從組織上正式批准了建立宗教裁判所,因此十三世紀下半葉起,西歐各國普遍建立起了宗教裁判所。然而我們必須認清一點,並非所有宗教裁判所皆參與鎮壓巫術而發起大規模「獵巫運動」,例如:最為惡名昭彰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在三百五十年間懲罰了三十四萬人,其中有三萬二千人被活活燒死,然而其打擊的主要目標是猶太教和穆斯林。也就是說宗教法庭其主要任務是在打擊「異端邪教」。
到了十六世紀後,追捕女巫的工作乃由國王與諸侯的世俗法庭接手,由於在歐洲封建制度下,司法權力具有至高無上的重要性,因此賦予諸侯宣布死刑的權利。在世俗法庭接手後,鎮壓更是毫不留情。
宗教裁判所與世俗法庭在審判巫案時所採用的是所謂「調查訴訟」(inquistion,在拉丁語源中有調查的意思)的程序,此種「調查訴訟」程序乃是由宗教裁判所在與異端對抗長達三世紀的經驗中累積經驗而成。在此之前的訴訟方式則為「控告訴訟」。 所謂「控告訴訟」即為所謂「彈劾主義」之訴訟架構,乃是蠻族入侵時代,日耳曼民族所引進的司法制度,若要入人於罪,必須要有人提出告發、彈劾,裁判機關才可開始訴訟程序。法庭只是傾聽原被告雙方之辯論,判斷控訴人提出之控訴是否有根據。如果控訴人不能讓法庭成員接受他的觀點,就會被判誣告,法庭會根據誣告的嚴重性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懲罰控訴人。在「控告訴訟」之下,往往採取公開審判與言詞辯論主義。 而所謂「調查訴訟」,即「糾問主義」之訴訟架構,如前所述,乃是由宗教裁判所累積經驗發展而成。之後由於中世紀末至近代初期,歐洲封建社會崩潰、社會秩序紊亂,世俗法庭也採行之。
「調查訴訟」
就是在匿名檢舉後,由法官判斷是否要受理調查。控告人的身份會受到完全的保密,之後所有的費用都由受審者負擔,而要密告一個人為女巫根本不需任何實質證據,例如:英國處死一名女巫瑪歌莉,她被舉發的原因便是「曾向鄰居借東西被拒絕,不久,鄰居的小孩便病發夭折」。甚而有時根本不需有控訴人,只要鄉里一有例如:「某人一談到巫術便坐立難安」或「某人念珠無故斷落」等傳言,法院即基於職權開啟訴訟程序,亦即裁判者身兼控訴人角色。此種「調查訴訟」乃採用秘密審訊,受審人完全與外界隔離,不知法庭握有何種不利自己之證據,也不知審查的內容,受審人實難以盡防禦之能事而證明自己之清白。蓋法官對被告多已存有有罪心證,在嚴苛的審訊過程中,只想得到被指為女巫之人全部的供詞,縱使法庭同意指派律師替其辯護,律師為了怕自己被指為女巫之同路人,也會一同施壓要受審人認罪,因此我們可以說當時根本沒有「無罪推定」這種觀念,甚至是採「有罪推定」原則。此外當時乃採取「法定證據主義」,要定女巫之罪,首要且必須的證據是女巫認罪的自白,因此在「女巫裁判」中,為了得到那些女巫的自白,常使用嚴酷的刑求,使她們招認犯行。而在嚴厲且殘忍的刑求下,少有人能不被「屈打成招」。此外,當時還有一套特別的「女巫判斷準則」,只要符合其中的條件,便已擁有認定她們是女巫的一樣證據,再加上女巫的自白,則一樁巫案便告成立。
不論是宗教法庭或世俗法庭,為了使女巫自白認罪,通常會採用刑求的方式。同時當時法庭還有一套奇特的「女巫判斷準則」,來判斷一個人是否為女巫。刑求之方法當法官用一般的審訊方法,沒辦法得到「女巫」的供詞時,便會開始使用刑求,刑求的種類非常多種,有心理上的威嚇、也有肉體上的折磨。心理上的威嚇,例如:法庭可將審訊室旁的刑求間的門打開,使犯人看到各式各樣的刑具而心生恐懼;亦可將審訊室旁的刑求間的門關上,安排僕役在內佯裝受到刑求,發出痛苦悽厲的哀嚎,使犯人因害怕自己亦受苦刑而招認。而肉體折磨的刑求方式更是花樣百出,可依據時間、地點而有所不同,例如:鞭刑、斷糧斷水、用刑架拉扯被告四肢、用火燒腳、針刺指甲、「夾棍」--把木棍貼在小腿上,用繩子綁住再釘進楔子、「水刑」--將被告的雙手雙腳串著釘在牆上的鐵環裡,身子架著一個木架,接著灌九公升的水,若還不招再灌九公升半的水,或者是命令嫌犯在滿佈尖石及銳物的地上跑步,直到力竭倒下等等...。 經過一次的酷刑後,至少要隔一天才會進行第二次刑求,這並非要讓犯人有喘息的機會,而是要讓犯人能有時間細細回想上刑的痛苦和恐懼。且為了表示供詞乃正確的,在逼供中得到的證詞,一般還要在不施刑的情況下再重複一遍,通常是在施刑後的第二天對供。如果犯人翻供,就得再行審問,也代表刑求將再次加之於犯人之身。
「女巫判斷準則」
當時的法官依據經驗,累積了幾種屢試不爽的方法,可以證明被告是否為真的女巫,我們將之稱為「女巫判斷準則」,以下將簡略介紹之。 1、尋找「魔鬼標記」--當時人們相信魔鬼會在巫師身上留下記號,這種「魔鬼標記」因為被魔鬼觸摸過,所以刺之不痛,亦不會出血。因此必須剃除嫌犯全身毛髮,脫衣檢查身體有沒有此種「魔鬼標記」如凸出物、斑點、老繭、疤痕或胎記,如果找到,則以別針或小刀戳刺,觀察嫌犯是否會痛。例如:一位名叫呂厄的被指為女巫之婦女,便被發現在其左肩上有五個「魔鬼標記」,而另一位名叫阿德里.安娜的六十歲婦女,也因被發現在其「背的中央、肩膀下面」有一個點,被針扎入一個手指深,沒有流一滴血,也沒有痛感,而被認定為女巫。 2、觀察巫師體重--因當時人們相信巫師能夠在空中飛行,和魔鬼進行心靈交流,因此其體重會比看起來輕。我們姑且不論其毫無科學根據,但其實「看起來比較輕」本身便是一個不確定的標準,可供法官恣意判斷。
 3、觀察有無「小鬼」接近 嫌犯會被交叉綑綁脖子與腿,獨自監禁地牢兩晝夜,並在囚室門上故意留一小洞,刺探有無「小鬼」從此洞進出,而所謂的「小鬼」不過就是甲蟲或老鼠之類常出現在骯髒黑暗地方的動物。
4、觀察其會否流淚 巫師的另一個特徵是不會流淚,不論是遭到肉體或精神折磨皆不會流出淚水。有名的緝巫法官博蓋曾問一位女巫嫌犯為何她不哭,那可憐的女人回答,她遭受太多毒打,淚已流乾,不會再哭。然而這樣的回答並不受到採信,依據魔鬼學家的說法,巫師不會流淚是因為魔鬼傳授給巫師抑制法,使他們在受刑時處於出神的狀態而不會疼痛。
 5、「水驗法」--其乃中世紀遺留下來的「神判法」(ordeal),也是最常被使用的「女巫判斷準則」。其方法為將嫌犯綑綁在石頭上,或將嫌犯右手拇指綁住左腳拇指,左手拇指綁住右腳拇指,臉朝下丟入水中,如果嫌犯浮在水面即代表魔鬼不願見到信徒死亡,而可證明嫌犯有罪;若下沉則為清白無辜。因水是用來洗禮,象徵接受基督信仰,所以上帝絕不會以水「擁抱」效忠魔鬼的人。然可笑的是下沉至水中而證明無罪之人,往往會被淹死,用這種方法來證明嫌犯清白,以現時眼光來看,實在是無理且殘酷。觀察以上種種刑求方式及「女巫判斷準則」,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嫌犯要活著證明自己不是女巫幾乎不可能,因為要捱過恐怖的刑求而不認罪,已是強人所難,再加上那些怪異奇特的「女巫判斷準則」,法官更是可以以之為有力證據,而將其認定為巫師之人輕易入罪。當嫌犯被法庭宣判為女巫後,隨之而來的便是恐怖的刑罰,懲罰的輕重,依其犯行及接受審判時的態度而有不同,若在接受審訊時坦白認罪,顯有悔意,則所受之刑罰可能是較輕的侮辱性之刑罰,或是監禁、勞役,然而若是在接受審訊時不「坦白從寬」,則將遭到開除教籍,而處以「火刑」的命運。所謂「火刑」乃是將人綁在材堆所築成之火刑台上活活燒死的殘忍刑罰,在「獵巫運動」中被逮捕的女巫,有許多皆慘遭烈焰吞噬。而為何在中古世紀至近代初期,要處死異端份子或巫師、女巫此等「宗教犯」要使用火刑這種刑罰方式?應與「火」同時具有強大毀滅性以及神聖的象徵意義有關,因為火之威力強大,故人們可能認為巫術魔法在烈火中無法發揮作用,當女巫被燒成灰燼時,邪惡以及巫術同樣也會灰飛湮滅,又自古即有所謂「聖火」的觀念存在,因而人們可能認為女巫雖然肉體被火吞噬,但其靈魂經由贖罪聖火的洗滌,或可稍減其罪孽。此外亦可能與聖經中有所謂「永火地獄」之描述有關,因而以火刑象徵邪惡的巫師受到地獄煉火的折磨。較特別的是,在16 世紀末至17 世紀上半葉,信奉新教的英格蘭亦有追捕女巫,然其處死女巫的方式為「絞刑」而非「火刑」,其認為女巫所犯下的並非宗教罪而是民事法罪,此和信奉天主教的日爾曼帝國、法蘭西帝國、西班牙帝國等歐陸國家有很大不同。如前所述,十六世紀時正是鎮壓女巫最劇之時,法官和知識菁英皆承認魔鬼巫術是有罪的。然而仍有部分有良知的教會牧師、法官、醫師或知識份子,對於巫案的審判發出不平之鳴,甚至對於魔鬼觀念提出不同看法,雖然這些聲音起初並未得到重視,甚至有些人還因其為女巫抱屈而被指為撒旦的同路人,白白葬送性命。不過正義終究會覺醒,此種反對迫害女巫的思想漸漸為人所接受,到了十八世紀,理性終於戰勝迷信而深植人心。在十六世紀對這種瘋狂「獵巫運動」提出批判的先驅者是當時擔任貴族私人醫生的維爾(Jean Wier)大夫,其於西元1563 年在巴爾出版一篇「魔怪的幻想、咒語和毒藥」的論文,內容大意為其不否認撒旦的存在、亦不否認「真正」巫師的存在,但是其認為絕大部分被審判為女巫之人,不過是病態的普通人罷了,他們需要的是藥物治療,然而在十六世紀這樣的聲音是得不到什麼響應的。此外於日耳曼帝國特里爾城大學擔任教授的勞斯神父(Fr. Loos),亦曾著書立說,反對捉拿、迫害女巫運動,但卻因宗教裁判所與教會高級神職的干預,其於1592 年被迫表示反悔,收回自己所發表的見解,不過其勇氣仍值得敬佩。到了十七世紀,出現了反對鎮壓巫術的權威人士,德國耶穌會的教士史派神父(Fr. Spee),其常藉機為女巫平反,例如:某天符茲堡(Wurzburg)教區主教與史派神父談話,問他年僅三十,為何頭髮已變白?他便半開玩笑地回答:「由於我把無數的女巫送上火刑台,所以她們便找我報復,我雖僅近中年,而使我的頭髮變白,因為她們都是無辜的呀!」。其於一六三一年出版用拉丁文撰寫的「論審案的謹慎性或對女巫的起訴」一書,力攻女巫存在之說且痛陳用酷刑逼供之不當,得到廣大的迴響,其謂:女巫難道真有超自然能力,能騰雲駕霧,呼風喚雨或危害別人的身體嗎?根本沒這回事,這全是一般老百姓,特別是鄉下人及法庭內「劊子手們」病態的產物,事實上他們竭力所指的「女巫」根本不可能是『女巫』。此書不久更譯成法文,於歐洲廣泛流傳。
而在這覺醒的過程中,更有不少正義之士因而犧牲,例如:三位頗知名的耶穌會神父,高弗里迪(Fr. Gaufridi)、格朗迪埃(Fr. Grandier)和布列(Fr.Boulle),多時仗義執言,不懼得罪權貴為無辜的村婦伸冤。結果翻案的時機尚未成熟,在反女巫運動方興未艾,法國正大力捉拿她們之際,這三位開明的神職反被裁判所誣為撒旦的同黨,附有魔鬼,故意擾亂視聽,便不管青紅皂白判了他們通魔鬼的罪名,被囚、審訊,最後如女巫一般的被火焚死。法國還有一位聞名的規布神父(Abbot Guibourg),也因同樣的動機被判刑、火焚。不過也因為他們的犧牲,使得大眾輿論對女巫、巫術是否存在更加質疑,同時也促使教庭及司法當局對於殘酷的審判過程產生反省。於是在1657 年,教皇亞歷山大七世,公開叮囑法官在給巫案量刑時,千萬不得大意,而嘉布遣會(capucin)的多頓神父,於1671 年在法國出版了第一部駁斥巫術有罪的重要著作「魔法師和巫術問題-文人不信和愚民輕信」,這部劃時代的著作給法國司法人員的思想帶來了一個轉捩點。王國各省的最高法院面對巫案的審理也變得開明,他們聲明不服下級判決者可以上訴的立場(尤其在死刑判決中,這種上訴權乃自然生效的),並且將一些不遵守上訴制度,在作出死刑判決後立即燒死女巫的下級法院法官處決,以儆效尤。同時配合著司法的改革,獵巫運動漸漸被制止,到了1682 年,法王路易十四發布諭令,規定只有在提出物證-如使用毒藥等情況,才有權追捕巫師、魔法師,不能僅憑謠傳或密告揭發就立案傳訊,雖然這道諭令並不否認巫術的存在,然而,要求法官著重蒐集物證,實際上便等於否定了魔鬼案件成立的可能性。進入十八世紀後,隨著自然科學的進展、理性主義的昂揚,以及啟蒙時期哲學的傳播,巫術害人的想法成為了庸俗的迷信、愚昧的幻想,自此「獵巫運動」終告結束,而成為歷史上血腥的一頁。
根據一個統計資料顯示,在西元1300 年至1500年間被指控為施行巫術的所有被告中有三分之二為婦女,而另一個統計數字則顯示,在西元1400 年至1700 年間,因從事巫術活動而被處死的10 萬人中,有百分之八十是婦女。造成女性成為「獵巫運動」中最大受害者的因素,首要者便是自古以來男女不平等的性別歧視觀念。此從當時西方社會的魔鬼說學者所著的巫術專書中便可明顯看出,例如:「女巫之錘」一書中引用舊約聖經的說辭提到,女性乃天主用亞當的肋骨所創,基於肋骨彎曲不直,故女性本身的組織便不健全,體能、才能以及意志皆比男子差,而容易受到魔鬼的誘惑。
史高(Reginald Scot)在一五八四年出版的專著中亦指出,由於女人脾氣大、自制力差、心胸狹窄,因此誰要得罪了她,必定招來報復,而這就是為何施展巫術害人者,以女巫居多的原因。
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1603-1625)也宣稱,因為「女性比男性易受誘惑,較會墮入魔鬼設下的圈套,所以每產生一位男巫,會相對產生二十個女巫。
至於十六世紀法國的政治思想家博丹(Jean Bodin)說法則更誇張,其指出「毫無疑問,每產生一位男巫,相對會產生五十個女巫,‥‥‥在我看來,這倒不是因為女人生來脆弱,說穿了,其實是女人天性貪婪(lust)的緣故」。且由被指為女巫者多半被控為荒淫性交(例如:博蓋在其名著「巫師惡言錄」中指出女巫會與自己的兒子性交),會做法使男性生殖器消失、不舉(例如:教皇英諾森八世所發布的「summis desiderantes affectibus」諭令便提及女巫會使穀物不實、男人不舉),更可以看出「獵巫運動」中含有強烈對女性歧視的意味。
此外中古世紀至近代初期,女性在社會、經濟上均居於弱勢,也造成她們容易在「獵巫運動」中受到欺侮。因婦女的勞動力低,在農業社會中角色低微,即使在城市裡,雖然謀生較易,但也無法找到高薪的工作;以中古時代的同業公會制度--基爾特(Guild)為例,原則上便不許女性加入,因此,城市中的婦女大多只能從事一些較低收入的職業--如客棧酒館的女待、或家庭幫傭。故當時的女性大多沒有經濟能力,而無法與男性平起平坐,因而缺乏一定程度的社會保護、輿論支持,以致在「巫師追獵」中,女人總是處於弱勢的一方,尤其是老年婦女、寡婦,或下階層女性更是如此。再者,「搜捕女巫」當然可能是當時天主教父權主義社會中男權對女權壓迫、控制的結果。例如有人認為,當近代醫學產生、醫師逐漸成為專業,那些過去依傳統草藥治療病人的婦女,乃成男性醫師的眼中釘。事實上,傳統草藥不見得無效,但若因草藥引起醫療糾紛,有些男醫師就會落井下石,趁機以女巫之名,打擊女草藥師。我們也可以由犯罪學衝突論(conflict theory)中社會控制(social control)的觀點來看待此一現象,衝突論認為,社會控制是主流社會期待要求某些團體順從的過程,強調社會控制是有權勢者控制他人行為的一種方式。而當時的主導權勢--天主教教義乃是父權掛帥,因而便透過「搜捕女巫」的方式對於女性,尤其是助產士、治療師、單身年老婦女、寡婦,進行一種社會控制,以使她們噤聲而安分。
