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國醫界同胞書
親愛的全國醫界同胞們,首先恭喜大家,能夠聽到這個必然影響到無數世代的演講。
全世界大概只有我國,仍使用刑法處斷醫療過失責任,
醫療疏失致病人於傷害或死亡,要受刑法第二八四及二七六條的追訴,
法界人士常把卡車司機過失致路人於死,和醫師過失致病人於死,相提並論,認為若醫師過失致病人於死可以免除刑責,則卡車司機過失致路人於死也可以免除刑責。如果法界及社會大眾真的認為醫師過失致病人於死和卡車司機過失致路人於死沒有不同,那為何不試著撤除醫師法及醫療法強制醫師救人的規定,以觀後效?將醫師救人和卡車司機撞人相提並論,這是對神聖救人行為最大的褻瀆。
把醫師救人等同於卡車司機撞人其實還算客氣,某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要升教授,他的升等論文題目是「醫事過失犯罪析論」,把醫療過失當成犯罪,把醫療行為當成準犯罪行為,這是對醫事人員救人行為更嚴重的污辱,因為尚未發生醫療過失的醫事人員都是刑事犯罪的未遂犯!多年來我們的法院判醫事人員有罪時同時也判他們緩刑,不將他們關進牢裡去,如果法界對醫界的判刑真能判得心安理得,為何不乾脆將這些有「罪」的醫事人員統統關進牢裡去,免得他們繼續以救人來犯罪,也讓這個社會變成無醫村。
醫師、護士及醫療院所不能拒絕救治危急病人(醫師法第二十一條、醫療法第四十三條、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六條),若急救病人時不幸發生事故導致醫療糾紛,司法機關常以刑法第二八四及二七六條業務過失致傷害或死亡的規定來追究醫護人員的刑責,這種作法因循已久,罔顧醫事人員的權益,也傷害了病人的權益。
我國法律一方面用醫師法、醫療法強制醫事人員去救人,另一方面卻又拿刑法來對付救人過程中有疏失的醫事人員,要說它是暴政亦不為過。
「動機」的好壞是刑法論罪最重要的依據,若不管一個人行事的動機如何,只要有過失就判刑,則無人敢救人,也有誤用刑法之嫌。用刑法阻卻醫師救人的意願,受害的將是病人,醫院拒收危急病人及醫師避走高風險科別,就是例證。醫師不能有刑法豁免權,這是毫無疑問的,但醫療行為免受刑法追訴則是有法律根據的,人與事不能混為一談。用刑責使急重症病人得不到應有的醫療,也使「醫事過失責任保險」無從建立,造成醫病雙輸,不僅愚蠢,兼且違法違憲,我們還要坐視這些違法違憲的醫療過失刑責繼續荼毒我國的醫事人員及病人嗎?
去年(2010)十月二十四日,高雄長庚紀念醫院教師培育中心與
高屏醫療區域管理委員會,在寒軒國際大飯店
舉辦一場醫療糾紛鑑定品質研討會,筆者報名前往參加。
會中邀請世新大學法律系,甘添貴教授主講,
法界對於醫療糾紛鑑定的期待及鑑定卷證介紹,
在前一題,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周道君科長,說明醫療糾紛鑑定相關法令介紹後,主持人成功大學醫學院黃國恩榮譽院長,對周道君科長請託,回到臺北後向上級表達醫界期望,醫療法修改為除去刑事責任的心聲,甘添貴教授在開始就說,黃國恩榮譽院長所謂醫界期望,在現階段是不可能的,因為醫療過失除罪後,其他各行各業紛紛要求比照業務過失除罪,比如職業駕駛工會會抗議,我們的業務過失為何不能除罪,茲事體大,所以是不可能的。
甘添貴教授演講完畢後,筆者提出問題:
亓允文: 我是大寮鄉樂生婦幼醫院副院長亓允文醫師,
請問甘律師………..
甘添貴: 我是甘教授
亓允文: 失敬!失敬!請問甘教授,醫療過失以刑事處斷,是沿襲大陸法系還是
海洋法系國家的作法?
甘添貴: 你是指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嗎? 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
都有以刑事處斷醫療過失的法律,只是美國常常是有而不用,
但是最近幾年刑事處分有比較多。
亓允文: 那是因為發生療養院護士惡意注射藥物,害死老人的嚴重案件才用。
甘添貴: 但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確實都有以刑事處斷醫療案件。
亓允文: 請問我們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
甘添貴: 我們不是大陸法系也不是英美法系,我們是自己的法系。
亓允文: 在座各位可能沒有上過法庭,很難感同身受,我是上過法庭的,
大家在電影裏看過很多美國法庭,檢方辯方都是坐著,只有宣誓或表達
才站起來,原告被告都公平,因為案件判決確定前,他不認為你有罪,
就是無罪推定原則,我們的法庭不一樣,法官檢察官是高高在上,原告被告站在下面,是不能坐的,我的感受是,我們沿襲大陸法系的作法,法庭的權力來自皇權,高高在上,被告被看做犯人或罪人,不能坐,根本就是有罪推定原則。
我被告過兩次,雖然我自認很謹慎沒有錯,最後被判無罪不起訴,
但是一個案件平均要兩年,兩個案要跑四年法院,這是一種煎熬,
我要不是有信仰和其他因素支撐,可能早就倒下了。
甘添貴: 以前不重視人權的時代是有罪推定原則,所以有刑求,警察局和
調查局移送後,被告否認筆錄,說是被刑求不認罪,
現在民主重視人權,不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都是無罪推定原則,
這是世界潮流,我們的法庭也一樣。
亓允文: 你去看看法庭的座位擺設,就知道刑事法庭是讓人感受有罪推定原則。
甘添貴: 我沒去法庭也知道是無罪推定原則。
亓允文: 醫療過失刑事處斷就是有罪推定原則。
甘添貴: 你這樣講,我很不高興。
亓允文: 你很不高興,我也很不高興。
高雄長庚醫院心臟血管外科李芳豔醫師,出來打圓場,結束此次討論。
經過此次精彩的醫療法律爭辯後,筆者深刻感受到,我們的法界權威是以醫療過失刑事處斷,當作一種緊箍咒條款,壓制不聽話的孫悟空,而其心理根源就是
繼承皇權高高在上的統治心態,我們的醫界把期望要爭回醫療人權,寄託在這
位法界權威大老,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
現在是民主法治時代,人民的權利必須自己爭取,醫界同道要爭取醫療人權,
首先必須團結一致,不要受到政客藍綠紅白的分化撥弄,在下次總統大選
推出自己的總統候選人,在大選辯論中明確說明,醫療人權也是基本人權,並且以民事處斷醫療糾紛,是醫病雙贏的法律架構。
如果有醫界同道不願涉足政治,筆者也建議以醫師公會理事長及
各大醫學會理事長,具名邀請各黨總統候選人,聽取醫界心聲,凡是接納醫療過失民事處斷的政黨或總統候選人,醫界全體一致支持,如此才能在最短期內解決法界大老的心理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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