自然科學、理性主義,以及啟蒙時代終結迷信,再加上兩次大戰前後極權體制的災難,終於使歐洲大陸的人士深刻反省提出廢除死刑的呼聲來防止任何掌權者恣意濫權的機會
、贊成廢除死刑之意見
  贊成廢除死刑的主張包括,死刑將使司法錯誤毫無補救的機會(此論者認為司法誤判的可能性不小);可能失去案件的重要證人;認為死刑是以暴制暴的做法;不認為死刑能夠嚇阻犯罪,死刑與犯罪率沒有關聯;違反人道及人權;廢除死刑符合世界潮流、符合對於人性尊嚴的重視;死刑使受刑人失去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是社會的一大損失,再者,死刑等於是將犯罪行為全歸咎於犯罪本人,卻忽略了社會、家庭、學校等的責任;基於宗教信仰,認為人、司法、國家不能扮演奪去一人生命的角色等。
、反對廢除死刑之意見
  反對廢除者認為:死刑才可有效嚇阻及抑制犯罪,一旦廢除死刑,恐使我國治安更形惡化;而在應報主義、受害者的人權及正義等主張下,死刑是作為加害者殘虐行為的懲罰。另外,亦有論者針對「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之論提出,這將造成社會資源更大的浪費,且對於受刑人究竟能對社會產生多少貢獻持懷疑態度;擔心一旦出現獄政管理不彰而使犯人逃獄之情事,恐讓社會產生更大的治安隱憂。
台灣民意調查現況
為了解對執行死刑的態度十五年前某電視台作了一個民調,在台灣有高達百分之九十的民眾是贊成死刑的,贊成廢除死刑的比例可能還不到百分之五,其他是還有疑慮的人。這個比例到現在還是沒有太大改變
國際上對於死刑的處理概念
    聯合國於一九四八年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三條提到關於生命權的保障;而有關廢除死刑的部分,是第五條的規定,說任何人不能夠被施以酷刑或者殘忍,不人道的處罰。這個部分是人權宣言所涉及到的,但是在一九四八年時並沒有提所謂廢除死刑的概念,在聯合國的組織架構底下,要等到一九七六年公民政治權利公約,才有部分提到廢除死刑。包括說它認為生命權應該要受到保障,沒有一個人可以任意被剝奪生命;同時它要求在一個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裡,死刑的的執行要適用最重的犯罪;也規定說被宣告死刑的可尋求赦免,而且不能夠對於十八歲以下之人處死刑,以及對於孕婦不該執死刑。
但這樣的一個公民政治權利公約,並沒有很明確說一定要廢除死刑,負責監督公民政治權利公約實施人權委員會,認為在公民政治權利公約內的死刑執行,必須要符合具有公平的審判,且必須提供一個上訴救濟機會,才能夠達到公約最基本的要求。目前為止這個公約有一四四個會員國,也就是說,有一四四個國家開始傾向於對於死刑作初步限制。 兒童權利公約規範認為,對於十八歲以下的人是不應該處死刑。目前為止,這個兒童權利公約在在全世界一九六個國家中,現在已經有一九一個國家己經批准。也就是說,對於十八歲以下的人不處死刑,在國際上是一個非常確定的共識。 關於在聯合國的概念底下,至一九八九年增訂旨在廢除死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項任擇議定書,即是所謂的第二議定書。開始強調要求各個國家應該要廢除死刑,認為廢除死刑有助於人性尊嚴的提升,以及人權進步的發展,對生命權的更加保障。比較實際的規範內涵,最主要的是要求各個國家不能執行死刑,只能在批准或加入的時候提出對於在戰時可對在戰時犯下最嚴重軍事性罪行被判罪的人適用死刑的保留,之後都不可以再提出保留(第二條第一項)。而第二議定書目前全世界一九六個國家,只有四二個國家批准。而且主要是位於歐洲與中南美的國家,其中並無回教國家,佛教國家僅有尼伯爾。雖然批准此一重要議定書的,只有四十幾個國家,但其他國家對於廢除死刑的實踐,有的並非利用批准國際公約的方式,而是在國內直接實踐。 再來是聯合國處罰國際犯罪的條約,此為對於刑事處罰的概念。對於盧安達及南斯拉夫,一九九八年簽訂的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此公約雖尚未生效然而卻整理過去對於刑事處罰的規範。其所處罰者在於戰爭罪滅種罪違反人道以及侵略等國際上認為相當嚴重的犯罪,但其刑罰種類最重只包括監禁,包括三十年監禁與終身監禁,並無死刑。
歐洲條約部分重要的為一九五零年的歐洲人權公約,相同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只規定保障生命權,並未要求立即廢除死刑。但於一九八三年增訂第六議定書,早於聯合國,主要要求在於戰時以外的平時,不能夠執行死刑,且各國對於此不得保留,批准時必須遵守此一規範。在歐洲的趨勢,有三十七國批准第六議定書,但當中只有二十七國簽訂聯合國第二議定書,這代表有些國家先批准歐洲條約。並且在歐盟由西歐推行至東歐時,以第六議定書當作東歐國家進入歐盟的前提要件,促使東歐國家加入廢除死刑的公約,被迫簽署或改變國內法。雖然歐盟與歐洲共同體傾向於經濟貿易層面的統合,條約上並未提到廢除死刑,但其將之置於第二層次,非以條約而是以前提要件,作為歐盟的外交與合作政策部分,其中包括各國的死刑廢除。以波蘭為例,其為加入歐盟即面對國內廢除死刑的壓力,必須被迫簽署第六議定書。另外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亦採取相同手法要求其他國家接受死刑廢除。美洲國家組織同樣以漸進模式,先簽訂人權公約,當中並未極力要求廢除死刑,而後在附加的議定書內要求。此基本概念與聯合國相近,但是三十五個會員國內只有七個批准議定書。 最後,國際特赦組織整理全世界一百九十六個國家中,有七十國完全廢除死刑,十三個國家部分或平時廢除死刑,二十三國事實上廢除死刑。此統計數字中,令人覺得奇怪的是國際特赦組織的概念中,事實上超過半數國家廢除死刑,然而已批准與簽署公約的情況來說,事實上只有五十五國批准三個國際條約之一,其中有相當的落差。原因是許多國家先處理國內法的問題,再向外處理國際公約的問題,此模式造成此議題定位於進行中的國際共識,並未確認於國際條約,卻透過國際組織的呼籲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以上就是國際上對於死刑的處理概念
死刑冤案無法挽回
不該判死刑卻判了死刑,這當然是冤案,還是無法挽回的冤案。
最近大家還印象深刻的江國慶冤死案,對江家父母與整個社會的傷痛,都是難以平息,更是無法遺忘的悲劇。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大前年就可以回家與母親團圓,馬總統應該握手道歉的,豈只有江媽媽?
更早之前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刑求跳河自殺案,起因是另一計程車司機李師科犯下唯一死刑的殺人搶銀行重罪,當時的刑事局探知,是計程車司機所犯,就把王迎先抓來刑求審訊,王迎先不堪刑求痛苦,跳河自殺,可見唯一死刑的殺人搶銀行重罪,讓刑事局產生搶功的心態,製造了另一起冤案和錯案。中國大陸四川省曾有一件冤案,有一男子與妻不睦常有爭吵後來妻子就失蹤不見該男子被檢舉殺妻判處死刑,很快就執行,結果十五年後失蹤妻子突然返家,證明又是一件無法挽回的冤案。
、網路上反對廢除死刑之意見
1那些廢死聯盟只會為了犯下滔天大罪的死刑犯的人權做保護,或站在那些殺人魔的立場,但他們有沒有想過被害家屬的心情,死刑目前是台灣唯一制裁惡貫滿盈之人的唯一手段,要是廢除死刑讓那些殺人凶手逍遙法外,對那些受害家屬情何以堪!!
2不支持廢死刑,因為也有很多案例關出來之後再犯罪的
犯了重罪抓去關,就算判無期徒刑還是要養他,浪費人民的錢
甚至有些人是為了吃免錢的牢飯而去犯罪
3
如果廢死了,那犯罪的情形是不是會更嚴重呢?因為已經沒有死亡的威脅了,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還是會被死刑嚇到而不敢犯重罪
4有人說,死刑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而且不人道之類的,必須從教育做起來解決,
教育當然需要啊,從小就要好好的灌輸給小朋友正確的觀念,但是就算是這樣難道就不會有人犯罪了嗎?或許有可能,但是很難很難,我覺得不切實際,
再來,對犯人不人道,但是犯人對別人就人道了?當犯人犯下罪行時,他所做得一切就不人道了,也就是說他不是人了,既然不是人了,何必對他人道?
難道就允許宰殺豬雞牛等等動物,就不允許殺一個肉體是人內心卻不是人的犯人嗎?
5我贊成白冰冰的說法若把這最後的死刑都廢除了那壞人還有什麼好怕了關到死 可是要花我們這些善良百姓的納稅金 來養他們這樣哪對呀我們的納稅是要建設我們的未來而不是去養這些破壞未來的人吧?
6廢死更扯,受害者是廢死支持者的家屬再來跟我談廢死吧!
那陳進興就不該槍斃,留著弄清楚他為何做奸犯科嗎?槍斃他就變成傳奇了嗎?
死刑的功用
治亂世用重典」是輿論界最常引用的古話因此死刑有嚇阻犯罪的功用也被一般人深信不疑所以在台灣歷次的民意調查都有高達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民眾是贊成死刑的。知名藝人白冰冰因女兒被
陳進興集團綁架殺害最常被媒體詢問關於死刑的看法她常說:若把這最後的死刑都廢除了那壞人還有什麼好怕了關到死可是要花我們這些善良百姓的納稅金 來養他們大多數人還是覺得,歹徒會被死刑嚇到,而不敢犯重罪。
死刑有嚇阻犯罪的功用是現代的看法在古代死刑的功用是預防造反秦朝也是嚴刑峻罰思想的代表時期根據中國法制史,秦律極為嚴苛,秦代死刑分為二十種。
一,戮刑,分兩種,一是死後陳屍示辱,二是死前先給予辱罵,再斬首。
二,磔刑,生前碎裂其肢體而死。
三,棄市,於鬧市中行刑。
四,生埋,即坑殺。
五,定殺,活活丟入水中致死。
六,車裂,死後再予分屍。
七,斬首,即斬首。
八,腰斬,即自腰部斬斷,所以受刑時神智尚稱清醒,多是活活痛死。
九,梟首,斬首後,高懸首級以昭大罪。
十,賜死,以刀或劍賜自盡,或賜毒酒。
十一,絞刑,即以繩索勒死。
十二,族刑,即誅三族,三族即為妻族、父族、母族。
 十三,具五刑,最忙的刑罰,先黥,再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再棄骨肉於市,如是毀謗者,又先斷舌。
  十四,射殺,以箭弩射殺犯人。
   十五,剖腹,即生剖犯人之腹。
   十六,鑊烹,以無足的大鼎煮殺。
    十七,囊撲,於袋中打死或摔死。即蓋布袋。
    十八,鑿頂,以利器穿過頭部殺之。
    十九,抽脅,抽取脅骨以致死。
    二十,坑,活埋。
但是嚴苛的死刑,反而促使陳勝、吳廣揭竿而起,反抗秦暴政。
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第十八】記載:
二世元年七月,徵調閭巷左有罪的人到漁陽縣守邊境,九百人駐屯在大澤鄉。陳勝、吳廣都被編在隊伍中,派為屯長。恰逢好幾天大雨,道路都不通,算算已經誤了期限。部隊誤了期限,法要判死刑。陳勝、吳廣兩人密謀:「逃亡會死,反叛也會死,既然都會死,鬧革命去好了?」】
這就是歷史上陳勝、吳廣揭竿而起,大鬧革命的精彩紀錄
可見死刑嚇不到叛亂犯,反而促成革命的時機更為提早
死刑的濫用
《新階級》一書作者吉拉斯,是前南斯拉夫副總統兼國民議會議長,
曾經有一句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
吉拉斯一九一一年出生於南斯拉夫黑山的一個農民家庭,十八歲入貝爾格萊特大學,在學期間開始接觸馬克思主義,並加入左翼學生團體,一九三二年加入南斯拉夫共產黨,次年,吉拉斯因參加反對王室的示威而坐牢三年,一九三八年當選為南共中央委員,兩年後當選為黨中央政治局委員。二戰時德國入侵南斯拉夫,吉拉斯是抗擊法西斯的游擊隊最高司令部成員。戰後,吉拉斯在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擔任多項要職,一九五三年當選為副總統兼國民議會議長,並內定為狄托的繼承人。史達林的暴行是他反思社會主義的開始。
一九四四和四五間,吉拉斯三次訪問蘇聯,第一次甚至帶著朝聖般的「狂喜」心情趕去。但所見所聞令他不止大失所望,更是震驚不已。在二戰的關鍵時期,史達林竟然還在軍隊中進行大清洗,許多高級將領不能浴血沙場,卻冤死於自己陣營內的大屠殺。同時,史達林和親信高官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經常通宵夜宴酩酊大醉。
1995年紀念衛國戰爭勝利50周年時,俄羅斯國防部又公佈詳細的損失統計數字:蘇軍死亡、失蹤共計1194413萬人;其中軍人作戰死亡6885萬人(包括陣重死亡、病亡); 應徵人員去前線途中死亡50萬人; 失蹤人員共456萬人,其中被俘362萬人,戰後找到失蹤人員929萬人;軍人陣亡、傷重死亡、病亡和被俘後死亡相加,共計86648萬人。如再加上動員入伍途中死亡的 50萬人,總計軍人死亡91648萬人。 無武裝居民死亡1740萬人; 總計軍民死亡約2660萬人。1941年-1945年,軍人佔35%,蘇聯方面因戰爭造成的傷病人數也是極其巨大的,僅在冊軍人的傷病累計數便高達1830多萬人次),俄羅斯不敢公佈的資料是一九三零年代因為史達林與紅軍創始人托洛斯基爭奪俄共領導權而進行的大清洗,約瑟夫‧史達林﹝Joseph Stalin﹞在他獨裁掌權的二十多年中,他的勞改營、切卡及各種變相的特務組織共殺害了兩千多萬人,其中有很大一部份是在大整肅時代被清掉的,這其中包括大量的優秀指揮官。史達林所以敢無所顧忌的殺戮,就是因為他掌控毫無制衡的殺人大權,有一個小故事可以讓人窺見史達林權勢之大,有一位知名的將軍被史達林判死刑
最後的公審大會上,將軍宣讀認罪聲明,還要感謝史達林同志和黨給自己認罪的機會,要妻子和子女無論如何必須服從史達林同志和黨的領導。史達林的威權不僅用在政敵她的姨丈和姨媽被密報不滿共產黨,也被關進勞改營。可見史達林對特務組織的信任,遠超過親朋好友,而人類一旦擁有無法制衡的殺人大權時很難保證不被濫用
    那些曾經見證獨裁者濫權殺人的國家,譬如:德國、義大利與南非。他們深知國家即便號稱民主,依然有濫權的可能性。正因為認識到國家濫權的可怕,除了透過法律設下重重程序規定,且設立不同的機關相互制衡之外,有不少國家在法律上全面地廢除死刑,為的就是不讓國家有權殺人,避免掌權者有機會對死刑作政治利用,因為那是個無法回復與彌補的權力。
如果我們的社會要保衛自己,那麼要極力防範的並非個人的危害,而是國家的危害。
亓官先生:

皇帝一手決定人民的死生,正是統治權力的最高展現。這是以帝王皇權為主的時代人民的宿命,我們在民主時代主張廢除死刑的善意,原是要對抗君王掌控人民生殺大權的舊時代,但是人類經歷法國大革命與文化大革命這樣的災難之後更發現一旦殺人權力下放死刑權掌控在暴民政治的手中時等於就是末日地獄的景象提早在人間預演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抗日名將李守維將軍114歲誕辰紀念

抗日名將李守維將軍114歲誕辰紀念
李將軍名守維,字新甫,民前十一年,夏曆四月十五,國曆五月十三,誕生於江蘇省泗陽縣西鄉李樓,家世農業,生活勉可溫飽
一、李守維將軍的求學經過
李守維將軍小學同學韓德舉之弟,韓德考回憶如下:
 李守維與韓德舉同在縣立洋河第三高小讀書,韓德舉父親是同校國文教師。一九二二年李守維從洋河第三高小畢業,自恃功課成績都在前十名,一心想到外地升學,但由於家庭經濟無力,難以如願,為此常流露出不得升學的苦惱。後來他接到韓德舉從南京的來信說:因得南京工專學校一位近親幫助,得進工專學校實驗工廠藝徒班學電機製造,不僅不繳學費,工校還發給藝徒每人每月八元伙食費和零用費。 李守維收到韓德舉的信後,特到韓德舉家見韓德舉父親,再三請韓德舉父親看在師生關係上,為他寫介紹信給南京工專學校實驗工廠總務處長張育俊,並說:“今生能到省會南京工專學校,要比在家務農強多了,都靠老師的栽培呀!”通過韓德舉父親為他寫信,李守維於一九二三年春節後,進了南京工專藝徒班學工。同年暑假,南京工專招收職工科,一年制畢業,免收學膳費。李守維得考進職工科,於一九二四年暑期畢業,經職工科上海籍同學施秉均、張其榮介紹,李守維到上海法租界一家大隆機器製造廠當車工,月工資暫定為十六元。同年九月李守維在與韓德舉通信中得知韓德勤到了南京,在齊燮元督軍處當上尉候差,特從上海請假到南京,要韓德舉帶他去看看韓德勤,表示自己對韓德勤的仰慕之心和鄉親情誼。通過韓德舉的介紹,李守維與韓德勤在南京見了面,這是韓德勤從四川熊克武部隊回江蘇後首次見到李守維。
民國十三年八月,李守維將軍南下投考中國國民黨黨立陸軍軍官學校(即世稱之黃埔軍校), 步科第五隊(經劃分為第二期)
二、李守維將軍的軍政生涯
    十四年分發第一軍特務連(連長桂永清)任中尉排長,同年之冬,該軍整編為國民革命軍第三師,將軍被擢升為該師第九團上尉特務連長
    十五年秋,調第三師,第九團三營第九連連長,
十六年春,升任同團第三營少校營長
    十七年春,再晉升該團中校團附,未幾,蔣公自日本返國復職,指派將軍至新編第十一師任中校團附(師長為曹萬順、副師長為陳誠) ,未數月,調升五十二師上校副旅長兼團長
二十一年春,奉令至南京中央軍校高等教育班第一期受訓,
畢業後,奉派為江蘇省保安第四團上校團長兼徐淮海三清剿指揮官
二十二年,功升江蘇省保安處少將副處長,兼江蘇省保安第一團團長,為時三年
民國二十六年,八一三事起,江蘇位於第一線,省保安團,已編入戰鬥序列,夏末秋初,將軍受命兼任江蘇省保安總團長, 省政府因應抗日戰爭改組,將軍升任省政府委員兼保安處長
二十七年春,成立陸軍第八十九軍,將軍升任副軍長兼一一七師師長,仍兼省委及保安處長
二十七年夏,升任中將軍長,同時兼任陸軍第八軍游擊司令,冬、辭去游擊司令兼職,受兼三民主義青年團江蘇分團主任
二十八年春,受命兼中央軍校駐蘇幹部訓練班主任
三、李守維將軍與八十九軍和獨立第六旅成立經過
   抗日戰爭第二年,徐州淪陷後,國民黨軍委會軍政部,為戰略上持久抗日,決定在敵後魯南和蘇北成立魯蘇戰區,任命東北軍某軍團司令兼山東省主席于學忠為魯蘇戰區總司令。任命第二十四集團軍副總司令兼代江蘇省主席韓德勤為魯蘇戰區副總司令(二十四集團軍副總部撤銷)。同時命令在蘇北的東北軍繆澂流師歸還五十一軍建制。魯蘇戰區副總部在蘇北就地組編成立八十九軍部隊,任命副總司令韓德勤兼任八十九軍軍長。
    國民黨八十九軍編制:軍長、副軍長、參謀長、參謀處、軍務處、副官處、軍需處、軍醫處、軍法處。軍直屬部隊:特務營、工兵營、通信營、炮兵營、輜重營、騎兵連、諜報隊、軍醫院。除軍直屬部隊以外轄二個步兵師,番號為三十三師和一一七師。每師兩個旅,每旅兩個團。
        八十九軍組編時期在一九三八年六月前後,是以原江蘇省保安處十個保安團抽調八個團,和上海、南京淪陷後退到蘇北的國軍殘部組編而成的。原江蘇省保安處處長李守維改任八十九軍副軍長兼三十三師師長。原保安團團長分任副師長、旅長,原任保安團中校副團長的大多數被提升為團長。
        獨立第六旅是在八十九軍部隊組編成立之後就地組編成立的,經過是魯蘇戰區副總司令韓德勤,八十九軍副軍長李守維聯名分電第三戰區司令長官顧祝同、軍政部長何應欽,申請在蘇北多增加一個獨立旅番號,申述理由:
    一、收容從江南退到蘇北的國軍殘部五千多官兵等待處理。
    二、蘇北雖是平原,但河流縱橫,湖沼很多,便於進行抗日遊擊   戰。  
    三、蘇北各縣人口稠密,兵源補充方便。
    四、蘇北地處近江近海,又與魯南、皖北、豫東連接,同敵人展開近戰遠戰有迂迴餘地。
    五、日寇只能侵略蘇北運河線、公路線的縣城。但無法控制廣大農村,在戰略戰術上有利於持久抗日。
不久,軍政部批准蘇北副總部就地組編成立第六旅,部隊編制為三團制的旅,由顧祝同派第三戰區長官部少將高參翁達(黃埔三期,浙江淳安人)為獨立第六旅少將旅長。八十九軍和獨立第六旅武器彈藥、醫藥用品,由第三戰區長官部補給,軍需被服用品就地實報解決,軍政費由重慶國民黨航空署派飛機投送。
第八十九軍和獨立第六旅人事情況:八十九軍中將軍長李守維(兼中央軍校駐蘇北幹訓班主任,兼江蘇省復興社秘密組織部長,兼國民黨三青團江蘇省幹事長,兼江蘇省政府委員,兼蘇北戰地黨政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將副軍長賈韞山,軍司令部參謀長陸某,三十三師少將師長孫啟人,少將副師長姜雲卿(均是黃埔三期,宿遷人),六十五旅少將旅長苗瑞體(黃埔三期,徐州人)。一一七師少將師長劉漫天(黃埔四期,河南人),少將副師長單洪培(東北講武堂,遼寧人),二三三旅少將旅長朱祥符(黃埔三期,睢寧人),二三四旅少將旅長孫信符(漣水人)。獨立第六旅少將旅長翁達(黃埔三期,浙江淳安縣人),上校副旅長李仲寰(洛陽軍分校軍官班,泗陽人),十七團上校團長石佐民(黃埔六期,泗陽人),十七團上校團長黃德惠(黃埔五期,廣東人),十八團團長蘇子武(黃埔五期,宿遷人)。
四、蘇北地區的游擊戰部署
在蘇北地區的游擊軍有韓德勤的第89軍,第6獨立旅,江蘇省保安第10縱隊;李明揚、李長江的魯蘇皖邊區游擊總司令部所轄的十一個縱隊;陳運的稅警總隊(後改爲蘇北挺進軍,編有若干個縱隊),共十六萬兵力,統由魯蘇戰區副總司令、江蘇省政府主席、蘇北游擊總指揮韓德勤中將節制指揮。
1937
12月,南京失陷後,蘇北地區的地方保安團隊和稅警部隊,就開始游擊戰爭,19385月底,徐州失守後,時任蘇北兵團總指揮的韓德勤將軍率領所部第89、第57兩個軍,留在了蘇北敵後堅持抗戰。
日軍佔領徐州後,立即分兵數路,清剿韓德勤的部隊和其他游擊部隊。蘇北游擊軍一邊與敵戰鬥,一邊利用河湖港汊有利地形,與敵周旋。日軍雖出動大批兵力,卻未能消滅游擊軍主力,僅佔領了一些縣城而已。628日,在黃河花園口決堤後第十九天,日軍爲了捕捉韓部主力,並阻止其在後方的大舉反攻,便打開了蘇北運河大堤,頓時,洪水猛犯,遍地洶湧,蘇北數縣境內盡成澤國,但卻未能如願。
在武漢大會戰期間,韓德勤指揮第89軍等部隊,在蘇北敵後的運輸、運河沿線,展開聲勢浩大的反攻。630日,攻克阜寧城,游擊軍乘勝進攻,分兩路包圍了鹽城日軍,激戰數日,殲敵一部,於72日攻克鹽城。726日,游擊軍又攻取了東台縣城。
武漢會戰結束後,日軍爲了鞏固後方,立即調動了大批兵力,準備掃蕩蘇北游擊軍,企圖將其徹底撲滅。117日,日軍果然從徐州和皖北的固鎮出動,向蘇北發動了大掃蕩。從固鎮出動的日軍爲小川部隊,他們自靈璧東犯,當天即侵佔了泗縣;從徐州南下的日軍,以坦克、裝甲車開道,步炮兵隨其後。駐守睢寧的游擊軍與敵展開血戰,日軍多次攻城均遭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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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拂曉,日軍一千五百餘人來到宿遷城外,先以六架轟炸機對縣城猛轟濫炸一陣,接著以重型火炮長時間轟擊,之後,日軍步兵向北門進攻。守城部隊爲韓部第33師胡文臣團的兩個營,這支部隊原爲兩淮鹽警部隊,在蘇北地區的游擊戰中發展,後被改編爲正規軍。胡團長率領兩個營的將士堅守孤城,全體官兵與敵人反復衝殺,打退了日軍的多次衝鋒。但最後胡文臣團長在同日軍肉搏中,不幸中彈,壯烈犧牲。全團官兵多數戰死。宿遷縣城被日軍佔領。

1939
1月下旬,蘇北游擊軍發動反攻,奪回了宿遷縣城。2月中旬,日軍調集了第21師團,第5師團和第20師團等部,從徐州南下,大舉進攻蘇北游擊區,意在撲滅這一地區的游擊勢力。日軍首先出動飛機,分別轟炸了睢甯、泗陽、宿遷、沐陽、淮陰等處的游擊軍駐地。第21師團主力和第20師團一部,以多路向韓部根據地核心淮陰進攻。韓部和第27112師在宿遷一帶血戰數日,雙方傷亡慘重。

3
2日,韓德勤部放棄淮陰縣城,向東轉移。第112師師長霍守義帶領部隊向東南轉移,到達阜甯縣境時,在黑夜裏突然與日軍第5師團的追擊部隊遭遇。霍師長指揮全師將士,拼死掩護韓部的轉移。雙方在黑夜裏激戰了一夜,第112師死傷重,但韓德勤及其機關人員得以脫險。

3
3日,日軍第21師團佔領了淮安,35日,第20師團佔領寶應;37日,第5師團佔領阜寧。韓德勤率領第89軍主力和機關人員從淮陰轉移到泰州地區,不久,又轉進于東臺地區。4月初,蘇北南通、如臯、海門、啓東、泰縣等六個縣的游擊隊彙聚海門近郊,向縣城之日軍發動圍攻。游擊隊衝進城去,打死日軍特務主任和警備隊長等四十餘人,一度佔領縣城,威脅日軍南京至上海的長江水運交通。
1939年冬季,蘇北敵後的游擊軍,直接投入冬季大反攻戰鬥的有四萬五千餘兵力,主要攻擊了運河下游地區之敵。游擊軍曾攻克江都、高郵等縣城。

1940
年,韓德勤部與新四軍發生劇烈摩擦,黃橋事變
李守維將軍戰死。

1941
2月,日軍爲了徹底剿滅韓德勤的游擊軍,出動大批部隊從泰州、揚州地區北上,採用水陸並進,航空兵轟炸掩護的手段,對當時韓德勤的省府和戰區副總司令部所在地興化縣發動掃蕩戰。在日僞軍層層包圍中,韓德勤率部向北突圍轉進,到達鹽城西鄉的安豐鎮。
五、廣大水鄉適合擊戰
   
    
黃河決堤後,黃水滾滾而下,經豫東平原,淮北大地而入蘇北。洶湧的黃河水倒灌下來,泥沙淤積,河道堵塞,擾亂了蘇北大地縱橫交錯的河流水系,沼澤地擴張氾濫,造成了嚴重的水患。
   
    
國民黨的
擊軍便在這水鄉澤國、河湖港汊、蘆葦叢中,展開聲勢頗為豪壯的擊戰,狠狠打擊日偽勢力。                
              
    
在武漢大會戰期間,韓德勤指揮第89軍等部隊,在蘇北敵後的運輸、運河沿線,展開聲勢浩大的反攻。630日,痛殲阜寧之敵,攻克阜寧城。
擊軍乘勝進攻,分兩路包圍了鹽城日軍,激戰數日,殲敵一部,于72日攻克鹽城。726日,擊軍又攻取了東臺縣城。
   
    
武漢會戰結束後,日軍為了鞏固後方,立即調動了大批兵力,準備掃蕩蘇北
擊軍,企圖將其徹底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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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
   
    
韓德勤接到蔣介石電報,指示:日軍正抽調其野戰軍團主力,會同由山東南下之小川部隊,在徐州、皖北地區集結,在東邊的連雲港地區,敵已有五個海軍陸戰隊正處於待機狀態。敵之企圖是分進合擊,一舉殲滅蘇北
擊軍。蔣介石指出,蘇北敵後抗戰武裝面臨的形勢是十分嚴峻的,令其倍加注意。
   
    11
7日,日軍果然從徐州和皖北的固鎮出動,向蘇北發動了大掃蕩。
        
從固鎮出動的日軍為小川部隊,他們自靈璧東犯,當天即侵佔了泗縣。
        
從徐州南下的日軍,以坦克、裝甲車開道,步炮兵隨其後,浩浩蕩蕩地向
擊軍殺來。駐守睢寧的擊軍與敵展開血戰,日軍多次攻城均遭失敗。
   
    1
22日,拂曉。   
    
日軍一千五百餘人來到宿遷城外,先以六架轟炸機對縣城猛轟濫炸一陣,接著以重型火炮長時間轟擊,之後,日軍步兵向北門進攻。
   
    
守城部隊為韓部第33師胡文臣團的兩個營,這支部隊原為兩淮鹽警部隊,在蘇北地區的
擊戰中發展壯大,後被改編為正規軍。團長胡文臣出身武林世家,自幼習練武術,技藝高強,此人揮掌可劈碎十塊青磚,單臂能舉起百餘斤重的東西,被人譽為武林豪傑。
   
    
胡團長率領兩個營的將士堅守孤城,全體官兵與敵人反覆衝殺,打退了日軍的多次衝鋒。有一回,日軍從北門衝了進來,雙方展開肉搏戰。胡團長拿了一把大刀片,大吼一聲,衝入敵陣,與十幾個日本兵拼殺,只見他手中大刀揮舞。風聲嗖嗖,寒光閃閃,轉眼間就砍倒了好幾個鬼子。官兵們士氣大振,奮勇殺敵,終將敵人打退。
後來,日軍援軍趕到,將縣城四面包圍得水泄不通,敵機再次飛來轟炸掃射,城內一片火海。   
    
日軍以集團兵力發動衝鋒,許多陣地上守軍傷亡殆盡,陣地被突破,敵人撲進城來。
擊健兒們誓死不退,展開頑強的巷戰。   
    
胡文臣團長在同日軍肉搏中,不幸中彈,壯烈犧牲。全團官兵多數戰死。宿遷縣城被日軍佔領。   
    1939
1月下旬,蘇北
擊軍發動反攻,奪回了宿遷縣城。   
    2
月中旬,日軍調集了第21師團,第5師團和第20師團等部,從徐州南下,大舉進攻蘇北
擊區,意在撲滅這一地區的擊戰爭烈火。   
    
日軍首先出動飛機,分別轟炸了睢寧、泗陽、宿遷、沐陽、淮陰等處的
擊軍駐地。   
    
21師團主力和第20師團一部,以多路向韓部根據地核心淮陰進攻。韓部和第27112師在宿遷一帶血戰數日,雙方傷亡慘重。   
    3
2日,韓德勤部放棄淮陰縣城,向東轉移。第112師師長霍守義帶領部隊向東南轉移,他們到達阜寧縣境時,在黑夜裏突然與日軍第5師團的追擊部隊遭遇。該師團是日軍中最為精銳的部隊,作戰十分兇悍勇猛。當時,韓德勤帶領戰區副總司令部和省政府機關人員,也剛好到達此地,情況十分險惡。霍師長指揮全師將士,拼死掩護韓部機關的轉移。雙方在黑夜裏激戰了一夜,第112師死傷奇重,但韓德勤及其機關人員得以脫險。   
    
各路日軍繼續掃蕩,33日,第21師團佔領了淮安,35日,第20師團佔領寶應;37日,第5師團佔領阜寧。   
    
韓德勤率領第89軍主力和機關人員從淮陰轉移到泰州地區,不久,又轉進東臺地區。   
    4
月初,蘇北南通、如皋、海門、啟東、泰縣等六個縣的
擊隊匯聚海門近郊,向縣城之日軍發動圍攻。擊隊衝進城去,打死日軍特務主任答尼和警備隊長久留等四十餘人,一度佔領縣城,威脅日軍南京至上海的長江水運交通。   
    1939
年冬季,蘇北敵後的
擊軍,直接投入冬季大反攻戰鬥的有四萬五千餘兵力,主要攻擊了運河下游地區之敵。擊軍曾攻克江都、高郵等縣城。
    
六、李守維將軍率領的八十九軍驍勇善戰
日軍傳令兵荻島靜夫《日記》留下生動真實的紀錄
徐州會戰從一九三七年十二月日軍渡過黃河、進攻山東開始,直到一九三八年六月中旬,各路國軍安然脫離日軍的包圍。主戰場則在魯南、蘇北、豫東北、皖北交界的區域,日軍攻入魯南之後即遭到國軍的頑強抗擊,傷亡慘重。而其中的台兒莊戰役,國軍頑強攻防,則使日軍遭到建軍以來前所未有的挫敗。當時,日軍華中派遣軍以第十三師團、第九師團、第三師團、阪井支隊、佐藤支隊北上,策應日本華北方面軍的攻勢。荻島靜夫即在佐藤支隊,時任飯塚聯隊的傳令兵,其《日記》(荻島靜夫《日記》,人民文學出版社)記下了當時的所見所聞,從中可以窺見抗日國軍的英勇頑強。由於《日記》記錄者擔任聯隊傳令兵,其所知徐州會戰情況,當然比該部一般官兵更多。佐藤支隊大致沿通榆運河往北進逼,一路激戰,由南通經如皋、東台、鹽城等地至阜寧,攻破阜寧後再也無法前行。
七、令日軍喪膽的蘇北戰場
 在徐州會戰中,國軍防守蘇北一線的是第二十四集團軍,又稱為蘇北軍團,其下轄的第八十九軍正與北上的佐藤支隊針鋒相對。(參見蔣緯國總編著《抗日禦侮》第五卷 第一五一頁,黎明文化事業公司印行)二十四集團軍由韓德勤任總司令,同時兼任八十九軍軍長。該軍由第一一七師及第三十三師組成,一一七師的師長是李守維, 而三十三師的師長此時由韓德勤兼任。當時隸屬於二十四集團軍的還有第五十七軍,軍長為繆澂流,下轄第一一一、一一二兩師,師長分別是常恩多、霍守義。(見 《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八三、一八七頁“國軍指揮系統表”)
日軍在蘇北戰場的佐藤支隊,隸屬於華中派遣軍,即原日軍華中方面軍。該部因製造了“南京大屠殺”慘案,此時改稱為華中派遣軍,取消了原有各名目:“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三日,日本大本營下令撤銷華中方面軍所有的戰鬥序列,包括上海派遣軍以及第十軍的組織,另外改設華中派遣軍,由火田俊六大將出任司令官。這代表大本營對於松井石根無法控制部隊的燒殺擄掠,嚴重敗壞日本軍紀的集體嚴懲,松井石根雖然立下擊潰上海華軍,以及攻克中國首都的大戰功,但是不但並未獲得高升與重用,反而從此退出現役,顯見日軍對於南京大屠殺是相當知情的,甚至連參與戰鬥序列的番號,都予以撤銷,但是日軍大本營對於參與南京大屠殺的將領,也無可奈何。”(《不朽的光榮》第二十四章第三節)
 飯塚聯隊的傳令兵荻島靜夫所在部隊原稱上海派遣軍伊東部隊,由於日本大本營“撤銷華中方面軍所有的戰鬥序列”,上海派遣軍的名稱已經取消,其所在部隊這時改稱為中支(即華中)派遣軍伊東部隊。由於荻島靜夫只是一名下級軍人,對於這些番號的變動,自然不會太在意,所以,從第四本《日記》開始,才使用中支派遣軍的名目。伊東部隊屬於“百一師團”(《日記》第四頁照片說明),即一零一師團,應為旅團編制。但荻島靜夫《日記》從第二本才開始出現“旅團”名目,不過,這與南京大屠殺後的“撤銷戰鬥序列”並無關聯。如《日記》中所記的“旅團的上等兵齋藤要去上海”,日期為一月二十八日,時間在二月十三日日軍大本營下令撤銷華中方面軍戰鬥序列之前,此旅團原本即存在於一零一師團。徐州會戰時荻島靜夫在飯塚聯隊做傳令兵,此聯隊各部大多編入佐藤支隊。從第三本《日記》的零星記錄看,伊東部隊(旅團)下轄的飯塚聯隊、四九部隊、五七部隊出現在蘇北戰場。而第三本《日記》所述日和支隊、石田支隊、佐藤支隊等部隊則是臨時組建的隊伍,其中的佐藤支隊是為參加徐州會戰而組織的。佐藤支隊的基本兵力包括五個步兵大隊、一個野戰炮大隊,(參見《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八五頁“徐州會戰後期日軍指揮系統表”)其人員即來自上述那些伊東部隊。一般而言,這些支隊兵力約在一個聯隊以下,但佐藤支隊多於此數。
 據《不朽的光榮》一書第二十四章所述,徐州會戰中,華中派遣軍陸續北上的部隊有第十三師團、第九師團、第三師團以及兩個支隊。這兩個支隊分別是阪井支隊、佐藤支隊,為參加徐州會戰而設立。阪井支隊在和縣、巢縣、廬州一線。據戰史記載,一零一師團的佐藤支隊由東台進攻鹽城,又由鹽城進攻阜寧、東坎,(《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五零、一五二頁)與《日記》所記由南通到東臺北上大體相同。日本大本營在四月七日發出徐州會戰的命令,但徐州會戰在此前數月已經開始,故日軍徐州會戰命令很大程度上是追認性質的。
而《華中派遣軍徐州會戰計畫》(四月二十四日)有兩項是關於北上日軍兩個支隊的:
“一、四月二十一日命第一零一師團,著以其現在江北的部隊(佔領警備東台、通州附近),儘量以多數兵力,向阜寧方面,逐次推進地步,俾對本軍將來之作戰有利。二、四月二十三日命第六師團,迅速以步兵四個大隊為基幹之部隊,擊破和縣之敵後,沿和縣、巢縣、廬州道地區作戰,抑留廬州方面之敵,俾利本軍作戰容易。”(《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三零頁)
這時日軍實際上已經開始攻擊鹽城,可見發佈的《計畫書》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對事實的追認。 
八、側翼攻防的擊拉鋸
 一九三八年三月中旬,佐藤支隊從上海一帶溯長江而上,攻擊南通市,這是江北第一站。北岸槍炮聲一直不停,乘船日軍登陸時遭到國軍阻擊,進城後又遭到國軍的反擊:“天漸漸亮了,我軍攻入通州(即南通)城的時候,遭遇了敵人的反擊,我軍馬上應戰,在市區的各個地方與敵軍展開戰鬥,終於在上午九點的時候佔領了南門。”“只見到處都流淌著中國正規軍軍人的鮮血,正午時分,我軍完全佔領了通州城。”(《日記》第三本三月十七日)在徐州會戰中,日軍各部常常處於長時間急行軍的狀態,名曰“追擊”,實為疲憊奔走。因而在攻防上呈現出相當被動的態勢,戰略上似已敗於國軍之手。荻島靜夫《日記》對此類情形多有描述,“我們從早上出發就一直沒有休息,一直追擊”,“我軍是強行軍,落伍者也有很多”。(《日記》第三本三月十八日)日軍實際上很被動,當然,記錄者並不知道日軍在整體上的被動狀況。又如三月十九日的《日記》:“淩晨四點,我們出發,去攻打如皋縣城。有的人穿著草鞋,有的人穿著中國人的鞋子。”可以看出日軍供給因此而時有中斷,軍需存在著難以接濟之患。如果遇上天氣不佳,就更加顯出狼狽不堪的窘態,“由於昨夜下了雨,行軍途中道路泥濘難走,有很多地方都無法通過”, “今天是我滿二十七歲的生日,這生日在艱難的行軍中度過,當必終生難忘”。(《日記》第三本三月二十一日)另一方面,日軍為了進行侵華戰爭,已達到了絞盡腦汁的程度,其軍中有自行車隊這類設置:“我們自行車隊因為昨夜遲到了,以致今天中午才出發。大部隊早上就出發了,我們自行車隊只好冒著雨艱難地去追趕大部隊。”(《日記》第三本三月二十二日)這支自行車隊由如皋趕到海門。“我們分乘兩輛汽車和自行車,從海門東進,去攻打啟東。我作為五名本部隊員組成的自行車隊的隊長,參加到進軍行列中來。”(《日記》第三本三月二十四日)當然,自行車大概主要也只是傳令兵使用。
  日軍雖然佔領了某些城鎮,卻一直無法得到安穩。“通州的街上沒有什麼商鋪開門營業,殺了幾個人以後,宣撫工作才有了一些進展。”(《日記》第三本三月二十九日)不得不以殺戮來支持其佔領。擊隊的襲擊則從未間斷,“因到處發生事故,部隊禁止外出,大家都變得惶恐不安”(《日記》第三本三月二十五日)。“晚上,得到派往啟東運送彈藥的小隊遭到襲擊的情報,八中隊的一個小隊馬上出動支援。”(《日記》第三本四月九日)這是在南通附近。對於日軍運輸線,不斷有零星的襲擊事件發生。
 即便佐藤支隊如此地奔走於戰場,仍嫌其行動太過於遲緩了。在徐州會戰的戰場上,“台兒莊的血戰,從一九三八年的三月二十五日,日軍第十師團進攻到台兒莊陣地,進行到四月七日,日軍整個潰敗退出台兒莊,總共是十三天十二夜的血戰”(《不朽的光榮》第二十四章第五節),日軍傷亡慘重,國軍取得全勝。當佐藤支隊到達鹽城以南的東台時,台兒莊之戰已經結束一周有餘,日軍眼望著前方鹽城國軍的防禦陣地,還沒有調整好,“據情報得知在鹽城附近要遭遇敵人頑強的抵抗”, “部隊主力在東台會合,再進攻鹽城”。(《日記》第三本四月十六日)不過,鹽城攻防戰即將展開。而徐州會戰主戰場的戰鬥仍然激烈,臨沂之戰從一九三八年三月十四日激戰至四月二十日(《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三五頁),此時則尚未結束。
 四月下旬,日軍從東台白駒鎮出發,攻擊鹽城:“今天早上八點鐘,我軍攻打鹽城的戰鬥開始。天沒有下雨,但由於昨天下了小雨所以沒有塵土飛揚,有一點冷。擔任攻擊任務的日和支隊主力加派了炮兵、工兵、輜重野炮等,威風凜凜地進行攻擊。一過草稔鎮就能夠聽見前鋒部隊交戰的槍炮聲。路途中橋樑被破壞了,工兵總動員馬上就修茸好又繼續前進,前面的敵人進行了頑強的抵抗,使得我們不能到達預定的地點,今天前鋒部隊有七至八名士兵死傷,一點也大意不得,只有靠戰勝命運來完成任務。”(《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四日)“在一望無際的麥田裡有很多河流,到處都有反坦克戰壕。上午未能按計劃前進。”“路途中只要覺得有危險的房屋 就把它燒了再前進,燃燒的火焰令人害怕。”(《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五日)
日軍雖有陸空武器優勢,但國軍毫不示弱,頑強地阻遏日軍攻勢:“下午,飛機也進行支援,實行空陸兩路進擊。在大團附近敵人在陣地上瘋狂地向我軍射擊,我軍前線部隊馬上應戰,野炮部隊也進行支援,槍炮聲驚天動地,傍晚的時候終於擊退了這股敵人。友軍有十名士兵死傷,於是,乘勝追擊,迫近敵人,敵人發射十字交叉炮火進行遏阻。友軍不能解決戰鬥,只好停止前進,露營休息。”(同上)由於守軍頑強戰鬥,飯塚聯隊本部打起了頭陣,又抽調下轄的第二大隊由其直接指揮,“黎明時分,我大隊成為聯隊的直轄部隊,進入第一線進行支援行動”(《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六日)。臨時設立“直轄部隊”是日軍作戰時的一種體制。這時戰場尚在鹽城縣城南方二千米的大團,越是臨近縣城,戰鬥越激烈。“我軍過了五佑場就遭遇到鹽城外敵人的頑強的抵抗,前線槍炮聲不斷,即使後方也有流彈飛來。我們終於到達了鹽城。大火中的鹽城令人恐懼。”(同上)
 四月二十六夜日軍進入鹽城縣城,“又有一些人犧牲了”,第二天上午荻島靜夫看到“鹽城比南通小些,其城牆上堆滿了沙袋,這說明敵人進行過頑強的抵抗”。 (《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七日)日軍佔領鹽城後,城內數日大火不息。“昨天,城裡各處火起,火勢非常兇猛,把天都要烤糊了。雖然火災是戰爭的附屬物,但居民就沒有棲生的地方了。”“傍晚,大火延燒了我們宿舍的附近,很是危險,於是馬上更換了宿舍地。”(《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八日)按《日記》所記,“我旅團今天早上十點威風凜凜地進入鹽城”(《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七日),佐藤支隊本部似設在鹽城。

九、阜寧激戰
 越是接近徐州會戰的主戰場,戰鬥將越是激烈。佐藤支隊接下來是攻擊阜寧,“風聞明天要攻打阜寧,和國內的通信中斷了”(《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八日),在即將攻擊阜甯時,該部官兵與外界的聯繫中斷。按《日記》所記,國軍在阜寧城外的溝安墩一帶設有陣地,今阜寧附近有溝墩,大概就是溝安墩。日軍在這個區域遇到國軍頑強阻擊,傷亡甚重。三十日中午過後,發生了一場激戰:“在內新陳莊的附近,敵人進行了頑強地抵抗,用迫擊炮、機關槍等猛烈地射擊,彈丸就在我們的身邊爆炸開來。我軍以野戰炮、步兵炮和機關槍等重型武器給予猛烈還擊,敵人繼續進行頑強地抵抗。一會兒,在敵人的佈雷區,有好幾名士兵被炸得在空中橫飛,英勇犧牲。於是,前鋒部隊把兵力在左右兩側排開繼續射擊,守住陣地,終於堅持到了晚上,在今天的戰鬥中,以高橋大尉和關少尉為首,幾個人光榮地戰死或負傷, 真是像做夢一樣,非常遺憾,我們也只有自己多多保重。”(見《日記》第三本四月三十日)這是在溝安墩南方,離《日記》所錄的草塘口不太遠。佐藤支隊的日軍每前進一步都困難重重,需付出慘重代價:“昨天,溝安墩的敵人進行了出人意外的頑強抵抗,到昨天夜裡還沒有被擊敗。部隊長下達命令,第二大隊從正面攻擊, 自己親自指揮前鋒部隊作戰,在昨天深夜渡過小河,從敵人的右邊向敵人後方前進,這樣早上的時候,敵人遭到猛烈的襲擊而敗退。”“從昨天晚上開始就沒有吃東西了。雖然筋疲力盡,還得迂迴攻敵。傍晚,我們遇到了敵人左翼部隊,又進行了激烈戰鬥,直到夜晚。今天又有很多的人犧牲了。”(《日記》第三本五月一日) 這是在溝安墩的南方及東方。
 日軍進到溝安墩東方區域時,已經是五月二日,戰鬥進一步加劇。“昨夜,敵人非常頑強地抵抗,我軍休想輕易地取得成功,敵人出乎我們的意料有七千多人,而友軍才將近一千五百人,敵人是有一部分撤退了,但友軍的後方卻遭到了襲擊,因此輜重隊等後勤人員也有了死傷。”(《日記》第三本五月二日)此處原本有國軍重兵防守,但這時應該已有一部分調往他處。“昨天我軍沒有前進一步,死傷者卻愈發增多,戰鬥變得非常激烈。糧草也剩餘不多了,心裡沒底。”“敵人躲在戰壕裡, 用機槍胡亂掃射,儘管那樣還是遭受了我軍迫擊炮的轟炸,友軍的野戰炮、步兵炮、機關槍以及其他的自動武器和步槍的射擊組成一道火網,槍炮聲震天動地令人恐怖。”(同上)既是日本軍人所記《日記》,用詞難免有較多偏頗,此處用了“胡亂”一詞,後文形容日軍火力時用的卻是“猛烈”。此處的“胡亂”,即是後文的 “猛烈”。“我軍猛烈地射擊逃跑的敵人,終於在下午二點佔領了溝安墩。”“在這裡激戰三天,我軍攻破了阜寧前線。”“在今天早上的戰鬥中......犧牲的有幾十個人。”(同上)“幾十個人”是一零一聯隊第二大隊一個早上斃命的人數。“啊啊,回想起來,真的像做夢一般,這次戰鬥我認為是僅次於強渡吳淞河的一次激戰。”(同上)實際上,後面還將有更激烈的戰鬥。“這裡的陣地構築在小河的北岸,非常堅固,要是繼續延長大約一里半的防線,這條小河就和吳淞河一樣,將成為難以攻克的陣地:當然只有正規軍才能利用這種陣地進行頑強的抵抗,敵人遺留下來很多屍體。”(同上)此“小河”即是射陽河,“河寬有一百五米, 水流豐盈”(《日記》第三本五月四日)。這一次溝安墩之戰,只是阜甯守衛戰的一個週邊戰鬥,從構築的河岸陣地可見當時國軍軍事水準之高。
 阜寧城下的戰鬥從五月四日黃昏時分開始。“戰鬥開始,敵我雙方的炮彈、槍彈在夜空中亂飛,火光映紅了天空,友軍的重型武器為支援我部的衝鋒,也對敵人猛烈掃射。城牆上的敵人頑強抵抗,我軍終究只能前進到敵人前方五百米的地方,就無法再前進一步。敵人的炮彈在碧綠的麥田上空亂飛,嗖嗖的槍炮聲鬧了個通宵。” (《日記》第三本五月四日)荻島靜夫《日記》記下了阜甯城外高莊一帶的戰鬥:“昨天晚上敵人一直在進行頑強地抵抗,所以直到黎明時候我軍才前進了一點點, 照這樣子攻入城裡是不可能的。”“他們退回到我軍的後方,向本部附近掃射,形成了攻勢來挑戰我軍。九點的時候,他們到達我軍後方約一千米前聯隊本部所在的位置,留在該地的通信班遭到數名敵兵的襲擊,我方兩名士兵戰死。在這次戰鬥中,友軍投入的兵力不足而前進過頭,後方紛亂,聯絡斷絕,犧牲了很多人。” (《日記》第三本五月五日)此記中的“退回”,也是用詞偏頗的一例,日軍實際上陷入了國軍的“後退包圍”的作戰戰術中。由於戰鬥激烈,日軍事先做好喪命的心理準備,“大家堅定決心作好萬一情況下的準備”(同上)。攻城的日軍反而陷入國軍的包圍中,困窘不堪,隨時有滅頂之災:“和後方斷絕了聯絡,糧食也所剩無幾,只有毫不在乎地喝著河水,在野外露營。敵人又有幾隊人馬轉到部隊本部的後方進行射擊,即使作為後方也大意不得,英勇犧牲的人數在不斷地增加。敵人迫近攻擊,在彈藥庫附近轟炸,通信班遭到襲擊,發報機也被炸得不能用了。”(《日記》第三本五月五日又記)日軍這時雖以優勢武器猛烈攻擊,國軍卻“一步也不退卻,頑強應戰”,日軍在“距城牆約五百米的地方,即使開了槍眼,虎視著城牆也不能前進一步”。(同上)
五月六日,雨夜,國軍從三面對日軍陣地進行猛烈突擊:“昨夜不知不覺就下起了雨,敵人突然發起攻擊,四下分散著從三個方向逼近我們。拂曉的時候,他們前進到距我方約三百米的地方,聚集到一家民宅裡,從槍眼裡進行狙擊。支那軍人的狙擊讓人吃驚,他們的迫擊炮和野戰炮也集中火力襲擊,捷克槍發出輕快的射擊聲,對我軍形成極大的威脅。”“從早上開始的戰鬥,死傷者還在不斷地增加,和第二大隊的聯絡已被切斷,人人憂懼無比。”(《日記》第三本五月六日)
戰鬥之激烈, 使得日軍難以動彈。“下午兩點,我們六名傳令兵奉命燒毀左邊五百米處的兩家房屋。我們帶上麥草和燃料就出發,我們才前進了兩百米左右,就從側面遭到了敵人輕武器猛烈的狙擊,根本無法前進了。我想:此時就是我生命的最後時刻嗎?不一會,飯塚部隊長下令中止行動。我們躲進麥田以逃過敵人的打擊,總算撿了一條命回來。”(同上)由於下過雨,日軍在泥水中行動,狼狽不堪。但日軍佐藤支隊的另一支部隊攻入了阜寧城,時間在下午兩點鐘後,“聽到電報消息,四九部隊佔領了阜寧”,而“下午七點,第二大隊選擇了一個良好的時機果斷突擊,終於佔領了阜寧城,和四九部隊幾乎同時取得勝利”。(同上)此段時間的作戰,僅飯塚聯隊的喪亡數,就達到一百五十人,“東台一戰以來,有一百五十人犧牲了”(《日記》第三本五月八日)。而日軍對阜寧的佔領,一直無法穩定下來,等於背上了一個包袱:“此時仍然還有敵人的殘兵待在附近,還不時猛烈地向我軍進行掃射,扔炸彈,我軍的重型武器發揮威力繼續應戰,不久,敵人終於認輸,撤退到了西北方。”(《日記》第三本五月七日)根據此後的《日記》所記,阜寧附近實際上一直有國軍游擊隊在積極活動。
 徐州會戰的一個特點是日軍戰線過長,這也在蘇北戰場上表現出來。“想起來這回的戰鬥只是我們一零一聯隊在打,戰鬥分佈範圍頗廣。”“從啟東到東台實際戰線是六十里,如此廣闊的空間全由飯塚部隊自力佔領並加以防守。”(《日記》第三本三月二十六日)“從啟東到阜寧戰線實際上有一百多里,這樣的戰鬥步法現在想起來也令人吃驚。”(《日記》第三本五月八日)飯塚是一零一聯隊隊長,從《日記》看,此聯隊應該是旅團之下的編制,現在則是佐藤支隊的主力之一。一零一聯隊戰線原本只是達到東台,後來又拉到了阜寧。此聯隊從南通到阜寧,沿著通榆運河作戰,其另一個重要目標,大概就是打通和維持這條水上運輸線。當然,在攻佔阜寧前後,佐藤支隊的另外幾支部隊也加入到此一方面的作戰。據戰史記載:“七日由東臺北進之佐藤支隊攻佔阜寧,企圖威脅魯南兵團背後。”“蘇北方面:五月六日敵攻陷阜甯,最高統帥電飭韓總司令不准再退,該敵軍刻在東坎與第八十九軍隔舊河對峙。”(《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五二頁)韓總司令即韓德勤將軍。於是,在國軍頑強阻擊下,再也無力向前進了。而在徐州會戰以後的國軍遊擊拉鋸戰中,日軍不得不放棄了阜寧。
游擊作戰成功牽制日軍
 一九三八年五月十六日,李宗仁發出徐州戰區各路國軍撤出戰場的命令,國軍安然轉移,使得日軍圍殲國軍的企圖完全落空。五月十六日國軍撤離徐州戰區的電令,也包括留下一部分國軍作為敵後游擊軍的部署,即“留置一部於蘇北、魯南實施擊”(《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一五頁),關於蘇北的命令稱:“第二十四集團軍為蘇北軍團,以韓德勤為總指揮,仍確保亭陰、東海一帶。”(《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六二頁)。留在蘇北作敵後抗戰的是國軍韓德勤部,以八十九軍為主力。而在國軍的抗日戰略思想中,一直有進行敵後游擊戰這一要項。尤其是京滬會戰之後,國軍總結經驗,改進了作戰戰術,並將其用於徐州等戰區:“蔣介石與德國軍事顧問對於華軍的作戰方式,提出改進的措施,要求華軍的作戰,必須儘量地機動與靈活,減少與日軍正面的交火,多多利用中國寬闊的戰略空間,進行後退包圍的作戰方式,並且為了增加日軍維護補給線的沉重負擔,各種的敵後游擊戰,更是開始有系統的展開。”(見《不朽的光榮》第二十四章第三節)又如五月十二日發佈的國軍《第五戰區作戰計畫》載,如果日軍被阻隔分離:“魯南、蘇北兩軍團,應竭力阻止各該方面敵之發展,以取得時間之餘裕。不得已時,魯南兵團撤退運河西岸, 蘇北兵團應力圖存在於運河之東、舊黃河以北之地區,準備爾後之反攻。”但在日軍已經會師的情況下,則留下一些部隊進行擊戰,“蘇北兵團即在蘇北、魯南地區游擊”。(見《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五七、一五八頁)所以,在大軍撤退後,“蘇北兵團(第二十四集團軍)仍在淮陰、東海一帶”,而日軍佐藤支隊“會戰時期及會戰後,始終在阜寧以北附近與國軍周旋”。(參見《抗日禦侮》第五卷第一六四頁)
 國軍的游擊戰,使得防守各地的日軍不敢輕舉妄動,因而牽制了日軍的兵力,大力支持了國軍正面戰場的作戰。蘇北戰場的情形也是如此。五月初阜寧失守後,“蘇北 兵團”隨即展開了積極的游擊戰。一方面是國軍第八十九軍在正面阻遏日軍,使之無法前進;另一方面,“蘇北兵團”的諸多部隊在日軍佔領區進行擊戰,給日軍的佔領造成巨大困難,再也難以騰出手來。“五月十六日,一零一師團的古木參謀乘海軍飛機從上海來到阜寧”(《日記》第三本五月十六日),而古木此行是為了徵調援兵:“軍旗哨兵傳出了謠言,說參謀要求我部去攻打海州,部隊長拒絕了這個要求,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同上)飯塚聯隊防守原區域已經捉脛見肘,難以抽調兵員參加徐州主戰場的作戰。不過,是否可以不服從上面的意思而予以拒絕呢?後來,此聯隊還是有條件地服從了上面的作戰指示:“阜寧的精銳部隊會合,這幾天把海州作為目標進行攻擊,補充人員預計近日到達。”(《日記》第三本五月二十日)但必須補充兵員才能有所行動,仍然是牽制了日軍。在武漢會戰期間,蘇北國軍擊隊所進行的擊戰,其實又是有計劃的反攻,在不斷破壞日軍交通、通訊設施的同時,又不斷地進行或小或大的襲擊,積小勝為大勝,以致於收復失地。
 破壞日軍運輸線的事情一再發生,其電話線也常常被掐斷,日軍對此防不勝防。天生港至東台的日軍汽車運輸一度中斷,一連多日軍需物資無法送達,因為“敵人把橋樑破壞了,難以通過”(《日記》第三本七月十二日)。“在東台附近和海安鎮,敵兵經常出沒,所以東台和海安之間的電話線被切斷了,打不通電話。”(《日記》第三本七月十三日)在擊戰中日軍不能得到安穩。“下午,根據情報報告,梁垛鎮的敵人被我安豐鎮的警備隊擊退,可是電話線被切斷了,又有幾處橋樑也被破壞。在昨天的戰鬥中,東台附近我軍有數人死傷。”(《日記》第三本七月十四日)“昨夜敵人來炸毀了橋樑。今天佐藤閣下先行至海安鎮,海安以北的電話還是不通,只好通過無線電聯絡東台。”(《日記》第三本七月十六日)佐藤支隊本來已經南下,現在又被牽制著北上,其部隊長這時到了海安,還要往北行。“路途中,橋樑都被破壞了,道路泥濘難走,但是飯塚部隊長堅持進行急行軍。下午四點半,部隊到達白蒲鎮。在這裡,種有和日本國內一樣的西瓜,我們饞得舌頭直打鼓。”(《日記》第三本七月二十八日)看起來,這支日軍頗能保持嚴格的紀律。不過,這也是有其原因的,約在半年之前:“日本大本營正在調查華中方面軍在南京屠殺的軍紀責任與問題”,華中方面軍“又因軍紀問題,正在面臨改組的命運”。(均參《不朽的光榮》第二十四章第三節)
 由於日軍賴以進行汽車運輸的公路、橋樑常常被擊隊破壞,往往不得不利用通榆運河進行兵員及軍需物品運輸。實際上,還在徐州會戰期間,日軍就開始利用相對安全的運河進行運輸,如“聽說此次前進要使用船隻,大隊只有五十條,需要徵集”(《日記》第三本四月二十二日),徵集船隻就是想利用大運河輸送人員及彈藥、 給養。《日記》數次提及天生港,這是日軍蘇北水路運輸的起點和樞紐,天生港在江蘇南通市西,南臨長江,北連通榆運河,東接通呂運河。通呂運河通往瀕臨黃海的大洋港。此港應該駐紮著日本海軍。但通榆運河的運輸,又滿足不了蘇北日軍的需要。而且,水上運輸並非一定安全,也會遭到襲擊:“阜甯前方和溝安墩附近常常有殘餘的敵人出沒,非常危險,艦艇隊也遭到二三回襲擊,犧牲了十幾個人。”(《日記》第三本六月十八日)
 雖然阜甯城在五月初失守,國軍並沒有離開該區域,擊隊對日軍的大小襲擊一直就沒有停止,以至於不到兩個月時間就收復了阜寧。“根據軍官偵察報告,僅僅三里之外就有殘餘的敵人,一點也大意不得。”“風聞街上的井裡、水裡都被放了毒。我們對支那兵的活動千萬大意不得。”(《日記》第三本五月十三日)荻島靜夫此時在阜寧兼做衛兵,對這些事當然知道得較多。“昨晚東門附近遭到了夜襲,可是攻擊者很快就退走了。昨天去搞徵集而去向不明的三名炮兵,今天成了射陽河邊的 三具無頭屍體,這是我軍軍官偵察員的發現。這附近一帶還有殘敵經常出沒,這就是支那人所謂的擊隊嗎?確實一點也大意不得。”(《日記》第三本五月二十日)的確是國軍的擊隊在活動。“昨夜有雷陣雨。大約二百名敵人來襲擊西門一帶,因為不能靠近就撤退了。這是徐州的一部分敗兵逃跑到這裡來了嗎?”“下午從當地行軍幾里路去西北方,四九部隊的一個中隊被敵人包圍了,澤田大隊趕去救援。”(《日記》第三本六月一日)阜甯西北方的襲擊持續進行,“阜甯西北方的四九部隊前線多次遭受到敵人的反擊”(《日記》第三本六月四日)。“中午以後,順著射陽河逆流而上了一二里路的炮兵徵集隊被敵人包圍了,兩個中隊馬上出動,接著又派遣了兩個中隊增援,直到晚上炮擊的聲音很是可怕。”(《日記》第三本六月五日)既然襲擊不斷,無法防守阜寧,武漢會戰又已經打響,日軍只好放棄阜寧:“支隊從阜寧南下,今天到達東台,這幾天應該去天生港。我軍回撤到阜寧的時候,遭到了敵人的襲擊,又犧牲了幾個人。”(《日記》第三本七月二日) 國軍收復阜寧後,很快又收復了鹽城。“昨天聽說持田伍長戰死了,他是與我在同一個中隊又是同年入伍的士兵。因為支隊撤回後方,殘餘的敵人趁機南下進入鹽城,我覺得附近的東台又要作為前線交火了。”(《日記》第三本七月四日)
 國軍收復了阜寧、鹽城,荻島靜夫滿腹牢騷:“前些日子裡,我們放棄苦戰得來的土地,在酷暑中被攻擊,好像在進行遊行戰鬥,日本的指揮官讓皇家蒙羞。”(《日記》第三本七月十六日)此處所說的“遊行戰鬥”,應該指日軍被國軍遊擊隊牽著“牛鼻子”東奔西跑,日軍守不住曾經佔領的城鎮。荻島靜夫寫下一番牢騷話,而幾天以後國軍又收復了東台。這是國軍游擊隊游擊戰取得的戰果。“據情報得知南通、如皋等地都遭到敵人猛烈的反擊,多多少少犧牲了一些人。”(《日記》第三本五月十三日)“昨天晚上二點左右,大約三四百名敵人襲擊了東台的東舍和野戰倉庫,東台的部隊進入了非常的警備狀態。”(《日記》第三本七月七日)“支那軍因為我軍轉移,想利用這個機會,就異常猛烈地反攻過來。”(《日記》第三本七月十三日)“據東台無線電報稱,情況越發險惡,向梁垛鎮的敵人發起攻擊的遠藤部隊沒有達到目的而撤回了東台,改由得到了後方部隊的支援的第三大隊攻擊,聯隊發無線電報向旅團請求救援,汽車行駛到海安鎮。”(《日記》第三本七月十 四日)“昨天晚上殘敵又一次夜襲如皋,得不到進展就退卻了。同一時刻,白蒲鎮也遭到敵人的夜襲。總的形勢是殘敵頻頻出沒。”(《日記》第三本七月十五日) 當然不是所謂“殘敵”。 “東台街上自從被襲擊以來總覺得很蕭條。在這幾天的戰鬥中,又有十多個人戰死。島野少尉等人前幾天作為軍官偵察員被敵人包圍了,經歷了好幾個回合的殊死戰鬥。”(《日記》第三本七月二十一日)國軍擊隊的作戰,令日軍疲於奔命、狼狽不堪:“淩晨三點,東台聯隊本部用無線電報告東台被敵人包圍了,正在進行激戰,命令立即前進,早上七點組成步行前進和乘船前進兩隊支援,我參加步行部隊。這個時候正進入伏暑,是夏天最炎熱的時候,熱得人非常難受。路途中,我們徵集了很多苦力,有的推獨輪車,有的挑擔子,大家都穿著內衣行軍,一個個被弄得筋疲力盡。一點鐘走不到兩里半的路程,中午休息到三點半,三點半又出發,但是掉隊者不斷出現。下午聯絡了汽車,總算收容了那些掉隊者,晚上八點半鐘我們到達海安。”(《日記》第三本七月十八日)
 在國軍以擊戰反攻東台,日軍不得不從東台一帶退出。“路途中,只見三灶附近挖了反坦克戰壕,電線全部切斷,橋樑也被損壞,村莊被燒光,和十天以前完全不同。”(《日記》第三本七月二十日)國軍擊隊反攻東台的蹤跡在此處明顯可見。日軍敗走:“各大隊奉命掃蕩附近地區。晚上,從無線電得知,我軍放棄了東台,轉做如皋以南地區的警備工作。部隊裡,隊長們緊急開會。”(《日記》第三本七月二十三日)實際上,此“警備工作”非常短暫,這支日軍也即將撤走,參加此時已經展開的漢口會戰。“東台的情況很遺憾,就只好放棄了。飯塚部隊再次獨自擔任如皋以南的警備任務。旅團又向南京前進。”(《日記》第三本七月二十四 日)“自治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通過宣撫班逃跑去通州,撤退是關係到海安以北地區一些人生命的大問題。”(同上)日軍在侵華戰場上傷亡慘重,只得不斷徵兵: “一個月沒有收到的家信今天才收到,信中說,村裡出征的人多,要提高警惕。”(《日記》第三本八月三日)國軍游擊軍收復東台後,繼續以游擊戰攻擊日軍: “第七、第八和機關槍中隊駐紮在附近,每天都出動掃蕩。如皋最近也受到敵人的襲擊,又有十幾個人犧牲了,即使第二大隊也有兩個人受傷。”(同上)
 十一、黃橋事變日軍稱快
韓德勤所部國軍游擊隊在蘇北不僅收復了阜寧(一九三八年六月三十日),接著又陸續收復了鹽城(七月二日)、東台(七月二十三日),以游擊戰的方式有力地支援了當時正在展開的武漢會戰。例如,曾迫使已經南下即將參加武漢會戰的日軍又掉頭北上。當時,蘇北佐藤支隊(來自一零一師團)日軍的大部將參加武漢會戰, “有傳言說,旅團長將帶領四九部隊做上海附近的警備工作,而師團主力將投入漢口大會戰”(《日記》第三本六月二十七日)。“四九部隊”屬荻島靜夫所在旅團,也是一零一師團佐藤支隊的一部。一零一師團日軍參加武漢會戰不只是“傳言”,而是事實。本來佐藤支隊各部已經陸續南下,將參加武漢會戰,但又不得不被 牽制著北上作戰:“今天由於聯隊通過無線電請求增援,上峰急令佐藤支隊停止向南京前進,改從天生港乘船;四九部隊馬上登陸,然後北上;步兵第一師團的部隊 集結在海安鎮以北一帶,作出攻擊正面敵人的姿態。”(《日記》第三本七月十五日)武漢會戰結束以後,從一九三八年十一月開始,日軍對蘇北游擊區進行了大規模的掃蕩,國軍游擊隊在多處與日軍進行激戰。如宿遷保衛戰,守城的第三十三師胡文臣團幾乎全數犧牲,胡文臣團長殉國。第二年一月底,韓部游擊隊又從日軍手 裡奪回了宿遷縣城。(韓德勤從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即代理江蘇省主席、一九三九年一月兼江蘇省主席,到了一九三九年秋重慶述職時,正式接任江蘇省主席。)
           19392月,新四軍兩個營的兵力,在揚中渡江,進入蘇北。他們在揚州、泰州和揚中沿江一帶開展擊活動,部隊發展很快。翌年6月下旬,李明揚、李長江調集了十三個團的兵力,向新四軍蘇北部隊發動摩擦戰,結果,二李的部隊被殲滅三個團。
        
新四軍為了衝破蘇北韓德勤部的種種限制,打開局面,于7月下旬,以主力七千餘人,採取遠途奔襲戰術,直插黃橋重地,殲滅韓德勤的江蘇省政府所轄保安第4旅兩個團和陳泰運稅警部隊一個營。一舉佔領了黃橋、蔣垛、古溪等地。   
    
韓德勤為了反擊新四軍,召集李明揚、陳泰運等人開會、談話,統一思想,意欲統一行動,將黃橋地區的新四軍消滅或趕走。   
    1940
9月底,韓德勤調集第89軍主力和省府所轄保安旅,共一萬五千餘人,分三路進攻黃橋。於是,引發了一場大規模的黃橋戰役。
        
正當韓德勤和新四軍蘇北部隊這兩支抗日的武裝在黃橋打得難解難分,槍炮聲震撼了蘇北水鄉之時,第57軍的霍守義率領東北軍第112師,從魯西南與蘇北交界地方,乘機南下,進入了蘇北淮陰的蘇家咀一帶,聲稱如果你們還要動手,本軍就要繼續南下,以武裝調停
        
這時,李明揚、陳泰運兩支人馬則陳兵黃橋北面的泰州、姜堰一帶,靜觀黃橋方向熱熱鬧鬧的摩擦戰,過了一陣,還打電話去前線,假意地查詢戰場勝負情況。   
    
駐守泰興的日軍,聽到黃橋方向隆隆的內戰炮聲,一下沸騰起來,他們也扛了槍炮,操起傢夥,傾巢出動,急匆匆趕到黃橋西邊五公里路的地方,便停止了前進,坐下來聚精會神地參觀中國的這兩支抗日隊伍精彩的摩擦戰。   
    
鬼子們被不時傳來的震動山河的喊殺聲和炒爆米花似地槍炮聲,激動得按捺不住心頭的興奮,舉起槍桿一跳八丈高,熱烈歡呼,拍手稱快:國共兩軍摩擦戰大大的好!要是他們的力量都摩擦得乾乾淨淨,就免得大日本皇軍進行艱苦的支那征服戰了!

直到那邊摩擦完了,槍炮聲完全停息了,鬼子們才意猶未盡地唱著皇軍戰歌,興高采烈地回轉泰興營房。   
    
韓德勤部在黃橋一戰中,損失一萬多人,吃了大虧,他是咽不下這口惡氣,向蔣介石去電報說:新四軍這是非法越軌此不特使袍澤寒心,且直為敵寇張目也。”   
    
蔣介石當即去電,要韓主席鎮靜固守,切勿挑戰。  
        
保鄉衛國拚死抗日的八十九軍,經此一役,改由顧錫九將軍領導,其實力大減,已無法對日軍採取攻勢作戰,最後退向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